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义纯正。
「植」,范校:「孙云:唐写本作『指』。」《附校》:「『植』作『植』,不作『指』。」《校证》:「『植』唐写本作『指』。《御览》仍作『植』。案《檄移》篇『植义扬辞』,字亦作『植』,唐写本不可从。《奏启》篇『标义路以植矩』,用法亦同。」《校注》:「按以《檄移》篇『故其植义扬辞』证之,此当以『植』字为是。唐写本作『指』,殆『植』之形误。」《考异》:「按:作『植』是。」按「植义」犹「树义」。《颂赞》篇「揄扬以发藻,汪洋以树义」,亦可证唐写本非是。
取美于宏壮。
范校:「孙云:《御览》无『于』字。」《附校》:「『于』字有。」按有「于」字是。
自桓麟七说以下,左思七讽以上。
《合校》:「唐冩本『以』均作『已』。」
壮语畋猎。
「畋」,范校:「孙云:唐写本作『田』,《御览》亦作『田』。」《考异》:「按:田、畋古通,《易》曰:『田无禽。』疏:『田者,猎也。』《诗》:『叔于田。』传:『田、取禽也。』畋,《说文》:『平田也。』《书多方》:『畋作田。』又《广韵》:『取禽兽也。』《书五子之歌》:『畋于有洛之表。』」《斟诠》:「古通。《礼记王制》:『百姓田猎。』……《孟子梁惠王》:『今王田猎于此。』《说文通训定声》:『田,叚借为畋。』」
穷瓌奇之服馔。
《合校》:「唐冩本『瓌』作『瑰』。」
甘意摇骨体。
「体」,黄校:「杨云:当作『髓』。」范校:「孙云:唐写本作『髓』。」《附校》:「『体』作『髓』。」《校证》:「『髓』,原作『体』,杨、徐并云:『当作髓。』案唐写本、王惟俭本、《御览》正作『髓』,今据改。」《校注》:「按『髓』字是,唐写本、训故本正作『髓』;《御览》引同。《宗经》、《体性》、《风骨》、《附会》、《序志》诸篇,并有『骨髓』之文。」《考异》:「按:作『髓』是。」按从唐写本、《御览》改。
艳词洞魂识。
「洞」,黄本作「动」。范校:「孙云:明抄本《御览》作『洞』。」《附校》:「『动』作『洞』。」《校证》:「『动』,冯本、王惟俭本、《御览》作『洞』。」《校注》:「『动』,唐写本、弘治本、汪本、张本、两京本、王批本、胡本、训故本作『洞』;《御览》、《均藻》四、《稗编》七五引同。别解本作『勒』。按上句云『摇骨髓』,此文云『动魂识』,嫌复。当以作『洞』为是。《宗经》篇『洞性灵之奥区』,《哀吊》篇『情洞悲苦』,《议对》篇『又郊祀必洞于礼』,《声律》篇『练才洞鉴』,《练字》篇『莫不洞晓』,《才略》篇『洞入夸艳』,本书屡用『洞』字,皆指其深度言。『洞魂识』,犹司马相如《上林赋》『洞心骇耳』之『洞心』然也。《汉书司马相如传上》颜注:『洞,彻也。』别解本作『勒』,又系『动』之误。」《考异》:「按:动,洞皆通,作『洞』为长。」按「动」、「洞」皆通。《校注》所引,其「洞」均不可易为「动」,可知与此语境有异。动魂犹动魄。《诗品上古诗》:「其体源出于《国风》。陆机所拟十四首,文温以丽,意悲而远,惊心动魄,可谓几乎一字千金!」惟元本亦作「洞」,与唐写本、《御览》同。
而终之以居正。
范校:「孙云:唐写本无『而』字;《御览》亦无『而』字。」《汇校》:「按:上句有『虽』字,下句有『然』字,此『而』字实不必有。」按从唐写本、《御览》删。
然讽以劝百。
