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季节,菊是最盛大的。
每年的深秋到了,凡是有菊的地方,都可以闻到它的芬芳,它怒放着,把人的视线紧紧地粘住。那风姿,那清味,还有那粉白黄相间的颜色,就像是一幅被人精心描绘的风景画,精致、典雅,让人说不出的喜爱。
风,总是最多情的,当你还没来得及欣赏,它早已把菊的情味送入到你的心里。菊,就是这个季节最独特,也是最值得炫耀的花,秋天,也只有菊的绽放才配称最盛大、最浓厚的花事。
菊,不妖娆,尽管有着五颜六色,但它在世人的眼里都是清绝高雅的形象。
我喜欢菊,尤其是那种在室外遍地生长的小野菊。青绿青绿的草尖上,那纯纯的白,黄黄的雅,粉粉的艳,都是我的喜爱。爱极了这种天然的纯色,不加任何修饰,就像初恋,纯情得没有一点杂味。
终归是女子,天生就喜爱这些花花草草,对于这种野生的小花,尤其偏爱。
菊,我喜欢这样叫它,不喜欢叫菊花,总觉得加一个花字就诋毁了它的高洁,显得低俗。
早年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菊,记得那是第一次去一个同学家里,看见她家院子里有很多种类的菊,有黄色、白色、紫色、最为突出的是黄色龙爪菊开得最张扬,拳头大的花,细条儿的花瓣紧密地处在一根花枝上,我担心那细小的枝干承受不起它们的压力。那姿色整个的妖娆,我相信整个院子没有什么花可以和它媲美。也许年少的原因,那个时候特喜欢那种张扬,一下子就相中了它,还缠着同学的爸爸送我一盆,事后拿回家当宝贝一样养着。
长大以后,不再喜欢张扬,于是对那种太过张扬的花失去了耐性。且偏爱一些素色的小花,尤其是这个季节的小野菊,每次上得山去,都会撞见满山遍野的小欣喜,那个颜色虽比不得室内的花种,但一眼就可以掠走我的心。
小野菊,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子,清瘦、靓丽、不张扬,且用最简单的方式在霜风里生存,也许,就是这种不孤不傲,不焦不愁,才是最吸引我的地方,才让人对它情有独钟,念念不忘。
菊,清寂高雅,味,不是很香,却能绵延着淡淡的幽浓之情。我喜欢这味儿,就像一个女子思念她的情人,让人有一种怜惜的美,叫人放不下,舍不去。
深秋的山上,有一种凉入侵。我寻着菊的味道,一直一直走,那味就钻进了心里,只觉得进入到我的体内,附体到血液,那么悠悠浓浓,不是香,是灵魂在走样。
满满的山头,我看到了菊的风情,把整个秋天点缀。细朵细朵的小精灵,挨着连着,拥挤着,略带羞涩与纯情,乖巧得想把它们全都拥进怀里。我低下身子,用手轻轻抚摸,生怕弄痛它们的花枝,凑近低闻,好清香,整个身子也跟着香了起来,是魂香,我感觉到了。
喜欢,便会爱,就像爱情,一旦遇见就喜欢了,喜欢就爱上了。我爱上了这种魂香。
菊,不同别的花束,一般花期到了最后,不会枝离散尽,凋谢后仍然紧紧地偎依枝头,就像一场生死不离的爱,即便是枯萎到了终结,仍然不离不弃相守。
见多了,就有一种感情,还有一种致命的爱,每每上得山去,就有一种不舍的情怀牵住脚步。
我爱着,也心疼着,不仅仅带有一个野字,而是这些花朵开的时候,拼命地盛开,而凋零时,都是寂寂地逝去,没有多少人关心来去。
就像一场爱情,来时带着梦一般的美丽,走时,落寂到死,也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