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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芝加哥奇遇(1)

我觉得,那应该算是一次奇遇。

那天,去听芝加哥交响大厅听他们演奏海顿的大提琴音乐会,在芝加哥大学前的海德公园那站赶公共汽车,紧赶慢赶,还是眼瞅着车门旁若无人般“砰”的一声关上,车屁股冒出一股白烟跑走了。只好等下一辆,心里多少有些懊恼。就在这时候,慢悠悠的走过来一位老太太,满头银发,身板挺括,精神矍铄。我没有想到,下面是音乐会演出之前,老天特意为我加演的一支序曲。我应该感到庆幸没有赶上那辆车,否则,将和这位老太太失之交臂,便也没有了这次奇遇。

等车的只有我和老太太,闲来无事,便和老太太聊起天,偏巧老太太也是爱说的人,一起打发漫长的等车时间。老太太是德国人,开始和丈夫在爱沙尼亚工作,二战之后,爱沙尼亚被苏联占领,一直到1952年,才有机会离开那里,她和丈夫来到美国。丈夫研究生物学,在芝加哥大学当教授,后来又当了系主任。老太太便落地生根一般,一直住在了芝加哥,再没有动窝。

一边听着,心里一边暗暗算着,老太太得有多大年纪了?从来芝加哥到现在就已经过去了58年,再加上在爱沙尼亚工作的时间,起码有80多岁了。可看老太太的样子,哪里像呀。我们这里80多岁的老太太,谁还敢再挤公共汽车?尽管一般不问外国女人的年龄,我心里的疑问还是忍不住的问出了口。老太太的回答,让我叹为观止,老天,她竟然整整90岁了,这简直有点儿像是老树成精了。

她看出来我的惊讶,连说我是1920年生人,天真的证明着自己,绝对没有错。我忙说没想到您的身体保养得这样好。她笑着摆摆手说,不是保养,是常常听音乐会的结果。

原来,我们是同道,都是去听芝加哥交响乐团的海顿大提琴音乐会。一下子,涌出同是天涯爱乐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觉。心里一个劲儿的想,这个世界上还有几个90岁的老太太,能够有如此的兴致,身板如此硬朗,大老远的挤公共汽车去听一场音乐会?不敢说是绝无仅有的奇迹,也实在是难得一遇的奇遇。

车一直没有来,让我们多了一些交谈的机会。我知道了,老太太一生中最大的爱好就是音乐,芝加哥交响乐团是陪伴她半个世纪的朋友,从库贝利克到索尔蒂到巴伦博依姆,几任指挥走马灯一样轮换,她对乐团却葵花向阳一般始终如一,每年在它的演出季里挑选自己钟爱的音乐会,挤公共汽车去听,是她这些年的坚持。听到这里,我对老太太肃然起敬,无论什么事情,能够坚持这么长时间,就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许多的经历,一次两次,也许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但坚持下来,放在人生的长河里,能随着时间一直流淌至今,即使串不起一串珍珠,也串起了属于自己最珍贵的记忆。尤其到了老太太这样的年纪,人和人之间显现出来的差别,不在于地位、房产或儿孙的荣耀,除了身体,最主要的就是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回忆,这是一笔无人企及的最大财富。

不过,老太太也有属于自己的遗憾,那就是丈夫的工作忙,这辈子没有陪她听过一次音乐会。如今,丈夫早已经先她而去,她依然坚持自己一个人去听音乐会。她对我说,丈夫虽然没法陪她听音乐会,但一直都特别高兴她去听音乐会,每一次去完听音会回到家里的时候,丈夫总会听她讲讲音乐会的情景,便也和她一起分享了美妙的音乐,成为了最难忘的时光。本来说好的,丈夫要陪她听一次音乐会的,票都提前订好了,丈夫却住进了医院,再也没有起来。

是莫扎特。老太太没有告诉我是哪年的事情,只告诉我是听的是莫扎特的音乐,话音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哀伤,核桃皮一样皱纹覆盖的眼睛里闪着亮光,那里面也许更多的是回忆和怀念吧。我猜想,在没有丈夫的日子里,听音乐会不仅成为了老太太爱乐的一种习惯,也成为了她和丈夫相会的一种方式。

车来了,我要搀扶她,她却很硬朗的一个人上了车。这一晚的音乐会,是我听过的音乐会中最奇特的一次。因为有了老太太奇特年龄和奇特经历的加入,就像在乐谱里加入了奇特的配器,在乐队里加入了奇特的乐器一样,让海顿的大提琴多了一层与众不同的韵味。特别的觉得低沉的大提琴,那么像是一位饱经沧桑却又保持一腔幽怀的老人。

