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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蝙蝠的回忆(1)

蔡骏/文

我的生命曾两度终止,

在终止之前;它仍在等待,

看第三次苦难的秘密,

是否会被时间的手揭开。

如此巨大,如此难于想象,

就像曾经的两次,令我昏厥。

我们只能一次次告别天堂,

一次次梦想着与地狱告别。

——艾米莉·狄金森《我的生命曾两度终止》

【第一章】

亚当与夏娃离开伊甸园,生下第一个儿子叫该隐——他是第一位因男女性交而诞生的人类祖先。

该隐的意思是“得到”,他很快有了一个弟弟叫亚伯,意思是“虚空”。该隐是农夫,亚伯则是牧羊人。耶和华看中了亚伯供献的祭品,却没有看中该隐的。该隐出于嫉妒,杀死了自己的同胞弟弟亚伯。

耶和华说:“你做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

不过,该隐还是活了下来,他的子孙后代,就是我们。

还有它们。

蝙蝠,又被称为伏翼、仙鼠、飞鼠、天鼠、夜燕……我喜欢最后一个名字。

蝙蝠是翼手目动物的总称,唯一真正具有飞翔能力的哺乳动物,从种群数量上仅次于啮齿目。除了南北极与某些与世隔绝的小岛,地球上每个角落都有蝙蝠。

它们并没有真正的翅膀,双翼由前肢进化而来,由修长的爪子之间相连的皮肤,也就是翼膜构成。蝙蝠能发出人类无法听到的超声波,依据回音辨别方向。大多数蝙蝠捕捉昆虫,也有些吃果实与花粉,美洲有些蝙蝠则以吸血为生。

几乎所有蝙蝠都是昼伏夜出,长得像老鼠或狐狸,通常有个极度夸张的鼻子,以及与脑袋很不相称的巨大耳朵,酷肖寺庙里面目狰狞的恶魔。除薄薄的翼膜外,蝙蝠全身覆盖着灰色、棕黄色、褐色或黑色的毛,总给人一种肮脏的感觉。很少有人敢接近这种动物,更别说去触摸甚至共同生活了。

但我喜欢。

因为,该隐的故事告诉我们,它们是我们的兄弟,或者说——同类。

小说寥寥数语的开头,让蹲在电脑前看稿的我,胃里泛起一股腐烂的鸡鸭内脏气味,将子夜十二点吃下的一杯方便面,全部喷在了键盘上。

看着满眼的呕吐物,我冲到卫生间又干呕几下。就像刚刚活吞了一只蝙蝠,那对光滑的黑色翼膜,以及钩子般的尖爪,还在我的胃里不断挣扎。

凌晨两点的出租屋内,响彻急促的水声。

浑身湿漉漉地抬头,睁开被水缝合的眼睛,才看清卫生间镜子里的脸。

有些陌生,这看起来还年轻的女子,披着海藻般的长发,刚从深海里被打捞上来,面色如同白墙,嘴唇也是铁灰色的,倒是双眼瞳仁很黑,像要从眼窝里跳出来。

我的脸?

小时候,我跟父母住在一栋六层楼的老式公寓。那栋楼又破又烂,楼道里堆满各种杂物与垃圾,每逢黄梅天的雨季,墙壁与天花板就开裂漏水。夏天的夜晚,不时会有成群结队的蝙蝠飞过。每当看到窗外倒挂着一只黑乎乎的东西,乍看起来像大老鼠,转眼又拍打着翅膀飞走,令人莫名恐惧。我家住在五楼,经常半夜从头顶传来脚步声,富有规律性的节奏,如同菜刀砍在砧板上。楼上住着一个孤老太太,从没有子女来看望过,每个夜晚她都出去捡些破烂回来,比如可乐罐、空啤酒瓶、废报纸杂志……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小学一年级的期末考试前夕,老太太佝偻着腰爬楼梯,几乎要用手支撑台阶,像个衰老的动物,背着一筐奇奇怪怪的垃圾。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垃圾中有个洋娃娃很漂亮,但手脚都被拧断了,脑袋也从脖子上裂开了。当时我就在想,这个老太太是变态吧?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漫长的暑假过去,我始终能闻到一股臭味,从窗外隐隐约约飘来,苍蝇也明显增多了,黑夜里引来更多的蝙蝠。开学不久,警察砸开楼上的房门,才发现老太太的尸体,几乎完全腐烂了,只剩一堆白森森的骨架,房间里堆满蝙蝠的粪便。

于是,每次闭上眼睛,我就会想象死人的样子。

就像现在镜子里的人?

