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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惟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不弃和孟曜在花丛中并肩而行。

方才在阁楼之上,并未将满园国色看得细致,此时穿行在花中,身边的牡丹一丛丛浓,一簇簇淡,当真是人间第一香,天下艳无双。

“上一回在街头相遇,便觉得小妹胆识不凡,没想到竟然还懂训狼,”孟曜道,“只是,你这样奋不顾身,琛可会承你的情?”

这大约是不弃同病美人第三次见面。不幸的是,他们的感情并没有随着相见的次数增加而递增,反而随着对彼此的了解而递减。比如刚才这句话,不弃听了就很不高兴,她站住了脚,正色道,“第一,我不懂训狼,也没有把握他会听话,所以你还是离我远一点好,第二,那不是狼妖,而是一只在狼窝里长大的小男孩。”

孟曜停下脚步,没有说话。

“我要救他,并不是为了小红。那孩子还那么小,竟然成为你们兄弟争斗牺牲的对象!我没办法眼睁睁看着他去死。我不是要驯服他,而是要告诉他,我会站在他那一边,帮他活下去!”不弃发泄一般的教训了一通,便没有再理会孟曜,自顾自走上前去。

不弃说得理直气壮,其实心里也慌得要死,从前看过不少印度狼孩的新闻,她确信狼孩是可以经过训练重回人类社会,但需要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不是一时三刻能成功的。

现代知识里哪些东西能用上?一说驯兽,不弃立马浮现出金发碧眼的火爆女郎手握小皮鞭指挥狮子老虎钻火圈。不弃摇摇头,又想起上辈子那渣男养的那只哈士奇,只要摸摸头就在她的脚边打滚。但哈士奇乃是知名狗中废柴,跟眼前的狼孩没有丝毫可比性。

渣男有一本《训狗大全》,不弃当初为了增加共同语言,看得七七八八,什么握手、坐下、过来也记得一些,不知道等下有没有机会用。

太子饿了狼孩十几天,如果可以的话,先喂他十几二十只烧鸡,把肚子撑饱了,便不会把自己当成食物,但太子是绝不会提供烧鸡的……不弃摸摸袖子里的一包东西……东宫的请帖来得时候不弃还没有起床,没来及吃早饭,便在王记打包了一份包子。今天拼质不拼量,不弃对王记很有信心,包子一定能拿下小狼孩。

狼孩蹲在笼子里,不停地对着不弃呲牙。

牙口挺好的!不弃看着他,嘴唇干裂出许多缝隙,猜出他大约连水也很少喝道。心中有点难过,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包子虽然凉了,仍散发出阵阵肉香。

狼孩的鼻子动了动,眼里的凶光四处晃荡,最终落到不弃的手上,显然已经被肉包子深深吸引。

不弃笑吟吟地,掰开一个包子,香味顿时更浓了,她小心翼翼地将手伸进笼子,用力一抛,将其中一半扔在狼孩眼前,又将另一半放在跟前的地上。

狼孩望着眼前那一点香喷喷的东西,似乎很心动,但满脸敌意地看着不弃。

不弃从地上捡起自己那半个包子,在空中晃了晃,送进嘴里,夸张地咀嚼着,一边吃一边惊叹:“好好吃呀。”

“那地上多脏呀。”游龙阁上的官家小姐们纷纷露出嫌恶的表情,扭过头不去看不弃,似乎多看一眼,眼睛便会流脓长疮。青霏依旧非常担心,但在心里已经选择了相信不弃。

可狼孩并没有去碰地上的包子,他的肚子里发出一声“咕咕”,他是真的饿了。快吃呀,不弃在心里着急地说。

一直默默无言的孟曜忽然蹲下身子,从不弃的盒子里拿出一个包子,一点一点的吃起来。他吃得很慢,光是闻就闻了许久,然后用牙齿轻轻拉扯住雪白的包子皮,“呲啦”,包子里的酱汁溢了出来,一滴不剩地落尽他的嘴里,仿佛什么琼浆玉液般,孟曜病态的面容忽然焕发了神姿。他没有说一句话,但他的一举一动似乎表明,他在品尝全天下最珍贵最美味的食物。

不弃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许久没留意过的病美人,她从来没想过,这世上会有人将包子吃得这么高贵冷艳这么羡煞旁人。

狼孩也一直盯着孟曜的一举一动,肚子叫得更响了,心理防线一点一点被击溃,他不顾一切地抓起地上的半个包子扔进嘴里。他脸上的表情变得松懈了,望着笼子左顾左盼。

不弃开心地又向他投了一个包子,如此几个来回,气氛已经松了许多。不弃一咬牙,对着旁边的卫兵说,“开笼。”

