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我觉得天气已经变得有些热了。我穿着宽大的白色衬衫,身体就像穿梭在一片云层中。我的头发看起来很像一把扫帚:不仅很硬,也很宽大,就像雷公凿出来的闪电光束一样;我的脸色青白;我无精打采地从房间的一头走向另外一头,最后走向阳台。五月初的阳光直刺入我的眼睛,企图刺瞎我的眼睛,这更加剧了我眼睛的肿痛,让两只眼睛几乎没办法睁开来。也许昨天又没睡好吧,我心想。我的睡眠总是不好,总觉得有人在我睡着的时候吵我,而且是故意的。
早上起来之后我一直盘算着想煮个鸡蛋吃,或者喝点豆奶什么的东西。忽然之间被我的呼机响声打断。
呼机真是一个神奇的发明,那时候我天天这样想。直到后来手机诞生了,我才知道世界真的很奇妙。
我的呼机上说:
王先生留言,你家的房子着火了,某年某月几点几分。
如果是一般的正常人,收到这样的留言非急死不可,一定乱跳脚——可惜我很清楚,这是条假信息。我辨识这样的假信息就如同做了三十年收银员的中年妇女对假钞的辨识力;假如一般的正常人收到这样的假信息,也可能被气得半死,我也没有被气死,或者说老早就被气死掉了,后来已经复活。一天之中我总会有这样的意外遭遇:或者是家里着了火,或者是家里死了人,又或者是家里被抢了个空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总之都不是好事情。这些消息全都拜王先生所赐。而这个王先生就是我的室友王东生同学(就是那个开饭店的在二十年后的一天中午给我送外卖的中年男人啊)。此人当时睡在我的上铺,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以前在小学时,他是我的小学同学;在初中,他就是我的初中同学;到了高中,他还是我的高中同学;现在居然是我的大学同学,真叫人不可思议。在大学报到的时候,我在宿舍寝室门口看到了这个熟悉了十多年的名字——王东生。当时我的眼珠子就快掉了出来,十二年同学做下来,到了大学还要待在一个寝室,这种缘分是要修一万年的吧。
可想而知我对王东生这个人有多了解了。比方说他的手臂很粗,一使劲儿手臂上还青筋暴起;他的腰上没有赘肉;身上的各种肌肉交错生长。总体来说,他既不是个好学生,也不是个大好人,但是相当聪明,他对我又很够哥们儿——所以我还是很喜欢他,尽管他什么好都轮不上(谁也想不到他居然能在二十年后做了大饭店的老板)。那时候有一阵他这个流氓经常跟我们畅谈女孩的两大定律:
第一,女孩穿得再多也觉得自己什么也没穿,很性感;
第二,女孩再没有姿色也觉得自己很有姿色,很美丽。
每次他的谈话都让我隐约看到了《挪威的森林》里永泽的影子。村上春树的这部长篇小说在那个时候真的是很红火呢,真可以说是人手一本。
而我觉得小说中的永泽就像一条很滑很滑的路。
王东生在上铺翻身之后顺便打了一个哈欠,听到我的呼机响过之后还对我吐舌头笑,我也哈哈哈地笑。我说:“老把戏,换点新的吧。”
“哪有那么多新东西?太阳底下没有新东西啊。如果我有新把戏,那我就该去当个小说家玩玩啦。”王东生嬉皮笑脸地说。我其实对他毫无办法。我跟他在一起是因为无聊,他跟我在一起想必也是这个原因。也许一个人缠着另外一个人,无聊是最根本的理由。
中午时分,我打听到天气预报上说今日气温有摄氏二十四度,就改穿蓝格子的短袖衬衫,又换了一条不是很厚的灯芯绒裤子。但是我没有运动鞋,所以只能穿一双蓝颜色的拖鞋。我经常这样打扮就去上课,完全不给老师们面子,睡睡觉或者塞一个耳塞听一点中国北京的摇滚。当然这是我追求英文老师失败之后的情况。王东生知道我追求英文老师失败这件事情之后,轻描淡写地说:“傻啊你,天下姑娘多如牛毛,不用单恋一枝花。”
上完课以后,王东生就把穿蓝格子衬衫的我带入了一间茶坊,说要给我介绍一个女孩儿,解解我的苦闷。
“随便玩玩。”他这么跟我说。
我既没答应他,也没拒绝他,我就是没事情做。我睁大了眼睛,期望从他的脸上看到我的将来。其实我什么都看不到,只看到了他眼角边的眼屎。我不相信自己的将来有关眼屎,但也不由自主地踩上了这一条很滑很滑的路。
“什么样的女孩儿啊?”我还是问了一句。
“知识分子把我们这个年纪叫作‘花样年华’呢。”王东生轻松地说,没有理会我。
“别看我不是很正经,我也不是喜欢那样子。”我一边推辞一边跟他笑。
“哪样子?你少来。那你喜欢什么样子呢,小子?”