「以」,黄本作「一」。《合校》:「唐写本『以』作『一』。」《校记》:『案唐本是也,与《御览》五九0引,及黄本均合。《汇校》:「按:作『一』是。」按《汉书司马相如传赞》:「扬雄以为靡丽之赋,劝百而风一。」《汇校》引作「劝一而讽百」,误。则作「一」是,从唐写本、《御览》、黄本改。
子云所谓先骋郑卫之声。
范校:「孙云:唐写本无『先』、『卫』、『之』三字;《御览》亦无此三字。」《校记》:「疑古本如此。」《校证》:「案《汉书司马相如传赞》:『扬雄以为靡丽之赋,劝百而风一;犹骋郑卫之声,曲终而奏雅。』疑此文『先』为『犹』俗文『犹』形近之误。唐写本、《御览》无之,亦是。」《考异》:「按:此节《汉书司马相如传赞》之语为句,犹骋郑卫之声,曲终而奏雅,王校是。」《汇校》:「按:本文既直称子云,当从《汉书》为是。」按据《汉书司马相如传赞》改。
曲终而奏雅者也。
范校:「孙云《御览》(雅下)有『乐』字。」《校证》:「《御览》『雅』下衍『乐』字。」
唯七厉叙贤。
范校:「孙云:《御览》无『唯』字;唐写本『厉』作『例』。」范注:「《七厉》,当作《七苏》。即上所谓『植义纯正』也。」《校证》:「『厉』唐写本作『例』,音近之误。又无『唯』字。」《考异》:「按:『厉』字本《论语》:『听其言也厉。』『例』字非,唐写本元有『唯』字。」《义证》:「按前引傅玄《七谟序》:『马(融)作《七厉》,张(衡)造《七辨》,或以恢大道而导幽滞,或以黜瑰奓而托讽咏……。』此处则说『《七厉》叙贤,归以儒道』,而马融又是大儒,似此当指马融之《七厉》。唐写本作『七例』,非。」按说见上「崔瑗七厉」条,古书亡缺,疑不能明。
里配捧心。
「配」,黄本作「丑」,黄校:「元作『配』,谢改。」范校:「孙云:《御览》作『丑』。」《附校》:「『丑』作『丑』,不作『配』。」《合校》:「唐写本『配』作『丑』。」《校证》:「『丑』原作『配』,梅据谢校改,徐校亦作『丑』。案唐写本、王惟俭本、《御览》正作『丑』。」《校注》:「按谢改是。唐写本、训故本、梁本、谢钞本正作『丑』;《御览》引同。《喻林》八九、《文通》十一引亦作『丑』。」 按《庄子天运》篇:「故西施病心而矉其里,其里之丑人,见而美之,归亦捧心而矉其里。其里之富人见之,坚闭门而不出;贫人见之,挈妻子而去之走。彼知矉美而不知矉之所以美。惜乎!」作「里丑」为是。从唐写本、《御览》、黄本改。
不关西施之嚬矣。
范校:「孙云:《御览》(施)作『子』;(嚬)作『颦』。」《附校》:「『嚬』作『嚬』,不作『颦』。」《考异》:「按:嚬通颦,见《正字通》。又与矉通,《庄子天运》篇:『西施病心矉。』」
唯士衡运思,理新文敏。
范校:「赵云:(唐冩本)无『运』『理』二字。」《校证》:「唐写本、《玉海》作『唯士衡思新文敏』。」《附校》:「有『思(应作运)』『理』二字。」范注:「唐写本无『运』『理』二字,似非。」按《文选》卷十一孙绰《游天台山赋序》:「驰神运思,昼咏宵兴。」有此二字义长。
而裁章置句,广于旧篇。
「置」,范校:「孙云:《御览》作『致』。」《附校》:「『章置』作『意致』。」
岂慕珠仲四寸之珰乎。
「珠仲」,黄本作「朱仲」。范校:「孙云:唐写本作『珠中』。《御览》(珰)作『璠』。」《附校》:「『朱仲』作『朱仲』,不作『珠中』。」《校证》:「『朱』旧本作『珠』,谢、徐校作『朱』,冯校云:『珠当作朱。』梅六次本削『珠』作『朱』。」《考异》:「按:《列仙传》作朱仲。珰、耳珠也。见《广韵》。璠、美玉也。见《逸论语》及《左传》定(公)五年注。此言四寸则非珠属,当从《御览》作『璠』是。」《汇校》:「按作『朱仲』是。」按范注:「《列仙传》:朱仲者,会稽人也。常于会稽市上贩珠。鲁元公主以七百金从仲求珠。仲乃献四寸珠,送置于阙即去。」黄注:「《风俗通》:耳珠曰珰。」玉四寸何足贵,所贵者正为其珠耳。从《御览》、黄本改「珠」为「朱」。
