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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塔努斯血洒疆场(5)

塔努斯选出最好的俘虏加入步兵团,塔努斯和我一样,很容易就学会了他们的语言。希卢克人很快把他奉为神灵,取代了他们尊拜的鳄鱼,而塔努斯也开始喜欢他们了,就像喜欢自己的马一样。最后,我们就再没有必要像抓动物一样来抓希卢克人了。这些又高又瘦的人自己主动从藏身的芦苇和树丛中走出来,找到塔努斯,请求加入他的部队,充当长矛手。

塔努斯用铜制长矛和象皮盾牌将他们武装起来,让他们统一穿上野猫尾巴制成的短裙制服,头戴鸵鸟羽毛装饰。塔努斯派军官用各种经典的战术阵势来训练他们,而我们也很快就学会了如何把这些步兵团和战车队结合起来。

并不是所有的希卢克人都被选来参军。有一些成了舰船上的桨手,划起船来个个不知疲倦,还有些被派去放牧或看管马群,非常认真负责,因为他们生来就适合放牧。

我们很快了解到,南方更远处还有两个部落,丁卡和曼德里,是他们的夙敌。这两支部落更加原始,也不如希卢克人判断力强。希卢克步兵团在埃及军官的率领下,随战车一起奔赴南方,没有什么事能比攻打夙敌更让希卢克士兵高兴了。几千人将丁卡和曼德里部落团团围住。我们用这两个部落的奴隶去干那些不需要技术的重活累活,他们一个个都极不情愿,像当初的希卢克人一样。

我们的舰队一渡过第五道大瀑布,整个库施的土地就完全展现在面前了。我们由希卢克人带路,舰队驶到了上游,而战车队则沿河岸四处搜寻,带回来更多象牙和大群的奴隶。很快我们到了一个很宽的河道,河水从东部注入尼罗河。这条河水流很小,细流默默地淌入下面的池子里,我们将它命名为阿特巴拉河。不过,希卢克人告诉我们,到了涨水期,这条不愠不火的河会变成愤怒的湍流,大水汹涌,加大尼罗河每年汛水期的水量。洛斯特丽丝王后派了一支寻金队,由希卢克人引路,沿阿特巴拉河尽量往远处走。同时舰队继续南行,沿途不断狩猎,袭击和捕捉奴隶。

现在,我经常看到迈穆农王子的战车奔跑在各路纵队最前面。对此我很担心,总想找办法制止他。当然,他身边有很多优秀的勇士追随他、保护他,但是,非洲丛林里充满了困难与危险,他只不过是个孩子。

我觉得他应该花更多时间,和我一起待在荷鲁斯呼吸号的甲板上,学习羊皮卷书籍,而不是和克拉塔斯、莱迈姆之流驾驶战车奔跑嬉戏。那两个流氓对自身安危从来不在乎,对王子的安全也一样粗心。他们又是打赌又是挑战,又是诱惑又是漫无边际地吹捧他,弄得王子很快就跟他们一样,变得胆大妄为,什么危险的新花样都敢尝试,回来后还津津有味地跟我讲述他的这些恶作剧,吓得我直为他担心。

我向塔努斯抗议,他却只是笑道:“他以后要登基戴上皇冠,就必须学会躲避危险,学会领导人们。”女主人和塔努斯的看法一致。因此我只好想办法,充分珍惜王子与我有限的独处时间。

好在还有两个小公主陪我,她们真是神奇的尤物,给了我莫大的安慰。特修缇与贝凯莎一天天越来越迷人,而我不只是她们名义上的奴隶,由于我们所处的特殊环境,我与她们的亲昵程度远远超过了她们的生身父亲。贝凯莎说的第一个单词就是泰塔,而贝凯莎如果不先听我讲个故事就不睡觉。每次我要离开舰队做其他事情时,她都非常思念我,我想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期。我感到我是我们这个家庭的中心,家里所有人都爱着我。

我们国家的时运几乎和我此时的命运一样好。很快我们派出的寻金队中,就有一名队员从阿特巴拉河的上游出征回来。他跪在洛斯特丽丝王后面前,把一个小皮袋放在她脚下。然后,按她的命令,他打开袋口,倒出一堆闪光的碎石头。有些很小,只有米粒那么大,有些大的则和大拇指一般大。这些石头块块发出那种特别的光,不会有错。

王后召来金匠,他们用火炉和土坩锅实验后,宣布说这些金属块是纯度极高的真金。于是,塔努斯和我骑马回到阿特巴拉上游发现金子的地方,我帮着设计出方案,开采这些河道下面含金的碎石床。

我们让数千名曼德里和丁卡部落的奴隶挖出碎石,装到篮子里,抬到河上小山的岩石坡上,那里,石匠已经挖出了一道人工沟渠。

我绘了一幅奴隶排着长队干活的画面,带给女主人。奴隶们赤裸着身体,湿漉漉的皮肤在阳光中闪亮,每人头上都顶着一个沉重的大筐,吃力地爬上山坡。我们把矿工留下,让他们继续努力开采金子,然后带着五百德本新炼取的金环,与舰队会合,继续南行。