“嗯……我也不知道。”我知道什么呢?我喜欢什么呢?我真是不知道。我想我是在混日子,生活对我来说还没有什么重大意义,连英文老师都有了男朋友,我简直已经没有任何指望了。
“最后大家不也都是一抔黄土吗?”王东生说。
听到了这句话,我又想到:我已经二十岁了。我二十岁的时候还是个单身汉。一个单身汉,无伴终老,最后变成一抔黄土未免也太可惜了。
于是就拎了拎我的腰带,说:“走就走。”
其实这样的事情大学生都经历过,在各种场合遇上新认识的女孩子,就如同在玩具店欣赏各种电动兔子,最后,满心希望能带回家一只最心爱的。区别在于我没有很坚定的信念,完全只是想碰碰运气,见见场面,顺便看看别人是怎么挑选电动玩具的,仅此而已。王东生并不是什么老手,他也是到了大学,感叹着属于他自己的花样年华才有这种“最后大家不也都是一抔黄土吗”的想法的,我想是这样。
“你认识吗?漂亮吗?”
“我也是哥们儿介绍的,见面就知道,不漂亮咱就走人。反正都不认识。”
我总是能记得,那天的阳光很好,很灿烂。当夕阳西下,天空全变成了红彤彤的血色,着实也令人兴奋。
在我二十岁之前,我很想留一头长发,因为我觉得我该这样干。我当时喜欢的朴树和郑钧都留有长发——至少留过那么一阵子。长发代表了我与众不同,或者我要与众不同。如果别人反驳我,我就也反问别人:
“难不成等我四十岁再留长发吗?”
别人随即轻描淡写一笑。
在那个尴尬的时候,我的头发不长不短,非常难看。好在我已经对自己的容貌完全不在乎了。2000年,我已经对自己的长相不在乎了。
当时有一个女孩说我那句反问很好,的确不应该人到中年的时候再干出那些年轻人才干的荒唐事情。之后,她自我介绍,说她叫李悦。我看了看她,她只是努了努嘴。她就坐在茶坊的里面,就是那个王东生让我新认识的女孩子。
我打量着这个叫作李悦的女孩儿。她的头发跟我差不多,梳得像个孩子一样。在她的脑袋上也晃来晃去的,我第一次看到就很满意。
另外一个女孩子说我的头发留得不整齐,希望我能把自己的头发修干净一点。王东生就解释说:“小饭这可是八十年代的朋克打扮。你懂吗你?”
我只是看坐在我对面的李悦,甚至有点儿着迷。她的脸很干净,对我微笑的时候让我感觉太舒服了。所以我完全没有管另外一个女孩儿说的是什么意思,也不管王东生说了什么话。那时候我就坐在李悦的对面,非常投入地看着她的脸上时不时浮出的笑意。她穿着蓝色的毛衣,那毛衣有一点点的紧身,在这个基础上我看到了她的胸口有两个苹果(不是馒头),更是让人满意。这两个苹果又大又圆,甚至发出了闪闪的亮光。
当时我们坐在一家小茶坊的角落里,身旁不远处还站着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女服务员。我不仅看到李悦,还看到了这位大妈,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足以说明世界对待每个人的不公——什么是好看,什么是不好看,简直高下立判。这样一来,从一开始,我也就不能不爱李悦了。
“喝什么?”中年大妈提醒我们必须喝东西。她一定知道喝东西能让人永葆青春。
“啤酒。”我说。
“啤酒。”王东生也说。
“啤酒吧。”没想到李悦也要喝啤酒,这可真奇怪。我看了看她。她从容而坚定,就像一名女战士。
“我喝珍珠奶茶。”最后一位姑娘轻声说道。
“我们来玩牌。”此时王东生建议。但是我不想玩牌,我对扑克牌本来没什么兴趣。我甚至只想看李悦喝啤酒。但是两副扑克牌却砸在了我的面前。
A、K、Q、J、10、9、8、7、6、5、4、3、2。
对了,还有大怪和小怪。要我搞清楚这些可真不容易。
那天打牌打得很晚,我的头一直有点昏昏沉沉。我觉得我状态不佳,只是一直在那儿死撑着。也许那时候我就对这个李悦有了一点点幻想,这才让我一直撑到最后。在王东生的坚持下,临分别四个人还是留下了各自的通信地址和联络方式。我把李悦的地址塞到了我的口袋,而把另外一个姑娘的电话丢在了风里。接着我和东生两个人打了一辆车回了学校,并不知道另外两个女孩儿去向哪里。那时候我就觉得头不仅昏,而且还有点疼,眼睛睁也睁不开,冲着马路伸了伸手,就有一辆白色的出租车“嘎”一声停在我和王东生的面前,就像要撞倒一个路人而发出的急刹车声音。而这回来后的事情我已经完全记不清楚了。王东生似乎也从未跟我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