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932100000009

第9章 蝙蝠的回忆(5)

“或许吧,要知道警方还是没能集齐死者所有的内脏,要么早已在下水道里腐烂,要么还活在某个人的身体里。”

说完这句话,我悄悄打量了男人的上衣,黑衬衫掩盖了他结实的肌肉,不晓得是否藏着疤痕。

“你的叙述让我感到害怕。”

这个男人居然害怕了?我是个可怕的女人吗?连“蝙蝠”面对我也会恐惧?

“还有,第三种可能——被害人的室友向警方表示,谢小微在出事前几个月里,似乎认识了某个新朋友,原本学习刻苦的她,就连大一期末考试都荒废了。那所大学以文科为主,培养过不少知名的作家与诗人,就在那条卖打口碟的小路上,还有许多书店与咖啡厅,常会有这些文人出没。凶案发生之后几年,在一些诗歌论坛上,出现了描述死亡与杀人的现代诗,发帖ID大多是些奇怪的英文与数字。”

“凶手是个作家?他还会写小说,而他的最新一部作品,就是《蝙蝠的回忆》?”他异常平静地看着我的眼睛,“阿丸,这是你要跟我说的重点吗?”

“不,你误会了!还有第四种说法呢!几年前在网上,大家认为凶手就是最初发帖的那个神秘网友——这个人对于分尸案的文章,竟然从头到尾没有一个错别字,就连标点符号也很规范,就像在我们编辑部经过校对一样。他的思路如此清晰,在描述各种杀人细节的过程中,丝毫不带有感情色彩,没有对凶手的任何谴责,这是典型的犯罪成功后的炫耀心理。”

“从警察到凶手,这个变化也太大了吧。”

我听出他话外有音,但必须硬撑下去:“不错,毕竟是轰动N市的大事件,许多人至今记忆犹新。”

“这么众说纷纭,听起来就像叶燕的毒杀案。”

“但是,一个N市的普通大学女生,又没有丝毫家庭背景,怎能与北大的高干子弟相提并论?她注定会被时间遗忘。比起碎尸万段的谢小微,睡梦中被氰化物毒死的叶燕,简直是没有痛苦的解脱!”

忽然,我的肾上腺素剧烈分泌,泄愤般地吐出这些话。

“有道理。”

“对于十九年前分尸案的关注,主要限于N市的范围,这两年渐渐不再有人提了。呵!世界上永远没有公平,包括死亡。”

“阿丸,你说了那么多话,口渴了吧?”

“谢谢。”我下意识地拿起茶杯,还残留一点温度,刚靠近唇边,脑中响起红色警报,本能地打了个冷战,半杯水全洒到了地上,“对不起!”

一滴水都没喝到,我慌乱地从包里掏出纸巾,擦着被打湿的裙摆,才发现双腿已坐麻了,传来针扎般的疼痛,半厘米都无法动弹。

男人伸手来帮我,却被我一巴掌打了回去。第一次接触到他的身体,冰凉彻骨,就像死尸的温度。

“没关系。”

他毫不介意地去拿拖把。

“等一等,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我是谢小微的妹妹。”

“是吗?”

这样轻描淡写的回答,让我产生某种挫败感。

“你不信?我叫谢小晚,小名阿丸。谢小微是我同父异母的姐姐,在她十岁那年,我们的爸爸再婚,娶了我的妈妈,第二年有了我。在我童年记忆中,很少见到姐姐,她没来过我们家,因为是我妈妈的房子。我没去过姐姐住的地方,也没见过她的外公外婆。当我刚读小学一年级,姐姐送过我一个铅笔盒,是所有礼物中最廉价的一个,后来被我扔了。”

“你还记得姐姐的脸吗?”

“现在回想起来,姐姐应该是个很压抑封闭的人,对我也有些冷漠。我想,她有一种自卑心理,眼神里又藏着某种傲气。对不起,也许是我的想象吧。虽然,爸爸是她唯一的亲人,但他们的关系很糟糕,她从不跟爸爸打招呼,更不会跟我的妈妈说话。爸爸是个小气的男人,虽然他有抚养的义务,但他很少给姐姐零花钱,等到她读了大学,除了学费,几乎一分钱都没给过。”

“因为惧怕你的妈妈?”

我幽怨地摇头:“爸爸讨厌姐姐,说因为她的出生,害死了他的第一个妻子。现在想来,姐姐真是可怜啊——她遇害并被分尸的那年,是我的第一个小学暑假。开始几天,爸爸不知道她失踪,反正平时也见不到。后来,有一大群警察找上门来,说是姐姐老宅的邻居说她不见了,正好发现一具尸体特征很像姐姐。爸爸极不情愿地去认尸,他咬定那是个误会,女儿不过是出门旅游或打工去了。他没想到在公安局里看到的只是一颗人头……”

“阿丸?”看我像是中邪似的不动了,男人提醒我一句,“阿丸?你没事吧?”