南行的路上,我们又遇到了一道大瀑布,这是第六道,也是最后的湍流。这道瀑布却比其他几道更容易穿越,也快得多。我们的战车和货车绕过了湍流,到达了两条神秘的大河交汇处,这两条河汇合之后,就变成了我们无比热爱的尼罗河。

“这就是泰塔在他的阿蒙拉迷宫幻境中见到的地方。这是女神哈比的圣地,河流在此融为一体。”洛斯特丽丝王后宣布说,“我们的航行到此结束。在这里女神会赐予我们返回埃及的力量。我把此地命名为奎拜,北风之地,因为正是北风把我们带到这里来的。”

“这是吉祥之地。女神已经赐恩于我们,赐给了我们奴隶和黄金。”国事议会的王公贵族也都纷纷表示同意,“我们不再远航了。”

“剩下的事就是为我的丈夫法老麦摩斯寻找墓地。”洛斯特丽丝王后命令道,“一旦坟墓建成,法老安葬后,那么我的誓言就完成了,我们也该回到我们的埃及了。也只有这件事做完,我们才能回去,把喜克索斯暴君从祖国赶出去。”

我想,除了我之外,我们一行人中大多数都会对这个决定感到高兴和轻松。他们饱受着思乡的煎熬,厌倦了多年的长途跋涉。而我却染上了一种坏毛病:渴望旅行探险。我想看看河流下一个转弯处会有什么,下一座山底下又是什么。我想要继续前行,一直走到世界的边缘。所以女主人接下来的命令很让我高兴,她派我去选择王墓的地点,并命令迈穆农王子和他的战车队陪同我出行。这样一来,我不仅可以继续满足我的探险欲望,还可以再一次享受与王子单独作伴的喜悦。

14岁的迈穆农王子已成了此次出征军的统帅,这倒也并不罕见。在我们埃及历史上,曾经有法老统帅大军作战,当时也就这么大。王子极为郑重地担起了第一次独自统领军队的责任。战车准备就绪,迈穆农亲自检查了每匹马、每辆车。我们每辆车有额外两套马备用,这样马匹可以轮流更换,保证休息。

然后我们两人用了很长时间,思考沿哪个方向去寻找墓地最为理想。陵墓地点应该是地势嶙峋、无人居住的地方,这样不易被盗墓者找到。一定得有峭壁,坟墓和通道都建在里面。

自踏上库施之后,我们还没有见到过能满足这些条件的地方。我们细细回想,依我们对身后这片土地的了解程度,猜测前面会有什么。我们现在所站的地方,奎拜是两条河流的交汇点,也是我们整个旅程中到过的最可爱的地方。

空中所有的鸟似乎都聚到这儿来了,从宝石般的小翠鸟到蓝鹤,从数量众多、铺天盖地边叫边走的鸭群,到沿着水边快速奔跑的千鸟和田凫,无所不有。田凫停下来时会发出“咕咕”的哀鸣声,像在悲伤地询问着什么。在银色的刺槐树丛中,在大草原开阔的空地上,羚羊不计其数。这块女神所在的圣地,似乎成了所有生灵朝圣的地方。两河交汇处,往下看,油油的碧水中是成群畅游的鱼儿,而往上看,湛蓝的天空里又有白头鱼鹰在盘旋飞翔,唱着它们那奇怪的、尖声的小调。

两条河各自表达出不同的性格和心情,就像是一对双胞胎的性情不尽相同一样。右手侧的支流水流缓慢,水色发黄,水量比另一条河大,但似乎不那么自信。东侧支流呈暗灰蓝色,摆出一副愤怒、专横的样子,水流汇成一股洪水冲下去,流到下游很远的地方时,还依然污浊不清,慢慢与那条温柔的黄色水流融在一起。

“我们沿哪条河走呢,泰塔?”迈穆农问道。我派人去叫来希卢克向导。

“黄色的河流源于一片广阔无边、充满瘟疫的沼泽。没人能到那里。那是个鳄鱼、河马与叮咬类昆虫的世界,充满热疾,一个人在那儿很容易迷路,永远走不出来。”希卢克向导告诉我们。

“另一条河呢?”我们问。

“发暗的那条河来自天上,从高耸如云的石壁上流下来。没人能攀越那些可怕的峡谷。”

“我们沿左手支流走。”王子决定。“去那岩石壁立的地方,我们会在那里为我父王找到一处安息之地的。”

于是,我们向东走,一直走到远处地平线凸起的群山处。山脉形成了一道天然堡垒,高耸入云,难以逾越,我们从来没有见过、没有攀登过这样高的大山。这些大山旁边竖立着一些小山,是我们熟知的尼罗河峡谷里的小山,与大山相比,这些小山则如同小鸟在河岸沙滩上留下的爪痕。随着我们一日日往前行进,沿途的山脉变得越来越高,到后来一座座山都耸入了天空,山下的世界则变得矮小了。