擦干净脸上的水渍,我换上一套宽大的棉布睡裙,像妈妈那样拿起抹布,把电脑前的呕吐物清理干净。屋里仍充满方便面与胃酸的气味。我看着狭窄的卧室兼客厅兼书房,十平方米的一室户蜗居,每月一千五百块租金。

有好几年没回过家了,我在上海的老式小区独自租房,不愿回到自己出生并长大的N市。虽然这里冬天冰冷彻骨,夏天又闷热得难受,楼上住着一个小姐,总是在后半夜活动发出声响。我还从未投诉过她,既是从小养成的忍让习性,更担心我会被当作她的同类。

或许,因为在这里见不到蝙蝠。

姐姐常跟我说,蝙蝠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只在黑夜行动,捕食昆虫与果子,并不会伤害我们。而人类天生就是白天行动黑夜睡觉的,因此人不应该对蝙蝠怀有恐惧,尤其在我们搬出可能与蝙蝠共居的山洞,学会自己搭建房子以后。后来,人之所以对蝙蝠感到害怕,是因为我们也渐渐成为了可怕的夜行动物。

【第二章】

“阿丸,你最爱吃的鹌鹑来了。”

这样的记忆停留在八岁以前,自从楼上的老太太死后,我就再也不敢碰鹌鹑,连想一想都会恶心,至于原因嘛——你不觉得烧好的鹌鹑很像蝙蝠吗?尤其是那小小的翅膀,暴出的胸骨,以及钩子般的细爪。

我叫阿丸,这是妈妈给我起的小名,现在是我作为杂志编辑的笔名。最近半年来,我一直在考虑是否还要继续从事这份没有前途的职业。直至我的工作邮箱里收到这份来稿。

这个邮箱地址挂在公司微博与豆瓣平台上,因此常被各种稀奇古怪的来稿塞满,有三分之一是关于如何杀人的故事,还有三分之一基本上是妖魔鬼怪,最后三分之一读完会让你对他人与自己感到绝望,偶尔还会流下几滴泪水。

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悬疑世界》杂志的文字编辑,难以置信已过去了四年。作为一名悬疑杂志的女编辑,我读过的杀人故事不计其数,经我手发表的小说也将近百篇。QQ上我有几十号作者好友,几个猥琐的家伙常邀我出去吃饭,因为偷看了我贴在QQ空间里的照片,但我一律拒绝。除了公司组织的活动,我从未跟作者有过任何私人交往。

倒不是我有什么偏见:认定写悬疑小说的都是变态。而是于我而言,这些家伙并无任何神秘感与好奇心。就像当你已吃下了一颗鸡蛋,还会在乎母鸡长什么样?

不过,这一次即将例外。

子夜将至,我从邮箱里看到这篇投稿,同时在吃方便面——明知道这将毁灭自己的减肥大业,但我无法空着肚子熬过漫漫长夜,双眼就被这篇小说的名字勾住了。

刚读完WORD文档的第一页,我就把键盘呕吐得一塌糊涂。当我忍着难受与恶心,辛苦地清理完房间,却并未躺回床上睡觉,而是重新打开电脑,继续阅读这篇小说。

谢天谢地,尽管开头就是该隐与蝙蝠,但后面的故事基本与此无关,而是作者在回忆十八年前的一桩杀人案……

确切地说是毒杀案。

那是诗人依旧受到尊敬,地沟油来不及泛滥,文艺青年在借黑泽明的录像带,警察制服仍是绿色的,街头流行张学友与张雨生,几乎没人看过韩剧,小学校长不懂得开房,苍井空还是处女的九十年代。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我”在叙述一个女生的故事——她叫叶燕,1995年,从N市的重点高中考入北京大学。她完全符合那个时代的审美,雪白皮肤上乌黑的大眼睛,永远在肩头披着长发,就像北岛与顾城写过的女神。在晓风残月的未名湖畔,常有人看到她顾影自怜地漫步,抑或拿着一支笛子呜呜地吹奏半晌,身后留下一大群腼腆却不敢靠近的中文系男生。

叶燕平时不怎么说话,跟室友也很少交流,经常大半个月说不上两句话。这样的孤傲很难讨人喜欢,当然仅限于女生圈子。她在寝室里只顾着自己埋头看书,居然都是侦探推理小说,书架上一整排各种“杀人事件”。

她从不缺乏追求者,除了迷人的容颜与气质,神秘的红色贵族背景,也足以吸引攀龙附凤的人们。但似乎无人掳获其芳心,她对所有男生敬而远之,反而让更多的人前赴后继,每天寝室都能收到鲜花,自然让其他女生艳羡不已。

大一期末考试前夕,从不睡懒觉的叶燕,却在寝室里昏睡了一天一夜,室友们也漠不关心。直到这天傍晚,还是一位女老师起了疑心,去寝室看望她,才发现叶燕的身体冰凉,嘴唇发紫,再摸鼻息,已然断气。

面对香消玉殒的尸身,老师与同学们惶恐畏惧,又不敢把事情弄大,就把叶燕悄悄送到大学医院,上报心肌梗塞猝死了事。因为她的父母都在国外,当时通讯手段落后,竟然一时无法联络到。

