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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陌生人(1)

安居村离莫纳克街十万八千里。一战后就在那儿了。房子七零八落地建在山坡上、山谷里。谁也用不着这个地名,连邮局和人口普查局都用不着。警察倒是很熟悉那个地方,以前在救济办工作的几个人也听说过那里,不过郡福利处的新员工都没听过。十区的老师班上偶尔会有那里来的学生,但老师们也不用“安居村”这个名字。那些古怪的没法教的学生被称为“乡下人”。尽管这让从正经农村家庭出来的学生很生气,但老师得挑一个社会上能接受的词来称呼那些孩子,还不能惹火他们的父母,因为他们总是会听到风声的。“乡下人”的称呼似乎还过得去,尽管从来没有安居村的哪家父母来要求、批准、察看、咨询,甚至抱怨。通知单或者表格交到这些孩子脏兮兮的手里就再也不会交回来,也不会有任何回复。乡下人在教室里坐上几个月,跟别人合看课本,向别人借纸借笔,但是故意一言不发,仿佛他们来不是学习的而是检查的,不是回答的而是旁观的。他们在班上不说话,只和自己人来往,一方面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另一方面别人也小心地躲着他们。乡下人会忽然打起架来,而且心狠手辣。大家都知道,五十年代末有个校长设法找到了一个叫奥蒂斯·里克的乡下人的家,然后去家访。奥蒂斯差点把一个同学的眼睛打瞎,而且既不明白也不遵守贴在他衣服口袋上的开除通知。他每天照常来学校,袖子上还沾着受害者干了的血迹。这趟家访本是想正式通知奥蒂斯已被开除,具体过程大家不甚清楚,只听说了一个生动的细节。校长离开里克家时是跑出山谷的,因为他既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回到他的车里去。那辆迪索托最后被警察拖了回来,因为车主人打死也不愿再回去拿车了。

年轻时经历过大萧条的老人们现在仍然把那里叫作安居村。有人问起的话,他们就会讲一下那里居民的历史。不过既然很少有人问及,安居村的人就随心所欲了:固守蛮荒,被辱骂,但也被容忍,被忽略,被恐惧。那里基本保持着一九一二年的样子。那时候制麻厂废弃了,能走的人都走了,不能走的人(黑人是因为失去希望,白人是因为没有前途)就留了下来,找个村里人结婚——就算是结婚吧,想办法一天天活下来。他们从别人家的房子上扒下砖瓦盖了房子,或者改造一下制麻厂留下的工棚,这里一个棚子,那里一个屋子,连起来就成了两个屋子一个炉子的小破房子,或是在山坡上,或是在山谷里。他们接雨水泉水,喝牛奶或者家酿的酒,吃打来的猎物、吃鸡蛋、吃家里种的菜。如果出去打工,给别人种田或者做饭,挣来的钱就买糖、买盐、买油、买汽水、买玉米片、买面粉、买干豆子,还买米。如果挣不到钱,他们就偷。

安居村是一个宁静的名字,但这里却喧腾着忠心耿耿与为所欲为。在这里,唯一的罪就是离开。其中的一场叛变来自一个脚趾并在一起的姑娘,她叫朱妮尔。她的母亲薇薇安本想在孩子落地时就给她起好名字。但她的生产很艰难,三天后才能清醒得稍久一点。那三天内,新生儿的父亲已经给她起名叫“朱妮尔”,要么是源于他自己的名字——他叫小伊坦·潘恩[21],要么是出于他的希望,因为薇薇安虽然已经生了四个儿子,却没有一个是伊坦的。后来薇薇安终于给婴儿另起了名字,伊坦搬回父亲家之后她也还用过一两次。但“朱妮尔”这个名字保留了下来。小时候有这么个名字就够了,可后来孩子去十区上学,得有个姓。“朱妮尔·薇薇安”,她嘀咕着。老师捂着嘴笑了起来。她挠着胳膊,才想到她可以只说“朱”的。

安居村的人不鼓励女孩上学,不过朱妮尔那几个舅舅、表兄弟还有同母异父的哥哥都在十区待过。朱妮尔和他们不同,她很少逃学。待在家里,要么没有人管,要么随便找个人管,她觉得自己和安居村的狗差不多。这里的狗有五十多只;它们有时被短短的链子拴着,有时没拴,就随意地游荡。不打架也不吃东西的时候,它们就被绑在树上,或者蜷在门口,睡着大觉。它们随意地交配,猎犬会和牧羊犬交配,柯利犬会和拉布拉多犬交配。到了一九七五年,朱妮尔出生的时候,它们已经发展成了一种古怪而漂亮的新品种,一眼就能看出是安居村的狗,它们会熟练地赶走生人,但最擅长的还是打猎。

一年又一年,朱妮尔渴望见到父亲。她不停地请求妈妈带自己去看他。

“别吵了行吗?”薇薇安总是这么说。直到有一天,她答道:“他去当兵了。我听人家说的。”

“他什么时候回来呀?”