“哦,我没事——说到哪儿了?”

我并未意识到,嘴唇被自己咬破了,“爸爸在公安局看到姐姐的头,还有那张几乎完好无损的脸……许多年后,他偶尔回忆起那天情景,就会说:‘没想到小微变漂亮了!’我想他要么是老糊涂了,要么是有些变态吧。认尸回来以后,爸爸连续几星期没睡觉,也吃不下饭,就连喝水都会呕吐。直到今天,爸爸一辈子没再吃过一口肉,哪怕连鱼和荤油都不沾了。”

“你……见过死后的姐姐吗?”

“怎可能让一年级的小女孩去认尸?但是,从那天起到现在,我每个夜晚都会梦到姐姐——她被分尸以后的那张脸。”

我正看着这个男人的脸,他没有半丝表情流露,一如蝙蝠般的冷血。

“阿丸,你最后一次见到姐姐是什么时候?”

“还是那年暑期,当时街上还算安全,大人也放心让小孩独自出门,我常去鼓楼那边,找街边的杂货店,买香蕉糖或盐水棒冰来吃。有天黄昏,我正要回家,却在十字路口看到了姐姐。一开始我完全没认出她来,因为平常姐姐穿着很朴素,夏天里也是碎花布衬衫,或是灰白色的汗衫。而我在过马路的人群中,看到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女生,裙摆差不多就到膝盖位置,脚上还有双中跟的凉鞋——天知道我怎么会记得那么多!十九年来,始终在我脑子里打转,丝毫没有模糊过,反而越发清晰。”

“也许,是因为后来发生的事,给你的记忆打上烙印,再也无法忘记了。”

“请不要打断我的记忆,让我继续说——等到姐姐走到我的面前,我才惊讶地认出了她,完全判若两人,就连肌肤都变得光华透亮,不再像个灰姑娘般暗淡。就像墙脚下的一蓬野草,转眼成了花盆里的吊兰!这样的比喻很蠢吧?但在当时,我的脑子里就是这么想的!”

“你,没有认错吗?”

我向男人瞪了一眼:“我天真地说:‘姐姐,你好漂亮!’姐姐也认出了我!先是意外,然后微笑。虽然,她跟爸爸的关系很差,可对我这个妹妹却很友好。她把手指竖在嘴上说:‘阿丸,你越来越会说话啦,但别告诉爸爸哦!’我却像所有小女孩一样,羡慕地看着她的脸,还有她第一次留起的披肩长发。我摩挲那条红裙子,感觉面料好舒服,有种沁人心脾的清爽,真想长大后自己也穿上它。也许是早熟的缘故,我一下子想起灰姑娘与王子的故事,便向四下里张望。姐姐打断了我的好奇:‘阿丸,快点回家,别让爸爸着急!’当我还没回过头来,她已消失在人群中了,那正好有个夜市,四周全是各色人等,我后悔没抓住姐姐的裙子,或许她还能带我去吃豆腐花。”

“鼓楼的豆腐花?那时候挺有名的,又便宜,我也去吃过。”

“几天之后,姐姐的尸块在鼓楼被发现,那是个清冷的早晨,差不多同一个路口。”

一分钟前,我还在饱含深情地回忆,转瞬如此冷静。

当我看着他的眼睛,看着他难以察觉的细微变化,如同打死黑夜里的蚊子。

“对不起,我能说说自己的看法吗?”

“请。”

“十九年前,发生在N市的分尸案,凶手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他是个中等个子的男人,年龄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头发与胡子都整理得很干净,除小拇指外不会留指甲。他戴着眼镜,受过高等教育,家庭背景很好,有着收入不错而体面的工作,独自居住在一套大房子里。他有一套稀有的进口音响,邀请谢小微来家里欣赏,获得了被害人的信任,然后作为某种神秘仪式的牺牲品,杀了她。”

“住嘴!”

我无法接受最后那三个字,就连杀死小狗小猫,也不该用这样的语气!不是吗?

