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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心理学与生活——行为背后的心理学秘密(3)

也许你认为“奥卡姆剃刀”只放在天才的身边,其实,它无处不在,只是等待人们把它拿起。当我们绞尽脑汁为一些问题烦恼时,试着摒弃那些复杂的想法,也许会立刻找到简单的解决方法。

越复杂越容易拼凑,越简单就越难设计。在服装界有“简洁女王”之称的简?桑德说:“加上一个扣子或设计一套粉色的裙子是简单的,因为这一目了然。但是,对简约主义来说,品质需要从内部体现。”她认为,简单不仅仅是摈除多余的、花哨的部分,避免喧嚣的色彩和烦琐的花纹,更重要的是体现清纯、质朴、毫不造作。

哈佛专家特别指出,这里所谓的简单,不是乱砍一气,而是在对事物的规律有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之后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正如一个雕刻家,能把一块不规则的石头变成栩栩如生的人物雕像,因为他胸中有丘壑。如果你抓不住重点,找不到要害,不知道什么最能体现内在品质,运用“剃刀”的结果只能是将不该删除的删除了。

因此,我们要合理地使用“奥卡姆剃刀”,不能盲目。例如,IBM在电脑产品营销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然而,其广告宣传语却将这一点删掉了,留下推广小型电脑的“小行星问题的解决方法”。结果,IBM未能凭这则广告获得区别于其他电脑的地位。可见,没有什么比删掉自己的优势更可悲了。

所以,在我们使用“奥卡姆剃刀”时,要将其用在恰当的位置上,而不是盲目乱删。

第七堂课 人是社会的一员

什么是印记学习

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有个孩子名叫安娜,因为她是个私生子,所以她的外祖父坚持把她藏在顶楼的一个房间里,不许她见人。安娜在顶楼上只能得到最起码的身体上的照顾。实际上失去了与他人接触的机会,人们发现她时,她已经6岁了,但她不会讲话,不会走路,不会保持整洁,也不会自己吃东西。她感情麻木,表情呆滞,对人毫无兴趣。

哈佛专家指出,刚出生的新生儿,只有从父母那里遗传而来的自然属性。他们会哭、会笑,但不会掩饰自己,对社会一无所知。他们生活在父母的怀抱中,只对自己的身体内部变化起本能的反应。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如果在他们几个月时就把他们从母亲的怀抱中抱走,起初他们会哭泣,但后来就不会再有强烈的反应,甚至会安睡在一个强盗的怀中。最初的他们,可以说是最自由的,他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上,是一个纯粹的自然人。新生儿在成长的漫长岁月中,首先受到父母的爱抚,开始与社会接触,并在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下,逐渐掌握社会的道德、文化,学会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的道德规范,并具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产生自我意识,最终成为一个社会人。

安娜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人必须要在社会中成长才能有正常人的心理。但是,在大仲马《基督山伯爵》中的唐泰斯从19岁起因为被诬陷送进了伊夫堡监狱,一直长达十几年没有与人接触、说话,但他却没有痴呆,这是为什么呢?

第一个成功地回答了这一问题的是奥地利生态学家、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劳伦兹,他对动物行为的研究启示后人,动物包括人类的某些行为的形成有一个关键期,即要赶在生命的一个特定阶段形成,超过这一关键时期,后天的弥补就难了。劳伦兹把这个关键期称作印记学习期,所谓的印记就是指个体出生后不久的一种本能的特殊学习方式。印记学习通常在出生后极短的时间完成,学得后,将永久保存不易消失。相貌是由生理遗传决定的,不会因为光看到谁,就像谁,但这里面也包括了印记学习的意义。

一个心理学家1954年以雏鹅为实验对象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如果实验者在雏鹅出生四天后才出现,雏鹅非但不与之亲近,反而掉头就跑,因而出生后头四天就是雏鹅与活动物体亲近的关键期。还有心理学家发现,狗与人的亲密关系,也有形成的关键期。如果狗自出生时与人隔离十周以上,以后就很难与人建立亲密的关系。

实验研究印记现象以及印记行为发展的关键期的研究,最为著名的是心理学家海斯1972年的实验研究。海斯观察发现,野鸭孵卵时,在雏鸭破壳出生前一周内,在壳内发出声音时,母鸭随即以嘎嘎声回应。海斯认为那是印记的开始。海斯以机器孵化法取代母鸡的工作,并在听到卵壳内有声音时,以“come、come、come”之声回应。结果发现,雏鸭破壳后,就会随着“come、come、come”之声吆唤,这就是印记学习。

