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被约翰逊总统宣布为全国哀悼日,国家机关奉命下半旗志哀,为马丁·路德·金举行全国性的祈祷。数以万计的热爱正义、平等、自由的人们涌上街头,为这位惨死在枪口之下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送葬。
1983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决议,把马丁·路德·金的生日作为国家纪念日。这是美国法定生日作为国家纪念日的第二个人,第一个人是美国的首届总统乔治·华盛顿。1986年1月20日,全美国第一次为他举行了几年活动,联合国秘书长宣布,从1987年起,他的生日成为联合国纪念日之一。
不过,隆重、浩大的葬礼丝毫未能转移人们对案件侦破的注意力。愤怒的人们强烈要求美国司法部门和联邦调查局迅速查明案件的真相,将凶手及时捉拿归案。
马丁·路德·金遇刺刚一个小时,全国甚至全世界都已通过电视屏幕看到了警方和联邦调查局特工雷厉风行的调查工作,还听到了联邦调查局孟菲斯分局的公告。每次公告一开头都是“采取了一切措施”和“投入了全部力量”。4月5日凌晨,联邦调查局就正式宣布已掌握破案线索,并列举了罪证。马丁·路德·金的助手提供了重要线索:子弹是从旁边一个名为贝西·布鲁尔的公寓里射出的。警方立即到公寓调查。出租公寓临时住户查尔斯·斯蒂芬斯对警方说,枪响后,他立即看到有人手拿什么东西匆匆离开二楼浴室,奔向通往大门的楼梯,慌慌张张地离开了。他描述了这个人的身高和穿戴,只是相貌没有看清楚,还说他手里拿着一个包裹。
警方又找经营出租公寓的布鲁尔太太调查,布鲁尔太太说有个叫维拉尔德的人登记入住,还交了一个星期的房钱,可马丁·路德·金被刺杀后的当天晚上,他就不见了,她描述了这位房客的身高和相貌等情况,除了相貌,其他都与斯蒂芬说的一样。警方随房东来到维拉尔德住的房间,发现窗户正好对着洛兰旅馆。
根据这两人的描述,联邦调查局画师画出了此人的模拟肖像。与布鲁尔公寓相隔几座门的卡尼普游艺场老板作证说,枪响后,一个身穿深色衣服的人扔下一个包袱,驾着一辆白色“野马”牌汽车飞驰而去。
于是,警员沿着公路巡查,结果在离出租公寓十步之遥的人行道上,警方发现了一个被人丢弃的旅行袋,内有衣物、一架望远镜、一台收音机、两个啤酒空罐和一些零碎杂物。还有一支雷明顿公司造的“雷明顿”760型“打猎能手”式步枪。
联邦调查局孟菲斯分局局长詹森派人用飞机把包袱立即送往华盛顿,交试验室鉴定。很快,经调查核实,那支“雷明顿”步枪是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市的一个海空军需商店出售的,店员回忆说购买者是个名叫哈威·斯塔尔沃·格拉特的男子。他在3月29日买了一支步枪,但第二天,他就要求再换一只穿透力更强的雷明顿“打猎能手”式步枪,说是他哥哥要到威斯康星州猎鹿。店员描述了该名男子的体貌特征,探员们马上得出结论,这个人就是那名神秘男子。此外,警方还找到了约克公司和密西西比的亚南黑文米诺商店,从中了解到该名男子在案发当日分别在这两个地方购买了望远镜和啤酒。
警方经调查确定犯罪嫌疑人驾驶的是一辆1966年产的白色“野马”牌汽车,这辆车在1967年8月29日被一名同样叫哈威·斯塔尔沃·格拉特的人购买。案发不久,联邦探员在亚特兰大市发现了这辆被丢弃的汽车,车内还有一本地图册和一张标有马丁·路德·金住址的亚特兰大市地图,另外他领导的南方基督教领导人大会总部所在地被人画了圈。到此为止,基本上可以确定这名男子就是杀害马丁·路德·金的凶手。
警方马不停蹄,又找来指纹专家,从维拉尔德住的公寓房间里提取了指纹。他们到联邦调查局指纹库里查寻,结果还真找到了与维拉尔德指纹相符的指纹卡,卡片上的这个人叫詹姆斯·厄尔·雷。最后,在凶杀案发生16天后,即4月20日,联邦调查局终于宣布,根据步枪上的指纹鉴定,无论4月4日下午在布鲁尔太太那儿借宿的约翰·维拉尔德,还是3月30日在店铺中购买那支“雷明顿”步枪的埃里克·斯塔尔沃·高尔特,事实上就是同一个人,真名叫作詹姆斯·厄尔·雷,1928年3月10日生,伊利诺斯州奥尔顿人。他曾在密苏里州监狱服刑,1967年4月,即在孟菲斯凶杀案发生的前一年,越狱逃跑。
立刻,所有的报刊和电视都刊登或播放了詹姆斯·厄尔·雷的照片,包括正面像和侧面像。就这样,一张真实的面孔呈现在了众人面前。在这张脸背后,是一个有生日、思想、行为、言论的人,一个真实生活经历的人——