“没人能到山顶的,”迈穆农王子吃了一惊,说,“那一定是众神的住所。”

抬头望去,山尖云雾缭绕,云端处闪电摇曳,我们听到峡谷和山涧里传来狮吼般的雷声,一阵肃然,恐惧油然而生。

我们不能走得太远,只好停在这可怕山脉的山麓小丘上。前面的峭壁和峡谷挡住了去路,战车只能回头。我们发现,这些山麓小丘中有一个隐蔽的峡谷,两边竖立着森严的石壁。我和王子在这片野地探索了二十天,终于到了一面黑色的峭壁前。迈穆农王子平静地说:“这才是我父王肉体永远安息的地方。”他抬头注视着这块陡峭的巨石,脸上带着梦幻般的神秘表情。“我好像能听到父王的声音,他在我脑海里说,他会很高兴住在这儿的。”

于是我仔细勘察了这块地方,在峭壁上做了记号,把短铜桩锤进石缝里,标明入口的方向和角度,以便随后派人来这里施工。待这一切都完成后,我们从迷宫一样的山涧和咆哮的峡谷中撤了出来,回到尼罗河上的两河交汇处,舰队就停在那里。

我们离开奎拜后,夜里就驻扎在大平原上。一天夜里,我突然惊醒,听到一阵阴森的哼叫声和大群动物移动的声音,在黑暗中,我觉得声音似乎是从四面八方各个角落传来的。迈穆农命令号手吹号,唤醒军队,将战车围成一圈,保护我们。站岗的士兵在篝火上加了木柴,我们借着跳动的火苗,向夜色中望去,看见大群大群的动物,在暗夜里如尼罗河的洪流一样从我们身边流过,发出可怕的叫声和哼唧声,震耳欲聋,这群动物的势头很凶,有些撞到我们围在外圈的战车上,撞倒了一些战车。在这样的嘈杂声中,想睡觉是不可能了,因为整个晚上,这股洪流都一直没有减弱。

黎明时分,我们才看清了这番惊人的景象。举目望去,四面八方全都是动物,整个平原如同用动物铺了一层会动的毯子。所有的动物都在朝一个方向行进,前进的步伐中流露出一种宿命的坚决,它们各个垂着脑袋,把头埋在扬起的尘土中,发出一种奇怪的哀号声。这群动物无边无际,时不时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动物扬起蹄子,乱蹦乱跳,漫无目的地追逐,如同平稳河面上偶然卷起的涡流。然后不久,它们又安静下来,迈着原先那种沉重的步伐,跟着前面的动物,走向迷茫的远方。

我们一动不动,惊讶万分。这些动物都是同一种,一只只完全相同,都是暗紫色,颈部堆满赘肉,上面长着鬃毛,头上的角形状如同弯月。头部畸形,鼻子又肥又圆,前肘高大,倾向瘦削的后臀。

最后我们套上战车,继续赶路,战车成了一支舰队,在这群动物组成的海洋中穿行。它们闪出一条道路,让我们通过,同时在战车的两侧继续前进,近得我们一伸手就能够摸到。它们毫不畏惧,用呆滞的目光看着我们,没有一丝好奇。

到午饭时分,迈穆农已用箭射死了五只动物。我们扒了皮,切了肉,而其他动物仍然无动于衷地从我们身边走过,距离不过一臂之远。尽管这种动物其貌不扬,可用篝火一烤,肉的香美却丝毫不比我尝过的其他野味差。

“这是神赐予我们的又一件礼物。”迈穆农说道,“等我们一回到舰船大部队处,就派出人马跟随它们,我们得囤积大量的肉,来养活军队的士兵和奴隶。”

从希卢克向导那里,我们了解到,这种不可思议的大规模动物迁徙每年都有一次,这些动物从一个草场迁徙到几百里外的另一个草场。希卢克人根据它们那种奇怪的叫声,把它们叫做“胬”,就是角马。“这可是用之不竭的资源,每年都有。”我告诉王子。那时我们谁都没有预料到,这些笨拙的角马会带来怎样的灾难。本来,从它们耷拉的脑袋和无缘由的哼唧中,我应该有所警惕的,或者也应该从它们鼻孔淌出的黏液看出些预兆的。但是当时我没有多想,以为它们不过是温顺无害的动物,以为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收获。

我们一到两河处,就向洛斯特丽丝王后禀报了角马迁徙一事。她也赞同迈穆农王子的提议。于是,她命克拉塔斯和莱迈姆辅助王子,命王子带上一支纵队,由二百辆战车、若干货车和几千名希卢克士兵组成,前去猎杀角马,越多越好,将角马切开熏腌,以充军饷。

我没有陪同出行,因为我不喜欢做屠夫的助手。不过,我很快就看到草原上燃起的浓烟了。烟火将肉熏黑,储存起来。又过了几天,货车回来了,每辆车上都载满了熏黑的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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