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1
城市弱势青少年群体慈善需求综述
慈善事业有助于缓解社会冲突、促进社会融合与稳定,这对于贫富差距不断加大的中国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将“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写进去。慈善是狭义还是广义的慈善?自1978年以来,随着中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绝对贫困人口数量急剧下降,因此,传统的扶贫济困压力大大缓解,而其他一些社会问题的压力却不断增大。从现实需要看,当前中国不仅仅需要培育扶贫助困类的狭义的慈善组织,也需要培育广义的慈善组织,特别是立足于社区层面的基层慈善组织[1]。
面对当前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需求,这就需要慈善组织提高专业化程度,针对社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慈善项目。然而当前不少慈善机构的专业化程度并不高,这就容易导致慈善出现两个问题:一是慈善“形式化”;二是慈善组织者从自身的意愿出发,较少考虑慈善对象的现实处境和需求。专业化的慈善机构关键在于要把握住社会的需求。2012年10月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公益研究中心正式发布首份《中国儿童慈善需求研究报告》。报告提出,无论是政府还是公益慈善组织,要想为儿童提供最优质的服务,首先都需要准确确定儿童需求。报告显示,儿童慈善需求可分为儿童综合性需求体系和单项目体系,即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纵向需求分别为基础慈善需求、特殊权益保护需求和发展需求三个层次,而横向需求体系应该遵循专业技术、服务模式和文化理念三个基本原则[2]。
要对城市弱势青少年提供慈善支助,就有必要首先了解他们的慈善需求。本文将城市6~35岁的弱势青少年划分为以下四个群体:贫困大学生、城市家庭困难青少年、流动儿童、新生代农民工。下面主要对这四个群体慈善需求方面的有关研究进行综述。
一、贫困大学生的慈善需求
20世纪90年代,实行高等教育改革,自费上学,双向选择,贫困大学生问题逐渐凸显。而且随着我国高校扩招政策和收费改革的深入推进,贫困大学生的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中国大学生调查数据显示,如果以大学生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开支来设定大学“贫困线”,中国大学校园中的贫困非常突出,大学生的经济负担很重,贫困率高以及大学负担重的现象在来自农村和西部地区的学生中更为严重;而且由于助学金项目的覆盖范围小,金额少,缺乏很好的针对性,因此其减贫效果并不理想[3]。
高校的多数贫困生来自于边远和经济不发达地区,也有一部分来自于城镇下岗职工家庭。按照户籍可将贫困大学生分为农村贫困大学生和城市贫困大学生。农村贫困大学生呈现出身份角色的失调性认同、经济生活的失落性认同和制度体制的失衡性认同[4]。贫困大学生在基础教育、入学机会、能力素质、就业竞争上都处于弱势。
1.贫困大学生的经济需求
对于贫困大学生而言,最主要的困难是学费和生活费负担过重。虽然家庭支持依然是贫困生上大学的主要经济来源,但他们非常依赖借款和勤工俭学来支撑大学学业。传统的资助模式重“物质”轻“精神”、重“他救”轻“自救”,虽然有效地帮助贫困生解决了眼前的困难,但对贫困生长远发展所需能力与素质的帮助不明显[5]。因此,应该发挥贫困大学生的主体性,将经济资助与大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结合起来。
2.贫困大学生的就业需求
人力资本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定性因素[6],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获得有利于提高人力资本。但现有研究发现,先赋的家庭背景因素对优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有巨大影响,而且其所造成的差距和不公平,近年来正呈现扩大化的趋势[7]。受家庭经济条件的制约,贫困大学生被限制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与外界保持着一定的隔阂,导致了他们在处世能力和生活机会方面的社会性贫困[8]。高等教育本是底层实现社会向上流动的一个最好途径,然而受户籍制度、高等教育制度以及家庭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影响,贫困大学生逐渐成为就业的边缘群体,被排斥在主流劳动力市场之外,这进一步加深了城乡壁垒,加剧了社会阶层间的分化。