费城浪漫曲

费城市中心有座公园,颇有点像巴黎的卢森堡公园,特别是一方水池很像卢森堡公园里的美第奇喷泉。只是更小巧袖珍,紧邻费城寸土寸金的商业街,能有这样一块闹中取静的公园,要归公于当初城市的规划者。

夏天的公园里,绿荫如盖,一下子凉快了许多。是个周末的黄昏,我走进公园的时候,发现人比往日多,今年夏季费城奇热无比,人们都到这里来乘凉了。沿着甬道走进去,一路看见好几位街头艺人,在演奏萨克斯和吉它,或自吟自唱,他们的身边放着一个小纸盒,或自己的帽子,供游人往里面放钱。这算是这座公园的一景吧。附近居住的人,逛商业街逛累的人,都愿意到这里来,顺便听听他们的卖唱,他们的技艺正经不错呢。

走到公园深处这座水池前的时候,看见两个华人小伙子正在那里演奏小提琴,听不出是什么乐曲,旋律如怨如诉,格外幽婉抒情,二重奏的效果非常好听,起伏的鸽子一样,在身边翩飞萦绕。忍不住坐在水池边倾听,才发现四周已经坐着不少人。好听的音乐总能如磁铁一样吸引人。

起初,我以为和刚才看到的卖艺者一样,也是两个街头艺人,但我很快否认了自己的这个猜测。两人小伙子都穿着笔挺的西装,白衬衫配黑裤子、黑皮鞋,非常正规的演出服,根本不像刚才看见的卖艺者穿戴随便,有的简直就像嬉皮士。而且,他们的身边也没有纸盒或帽子,如果是卖艺者,人们往哪里给他们放钱呢?

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到这里演奏?便猜想或许是音乐学院的学生,利用周末到这里来练练手,为将来的成功先奏响一支序曲?

就在这时候,忽然看见一男一女两个白人走到演奏者前面小小的空场里。小提琴声如此缠绵悱恻,谁都想跳进乐曲旋律的漩涡里,就像这样炎热的天气里跳进身后的水池中清凉一番,所有的观赏者没有任何反应,仍然关注于小提琴。我仔细打量了他们一下,两人都很年轻,男的长相英俊,女的身材秀丽,只是和两个演奏者相比,他们的穿戴实在太随意了,男的穿着短裤和人字凉鞋,女的穿着豆青色抹胸连衣裙,他们每人的手里还各牵着一条小狗。心里想,一定和我一样,也是来逛公园的,听到这样迷人的音乐,忍不住跳进去翩翩起舞。

小提琴声还在轻柔地飘荡着,仿佛因为有人走到他们面前捧场而拉得格外来情绪,声音显得越发柔肠绕指,拉得人心里都跟着一起绵软得要融化了。只看那一对男女手牵着手,来回转着圈,轻轻的随着乐曲舞动了起来。由于节奏很舒缓,他们的步子如同踩在云朵里,轻柔得几乎看不出来。然后,女的把自己的牵狗绳交给了男的,本来一边一只的小狗,聚拢在一块,和他们的主人一样欢快的亲热起来。女的则腾出了两只手,伸了出来,娥菲丽娅的花环一样,轻轻的环绕在男的脖子上,一双天蓝色的眼睛,那么近的望着男的。

人群里有人叫了一声:吻一个!

男的很矜持,微微的笑了,弯下了头,吻了一下女的。人群里响起了掌声。女的忍不住紧紧的拥抱着男的,头靠在他肩上,一头金色的长发如金色的瀑布一样流泻下肩头。

如果是一般人,这时候是恰到好处的高潮,有音乐,有掌声,有热辣辣的夕阳,该退场了。谁想到他们两个人却有些恋恋不舍,就像两只戏水的鸳鸯,舍不得离开这样清澈的水池。当女的头从男的肩头上抬起来,男的扶着她纤纤细腰,轻轻的兜了一圈,长摆的连衣裙兜起一个漂亮的弧。然后,他们紧紧的拥抱,又密密的接吻。掌声再一次响起。那一刻,我以为周围的观众在起哄,我甚至以为是不是在拍摄电影。但我看了一下,人们很真诚的望着他们,不像我们这里爱起哄架秧子,树丛中也没有摄影或摄像机。而两位小提琴手似乎没有受到任何干扰,一如既往的拉着小提琴,琴声没有中断,如同两泓长长的泉水潺潺的流淌。

这一对男女如此往复了好多次旋转拥抱和接吻之后,男的把自己手指上的一枚铂金戒指戴在女的手指上时候,最后一次掌声响起来。我和在场的所有人此刻都明白了,一切是他们的安排,地点是他们选定的,琴手是他们请来的,效果是他们设想的,只有夕阳和我们是不请自来的。他们把自己的求婚仪式别出心裁的放在了这里,放在了小提琴幽幽的旋律里,一定让他们自己感动了。我都有些感动,对比我们这里豪华宴席、高档名车,乃至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式的奢靡却千篇一律的示爱求婚或结婚的仪式,他们的朴素和新颖,需要智慧,更需要对爱的理解。