“杰思坏,因为他打破了15个杯子”——道德社会化

哈佛心理学家指出,道德社会化就是指儿童从“无法无天”到“循规蹈矩”,从自我中心到有道德观念的社会人的过程。下面我们来看这个小测试:

有个叫杰思的孩子,妈妈叫他去吃饭。他进饭厅时,不知道他妈妈在饭厅门后的椅子上放有一个盘子,所以他推门时把盘子里的15个杯子全部打碎了。另有一个叫思瑞的孩子,当他妈妈不在时,他想吃放在碗柜里的果酱。由于果酱放得高,他没有办法拿到,他就试了很多次,在这个过程中,他把一个杯子碰落在地打碎了。

上述的两个男孩哪一个比较坏?

结果是,一般说来年龄小的孩子会认为,打碎15个杯子的男孩比较坏。这是因为他们对行为的道德判断,只看结果,不看动机,只看打碎杯子的多少,而不看为什么会打碎杯子。这说明他们的道德观念还处在他律阶段,属于客观取向。

而7~8岁的孩子就不一样了。这个年龄的孩子,有的开始认为打碎一个杯子的男孩比较坏。他认识到第二个小孩虽然只打碎了一只杯子,但他是因偷果酱吃打破的。这就开始把行为的后果和行为动机及意图结合起来考虑了。这说明他的道德观念已发展到自律阶段,也就是道德评价转为主观取向。

天真无邪的幼童,一看见新奇的玩具就要,想吃东西就动手去抓,他才不在乎该不该要呢。平时,你只要留心观察儿童做游戏就会发现,两三岁的孩子虽然表面上在一起玩,但实质上却没有游戏规则和合作精神,而是随心所欲,各行其是。可是,到了一定的年龄,儿童就会变得文质彬彬,知道什么该要什么不该要,玩弹子,跳皮筋都有一定的“规章制度”了。当代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儿童的道德判断和智力是并行发展的,属于认识发展的一个阶段和一个方面。他把儿童的道德发展分成他律性道德阶段和自律性道德阶段。

对错误行为的处罚,处在两个阶段的孩子会有不同的看法。

处在他律性道德阶段的幼童,一般会认为:一个人犯了错误应该给予处罚,而任何可以使他痛苦的方式都可以,比如打骂、不给玩具、取消零用钱,等等;并且这些处罚方式可以和所犯错误的类型和程度无关。

而进入自律性道德阶段的比较大点的孩子,则认为处罚方式应该结合错误的性质和程度,以便使受罚者能清楚地认识到他的错误所在。如打碎邻居的玻璃,他应该挪用自己的零用钱去赔偿,游戏时殴打他人,就该不允许他继续玩。

从此可见,孩子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可以形成自身的道德观,这不是孩子在学习和模仿过程中形成的道德观,所以社会对孩子的道德观的形成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条牛仔裤里看流行

不同的年代相应流行不一样的时尚。同样,按照不同的时尚也可以区分不一样的年代。自第一条牛仔裤诞生至今,牛仔已有过百年的历史了。由最开始为军需品所用,到后来形成潮流的符号,牛仔的风格由单一到多元再重新回归淳朴。

世界上第一条牛仔裤,是指Levis501款,至今已有109年的历史。它用改进后的柔软布料做成。此前的20多年,犹太青年Levi Strauss用耐磨的帆布做裤子卖给来荚国的淘金者穿,没想到大受欢迎。他本人也成为牛仔裤的鼻祖。1925年,英国的Lee推出世界上第一条“拉链牛仔裤”。

20世纪30年代是牛仔裤的初始流行阶段。40年代,作为军需品,牛仔裤在战场上充分发挥了其结实耐磨的优良特性。

在叛逆的50年代,Lee Cooper将女装牛仔裤拉链从侧身改至中间,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和争议。当时好莱坞明星马龙·白兰度、梦露、猫王都喜欢穿牛仔裤,使其成为年轻人追求的目标。

轻松时髦的60年代,美国出现了“嬉皮”,英国街头出现了“朋克”。这些玩世不恭的青年给牛仔装加入了游戏精神和叛逆色彩。服装不再单纯为了荚,更为彰显个性,表达有些颓废的自我。此时的Lee Cooper通过合并,成为欧洲最大的牛仔成衣制造商。

在豪放的70年代,牛仔裤文化成为主流。贵族与社会名流也将之收藏于衣柜中,不再对其有阶层的偏见。英国的安娜公主,埃及的法赫皇后,法国的蓬皮杜总统都喜欢穿牛仔装。更富有戏剧性的是,美国前总统卡特还身穿牛仔装参加总统竞选。70年代末,牛仔裤传入我国,成为引人注目的焦点。