3.贫困大学生的心理疏导需求
对于贫困大学生而言,进入大学校园,与经济条件较好的大学生相比,更容易知觉到由于家庭因素带来的经济反差,更容易产生心理落差,进而表现为低自尊与低接纳,这是“心理贫困”的表现[9]。不同家庭来源地学生心理问题的差异测评结果表明,贫困学生家庭所在地从大城市到农村出现问题呈递增的趋势 e。相对来说,农民贫困大学生的心理贫困现象更为严重。
二、城市家庭困难青少年的慈善需求
20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力度的不断增强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下岗失业人员持续增加,城市贫困问题日益严重,并引起了政府及学者的重视。但贫困青少年只是作为城市困难家庭中的一名普通成员进入社会政策及学术研究的视野,专门针对城市家庭困难青少年的研究较少。
相关研究发现贫困家庭青少年的基本状况是:家庭经济压力较大、家庭居住环境较差、健康状况不佳、教育支出与教育期待水平较低。这导致他们受教育程度较低、对未来教育成就和职业发展的期待不高、与父母沟通和交流的情况普遍较差、社会参与较少、与社会主流存在“隔离”等现象的发生[10]。贫困家庭子女没有陷入不能维持最低生理需求的困境,但是在住房条件、身体健康状况、教育经费支出等方面明显低于普通家庭子女。城市家庭困难青少年的主要慈善需求包括学习培训、就业培训与指导、心理援助等方面。
1.家庭困难青少年的教育需求
在学前教育、高中高职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等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的教育支出的压力较大[11]。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着贫困家庭的子女教育,如果这种情况恶化,势必导致贫困家庭后续劳动力在市场竞争中长期处于劣势,进而加剧其后代家庭经济生活的困难,如此周而复始,最终导致社会结构性贫困。
中国青年就业状况调查结果表明,文化水平低是失业青年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接受高等教育是城市家庭困难青少年的重要需求。城市家庭困难的青年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不只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因此有必要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高等教育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12]。
2.家庭困难青少年的就业需求
文化水平、职业技能和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是造成青年就业困难的原因之一[13]。尤其受教育程度低的青年群体在就业市场上是长期困难群体。对贫困家庭青少年就业问题的研究,都发现贫困家庭青少年的受教育和就业状况处于劣势,出现了贫困的“代际循环”趋势[14]。城市贫困人口的典型社会支持网规模较小,网络趋同性高,异质性低,亲属关系所占比例较大,网络关系强度较高[15]。城市家庭困难青少年由于社会支持网络规模较小,这不仅限制了他们的子女获得更好的社会交往网络,而且阻碍了家庭困难子女的向上流动。更令人担忧的是,鉴于他们的文化及整体素质不高、家庭生活的贫困处境、出身的阶层和环境的影响,如长期在社会上闲逛,容易沾染上各种不良习气,受到社会反主流文化的影响,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潜在力量。
3.家庭困难青少年的心理疏导需求
经济匮乏所造成的生活条件和环境的差异给贫困家庭的儿童增添了非常大的心理压力;而且他们在医疗保健和接受教育方面机会上的不平等,也导致相当一部分贫困家庭对自己的前景不敢抱乐观的态度[16]。弱势的社会地位直接影响家庭贫困青少年的社会参与,使青少年产生强烈的受挫情绪和沉重的心理负担,引发各种心理问题;使这些青少年形成错误的价值取向和人生观[17]。
三、流动儿童的慈善需求
流动儿童是指外来人口中18周岁及以下的儿童和少年人口,其中以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为主。根据《中国 2010 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0~17 周岁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其中农民工随迁子女数量达到2877万[18]。从2000年左右开始,流动儿童问题开始受到学界的关注,并逐渐成为各学科的一个研究热点。