我看到,他们手挽着向两位小提琴手走去,琴手收弓了,他们笑着向琴手握手致谢。夕阳的余晖,正打在他们的脸上,还有那枚戒指和两把小提琴上,跳跃着金子般的光亮。

孤独的吹笛人

麦迪逊是一座美丽的大学城,四面环湖,走不多远,就可以走到了透明的湖边,湖水是这座城市须臾不离的朋友。

这座城市还有一位须臾不离的朋友,是个吹笛子的老人。他成了这座城市叫不上名字的名人,满城的人几乎都认识他。

那天,我乘车路过一个十字街口,红灯停车的时候,同车的人指着对面一个骑自行车的老人,对我说:看,就是他,那个吹笛子的人!

他穿着一身橙黄色的衣服,连脚下的一双塑料的大盖拖鞋都是橙黄色的,异常艳丽,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闪光,能够从人流中一眼分辨出来。这里的人们告诉我,他一年四季都穿着这身衣服,从来也没有见过他更换过,却从来都是干干净净。不知道他是有意识这样穿着,为的就是特立独行,还是他家里家外就这样一身皮。

他们回答我的这个疑问:他是一个流浪汉,谁也不知道他在这里吹了多少年的笛子,他住在这座城市的哪个角落里,以及他命运的前生今世。人们只知道,他每天跟这些学生上课一样,天亮的时候,准时出现在这座城市里,或在校园的图书馆前,或在校园的广场上,或在州政府前的步行街上,或在风中,或在雨里,或在纷纷飘落的雪花下,吹着他的笛子。吹得老的一届学生毕业了,吹得新的一届学生的到来。春来春去不相关,花开花落不间断。

他的面前放着一个小盒子,姜太公钓鱼一般,听凭路过的行人或是充耳不闻,或是往里面丢一点钱,他目不斜视,只管吹他的笛子,似乎笛子里有他的一切。从他身旁经过的,大多是威斯康辛大学的学生,总会有好心的学生往盒子里丢钱,靠着盒子里的这些钱,他足可以在这里生活下去。可以说,如同这里的湖水滋润着这座城市一样,这座城市大学的学生养活了他。多少年来,他一直舍不得离开这座城市,而流浪到别处去。

吹笛人的经历,谈不上传奇,也谈不上神秘,他成为了这座城市一种惯性的存在,让我感到的是,这座城市对一个孤独流浪汉的宽容,并没有因为他流浪的身份而被收留到收容所里去;同时也让感到这座城市大学生的善良,他们愿意多听一种声音,在城市的风声雨声读书声之外,多一种笛声的陪伴,让自己的心多一点滋润,便也让一个孤独老人多一点宽慰。于是,这么多年,他们与这位吹笛人,相看两不厌,吹笛人成了这座城市的一面风景,而不是在许多城市里流浪汉被当成一块补丁。

在十字街口见到他的第二天,麦迪逊举办每年一次的万人长跑比赛,出发点在州政府大厦前面的广场上。没有想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再次看见了这位吹笛人。他坐在马路的檐子上面,一条腿横陈在路上,一条腿蜷缩着,拿笛子的一只胳膊正好架在这条腿上,据说这是他习惯的姿势。他的对面,两个靠在橱窗边的摇滚歌手,正在摆弄着架子鼓和电吉他,仿佛彼此打擂。他不管他们,只管吹自己的笛子。这次因为离他很近,我看得很清楚,他已经很老了,起码有六十多岁了,一脸苍黄的胡须,他手里的笛子,类似我们的竹笛,但很短,在他骨节粗大的手中,显得很小,像个玩具。

我走过去为他拍照,离他很近,他看见了我,没有反对,也没有任何表情,仍然在吹他的笛子,笛声并不怎么悠扬,技艺一般。但是,这座城市已经缺少不了他的笛声。

疯狂的腿

“疯狂的腿”,是麦迪逊市每年一度长跑比赛的名称。这个名称,格外吸引了我,专程驱车去那里看比赛。

吸引我的原因,一是和我国的体育赛事一般冠以赞助企业名字不同,如今商业化对体育的侵蚀,已经成为国际化的问题;二是他们不仅淡化商业化,强调体育自身,还格外强调体育的趣味性,为长跑比赛起了这样一个另类的名字,在我们这里大概是无法通过的,为什么要叫“疯狂的腿”?长跑怎么可以疯狂呢?思维的定势,容易让我们恪守必也正名乎的古训,却宁可以挂羊头卖狗肉,任其商业在体育比赛中肆意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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