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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红衣(1)

壹 赌你的右手

有这样一个赌局。

开始的时候只是各人将自己身上的银两掏出来做一时消遣,这在风起云涌的江湖中是时时处处都可见的普通赌局,几乎不会吸引任何过往行人的目光。渐渐地,赌桌上的钱就都归到了一个人面前,当然,整个的场面看来依然是有输有赢,身在其中的几人就更加没有怀疑,所有人都认为赢家不过是单纯的走运罢了。江湖中有句行话,“有赌未为输”。凡是赌徒,总是相信这句话的。你可以随便找一个赌场进去看看,一个赌徒在输了钱以后,十有八九不会离开,只会继续下注希望能收回本钱,直到只能一文不名地走出赌场。

这天的情况也是一样。在所有人都输,一家独赢之后,赌局并未散去。其中一人输红了眼的,从怀里摸出房契狠狠拍在桌上,要求再赌。这样的行为在赌徒中也可以说是见怪不怪了。因此不但无人阻止,反而引得其他几人纷纷仿效。一时间,家传古玉、地契房契,甚至随身佩刀都押了上来。

赢家倒也豪爽,拍桌叫道:“好!兄弟也是赌中君子,断不乘人之危!既然各位的身家都押了上来,这宝贝今日也就跟各位赌了!”一扬手,“啪”的一声,把一件物事拍到了桌上。其余几人一见陡然发出怪叫。有人甚至吃吃地问道:“你……你真愿意……”桌上放着的,乃是一柄竹扇。玳瑁边,象牙骨,香溢四座。赢家打开竹扇,露出扇面上的一幅桃花,冷笑道:“各位看清楚了,当日天下堡老堡主亲口允诺,有此扇者可求天下堡堡主传授一套绝技,此事天下皆知。兄弟今天拿它下注,有本事的就来赢了去。”

赌局设在郑州著名的酒楼上,和平时一样,这个时候酒楼上也有许多江湖中人。他话音刚落,便已经又有许多人加入了这场赌局。赌局唯一的规则就是用你最宝贵的物事下注,输了离开,赢了,就可以带走赌桌上所有的东西。

消息传开,几天之内无数江湖中人从四方赶来。

这个一开始十分普通的赌局到现在已经成了一场真正的豪赌。

你说得没错,总有人不稀罕天下堡的武功,但,他想要的,也许是赌桌上天下第一美人的香囊,剑圣一生打造的最后一把宝剑,又或是某人拼死从大内盗出的三十年御酿。

王飞也是这些人中的一个。他是江湖中的一个小人物,六扇门里的一个小捕快。他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曾经“短暂”的赢过——虽然很快就输给了下一个赢家。王飞颓废地醉了一天一夜之后只想把自己六扇门的腰牌拿回来——赢不了赌局,总不能再丢了差事。

他第一个想到的,是无恙。

赌局进行到第十六天,人群开始陆陆续续散去,因为现在的赢家已经连续赢了三天,剩下的人自认都赢他不过。另一个原因,现在的赢家就是如今的天下堡堡主本人。

天下堡的人已经开始收拾各式各样的赌注。

韦长歌微笑着就要站起来。

突然有人叫了一声“且慢”。所有人的第一个反应都是又有新的赌徒加入了。人群先是停顿了动作,接着就又围向赌桌——爱看热闹,一般说来也是赌徒的通病。来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一身普普通通的粗布衣服,眉目也算俊朗,可惜紧紧地抿着嘴,面无表情。

对手如此普通,韦长歌有些失望。他百无聊赖地转开视线,突然眼前一亮——年轻人身后,竟跟着一个绝色的美人!身为天下堡的堡主,武功势力在江湖中皆不做第二人想,而韦长歌自己,也是著名的美男子,年轻英挺风流俊赏,不知迷倒了天下多少女子。但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生竟还没见过真正的美人!

但韦长歌毕竟是天下堡堡主,见惯各种场面,因此美人虽美,却也不至令他神魂颠倒。他很快收回目光,四周扫了一下,年轻人已经落座,众人的目光都只盯着那年轻人,竟没有一个人注意到那绝色美人。他皱皱眉头,对左右道:“还不加把椅子?”

左右略一迟疑,很快把椅子抬到年轻人身边。年轻人依然无动于衷,倒是那绝色美人对他微微一笑,坐下了。

韦长歌微微一笑,对年轻人道:“我是韦长歌。阁下怎么称呼?”

年轻人回答:“无恙。”

韦长歌又转向那绝色女子:“没请教这位姑娘贵姓?”

那少女脸上微红,低了头,只用口型回了一个“管”字。

韦长歌回她一笑,转而对着无恙:“赌局的规矩,请阁下下注。”

无恙点点头,把手中一个包袱放在桌上,等他慢慢解开,却是一个镂花的小木箱。那木箱是红木所制,上面雕刻的花纹虽然精致,但已经略显陈旧,看那大小,也不过能放下两三本书。这样一个小木箱子,能放什么贵重物事?韦长歌饶有兴致地盯着那木箱看了半天,忍不住再次微笑起来:“里面装的什么?”

