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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番外四:野狐泉(3)

花丛边出现了一道似有似无的轻雾,变换了几次形状后,白雾里伸出一个梳着悬蝉翼的女人的头来,跟着,是修长的脖颈、圆润的肩头、裹在长裙下的双腿……那是一个面容皎洁的女人,绿衣红里,眉眼含笑,带着段天然的风流狐媚。

众人都是大惊。

苏妄言唤了声:“赵姑娘……”

女人摆动着腰肢,走到近前,款款一礼。

韦长歌丢下勺子,彬彬有礼地招呼着:“阳台姑娘。”

赵阳台嘻嬉笑着,拢拢鬓发,那嘴里吐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涂了蜜似的甜:“韦堡主,那天见到苏大公子,妾身还以为这样的人物定然是举世无双了呢,现下见了韦堡主,才知道世上竟还有比苏大公子更俊俏的人物!真叫妾身开了眼界了。”

说罢,抬袖掩口,微微一笑,一双眼睛滴溜溜地打着转:“不枉妾身费了许多力气,千方百计进来这天下堡。”

苏妄言顿时紧张起来:“你进天下堡干什么?”

“只是会个故人。”

“故人?”

赵阳台吃吃笑着,突然问:“苏大公子,你还记得妾身那情郎吗?”

于是,添酒回灯,重新开宴。

赵阳台捻着白玉杯,用悠扬的声音徐徐说开了。

“有人同石头相恋过吗?哪怕是通了灵的石头,骨子里还是冷冰冰、硬邦邦的,说不来一句甜言蜜语,也不会有半点花前月下的雅致,相处长了,便只剩下乏味。”

“妾身每夜去那大宅探望墨砚,把合虚山上的事细细说给他听。常常说着说着,妾身就不得不长久的沉默,而每当这种时候,妾身就会觉得,我们两人之间值得回忆提起的事居然少得可怜。千年的光阴,可以说的事却那么少,妾身忍不住要怀疑,那些漫漫时日,自己曾经都是怎么打发的呢?”

“墨砚被迷迷风吹了,忘记了前尘,这许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他变得温柔、体贴、能言善道,就像一盒多情的胭脂,再不是那块顽固不化的墨石。他让妾身动心极了,也开心极了,只觉这万丈红尘实在好生迷人——我们分明来自尘世之外,是那遥远海外合虚山中的同伴,却又一起在尘世里饮酒作乐,享尽了凡人的欢愉……直到他活活剥了妾身的皮。”

“什么?”

“啊!”

韦长歌和苏妄言异口同声地低呼出来。

聚在一旁的侍女们,也都纷纷惊异地掩住了口。

赵阳台满不在乎地笑了笑,继续绘声绘影地说了下去。

“一夜,妾身像往常一样去会他。他正皱着眉头在庭中散步,看上去焦虑又恐惧。其实妾身最见不惯男人这副怯懦样子,但偏偏又有那么一丁点的心疼,便赶着追问他是不是有心事。他推托了许久,最后还是说了。原来,他要找人去某个地方偷件东西回来,情急之间,却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妾身想,不过偷个东西,有什么难的,也值得他发愁。那穿墙入户,不正是妾身的拿手好戏吗?于是自告奋勇,要去帮他偷东西。他深情款款,坚持不肯,说怕有危险。他越是这么说,妾身就越是要去。他见阻止不了,只好把地方告诉了妾身,他要的东西就在那地方一个金乌花纹的漆箱里,叫妾身直接把那漆箱带回来。又一再叮嘱,说此事性命攸关,要是得了手,万万不能打开箱子窥探里面的东西。”

“妾身想,凡人的东西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是些金银财宝罢了。妾身这情郎虽然比旧日多情了,却也成了个彻头彻尾的凡人,染了凡人蝇营狗苟的臭毛病。这就是天地间的定律吧,万事万物总是不能十全十美的。”

“于是妾身蹑了一阵风,到了地方,脚不沾地,卷起漆箱就离开了。他见妾身得了手,欣喜若狂,让人把漆箱搬到内室,一个人锁起门来看了好半天才笑吟吟地出来了,也没说漆箱里的东西怎么样了,只是大开华筵,不住劝妾身喝酒,兴致极高的样子。”