卫兵远远地将钥匙扔过来,他们惊惧的表情证实,狼孩曾向他们展示过惊人的武力值。

狼孩眼巴巴地蹲在地上,望着不弃手里的包子,身上的手链脚链甩得叮当响。

不弃走到他身边,和他面对面地蹲着,学着渣男喂哈士奇的模样,把包子凑近狼孩的鼻子。只见他微微翘着的鼻头吸了吸包子,便一口吞了下去,差点咬到不弃的指头。

初战告捷,不弃大喜,又指着自己说:“不弃”,她连着说了好几遍,狼孩眨着眼睛,压根不知道她在干什么。

说话什么的,的确不是一两天就解决,不弃放弃了这个打算。

“他们说,要把铁链子解开,若狼子不伤人,才能作数。”孟曜也钻进笼子,狼孩看了看不弃,又看了看孟曜,挑衅似的吼了一声。

“那就给他解开链子。”不弃一咬牙,伸手去摸狼孩的手。那是一双结满厚厚茧子的手,可以想象,他在野兽遍地的云雾山曾用这双手攀过多少山峰、抓过多少飞禽。

然而这双手,因为不断想睁开锁链,弄得全是伤口,新伤口叠加在旧伤口上,血肉模糊。被不弃一碰,狼孩立时推开不弃,跳到笼子的另一边,痛得嚎叫起来。

不弃突然被他这么一推,身子毫无预兆地向后仰去。

就在此时,身后伸出一双手握住她的肩膀往后一抱……要不然,不弃的头一定撞到那铁笼子上了。

“小妹,你还好吧?”孟曜渐渐扶起不弃的身子,“你认输就好,太子不会跟你计较。”

“不。”不弃摇摇头,迎着狼孩戒备的眼神走过去。这狼孩的力气和速度惊人,假如自己不能将他驯服,太子势必要让孟琛下场。

“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这一回,不弃没有先去解开狼孩身上的锁链,而是先把锁链和铁笼子链接的部分解开,像绳索一样,握在手里。”你不要跑,也不要害怕,我不是坏人,但是如果你不肯乖乖的,坏人就会伤害我们。我不会抓你,我是来帮你的,等过了今天,我让我大哥送你回云雾山。不过,你其实不是狼,你跟我一样,是一个人,如果你愿意,可以跟我回家。”

不弃连比带划地接近着狼孩,试图用他听不懂的语言安抚他,“如果你跟我回家,我会帮你治疗身上的伤口,给你吃最好吃的包子,还会给你取名字。”

“我的名字叫做不弃,不弃,”她做出夸张的口型,离狼孩越来越近,狼孩的嘴唇翕动,似乎发出了两个含混不清的音。

不弃终于再次摸到了狼孩的手,这一回,她没有像上次一样直接打开锁链,而是先捧起狼孩的手,对着伤口轻轻的呼出热气。

这个土法子还是前世的奶奶教的,奶奶一辈子住在乡下,妈妈老说奶奶愚昧无知,很少带她回去看奶奶。记忆里有一次她跟着奶奶去田里挖红薯,她的头手被一种陌生的植物割破了皮,奶奶就这样捏着她的手,一边吹气,一边说,“不痛,不痛了”。

不弃想着,眼睛便有点发涩,力道也越发柔和。狼孩呆呆地望着不弃,身上的野性似乎全没了。

孟曜从地上拾起钥匙,替狼孩打开了脚上和手上的锁链。不弃捧着狼孩的手,又说,“你要乖乖的,不许乱动哦。”

这一回,狼孩似乎听懂了,竟然对着不弃点了一下头。

不弃高兴地捡起锁链,使劲力气扔得老远,却发现孟曜脸色凝重,一回头,却发现狼孩已经站了起来。此刻他口中呼出的热气带着野兽的血腥气息,方才乖巧温顺的他好像根本没有存在过。

强大的气场让不弃觉得自己像是一只在利爪下动弹不得的猎物。狼孩远比不弃所能预料的更加危险。

的确,他不是狼,是一个人,他的血脉里保留着人类的基因。但不弃忘记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古话,狼孩生在狼群,没有人教他诗词歌赋,没有人教他礼义廉耻,他只学到了野狼们狩猎的本性,现在,他极有可能在下一秒咬断不弃的喉咙。

怎么办?渣男的《训狗大全》里说,如果狗狂躁起来,主人手里又没有武器,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直视狗的眼睛,在气势上将狗驯服。

她强迫自己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那是一双透着惊惧、慌张、嗜血的眼睛,但不弃发现,那双眼睛中还透着纯粹澄澈和天真。

就差一点了,不弃的神智还很清楚,但她的身体并不受理智的控制,她站在那里,双腿发软,浑身发抖。

“别怕。”身后是孟曜温温的声音,“不弃,坚持下去,你就赢了。”他向前一步,站在不弃的身边,握住了她的手,然后抬起头,一道凌厉的目光直直向狼孩刺过去,狼孩低低地呜咽了一声。

因为另一只掌心源源不断传递过来的温暖,心底的声音越来越坚定,他不是野兽,更不是什么妖怪,他不会伤害自己。

孟曜肯定地朝不弃点了点头,不弃微微一笑,鼓足勇气拉着狼孩的手,一步一步走出铁笼子,冲着游龙阁的众人示威似的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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