“什么都没有。”

韦长歌抬手抚过桌面:“你想用这箱子来赌桌上的所有东西?”

“这就是我最贵重的东西。”

韦长歌略一沉吟,又笑了——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越发明亮,样子也越发迷人了:“好,只要你赢了,这里的东西就都是你的。”

无恙竟然也微微笑了。

“这些东西,我不要你的。我用这个木箱,赌两样东西——一块六扇门的腰牌,还有……”

无恙笑意更浓:“我赌你的右手。”

他话一说出来,这酒楼便是哗然一片,天下堡的人脸色更是难看。放着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不要,已经很奇怪;用一个陈旧的木箱赌天下堡堡主的右手就更是匪夷所思!

赌局进行到现在,眼看是不能善终了。一时间,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只看韦长歌怎么回答。

韦长歌脸上依然带笑,但心跳也不禁加快了。他一面故作不经意地翻看着手上不知本属于什么人的一只簪子,一面飞快地回忆是否有可能曾与眼前的年轻人结下仇怨。他可以确定以前从未见过无恙,也就不可能有什么仇怨。他十六岁开始行走江湖,至今不过十年,又自重身份,不肯轻易树敌,因此无恙替父辈报仇的可能性也不大。但开口就要右手,若不是有着深仇大恨又何以至此?

无恙又淡淡地道:“我用我最贵重的东西赌你最贵重的东西,很公平。”

话说到这里,韦长歌已经不可能拒绝这场赌了。当着这么多江湖中人,一旦示弱,只怕不到一天消息就会传遍大江南北,到时候,天下堡的威名就是荡然无存了。韦长歌是决不能让这种事发生的,因此,他立即点头答道:“好,我就用这只右手赌你带来的东西——牌九,还是骰子?”

“骰子。”

“怎么赌法?”

“只比一局,三粒骰子,点数大的人赢。如何?”

“好。”韦长歌做了个手势,“我让你先。”

无恙也不答话,伸手拿过骰盅,略一摇晃就扣在桌上。

韦长歌凝神听着骰盅的声音——无恙掷出来的是三、六、四,赢面不大。

“到我了。”

韦长歌极快地抄起骰盅,修长的手指灵活地晃动着,一边游刃有余地欣赏周围一张张瞪大了眼、紧张得冒汗的赌徒脸孔——三个六。不会错。韦长歌信心十足的扣下骰盅,脸上已有笑意,他几乎可以肯定这场赌自己已经赢了:“还是你先请。”

无恙揭开骰盅——三、六、四,没错。

韦长歌笑了笑,身手揭开自己这一方。不用看,一定是三个六,他这么告诉自己,但和所有人一样,骰盅刚离开桌面还未揭起的瞬间,他还是忍不住低头看了看。就是这一看,韦长歌的脸色刹那间变得惨白,汗水不停从额角渗出。

不是三个六。

三、三、四。

韦长歌手一松,骰盅又掉回桌面。

人群鸦雀无声,用不着揭盅,只看他的脸色,所有人都知道天下堡堡主已经输了。

一触即发。

韦长歌的笑容僵硬在脸上,他呆呆地坐着,半晌道:“你赢了……拿刀来……”

刀拿来上了,雪亮。韦长歌看着刀,突然长叹一声,飞快地举刀砍向自己的右手。人群传来惊呼。右手已经感到刀锋的寒气,他闭上眼睛——

没有预期中的剧痛。

韦长歌惊异地睁开眼——有人稳稳托住了他拿刀的左手——那美人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他身边,对他露出甜笑。

“你的右手,我不是现在就要。”

说话的人隔着桌子冷冷发话:“三个月,三个月内你能帮我办成一件事,我就把你的右手还给你作为报酬。如果不能,三个月后,我会亲自到天下堡去取我赢来的东西。你的右手,就暂时先留着吧。”

韦长歌一愣,脸上浮现出复杂的神色,不知道是松了一口气,还是有了更危险的预感:“你要我做什么事?”

无恙豁地立起,死命握紧拳头,瞪着眼睛,浑身都散发出一股骇人的冷意,继而,一字一句地回答:“我要你帮我找一个人!”站在酒楼中间的无恙犹如浴血修罗,又像是索命冤魂,包括韦长歌在内,所有人都感到一股令人发指的恨意。

韦长歌不觉也站了起来,他努力抑制住狂乱的心跳,问道:“你要找的是什么人?”

“吴钩。”无恙极快地回答,似乎这个问题已经在心里回答了无数遍。

“吴钩?”韦长歌一愣,“这个人是哪里人?家在何处?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子?是做什么的?可有父母亲戚兄弟姐妹?或者,有什么亲近的朋友?”