然而,他的水龙头已经打开,再也无法关掉了:“这个男人不喜欢露出自己的手,大部分时间插口袋里,冬天自然戴着厚厚的手套。他不抽烟,也不喝酒,不碰咖啡,但会喝很浓的茶。他的记忆力惊人地好,过目不忘,尤其这辈子见过的每张脸、每个名字,甚至包括他们的生日。他的视力出色,应该在二点零以上,即便在没有灯的房间里,也能准确地拿起细小的物体。他是个极其小心的家伙,每次杀人前,都会反复观察周边环境,包括与被害对象说话的时间地点、带她们离开的方式、旁边是否有其他人等等。他的心理素质奇高,就算警察坐在对面,也能面不改色,应对自如,以他的谈吐与教养,很难会被认为是嫌疑犯,因此总能侥幸逃脱。谢小微绝非他唯一的牺牲品。每次杀人之后,分尸之前,他都会对尸体说一声晚安!再跟着对方的名字。”

“晚安,谢小微?”

说出这句话的同时,仿佛有双手在抚摸我的后背。

“没错。”

“凭什么?”

我同时注意他的手的位置,还好没有插在口袋里,而是自然地放在桌子上,关节粗大而突出,手背上布满青筋,说明干过不少重活,至今仍然保持不错的身体状态。

“感觉。”

他平静如水地说出这两个字,在我的耳中却是骇人听闻。但我不敢露出害怕的样子,还得装作这是编辑的工作,为了稿子而与作者的正常来往。我更不敢轻易提出离开,生怕只要一拉开他的门,这个男人就会从背后……

漫长的沉默,男人突然冒出一句:“阿丸,说了那么多话,你不口渴吗?”

该死的,这家伙又给我倒了杯水,将我的注意力拉回体内——饱胀的小腹足足憋了几个钟头,差不多要把我折磨死了。

他是故意的!

但是,我真的忍不住了,就像小时候在幼儿园,哪怕再等待一分钟,都会出现最悲惨的状况。

老天啊,我宁愿承受各种残酷的死亡方式,也不愿在他面前遭遇羞辱。

“我能用一下洗手间吗?”

虽然,客厅里没有镜子,但我能想象自己苍白的脸色,还有裙子底下夹紧的双腿,以及小腿肚子暴出的血管。

“当然!”男人移开一道帘布,原来还有道小门,打开便是卫生间,“不胜荣幸!”

去吃屎吧!

我在心里咒骂他,匆忙跑进卫生间。这是个没有气窗的密室,看起来还算干净,抽水马桶旁边是个淋浴棚,里面有两瓶男士洗发水。

来不及擦马桶了,连纸巾也没有垫上,直接坐上去……

漫长的一分钟。

终于,我如转世还阳般活了回来,竟有释放后的轻松快感,如同电流滚过全身每个细胞。起身洗手,才看到有面小镜子,布满灰色斑点,照出一张年轻女子的脸,看似像个雀斑女,稍微有了一点血色。水滴溅到头发上,让我想起小时候在家里洗澡,也是这样一个小小的卫生间,湿漉漉的头发像泡软了的方便面……

在镜子里微微晃头,忽然从镜中反射的墙面上,看到几点血红色的污迹,发出亚光似的亮度。

N市的警方判断——姐姐是在卫生间里被分尸的。

不,不可能是在这间屋子。

大脑飞速旋转,无数个假设掠过水面,正是这幽暗房间里的积水,多年来未曾被风吹过,静得似凝固的冰,又像坚硬的镜子。

镜子碎出了裂缝。

我恍若窥透了镜子背后的那张脸。

如同弹簧跳出卫生间,男人依旧一本正经地坐着,面对我坐过的空空的椅子。而我总算可以轻松地踱着步,像个侦探那样说话了——

“其实,姐姐与叶燕长得很像。”

蝙蝠先生,镜子再多碎一点吧。

“不会吧。”

“从没人注意过这一点,无论十九年前办案的警察,还是如今依然讨论这两起案件的网友。姐姐留下的照片极少,全是灰头土脸的证件照,大部分都是短发,肤色灰暗,发着青春痘,如果光看照片,确实与叶燕截然不同。可是,在我最后一次见到姐姐的记忆中,穿着红色裙子的她,变身为公主般的美人,脸上的痘痘都消退了,分明就与叶燕一模一样!我是说你刚才拿出来的,那张在N市的梧桐林荫道上的照片。”

“你觉得这并非巧合?”

“两个年龄相仿的女子,一个是N市大学一年级的贫寒之女,另一个是即将去北大读书的名门闺秀,却有着几乎相同的容貌,这当然是老天爷安排的巧合。可是,你的出现却不是巧合!”

“我?”