足使义明而辞净。
《合校》:「唐冩本『辞』作『词』。」
磊磊自转。
范校:「赵云:作『落落』。」《附校》:「『磊磊』作『磊磊』,不作『落落』。」《校证》:「唐写本『磊磊』作『落落』。《练字》篇有『磊落如珠矣』句,《才略》篇有『磊落如琅玕之圃』句,『磊』『落』声近通用。」《校注》:「按《练字》篇『善酌字者,参伍单复,磊落如珠矣。』疑此当作『磊落』。」按《楚辞九歌山鬼》:「采三秀兮于山间,石磊磊兮葛曼曼。」《补注》:「磊,众石貌。」《南齐书张融传》引《海赋》:「嵬嵬磊磊。」《南史沈顗传》:「文惠太子尝拟古诗云:『磊磊落落玉山崩。』」《类聚》卷五十六引《古两头纤纤》诗曰:「磊磊落落向曙星。」磊磊与落落同。此处不宜作「磊落」,盖「磊磊」重音,与「自转」甚合。
各入讨论之域。
《义证》:「唐写本『入』字无,『讨』作『诗』。」
故不曲述。
范校:「孙云:唐写本(述下)有『也』字。」《校证》:「『也』字原无,据唐写本补。」《汇校》:「按:有『也』字语势较顺。」按据唐写本增。
伟矣前修,学坚多饱。
「多」,范校:「孙云:唐写本作『才』。」范注:「『多』,唐写本作『才』,是。」《校证》:「『才』原作『多』,据唐写本改。《体性》篇:『才有天资,学慎始习。』《事类》篇:『才自内发,学以外成,有学饱而才馁,有财富而学贫。』又云:『才为盟主,学为辅佐。』《才略》篇:『然自卿渊以前,多役才而不课学。』皆以『才』『学』对文。」《校注》:「按唐写本是也。『学』『才』相对为文,若作『多』,则不伦矣。」《考异》:「按:作『才』是。」按从唐写本改。
技辞攒映。
「技」,黄本作「枝」。《合校》:「唐写本『技』作『枝』。」《汇校》:「按作『枝』是,『技』无义。」按《易系辞下》:「中心疑者其辞枝。」此「枝辞」所本。从唐写本、黄本改。
嘒若参昴。
《校证》:「唐写本『嘒』作『彗』。」《校注》:「《诗召南小星》篇:『嘒彼小星,维参与昴。』舍人语本此。唐写本作『彗』,偶脱口旁耳。」《考异》:「按:《诗召南》:『嘒彼小星。』传:『嘒、微也,彗星名。』唐写本误。」
慕嚬之心于焉祗搅。
「祗」,黄本作「祇」。范校:「孙云:唐写本『之』下有『徒』字,『于』字无。」《校证》:「唐写本作『慕嚬之徒,心焉祗搅』。汪本脱『祗』字。」《校注》:「按唐写本是也。今本盖先误『徒』为『于』,因乙『心』字属上句耳。《诗陈风防有鹊巢》:『心焉忉忉。』又『心焉惕惕』,《小雅节南山之什巧言》『心焉数之』,《嵇中散集幽愤诗》『心焉内疚』,《陆士龙集赠郑曼柔诗》『心焉慷慨』,并以『心焉』连文,可证。『祗』与『祇』,字异义别,此当以作『祗』为是。元本、弘治本、畲本、张本、两京本、梅本、凌本、合刻本、梁本、秘书本、谢钞本、汇编本、王本、张松孙本、郑藏钞本、崇文本并作『祗』,不误。《诗小雅何人斯》:『祗搅我心。』」《义证》:「《广雅释言》:『祗,适也。』徐灏《说文解字注笺》:『语辞之适,皆借祗敬字为之,传写或省去一点,……皆不为典要。』」《考异》:「按:从唐写本是。」按从唐写本补、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