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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局氏部落

“小小危险。”我对她大喊道。

她离我有一段距离,就算我用最快的速度去救她,也来不及了。我想这次她一定死定了。因为她已经来不及躲避了。

本以为接下来我会看到令人揪心一幕,没想到阿尔玛的马刀刚刚碰触到龙小小的脖子,却停了下来,接着拿着马刀的那条胳膊被人从身后砍掉。

龙小小安然无恙。

阿尔玛哀嚎的捂着断臂,转向身后。局飞尘从他的身后冒了出来。原来关键的这一刀是局飞尘砍的。

这时龙小小也回过神来,开始杀向阿尔玛。

因为我和龙小小的奇袭,再加上与局飞尘相遇,阿尔玛方寸大乱,开始逃走。他一逃,他的手下也跟着逃了,黑虎军士气大落,溃不成军,青白军顺势杀敌无数,势不可挡。

阿尔玛狡诈无比,他一边逃,一边继续忽悠一些手下拼死抵抗,以保护他突围。他的一小部分死忠真的听令了,拼命的掩护他逃走。

最终他逃掉了,奔向草原的东方。

远远的望见,东方有一队人马与他相遇。那队人马应该就是耶夫。然后他带着那队人马转身继续向东方逃去,最后消失不见。

这一仗,除了阿尔玛逃掉,剩下的黑虎军被全歼,是一次重大的胜利。

“沈先生,真是感谢你的出手相助。刚才要不是你出手,我们不仅不能迅速的胜利,可能还要深陷危险之中,耶夫的援军差点就到了。”局飞尘拱手对我说道。

我淡淡笑道,“剿杀马贼,义不容辞。在草原上这是人人都应该做的事情。青白军侠义之师早就让我推崇备至。今天能帮到你们是我最想做的事情。”

局飞尘爽朗的笑道,“沈先生过誉了。上次见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不是一般人。你有我们局氏人一样的勇敢,而且武艺高强,是一个英雄。我们局氏人有恩必报,这次你救了我们,就是我的兄弟,走,跟我一起回部落喝酒。”

一旁的龙小小脸色涨红,嘟着嘴道,“你们光互相逢迎,怎么忘记我了。杀敌最勇敢的可是我,你怎么不感谢一下我呢?”

看到龙小小这个样子,局飞尘哈哈大笑起来,“嗯。非常感谢女侠。这位女侠是我见过最勇敢的女人。还没问尊姓大名?”

龙小小昂起头道,“龙小小。”

局飞尘勒紧了马绳,又是一笑,“沈先生请随我回部落,我们豪饮一场。”

我没有拒绝,因为局氏部落就在草原的南部。而我要找的最南端的大土包也应该就在他们的部落附近。

现在有机会直接去哪里了,何乐而不为,而且有了他们的照应,我行动更方便。

我们慢慢往南方走,马蹄发出哒哒的声音。

我们边走边聊,我问道,“局勇士,你们是草原族人为什么会有汉族的姓氏?而且这个汉族的姓氏据我所知百家姓中并没有。”

局飞尘淡淡的笑道,“这是祖先传下来的。具体原因我也不知道,可能我们的祖先与中原有一些关系吧。”

我叹道,“可能吧。自古以来,西域多次被中原统治过。有一些中原人因为战争的关系而移居到了西域。”

天色见黑的时候,我们来到了局氏部落。

这里有一座土山,土山下面有许多白色的帐篷。白色的帐篷聚集在一起被许多尖头的木棒围栏围了起来。

帐篷前面的空地上已经生起了篝火,篝火旁边坐了很多族人。

我们的马队进入了围栏,下了马,我就觉得这里的不寻常。

特别是眼前的这座土山。这座土山的所在位置,应该也就是北斗七星最南端的天枢了。这是不是最南的大土包,我还不能确定,要等明天出去再找找,确定一下。但我估计也八九不离十了。

“沈先生,请随我进帐篷。”局飞尘将正在看着土山发愣的我拉走了。

我们进了最大的一顶帐篷中。

帐篷内有一块巨大的羊毛地毯,地毯上有彩色的花纹图案,图案有鸟兽虫鱼,非常漂亮。

我们在地毯上坐下,一个年轻的族人在我们面前铺开一个干净的白色餐布,然后一会儿上满了丰盛的饭菜。

我们头顶吊着一盏荧光灯,蓝白的灯光照射在白色餐布的食物上,食物变得金碧辉煌,光彩动人。

饭菜异常丰盛有,手抓羊肉,野鸡蛋饼,红烧野鸡,烤鱼,烤全羊,水煮牛肉,马奶,高粱酒。

这些饭菜让生活优越的龙小小都两眼放光,口水直流。因为味道实在太香了,光闻着味道,都忍不住想大吃特吃了。

坐在我对面的局飞尘一把拿起一瓶高粱酒,对我说道,“沈先生,这高粱酒估计你以前绝没喝过,它叫闷倒驴,烈性草原酒,难下咽但不上头,逢喝必醉,就算是一头驴也要醉倒。”