“韦堡主、苏公子,你们或许不知道,妾身是狐,却最爱饮酒。但狐,也会是醉的。醉了,就现出原形。妾身的来历,他早就知道,也不怕惊吓到他,于是那夜,妾身便放心大胆地醉了。”

“醒来的时候,到处黑沉沉的一片,没有一丝光。手啊、脚啊、眼睛啊……都疼的火烧一样。疼啊!连身子里的血都烧得要沸了。妾身不住挣扎,但四肢都一动不能动,只能在冷冰冰的地面上蠕动身体。妾身又想唤我那情郎过来,却发现自己连半个字也说不出来。只剩下一双耳朵还能听见声音。”

“妾身听见许多人一起走近了来,他走在最前面,笑得恣意飞扬。他摸了摸妾身的皮毛,叹着气说:‘多美的狐白裘啊。’”

赵阳台忍不住咯咯地笑弯了腰。

“妾身听到他的话,真是委屈极了!韦堡主、苏公子,你们都来评评理——活色生香的大美人他不爱,神通广大的狐狸精他也不要,偏偏只要一件狐白裘,你们说这人是不是蠢极了?”

屏息而坐的人们都没有回答。

只有韦长歌怀里的小狐狸扭动着,唧唧叫了两声,像是在附和女人的话。

“他说:‘阳台,你别哭,我也是无奈。谁叫赵姬只肯要狐白裘呢?天底下最好的狐白裘上年已被我献给了秦王。哪有第二件可以给她?’”

韦长歌微微有些惊讶,低声问:“你说的是孟尝君?”

“孟尝君是封号,他名叫田文。齐国孟尝君,有狐白裘,价值千金,天下无双。孟尝君入秦被困,随时有杀身之祸,于是派人向秦昭王爱姬求助。昭王爱姬提出想要那件已献给了昭王的狐白裘……”

“狗是狐狸的天敌,没想到妾身一不小心便做了次‘狗盗’呢。”赵阳台眨了眨眼,嘻嘻一笑:“这些,妾身当年并不知道,全是后来偷听那些读书人说的——要不是这些读书人年年提起鸡鸣狗盗,谁耐烦记得他的名字?”

“后来呢?”

“后来嘛,他坐在妾身旁边,掉了几颗眼泪。他说:‘我早说过了,这是性命攸关的大事。昨夜,你要是顺利盗回狐白裘,我得了命,你也能活。可惜呀,好好的一件狐白裘,秦王却不爱惜,被火烧了几个小洞,就算送了去,赵姬也一定不满意……幸好还有你。阳台,你别怪我骗你,你这么爱我,我若是能平安回到封地,你一定也为我高兴吧?’”

苏妄言仰头喝干了一杯酒,愤愤然道:“世上竟有这种无耻之徒!”

韦长歌默然了片刻,问:“要是孟尝君直接请姑娘帮忙,事情会怎么样?”

“妾身一定帮他,但一定不会带他回齐国,也许是去楚泽,也许是去昆仑,也许是回海外大荒。总之,在妾身看来,这八荒六合纵横无际,可比他那些小小的封地野心大得多呢!可是,对我那情郎来说,却只有功名利禄、富贵荣华才真正是性命攸关的大事。”

“那天,制狐裘的人说,狐狸要是死后剥皮,毛色便不好了,最好是活活地把皮剥下来。他知道妾身是狐狸精,所以先打断了妾身的四肢、剜了妾身双目、割了妾身舌头,好叫妾身看不见、动不得、念不得咒语,这才安安心心地、仔仔细细地剥皮。”

赵阳台勾着眉角笑笑,抬手理了理发鬓:“其实妾身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断了气,那会儿他又剥好皮了没有。等妾身清醒过来,自己已经只剩下一股魂魄,在天地间飘飘荡荡。或是想起了故乡吧?妾身就像被那风牵引着,不知怎的,就回到了合虚山。你们可知道,妾身看见了谁吗?”

赵阳台故作神秘地一顿。

“谁?”

“墨砚——妾身还在半空中,就一眼看到了他。他坐在扶桑树边,依旧在看合虚山主留下的那些故事。那个死心眼的笨蛋!”女人笑出了声来,“原来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合虚山。孟尝不是墨砚,墨砚不是孟尝。只不过长得相似,妾身就自作多情,认错了人。可妾身怎么知道,凡人的心竟会比石头的心还要冷硬?”