“是的,你——蝙蝠先生!如你所说,你只是一个农村出来的穷学生,标准的宅男屌丝,怎么可能与叶燕这样的高干子女做朋友?我不是小女生,请不要用童话故事来欺骗我,就像每天挤地铁上班的女孩,只会遇到猥琐的胸袭色狼,绝不会有高富帅的白马王子。”

“请说下去。”

我感觉两颊都在颤抖,清了清嗓子:“你,根本就不认识叶燕,你只是个可怜的农村大学生,没有任何朋友,无论同性还是异性,你只能每天拿着侥幸借来的相机,装着社团提供的免费胶卷,在街头巷尾偷拍漂亮女孩子!尤其是穿着清凉的夏天,不是吗?”

“是。”

“感谢你的诚实!你只是个偷窥与跟踪的狂人,在N市的梧桐大道上,偶然发现了叶燕,她那清纯的容颜,绝世独立的气质,让你如痴如醉。你在心底爱上了她,但出于强烈的自卑,你担心自己一出现在她眼前,这副可怜巴巴的穷酸相,还有一辈子无法掩饰的乡下人的脸,就会把你心中的女神吓跑。你只能继续跟踪,躲在暗处或装作路人,在不经意间拍下她的照片,再悄悄冲洗出来,藏在枕头底下以供自渎。”

天哪,我居然说得那么直接与残酷,击碎了对方最后的羞耻心,他会不会恼羞成怒地用桌子把我砸死?

同类推荐
  • 北方钢琴神童

    北方钢琴神童

    老曲从北京专程赶来,天正下着雨,他在电话中说早晨八点钟到,问我行不行?他是怕我起不来。我说行,没问题。果然他八点钟准时来了。天还下着雨,应该说这场雨是沈阳的第一场秋雨,而一贯多愁善感的老曲在秋雨的浸淫中更多了几分感伤色彩。一个六十岁的老人了,尽管穿着具有时代感的T恤衫,尽管他的腰板还一直那么挺拔,尽管他的一头卷发还那么充盈着艺术气息地蓬松着飘逸,但是,他确实掩饰不住一夜旅途带来的疲惫——眼窝塌陷,声音嘶哑。几年来,老曲习惯了这种沈阳至北京的路途,他曾在这条线路上为别人制做小提琴而寻找着或者说搬运着琴木。
  • 回望高君宇

    回望高君宇

    初春,北京。草未绿,风沙还在吹。在著名的协和医院,一个青年因患急性盲肠炎准备手术。手术前,他亲自签了字,还微笑着对陪着他的战友说:开肚怕什么,你也这样旧脑筋?第二天,术后的他感到精神还好,和友人、兄弟闲闲地谈起钟情的事业,当然,还有心爱的女友。就在这天夜里,这位青年的病情突然恶化,呼吸微弱,脉搏飘忽,指甲发青。
  • 说岳全传(古典文库)

    说岳全传(古典文库)

    《说岳全传》全称《精忠演义说本岳王全传》,凡二十卷八十回。全书前六十回极力描写岳飞之精忠报国,岳家军作战之无往不克,秦桧之奸邪误国,兀术之恃宠横行。虚实相生,读之令人激昂、捧腹、扼腕。后二十回则写第二代岳家军之崛起,以及岳飞等人沉冤得雪。尽为虚写,读之大快人心。
  • 夜海惊魂

    夜海惊魂

    半躺在席梦思床上的曹原从腰间的手机套里摸出银白色的三星手机,欠欠身,一看手机上的时间是晚上十点多了,忙用摇控器“叭”地一声关了电视。他站起身,对着穿衣镜穿上了一身深蓝色的西装,又梳梳头,便走出了西苑宾馆。三十岁出头的年纪,瘦瘦高高的身材,飘逸的长发,给人一种风度翩翩的感觉。他“打的”来到了白天他看过的北环浴池桑那部。洗过桑那之后,一位二十多岁的男服务员双手捧着一条大裤衩和一件没有扣子的半截袖上衣走过来说:“先生,如果你想按摩请穿我们提供的衣服。”曹原抬抬眼皮看他一眼,接过衣服穿上。男服务员立刻打开一个暗门,门里有一个铺着红地毯的楼梯。
  • 前生1

    前生1

    青年女作者王晓燕最新长篇小说《前生》,以其特有的视角与简练的文笔将一个故事向读者娓娓道来,把都市里职业男女的爱恨情仇描写的淋漓尽致。评论家称,在这样一个小说家已经被贬为毫无意义的故事复述者的年代里,王晓燕所坚持的叙述方向不是故事本身而是故事之外的寓意与叙述的技巧,其作品叙事诡秘,没有随传统或流行叙事的方式而自成格调。
热门推荐
  • 我的同桌是个万人迷