詹姆斯·厄尔·雷出生于1928年,中学未毕业就于1946年应征入伍,在联邦德国服役,后因“不适应服役要求”而提前退伍。退伍后,他长期失业。1949年,他因企图盗窃一架打字机而被抓住,坐牢3个月。1952年,他用手枪对准一个出租汽车司机的太阳穴,抢走他的营业款——11美元,被捕入狱。获释后,他又企图洗劫一家杂货铺,可惜失败了,最后被逮捕并被判刑20年。他在狱中度过了13年半,数次企图逃跑,为此刑期增加到48年。
可是,1967年4月,他终于孤身一人越狱成功。不到一年,他就向马丁·路德·金下了毒手——不管怎么说,联邦调查局是这么断言的。雷的种种犯罪经历表明,联邦调查局虽说是在与一个职业罪犯打交道,但同时也是在与一个脓包窃贼、天生的倒霉蛋打交道。雷虽然作案累累,但总是落网,而且还总是以最愚蠢的方式落网:第一次,他作案时把身份证丢失在地板上;第二次,他在逃避追捕时,躲进电梯间,但一时疏忽,忘记关电梯门而被抓住。第三次,他在作案后,驾车奔逃,在急转弯时,却被甩出车外……
面对这么一个频添笑料的可怜家伙,联邦调查局竟然束手无策。除了告知新闻界侦查工作正在进行,其规模之大前所未有外,对于雷现在何处,他如何得以逃出联邦调查局紧握的铁拳就都无可奉告了。
不过联邦调查局考虑到雷在枪杀了马丁·路德·金后,很可能已经逃往国外,探员立即分散到各国驻美国大使馆查阅护照档案。经过两周的调查,终于在一个叫拉曼·施奈德的赴加拿大签证申请书中,发现了与雷的相貌极其相似的照片。
1968年6月8日,在伦敦机场候机厅,两名警察发现了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从他身上搜出姓名为拉曼·施奈德的护照和一支子弹满膛的左轮手枪。通过指纹鉴定,联邦调查局很快就确定了这个拉曼·施奈德这是杀害金的凶手——詹姆斯·厄尔·雷。很快,詹姆斯·厄尔·雷被捕归案。至此,一次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追捕逃犯的行动结束了。美国联邦调查局为此先后投入了3014名特工人员的力量,他们累计行程50万英里,花费了140万美元。
联邦调查局断然肯定:詹姆斯·厄尔·雷就是真凶。但是,从越狱逃跑到1968年2月雷满40岁生日的这一段时间里,他从未因使用暴力摧残被害人或证人的肉体而判罪。为什么这样一个从无严重暴力罪行的人,突然转向暗杀行动?其动机何在?
就在联邦调查局为此感到大惑不解的时候,接受审讯的雷却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慌失措,他对杀害马丁·路德·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了自己实施刺杀行动的动机。
雷称自己是个极端种族主义者,他痛恨所有黑人和黑人运动。1955年,雷在堪萨斯州利文沃思堡联邦监狱服刑期间,曾拒绝转到荣誉监狱,因为那里不实现种族隔离制度。雷在密苏里州监狱的一个同狱犯告诉联邦调查局调查人员:雷曾经说过,这座监狱的黑人囚犯统统“应该杀掉”。还有一些犯人说:雷曾表示,如果赏格优厚,他愿意去杀死金博士。
1960年,他曾涉嫌在监狱里参与谋杀3名黑人囚犯。他的狱友也指证雷在服役期间多次咒骂金博士和一切黑人“引起麻烦”,并称,他在看到有关马丁·路德·金领导了黑人民权示威运动的报道后,表现得非常愤怒。不久,还说自己要在出狱后为一个“秘密组织”工作,从而“打捞一笔”,据称,这笔钱来自于一个“工商业家协会”。据他讲,该协会已出10万美元赏格,要杀死金博士。该狱友同时告诉联邦调查局的探员,他曾问过雷是哪个工商业家协会,雷当时回答说:“我不知道,可是我肯定能找到。”
据上述调查,联邦调查局认为,判断雷是否出于自命不凡和捞油水的心理而从事暗杀活动,已经有端倪可寻。此外,联邦调查局还对雷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了调查。1954年,一位监狱的社会学家发现:雷的犯罪,可能是出于冲动,尤其是饮酒的时候。马克·弗里曼博士是雷在洛杉矶曾求助过的一位心理专家,他认为雷具备暗杀行动的潜在能力,是个有明确动机而又能单独行动的人,很可能极其荒谬地自以为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尽管对雷心理方面的这些探索,不足以得出任何结论,证明雷刺杀金博士的动机,但联邦调查局却固执地判定:雷仇恨黑人,认为民权运动是颠覆活动。这样一个人极有可能认为,把马丁·路德·金式的人物从世界上消灭掉是自己的“义务”。
如此看来,无论是雷自己的供述还是联邦调查局时候调查取证的资料,都似乎将他杀害马丁·路德·金的动机全部展现了出来。但是,这其中还有一个非常值得深究的疑问——这个曾在所有最不值一提的盗窃中都会落网、从而引起警方的诧异和嘲笑的不走运的窃贼,怎么会如此巧妙地一再绕开警方和联邦调查局设置的重重罗网、耗费了联邦调查局的大量人力物力?