赵阳台叹了口气:“一别多时,墨砚仍然木讷沉默,但他一心修炼,法力已比妾身强了许多。妾身回到合虚山,让他除了修炼、看书又有了别的事情可作。他用了很长很长的时间给妾身重塑元神,又去人间找到妾身的尸骨,施法给了妾身一个新的身体。墨砚说,人间太苦,就在山里自在生活吧。但山里时日漫漫,妾身总忍不住想起他来……”

韦长歌动了动嘴唇,欲言又止。

苏妄言却忍不住插嘴道:“你还想他干什么?”

赵阳台略低了头,犹豫着,然后带点期颐地问:“可他不是墨砚。那,他对妾身便不算太无情吧?是妾身认错了人,妾身对他来说本就是陌生人啊。”

苏妄言哑口无言。

“或者……就算妾身当真爱错了人,继续爱下去,又有什么关系?他断我四肢、剜我双目、剥我毛皮,但我已活过来了,跟以前一样美貌敏捷,我一心欢喜他,又何必为这些往事记恨他?”

赵阳台抬起头,猫样的眼睛亮晶晶的。

“合虚山虽然宁静,但人间剜目剥皮的痛却已刻进了妾身的骨头里。墨砚虽然好,妾身却只想着那狠心短命的冤家——”

“妾身又来到人间找他。人间的岁月不经熬,他早已死了,好在妾身找到了他的转世,是个俊俏的少年郎,可不知为什么,他一见妾身就躲,或许是他还隐约记得前世的事,怕妾身向他讨债吧?一世下来,连正经话都没能说上几句。如此,好几世便过去了。”

“妾身每一世都能找到他,但他每一世都躲着妾身。终于有一次,他不知投胎去了何处,妾身上天入地也找不到他。直到不久前,妾身才发现,为了躲着妾身,他竟转世成了一件说死不死、说活不活的古怪东西……”

赵阳台停下说话,意味深长地望向韦长歌。

韦长歌恍然一笑。

“阳台姑娘说来会故人,那故人难道就在此处?”

“若在此处,韦堡主便肯割爱吗?”

“说死不死、说活不活……那是什么?”

“韦堡主以为是什么?”

韦长歌沉吟着,目光慢慢扫过席上、花间、水岸……然后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好!就当是答谢阳台姑娘这一夜的故事吧!”

赵阳台大喜过望,眉梢眼角顿时都盈满了喜色,从席上一跃而起,快步奔向水边。

水底,珊瑚树的红光动荡得越发剧烈了。

女人一瞬不瞬地望着水底,狡黠地笑着:“你只知道变成这模样好叫我找不着,怎么就忘了,你变成这般模样,此生此世是再也躲不开我了!”

她哈哈笑着伸出手,水底传来隆隆的响声,一道耀眼的红光闪过,她手里便多了一株小小的火焰般的珊瑚树。

赵阳台站在水边,一手紧紧攥着珊瑚树,一手敛了敛衣裙,朝着韦长歌和苏妄言的方向郑重地深深一礼。

“韦堡主、苏公子,阳台谢过两位成全!”

那手中的红光依旧挣扎着变换不停,赵阳台笑盈盈地低头看了一眼,影像渐渐模糊起来。

“等等!”苏妄言突然回过神来,霍然起身,大声唤道,“孩子!赵姑娘,这孩子究竟是……”

赵阳台笑了起来:“妾身同公子开个玩笑,公子切莫见怪。随便找一处山林,将那孩子放回去就行了……”

话没说完,水边已然不见了女人的影子。

苏妄言脚下动了动,终于还是怅然站在原地。

身后,韦长歌和抱着那花色艳丽的襁褓的态奴一起走了过来。

“好孩子,你爹给你取名字了吗?”韦长歌笑了笑,伸出手,就着态奴怀里,摸了摸幼狐光滑的皮毛,“不如就我来给你取吧?”

沉吟片刻,商量着道:“就叫小小吧。小小、苏小小——这名字怎么样?”

韦长歌笑了起来。

破晓天色下,比牡丹更加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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