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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莫小鱼本来就不是安分的主儿,现代生活中的小偷生涯没有给她养成一点大家闺秀的气质。在这深闺大院莫小鱼已经憋了好几天了,她身上的伤也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而且自己是这么乖乖的,如同给黑龙帮做卧底那样服侍了洛轻涯这么久。莫小鱼对自己的服侍打分打到一百分,因为她觉得自己对他的服侍是体贴入微、无微不至的,起码对得起他每天给她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待遇吧。

洛轻涯是一个典型的宅男,他很少出门,在书房的时间比较多,他是以书童的形式把赫连孤墨带回来的,从打把她带回来,她就一直穿着书童的服饰、做着一个真正的书童应该做的工作。真的可以用勤勤恳恳来形容了,她在那头下午同他的文斗中展露头角,洛轻涯一时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了,就索性每次来去书房匆匆,把她当做一个花瓶摆设在那里。花瓶,赫连孤墨的容貌做花瓶实在是可惜了。那是一个美人,一个真正的美人。但她现在是失忆了,要是她哪天记起自己身份了呢?洛轻涯有种恍惚的感觉,他竟然怕赫连孤墨记起自己是谁,她就当莫小鱼吧,做一辈子莫小鱼,做一辈子他的书童。洛轻涯有这个想法之后,就更加愿意享受有她在身边的那种静谧的时光,在书房里练字、读书、处理公务自然轻松愉悦的多。洛轻涯有种乐不思蜀的感觉。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大半月时光,洛轻涯倒是受的了,他天性喜静,白天在院子里走走,晒晒太阳的这点户外活动就走狗满足他的需要。而莫小鱼可不行,她被憋的难受,她太希望自己可以像一只小鸟一样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了,即使自己现在哪里都不熟悉,但也起码是几天可以出去逛逛啊,不能天天呆在家里啊!莫小鱼在现代社会中很不喜欢在家里呆着,因为她的集团的房子是楼房,楼房是不接地气的,现在好在洛轻涯的房子是这种庭院式的,不仅接地气,还能每天晒晒太阳,但即使这样也不行吧,十多天,十多天的时间自己就什么都没做,天天陪着这个帅哥,看着他是一种幸福,但一直在家里的这种生活状态真的把莫小鱼憋的想发狂了。她想挠墙,因为她实在是太想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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