通过已有研究发现,流动儿童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流动儿童大多是“长期流动”而非“短期滞留”[19];二是流动儿童的父母普遍文化程度较低、收入较低、工作时间长,家庭教育缺乏;三是家庭是最基本的流动单位,流动儿童是流动人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四是流动儿童的流动性频繁,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城市环境给流动儿童的发展带来了很多有利因素,流动儿童的受教育状况、亲子交流有所增加;但流动儿童的受教育、娱乐等状况与城市户籍儿童还有一定的差距,受歧视现象普遍存在,流动人口有关儿童权利的知识和观念还比较缺乏,这直接影响着他们的行为、心理和职业技能的发展[21]。现有的关于流动儿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流动儿童的受教育问题;二是流动儿童的城市融入、城市适应问题;三是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
1.流动儿童的受教育需求
受教育是流动儿童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需求。雷万鹏将流动儿童的教育需求分为基本型教育需求和选择型教育需求,“基本型教育需求”是指流动儿童获得基本的教育机会;“选择型教育需求”指流动儿童不仅要求获得基本的教育机会,而且希望接受符合个人意愿的教育[22]。导致流动儿童“上学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受我国现行教育体制的制约,即“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23];二是受流动家庭经济状况的制约,流动儿童家长没有能力支付子女在城市公立学校受教育所额外增加的费用[24];三是受地方教育政策的制约,公办中小学积极性不高,真正向流动儿童开放的公立学校都是非重点中小学,重点中小学不面向流动儿童招生[25]。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流动儿童的受教育状况有所好转,但情况依然不乐观,仍然有2.94%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流动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问题亟待解决[26]。目前,流动儿童的教育需求主要仍停留在基本型教育需求阶段,不过随着义务教育的逐渐落实,他们的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需求将凸显出来。
流动儿童的教育不仅包括学校教育,还包括家庭教育。家庭是儿童的第一成长环境,而相关研究普遍表明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缺乏。现有的研究集中关注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父母教育水平和职业等变量对子代教育获得的影响,而缺乏对流动人口家庭教育方式本身的分析。流动儿童父母对他们的期望作用于流动儿童,从而导致父母期望的自证预言效应[27]。
2.流动儿童的社会融合需求
流动儿童的长期流动性决定了他们具有强烈的融入城市需求。教育情境对于流动儿童的文化融合具有重要影响。流动儿童的受教育环境分为两种,一是就读于打工子弟学校,二是借读于一般的城市公办学校。前者是“同质”组合教育环境,后者则是“异质”组合教育环境。相关研究都表明公办学校的流动儿童普遍比打工子弟学校的流动儿童的社会融合度更好[28][29]。流动儿童的同伴交流作为其消解文化障碍的有效途径在公立学校和打工子弟学校呈现出了发展不平衡的状态。现有的关于流动儿童的社会融合研究则强调教育环境、同伴关系与社会制度的重要性[30],却忽视了家庭环境的重要性,也忽视了流动儿童父母自身的社会适应状况[31]。社会融合在代际间具有传承性,而且具有一定的可塑性[32]。
3.流动儿童的心理疏导需求
少年儿童时期正是价值观形成的关键阶段,对于流动儿童来说,环境的急剧变化以及自身感知的落差,带来的不仅仅是畏惧心理,更容易形成自闭心理、仇恨心理等。邹泓发现流动儿童的城市流动性和住房流动性偏高,流动儿童存在较高的社交焦虑和孤独感[33]。造成流动儿童心理危机的原因,首先,家长在流动儿童的认知发展中呈现功能性缺位。他们因忙碌无暇照顾孩子,与子女缺乏沟通,造成亲情淡漠,孩子缺乏安全感,多数流动儿童感到受压抑、被歧视,认为城里人看不起他们,不少孩子自卑心理较重。二是,间断式社会环境中所蕴含的文化落差强化了该群体的“同一性混乱”心理危机[34]。
现有的关于流动儿童的研究中以调查和描述性的分析较多,理论分析不足,跨学科分析视角欠缺。熊易寒关于流动儿童的教育研究则试图与布迪厄的阶级再生产以及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进行对话。熊易寒认为教育对于流动儿童来说都不是实现社会流动的渠道,而只是进行阶级再生产的场域[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