他每问一句,无恙就摇一次头。

问完之后,韦长歌几乎感觉自己的右手已经不在手腕上了:“但,要找一个人,总得有些线索……你难道只知道他的名字叫吴钩?”

无恙脸上须臾闪过一种近于迷茫的神色:“那个男人如果活着,应该有四五十岁了……我也不敢确定‘吴钩’就是他的名字。不过,‘吴钩’——这两个字一定和他有关!”

韦长歌默然了一会儿,叹道:“你还是这会儿就把我的右手砍了去吧!”

无恙冷冷一笑,道:“三个月内你找不到他的下落,我自然会的。六扇门的腰牌,烦你差人送到城西檐子巷捕快王飞家。告辞。”说完转身扬长而去。

韦长歌看着他的背影,苦笑起来——吴钩?希望天下叫吴钩的人不要太多!

慢慢坐回椅子上,人群已识趣地自散开去,那一直站在他身旁的绝色美人却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韦长歌环视一圈,叫过侍从:“韦敬,那姑娘呢?”

那侍从迟疑了一下:“堡主,什么姑娘?”

“跟无恙一起来的那位姑娘。”

“回堡主,属下不知道有人和那年轻人同行……要不要属下追上去看看?”

韦长歌古怪地盯着韦敬看了半天,疲惫地挥挥手:“下去吧。”

他抬起自己的右手,仔细地端详着,这只手修长、优美、稳定而又有力,不知道砍下来会是什么样子?就算是天下堡堡主的右手,砍了下来,也不会和别的右手有任何区别吧?眼角余光突然瞥见看见桌上的骰盅,突然间,仿佛中了魔似的,有什么东西在他体内叫嚣着,要他揭开骰盅……

韦长歌颤抖着伸出右手。

他的脸色再一次变得苍白——

躺在桌面上的,赫然是三个鲜红的六点。

韦长歌并没有立刻去找吴钩。他回到天下堡的第一件事,是广派人手去找苏妄言。

苏妄言是洛阳苏家的长子,也是韦长歌迄今为止最好的朋友。之所以说是“迄今为止”,是因为苏妄言说“仗义每在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苏妄言从六岁那年知道这句话之后就一直引以为金科玉律,不止如此,凡是识字多于一百的人都被他划入“负心人”的范围,无一幸免。很不幸的,韦长歌认识苏妄言的那年,他们都是十四岁,因此他没有机会纠正苏妄言过激的思想,并且长久地成为“负心人”中的一个。

开始的时候,行走江湖,韦长歌总有机会意气风发地宣布“我最好的朋友苏妄言”,或是“好兄弟甘苦同当”。这个时候苏妄言就会在一旁淡淡地补一句:“到这一刻还算是,下一刻就难保了。”虽说老被人这么抢白有点面上无光,不过又还不值得恼羞成怒,所以几次下来,韦长歌也就从善如流地加上了“迄今为止”一词。

苏妄言虽然有此怪癖,但却是出了名的博闻强识。江湖中无人不知洛阳苏家的苏大公子就是一部活生生的典故。他出身名门,家学渊博,早在少年时就立志要遍游天下。十年下来,不敢说足迹遍及天下,却也是十停走了七停。

韦长歌相信,就算天下还有自己解决不了的事,苏妄言也一定会有办法。

苏妄言踏进天下堡的时候,三个月期限已经过去了十天。他一进门,便扬手把一个小坛子扔向韦长歌。

韦长歌皱着眉头接住了,闻了闻,是一坛酒。他把坛子放到一边,道:“怎么来得这么晚?”

苏妄言笑了笑,坐到椅子上:“你派来的人运气不好,他到的时候我刚出门,他追了三天,才在甘肃边境追到我。”

韦长歌又皱了皱眉头:“甘肃?不是才去过?你又去那里做什么?”

苏妄言笑道:“上次在那儿看到一家小酒铺,铺子算小,口气却大——门口一副对子,扬言‘名震西北三千里,香盖江南十二楼’,我不服气,进去叫了一碗,果然好酒!回来后,想着你还没喝过,所以又动身去买了来让你尝尝。”

韦长歌听了,微微一笑,继而又敛了笑意,叹口气道:“现下我又哪还有那份闲心……你可知道,我的右手已输给人了。”

苏妄言一愣:“我还以为是江湖流言……怎么回事?”

韦长歌深深吸了口气,把那天的赌局原原本本讲了一遍。末了,苦笑了一下:“那天我正好带着韦敬几个到河南办点事,看到赌局,也就去凑个热闹,没想到会闹出这么多事来。”

苏妄言也不说话,起身走到他面前,伸手就是一巴掌。

韦长歌一惊,怒道:“你这是干什么?”

苏妄言只是冷笑,好半天,方道:“堂堂天下堡的堡主,在那种三教九流的地方,竟吃了这么个大亏!真是凑得好热闹!”

韦长歌面上略略一红,竟也没话驳他。

沉默了一会儿,苏妄言长叹一声:“骰子可有问题?骰盅呢,有没有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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