“唉,他算什么啊,宝贝。什么都不是。走,快去玩吧。”

她走了,但她一直在找着那个高大的、英俊的男人,他用自己的名字给她命名,为了让她知道他有多在乎她。她必须等他。

整天和狗还有母亲待在一起终于让朱妮尔感到无聊了。她比哥哥们更机灵也更狡黠,她怕舅舅们,又不喜欢舅母们。因此她很高兴可以去十区上学。起初她只是想远离安居村,后来她喜欢上了学校。她是第一个在课堂上发言和交作业的乡下人。班上的女生离她远远的,有几个想要对她抛出橄榄枝,但马上就被迫做出选择,要么和这个脏兮兮的只有一件衣服的乡下人做朋友,要么像其他小姑娘一样捉弄她。每一次输的都是朱妮尔;但看她的样子,仿佛对她的拒绝倒是她的胜利。见到那个和她维持了一段课间友情的女生回到原来的圈子里,朱妮尔会露出微笑。最后是一个男生成功地和她做了朋友。老师们觉得那是因为午饭时他把自己餐盒里的奶油蛋糕卷和核桃雪球饼给她吃,而朱妮尔的午餐常常只是一个苹果或者一个蛋黄酱三明治,塞在她穿的女式毛衣的口袋里。其他学生则觉得是因为他放学后在沟里和她干见不得人的事——他们当面这样告诉他。但他是个骄傲的男孩,是灌装厂经理的儿子,他老爸可以炒他们爸妈的鱿鱼——他这样回敬他们。

他叫彼得·保罗·弗塔斯,十一年来一直被叫作尿尿[22],所以他早已对公众看法满不在乎而且也十分坚强了。彼得·保罗和朱妮尔对彼此的身体并不感兴趣。朱妮尔想知道整缸的可乐原料和装瓶盖的机器是什么样的。彼得·保罗想知道山上是不是真有棕熊,引来蛇的是小牛还是牛奶的味道。他们交换着信息,就像出售赛马情报的贩子,省略基本情况,直接跳到关键部分。不过有一次他问她是不是“有色人种”,朱妮尔说她不知道,不过可以问一下再告诉他。他说不用了,反正他也不能请外邦人[23]去他家的。他不想伤害她的感情。她点了点头,很喜欢他用这个认真而美丽的词称呼她。

他从家里偷东西送给她,一支圆珠笔芯啦,一双袜子啦,还有一个黄色的发夹,可以夹在她用手梳的头发上。到了圣诞节,她送给他一条蜷在瓶子里的小水蝮蛇,他送给她一大盒蜡笔。很难说谁比谁更开心呢。

但是水蝮蛇毕竟是条蛇。这蛇把他们害惨了。

朱妮尔有几个舅舅是游手好闲的十几岁少年,绝望的生活损害了他们的脑子,他们时而残酷,时而麻木。他们问她:“拿那个玩意儿干吗啊,丫头?”他们不相信那条装在瓶子里的蛇像朱妮尔所说,是学校布置的作业。就算她说的是真的,这种行为也深深地冒犯了他们。属于安居村的东西被弄到了他们的失败之地,那失败如此彻底,他们都不屑于称其为失败,而是自然之光胜过体制化之暗。要么就是太晚了来不及装睡了,或者前一晚有人把啤酒独吞了,反正圣诞节后的早晨,这几个舅舅清醒得很,开始找起了乐子。

朱妮尔还在睡觉。她的头枕在一个写着“耶稣拯救世人”的脏兮兮的枕头上,身上裹着的毯子同时也是她的床垫。那枕头是一个舅母从以前雇主家的垃圾桶里捡的,给她做圣诞礼物。睡在上面,朱妮尔常常好梦连连。她把蜡笔抱在胸前,让梦更美了。她的梦那么五彩缤纷,一个舅舅用靴子踢了她屁股好多下她才醒来。他们又盘问起蛇的事情。蜡笔色的梦渐渐消散。朱妮尔试着弄明白他们想干什么。根本用不着想他们做任何事情的原因。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不拆掉车座而要放火烧掉它,或者为什么一条蛇对他们那么重要。他们想让水蝮蛇回到原来的地方。

他们变着法儿威胁她,如果她不把蛇拿回来,他们就“把你漂亮的小屁股打得稀巴烂”,还要“把你送给沃什”。第二句话她以前听过很多遍,当她觉得自己真的会被送给那个住在山谷里、喜欢抓着私处走来走去、边走边唱赞美诗的老头时,她立马从地上跳了起来,甩开伸过来抓她的手,冲出门去。舅舅们追着她跑,但她跑得很快。被拴着的狗咆哮着,没被拴住的则跟她一起跑。半路上她看见薇薇安从茅厕回来。

“妈!”她喊道。

“放了她,你们这些混账东西!”薇薇安尖叫着。她跑了几步就累得跑不动了,只好向弟弟们背后徒劳地扔着石头。“放了她啊!回来!你们这些混蛋!听到没有!”