然而,有个北大医学部的实习生,也是叶燕的仰慕者,意外发现她的尸体,如同睡美人般送入了太平间。他偷偷掀开尸体被单,本想与女神最后告别,却发现她有鲜红色的尸斑,特别是耳郭、耳垂呈樱红色,并从死者口中嗅到一股杏仁味。

实习生在惋惜之余心生疑窦,立即向医院领导反映情况。领导本不愿惹麻烦,但听说叶燕的家庭背景,实在也惹不起,只能通报公安局,进行一次尸检解剖。

法医发现死者血液异常鲜艳,肾脏与肝脏瘀血肿大,胃部黏膜出血。通过使用“普鲁士蓝法”,检测到残留的氰基离子,尤其在十二指肠处——这是一起氰化物中毒事件。

氰化物乃毒药之王,分为氰化钠、氰化钾、氢氰酸。氰化钾的致死剂量在50~250毫克,一点点粉末即可致命。若在500毫升饮料中混入氰化钾,就会有严重后果。中毒后若无急救措施,通常在十五分钟至一小时内死亡。许多名人都用氰化物自杀,比如希特勒的情妇爱娃·布劳恩——严格来说是希特勒夫人,她是在正式结婚后自杀的。

嫌疑人,首先是最后接触死者的室友们。总共五个女生,都跟叶燕的关系不好,也无法提供什么有效线索。氰化物的中毒途径很多,口服、注射、接触皮肤,甚至包括呼吸,在人体内解离出氰基离子,与细胞色素酶内的三价铁离子结合,使之不能变为二价铁离子,细胞内的生化反应无法进行,最终细胞不能利用血液中的氧气而窒息,中枢神经系统也会丧失功能,呼吸肌麻痹、心跳停止、多脏器衰竭……

凶手大多将氰化物投入被害人饮料或食物中,也有人采用注射或喷射。

警察搜查了案发的寝室,却发现叶燕生前的许多日常用品,都已消失不见。而从她的死亡到立案侦查,中间过去整整七天,自然凶手有充分时间转移或销毁证据。

不过,却有一条重要线索,十八年来都被人们忽略——在叶燕遇害前几天,晚上十点多钟,小说的叙述者“我”独自经过校园里一条小径。那时北大还不像今天般热闹,深夜颇有些冷清,“我”看到一栋老房子的屋顶上,依稀有个女人影子。这栋建筑始于蔡元培的年代,“文革”时有几位知名学者于此自杀,成为一处灵异传说的胜地。“我”还以为见到鬼了,正好附近有盏路灯,照亮屋顶上女人的脸,竟是叶燕。夏至时节,校园里的蝙蝠也都出动,夜空中满是那些小小的翅膀。而这栋破旧的三层老楼里,有不少蝙蝠栖息的巢穴。最让“我”惊讶的是,叶燕的肩膀与胳膊上,竟还停着几只蝙蝠,乍看以为是女生的装饰品。但随着她的抖动,那些可怕的家伙飞起来,而她大胆地伸手抓了一两只回来,在手心轻轻抚摸,最后竟放到唇边吻了一下。

难道,她是被蝙蝠传上了氰化物的毒?

这条线索太过离奇了,也并未得到其他任何人佐证,警方最终也没当作一回事。

可是,作者点评了一句——

“凶手是蝙蝠吗?不,恰恰相反,在这起案件中,蝙蝠只是无辜的受害者,真正的凶手,众所周知,至今依旧逍遥法外。”

看到此处,小说已近尾声,而我狭小逼仄的屋子,依然飘荡着呕吐物的酸臭味。

蝙蝠,终于出现了。

这是盛夏的后半夜,房间内无法形容的闷热。虽然开着空调,却是房东留下的老古董,没开多久便发出刺耳的噪音,迫使我关机,等待几个小时再启动。

我打开窗户透气,却不敢再看电脑屏幕,并对这篇投稿的体裁产生怀疑——算是小说还是回忆录?

因为,作者所叙述的事件,大部分并非虚构,而是真实发生过的案件。

大约十八年前,地点也是北大中文系,死者的姓名同样叫叶燕,警方最终出具的验尸报告,证明为氰化物投毒杀人,但凶手始终未能抓获。

最近的数年间,在中文互联网BBS上,尤其是天涯论坛,不断有网友重提这桩案子。上个月,我恰好也关注过,毕竟是悬疑杂志女编辑的职业嗅觉,简直进入了罗生门的迷雾世界。我对所有信息做了仔细梳理,包括被害人叶燕的身世背景,还有其他涉案当事人的资料,归纳下来大致有几种说法——

A.凶手就是死者的同学,也是死者的室友。两人的日常关系还不错,从未表露出任何杀机,她却出于女人的嫉妒心,在叶燕床头的水杯里,下了含有氰化物的毒药。这位女生曾经被警方调查过,但因缺乏证据而释放。三年后她从北大毕业,就远赴美国留学,自此一去不复返,再未踏上过中国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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