    我的同桌是个万人迷

    分班和年级男神分到一个班,据说男神长得帅,衣品好,名牌鞋,还是我们年级的篮球王子。但高冷无比,十米外气场全开,寒气逼人,还是个gay?!老师居然把他们分到了同桌!米慕柒看着沈卿言:“喂,开学第一天你能不能不要摆着个臭脸!!”几番折腾后米慕柒愤怒的盯着沈卿言:“说好的高冷呢!!”
  • 三国之名将基因库

    三国之名将基因库

    你说我裴青手无缚鸡之力?我有名将基因库,直接变身裴元庆。什么?你说廖化比较差?我给你变身廖永忠试试,周仓还不够猛?那周勃怎么样?高览还不够强?那变身高宠够不够?名将基因库最擅长的就是化腐朽为神奇,化神奇为神话,试看裴青如何在这个乱世杀出一片天下?
  • 快穿系统:强撩反派BOSS

    快穿系统:强撩反派BOSS

    试问,一个吃货没了零食会怎样?那当然是想尽一切办法找咯。找不到怎么办?找系统去坑呗!论王的一路逆(装)袭(13)【宿主,我们能安安静静的做一次任务吗?】那你能让我安安静静的吃一会儿零食吗?【……打扰了。】呵,辣鸡。【宿主你信不信我不给你换零食!】你以为你的权限还在你自己手上?【小剧场】笙月(挑眉):靠那么近想死?某男(凑上前去,嬉皮笑脸):老婆你看看我,手机有我好看嘛。笙月:滚!【本文1v1纯洁,男主女主强势宠】
  • 远山风月闲

    远山风月闲

    权利,金钱,美人,江山,这些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有一个意中人。意中人就是有一个人永远不顾一些地相信你,也愿意为你成为最坚强的护盾,而你只要待在她身边,便觉得心安,觉得一生无憾就是了。
  • 莫言,天下

    莫言,天下

    21世纪的少女莫言,本该在许昌旅游的她,因为一场意外,竟穿越至东汉末年——建安四年。起初,她想离开这个并不属于她的世界,可在不知不觉中越陷越深——契约夫妻也变成了恩爱眷侣。她熟读三国历史,她要如何帮助丈夫扭转乾坤?——听天由命还是逆天改命。冥冥之中,或许早已有了答案。是莫言,还是天下。“她是个不平凡的女子。”——诸葛亮。“这女人不能留,留了必是祸害。”——曹操。“可惜,可惜。”——刘备。她确实不太平凡,光凭初恋与鬼才郭嘉撞脸这一点来说,就够不一般了。魏文帝曹丕用尽一切方法,都没能把她留在身边,后宫众妃都不及她。陈思王曹植是她的知己朋友,曹操的义子因她而终生不娶。曹操更是不惜一切要杀她……
  • 演武诸天

    演武诸天

    诸天万界,武道万千。顾天泽携武道掠夺系统降临大赤天。武道争锋,剑试天骄。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诸天演武,百家争鸣。试问——谁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
  • In The Bishop's Carriage

    In The Bishop's Carriage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神雕侠侣(第一卷)(纯文字新修版)

    神雕侠侣(第一卷)(纯文字新修版)

    南宋末年,江南少年杨过被郭靖送去全真教学武。全真教教规森严,天性叛逆的杨过在教中吃尽苦头,忍无可忍,终于逃出全真教。被活死人墓中的小龙女收留为徒。师徒二人在墓中一起练武、一起长大,渐生情愫。但师徒通婚违背宋朝礼教,二人爱情不能为世俗所容,其间尝尽聚合离散之苦,杨过更得知了父亲身死的真相,但在国仇家恨的权衡中明白了更多。杨龙二人的感情一再波折,最终分离十六年。二人十六年后重逢,无限欣喜……杨过带着小龙女离开深渊,前往襄阳。杨过以高强武功,于万军之中杀死蒙古皇帝,蒙古大军顿时崩溃,在襄阳就要失守时解了襄阳十六年的围困。经此一役,神雕侠侣天下扬名,杨过却带着小龙女悄然隐退……
  • 帝倾城一世殇情

    帝倾城一世殇情

    她是公主的女儿,顺侯爷府的嫡女,她的舅舅是当朝皇帝,她的外祖母是当朝的皇太后,她身份尊贵。而他只是一个不受皇帝关注的皇子,他的母妃并不受宠。他亦是她的情,也是她的劫。女:如果没有相遇,是否就不会相识,也不会相爱,也就不会发生那么多的事。如果可以选择一次,我宁愿不要认识你。男:不,不可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没有相见,也许会更好。
  • 重生之我是我二大爷

    重生之我是我二大爷

    别人家的穿越要么是言情剧,要么是励志剧。李宪发现自己的穿越很别致......是伦理剧!新书《高龄巨星》已发布,敬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