说着他往我的酒杯中倒了起来。

我在心里说道,“这么丰盛的饭菜,你们果然是衣食无忧啊。你们的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做马贼,不打劫,不放牧。看来你们一定有非常多的钱。我一定要找机会弄清楚。”

倒完酒,局飞尘就开始举杯邀我喝酒。我知道草原上民族豪爽,如果你不喝,他们一定会非常生气。

还好我的酒量也不低,就陪他们喝一些。

我举杯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闷倒驴酒果然很厉害,喝的时候没感觉,但是下肚之后,它的后劲很大。我渐渐开始脑门发热。

我连忙吃了几口菜压压。

羊肉味道极好,吃了几口,赞不绝口,我拿起一大块羊肉,狼吞虎咽起来。

这时闷倒驴的那个后劲也消了,原来这种酒,就是一时很猛,过了一会儿就没了,果然是不上头啊。

局飞尘看我一饮而尽,大叹道,“沈先生,果然够豪爽。再来一杯。”

他又给我倒满了。

我知道今天晚上我是逃不掉了。

龙小小也喝了一些酒,而且她非常喜欢这些菜,抱着一只羊腿,啃的满脸是油,一点儿也没有了女孩的矜持。

“这里的羊肉真好吃。在上海根本吃不到这么好吃羊肉。我从小就喜欢吃羊肉。”

啃了一会儿羊腿,她又喝了几口马奶压压。

“这里的马奶也好喝。我真是太喜欢这里了。这些食物都是我喜欢的。”

局飞尘哈哈大笑道,“小小妹妹,你喜欢这里,就把这里当家就好了。”

龙小小呢喃道,“这里真有家的感觉,一切都那么熟悉和亲切,那我就把这里当家了。”

我和局飞尘哄堂大笑。

不一会儿,我肚子被灌得的满满的,有一点尿急。

我招招手,示意出去一下。

出了帐篷,外面人很少,我走到帐篷后面,发现这里有一条小路正好可以登上土山。

看到这里,我想,我何不借此机会登上土山,查查这里到底是不是帝陵所在。

尿完之后,我就沿着小路走上了土山。

喝了很多酒,我走起路来,摇摇摆摆,但还能站稳。土山不太高,但相比大土包已经大了很多,大约有三个大土包那么大。

不一会儿,我就走到山顶。

站在山顶,夜里草原上的冷风迎面吹来,我浑身一凉,打了一个哆嗦。

脚下的土山会是西辽帝陵吗?我用力的看向下面。土山渐渐的透明起来,下面出现一个四四方方的大坑,大坑的前半部分出现了很多金光闪闪的东西,是金银珠宝。好大一个宝藏。这么多金银珠宝足足有几十吨之多。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一个宝藏,心中不由的激动起来。

想必局氏部落的人都是靠着这个宝藏生活,难怪他们可以几百年不用劳作,却能吃喝不愁。

再看看大坑的后半部分,全部是各种圆柱和巨形轮盘,好像是一个庞大机器。一点儿古墓的痕迹都没有。

按理说,如果是古墓的话,我应该看到地宫和墓道,以及各种陪葬的陶马陶俑,以及巨大的棺椁。可是这些全都没有,有的只是很像一个庞大的钢铁厂中的机器轮盘。

这真是太奇怪了。难道是我阴阳眼的透视看的不深吗?可是我在柯洛倮姆也看透了十几米深了。

难道耶律大石的陵墓,有几十米深?

想到这里,我震惊不已,几十米深的地下,那得是多么庞大的陵墓啊。

局氏部落的人拥有巨大的宝藏,这些宝藏不应该是不明不白得到的。他们一定是巨大宝藏的传人。

而在当年能拥有这个巨大宝藏人,一定与当年的皇家有关系。

只有皇家才能掌握这么巨大的财富。

如果西辽帝陵真的在这里,那么这些宝藏也就是耶律大石留给这里的后人的。青白军就是一群守墓人。他们被要求世世代代守护着这个陵墓。

“沈先生,你在哪里?”我看到山下帐篷旁边有人举着火把在喊我。应该是我出来的太久了。局飞尘着急了,出来找我了。

我开始下山,不能让他们发现我在这里。

走到半山腰,局飞尘迎面与我相遇。

“沈先生,你到土山上干什么?这里可是我们的禁地。”

我连忙装作醉状,“我……我在找厕所……”

局飞尘笑道,“草原上没有厕所,见到没人的地方解决就行了。”

“哈哈……你早说啊。我在城市生活久了……一些习惯养成了。”我傻笑说道。

“你快跟我回去吧。你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可以好好休息了。”说着局飞尘带我走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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