他曾先后冒用几个姓名,并堂而皇之地手持这几个假名的证件周游各地。是谁伪造了这些足以乱真的假证件?难道就是这个下三流的笨拙窃贼詹姆斯·厄尔·雷自己?难道他有这样的智慧、勇气、心计和时间来策划、实现这些事?是什么神奇的力量把他从一个糊涂、愚蠢的倒霉蛋变成了一个工于心计、能力超群的犯罪高手?
这一切看上去都是那样的令人难以理解。不过很快,在1968年10月底,对詹姆斯·厄尔·雷进行开庭审判的前夕。一本名为《展望》的杂志刊登了一篇马西·路德·金案件的文章,由作家威廉·休伊撰写。这是该杂志预告要刊登的三篇连载文章中的第一篇,叙述了詹姆斯·厄尔·雷在1967年8月越狱后至杀害金之前的经历。
这段经历,其实是雷本人的自述。雷在狱中把这段经历写在练习本纸上,再转交给作者。为了取得发表这些纸片和在上面添加评论的权利,休伊向詹姆斯支付了4.7万美元。这段经历的大致情况是:1967年雷越狱后,遇到一个名叫劳尔的古巴人。劳尔身体不高,浅色头发。他主动与雷相识,许诺给这个逃犯大笔钞票,并让他在某个安全地点过小康生活。在那儿,他可以不必害怕警察,也不必担心被强行遣送回密苏里州监狱。
为了这些好处,雷应该完成劳尔的若干任务。雷想知道是什么任务,但劳尔答道:“给你钱不是为了让你提问,而是为了让你办事。”于是,雷这个逃犯就开始了奇特的生活。按照劳尔的吩咐,他从一个城市迁到另一个城市,用各种名字(证件由劳尔提供)在旅馆登记,进过洛杉矶酒吧侍应生学校,在新奥尔良舞蹈学校学习过,还动过一次不大的整形手术。他曾多次驾车往返墨西哥。
雷本人猜测,他很可能在转运毒品,毒品藏在备用车胎的充气内胎里。他从劳尔那儿得到钱,相当多的钱。按照劳尔的命令,雷弄到了驾驶执照,花了2000美元买了一辆“野马”牌汽车。最后,根据劳尔的指示,雷又在蒙哥马利市买了一支“雷明顿”步枪,并于1968年4月4日驾着“野马”来到了孟菲斯市。他严格地执行劳尔的命令,在布鲁尔太太的出租公寓租下了5号房间。这个房间与浴室毗连,从浴室窗口能清楚看到洛兰旅馆的阳台,而且正好是“306”号房门所在的位置。
休伊的文章非常令人信服。在雷本人的每段亲笔供述之后,都有休伊的附文。他在附文中提到,他是如何核实雷所提到的每个姓名、每个地址、每个人物的。体伊走遍全国,重复了雷按照劳尔的吩咐完成的全部旅行。他拜访了几乎所有与雷见过面的人,用磁带录下了他们的谈话。他确信,雷没有搞错一次谈话,也没有记错一个地址。如果雷记不清或不知道地址,他就按休伊的要求画出详尽的示意图。结果证明,示意图没有一次是出于空想或画得不正确的。
休伊接连在两篇文章中作了以上叙述。第二篇文章紧接着第一篇文章刊载在该杂志的下一期上。当然,休伊没有走访劳尔,因为连雷本人也不知道这个神秘主子的常住地址。始终都是这个浅色头发的古巴人主动提出会晤,而雷只是必须出现在主子命令他待的地方。
《展望》杂志发表了头两篇文章,许诺将刊登第三篇文章。预告宣布,正是在第三篇文章中,作者将谈到马丁·路德·金如何在4月4日被害。美国人民焦急地等待这具有结论性的第三篇文章的发表。突然,新的意外出现了。在刊登第三篇文章的《展望》出版前几天,报纸刊出消息,说文章不再发表。这是谁的决定?作者、编辑,还是杂志老板?没有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