80年代的特点是经济繁荣、思想活跃,牛仔裤被故意撕破,裂口、破洞、毛边成为最流行的标志。

到了返朴归真的90年代,重视环保、价值反思使牛仔裤的潮流趋向纯正、朴实。“红布边”、“不石磨”、“二手货”的流行,体现了世纪末牛仔装的回顾与怀旧。

哈佛心理学家分析说,牛仔裤如此全球风靡,除了它实用的特点,独具匠心的设计外,时间这一社会心理现象也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时尚又称时髦,指一时崇尚的方式,是社会成员通过对所崇尚事物的追求,获得一种心理上的满足。时尚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促进中相互助长的心理作用。哈佛心理学家指出,社会的一致,把大多数人卷入到时尚的潮流中,彼此相逐、相互助长,有时还达到一种情绪化的强度,似乎成了一股“群众运动”,这便是所谓的“时狂”。人们经常有这种心理,周围的人都说好的东西自己也会肯定,而自己在与别人交谈时,也毫不犹豫地夸赞那件东西是如何如何好,心里总想:既然有这么多人喜欢,绝对不是坏东西。这就是社会助长的强大作用。

看万圣节聚会面具背后的人们——社会去个性化

你是不是也喜欢参加一年一度的万圣节的化装舞会。戴上面具后的人们一改往日形象,都变成了“公主”、“王子”“米老鼠”、“怪兽”……在面具的遮掩下,人们疯狂玩乐。一场化装舞会下来,你会感到劳累无比,自己也难以理解为何自己当时会那么疯狂。其实这正是社会去个性化后的结果。

哈佛心理学家解释,社会去个性化是指参加集体行为的个体,由于其原有的个性特征完全埋没在集体之中,成为一个没有个性的去个性化的个体,从而使个体的自我意识降低,变得不负责任。

在生活中,“去个性化”现象比比皆是。

1967年的一个夜晚,几十个俄克拉荷马州的大学生聚在一起,看着一个遭到挫折,扬言要从楼上跳下去的年轻大学生,他们就开始喊:“跳!跳!跳!……”结果,那个学生真的跳下去摔死了。大规模的群体和夜幕使人们怀有了匿名感,丧失了自我意识,常常会诱骗或起哄。若楼下面的群体规模较小,或是在白天的情况下,人们并不会极力诱骗该人自杀的。

有实验也证明了社会去个性化之后人们的可能行为。

1970年,津巴多做了这样一个实验:他召集一些女大学生做实验,实验要求对隔壁一个女大学生进行电击,因为是科学研究,不需要负任何道义上的责任。通过镜子这些女大学生们可以看到那个被自己电击的女大学生。实际上被电击的女大学生是津巴多的助手,她并没有真正受到电击。但当受试者按下电钮时,她假装大喊大叫,流泪求饶,以使女大学生们相信,她真的非常痛苦。

这些女大学生们被分为两组。第一组是在“去个性化”的环境中,她们都穿上了带头罩的白大褂,每个人只露出了两只眼睛,因而彼此间谁也不认识。主持人请她们实施电击时也不叫她们的名字,整个实验在昏暗中进行。第二组受试者是在“个性化”的环境中,她们穿着平常的衣服,每个人胸前都有一张名片挂着。在实验时,主持人很有礼貌地叫着每个人的名字。房间里的照明很好,每个人彼此都能看得很清楚。

想象一下这两个小组的测验结果分别会是怎样的呢?

实验结果证明:“去个性化”小组比“个性化”小组按电钮的次数多达将近两倍,并且每一次按下电钮的持续时间也较长。

也许你会说,这些被电击的女大学生与这些做实验的女大学生没有密切的关系,所以她们才表现出异常的行为,费斯廷格等人早在1952年的一个实验就对此有很强的说服力。他们让男大学生议论自己父母的缺点。第一组学生身戴名签,互称名字,在明亮的教室里进行;第二组学生身着长袍,头戴面罩,只露出眼睛和鼻孔,相互都不知姓名,在灯光昏暗的房间里进行。结果表明,在第二组条件下的大学生肆无忌惮地数落自己的父母,充分表现对自己父母的厌恶与不满。并且,实验后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们更喜欢在第二种条件下的小组里再次议论自己父母的不是。

人活着就要演好人出这场戏,无论内心真实想法如何,都要把自己的“角色”刻画得淋漓尽致,因为旁边会有很多人在看你演的这场戏。如果哪天你周围的人都失明了,不知道是你了,你还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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