这些话或许不算乐观,但急切而真诚,让奔跑的姑娘得了一点安慰。朱妮尔赤着脚,手里抓着一大盒蜡笔,这里躲躲,那里藏藏,成功地甩开了号叫着的舅舅们。她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让伐木工垂涎的树林里。二十年代之后就再也没见过这么大的核桃树了。枫树伸出六七根和树干一样粗的树枝。还有槐树、白胡桃树、金钟柏、白蜡树。有健康的树,也有病歪歪的树。有的病树上好像长着一团团巨大的黑色花椰菜。有的树看上去挺健康,但风开玩笑似的那么轻轻一吹,拂过树冠,树便一下子裂开,像心脏病患者一样倒下,从断裂处涌出古铜和金黄的粉末。

时而箭一般飞奔,时而悄悄地停下,朱妮尔来到了一片阳光照耀的竹林里。五叶地锦缠绕着竹子,那样子简直要掐死它们。号叫声听不见了。她等了一会儿,然后爬上一棵苹果树,望了望山腰,又望了望山谷。已经看不见舅舅们了。只看见小溪从树林里流过。小溪旁边就是公路。

到了路边,太阳已经升得很高。身上被划破的伤口和缠在头发里的树枝都无关紧要,她只是心疼有七根蜡笔在逃跑的路上断掉了。她还一根都没用呢。薇薇安没法保护她远离沃什或是舅舅们的侵扰,因此她决定去找彼得·保罗的家。她可以在他家旁边等他,然后——怎么办?嗯,他总是可以帮助她的。但她永远都不会向他要回那条小水蝮蛇,永远永远都不会。

她上了公路,还没走出五十英尺,一辆卡车就载着她的舅舅们追了过来。她自然是跳到左边而不是右边,但他们早就料到了。车的前保险杠把她撞倒在人行道上,后轮轧碎了她的脚趾。

无论是被卡车颠簸一路,被扔到薇薇安床上,还是被灌下威士忌,被熏了樟脑,她都没有醒来,直到疼痛变得实在难以忍受。朱妮尔睁开眼,感到自己在发烧,痛苦让她无法呼吸,只能一丝丝地喘着气。她一天天躺在那里,不在薇薇安面前哭,也不和她说话,开始是不能,后来是不愿。薇薇安不停地告诉她,她应该多么感激舅舅们,是他们发现她躺在路边,她的宝贝女儿朱妮尔被车撞倒了,一定是镇上的哪个杂种干的,那么蛮横,轧了一个小女孩之后都不停下来看看她死了没有,也不把她救起来。

朱妮尔默默地看着自己的脚趾肿起来,变红,变青,再变黑,变硬,最后并在一起。蜡笔不见了,拿蜡笔的手如今拿着一把刀,防备着沃什和舅舅们,还有任何阻止她犯安居村之罪——离开,逃跑——的人。彻底远离那些追她,撞她,轧了她的脚,然后撒谎,说她很幸运的人。那些宁愿让一条蛇也不让一个小姑娘待在身边的人。一年之后她走了。两年之后,她已经被喂饱,洗净,穿上衣服,在学习,在成长。在铁窗后。

朱妮尔是十一岁那年逃跑的。她流浪了好几个星期都没有被发现。有一天别人突然注意到她,是因为她从一家一美元店里偷了个玩具大兵。她不肯交还,于是被拘留了,之后又咬了想从她手里拽走玩具的女人,结果被送进收容所,她除了说自己叫朱妮尔之外,什么信息都不肯透露,因而被关进了少管所。他们只好写上“朱妮尔·史密斯[24]”,于是在被释放之前她就一直叫“朱妮尔·史密斯”。获释后她改回了原来的姓,加上了一个e,显得独特一点。

在少管所里学的东西有一些是书本知识,更多的则不是。无论哪一种,都练就了她的狡猾;想在莫纳克街的大房子里立足,这种狡猾是必需的。这里没有穿制服的女人在半暗的走廊里走动,不知什么时候就开门检查;也没有人哼哼唧唧地睡在她旁边让她近乎窒息。这才是她应该待的地方,他就在这里,用各种方法告诉她,他一直在等着她。她看到那张陌生画像的一瞬,她就知道,她回家了。第一天夜里她就梦见了他,骑在他肩上走过了一片果园,青苹果茂密地挂在枝头。

第二天早餐吃的是葡萄柚,炒蛋,谷物,吐司,火腿。克丽丝汀的敌意减少了,不过还是有些防备。朱妮尔想让她高兴,就拿留心开着玩笑。局势现在还不太明朗,她还没摸到头绪。等吃完早饭回到留心的卧室后,她才确定。她的天赋不会出错。

穿着留心的红套裙,朱妮尔感觉怪怪的。她站在窗前,又看了看下面的那个男孩。留心正翻着床边的矮柜。之前朱妮尔看见克丽丝汀跑过车道,留下那个男孩拿着桶在院子里发抖。现在她看着他用手背擦了擦鼻子,然后把鼻涕抹在牛仔裤上。朱妮尔笑了。留心叫她的时候她还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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