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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确是巧合

我们重新聚在一起,好像一下子回到十七岁。对一个女人来说,再好不过十七岁。

拖着行李回到“金銮殿”的时候,夏侯夜正蜷缩在沙发里,艰难地往自己脚趾甲上撒着什么东西。

“金銮殿”是夏侯夜给自己这间单身公寓起的名字,我倒是觉得和她酷似古代将军的名字很相称。她还给自己的很多东西起了名字,于是我与她同住的三个月期间,时常发生如下对话:

“曾曾,帮我把我的迈巴赫扔出来。”“迈巴赫”是她最喜欢的一件Chanel毛呢外套。

“曾曾,你看见我的月光圆舞曲了吗?我明明记得把它和约翰福音放到一起了啊。”“月光圆舞曲”是一双Christian Louboutin高跟鞋,而“约翰福音”是一只大约一米高的泰迪熊。

我走过去,坐在夏侯夜旁边。她发出一声尖叫,完全盖过音响传来的苏格兰风笛的音乐。

“我指甲油都涂坏了!”夏侯夜披头散发地转过头来责备我。

“这位少女,”我把脚放在茶几上,窝进沙发里,“你确定在涂指甲油而不是试图把自己的脚给烹饪了?”她现在的样子简直就像往生牛排上撒胡椒。

夏侯夜白了我一眼,说道:“就你还时尚杂志的编辑呢?鱼子酱指甲油,这都没听说过?我要趁第一层甲油干掉之前撒好鱼子酱,”说着她伸手把我从沙发上推了下去,“别妨碍我,快去洗个澡吧,你身上都臭死了。”

我拎起自己的衣领嗅了嗅,乖乖起身去洗澡。

夏侯夜在我身后大声说:“哦对了,晚上约了庄绮来吃饭,你洗完澡没什么事儿就到楼下的超市去买菜吧,”她停顿了一下,“顺便买两瓶Jacob's Creek的红酒。”

我做饭还行,所以这种事当然落在我的头上。即便我做饭不好吃也只能是我,因为夏侯夜压根就不会做饭。

我将牛排放进煎锅的时候庄绮到了,她原本想到厨房帮忙,被夏侯夜一把拦住拖到客厅陪她练瑜伽。被紧身瑜伽裤和背心包裹着的夏侯夜,总是让我忍不住联想起秋天熟透的红石榴。

这晚我们坐在地毯上吃牛排喝红酒,夏侯夜皱着眉头将边盘的西兰花全部丢给我。

“我们重新聚在一起,好像一下子回到十七岁。”夏候夜将水晶杯紧紧贴在脸颊上给自己降温,她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对一个女人来说,再好不过十七岁。”

我喝了点酒,比平时亢奋许多,近乎喊道:“我反对!我讨厌自己的十七岁。”十七岁时我为了喜欢的男生做尽蠢事。

庄绮也在一旁点头,说:“十七岁时我是真正的丑小鸭。”

其实庄绮从来都与众不同地漂亮,但真正漂亮的女人往往忽略自己的美貌,何况那会儿她还年轻得几乎单纯。

夏侯夜喃喃着说:“可我的十七岁……”后面的话我再没听清,她手里的酒杯滚落到地毯上,整个人沉沉地睡过去。

我替夏侯夜拾起酒杯,给她盖上一条睡毯,坐下来问庄绮最近工作怎么样。她的工作并不如意,上司派些打杂的工作给她,迟迟不肯给转正。

“还是老样子,”宽大的高领毛衣衬出庄绮一张精致的脸,“魏涛劝我辞职去他那里,但你知道他的工作我一点儿也不懂。”

魏涛是庄绮的男友,是个高大的男生,人很踏实。我从美国回来后见过一次,就觉得两人如多年未见的老友。

“如果想辞职,索性来我们杂志社工作。”我说。

庄绮犹豫着回道:“毕业后我只做过些打杂的工作,我怕应付不了……”

我打断她,说道:“你是中文系的高材生,有什么应付不了的,别看我们杂志社名头听着吓人,也就那么回事。而且每月只有出刊那几天才忙,其他时候我都闲得慌,你要来了,咱俩还能做伴。”

“我真的行吗?”

“怎么不行?”我拍胸脯保证,“明天我就跟我们头儿说去,最近正好缺人。”

第二天,我暗示头儿想介绍一个朋友来面试的时候,他似乎显得不甚上心。我再三强调庄绮大学时期成绩优秀,勤勉又务实,更难得的是长得漂亮,因为不像现在的女生那样八面玲珑才欠际遇,头儿终于勉强答应,让庄绮将简历交给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Linda。

我知道这不相当于任何承诺,加上周婷婷说Linda特别势利,于是狠了狠心将去年生日我妈送我的一个Louis Vuitton限量皮夹送出去,才敢让庄绮传简历。

我刚到杂志社报到时是Linda接待的我,那时她左一句“妹妹”右一句“小曾”叫得热乎,我自然不求她能看我的面子,只愿她好歹看在Louis Vuitton的面子上,别让我对庄绮的承诺打水漂。

那天我下班走得很晚,一个人坐在大厦对面的露天咖啡馆喝咖啡。我告诉自己要懂得适应每个人脸上的面具,至少是为了那些不会对我伪装的朋友也要学习适应。

起身的时候,我的手袋不小心带倒旁边桌上的咖啡杯,陶瓷杯子掉在石砖地面上摔得四分五裂,咖啡溅出老远。我接连道歉,蹲下想要捡起那些碎片。

慌忙间手被那桌客人结实的鞋底狠狠踩了一下。

我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看他,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羊绒围巾上“Gucci”的商标都没有拆。他有些傲慢地睨着我说:“不是故意的。”

“没品的暴发户。”我用英文嘟囔一句,旋即用中文回应他,“好歹您要和我说声‘对不起’。”

“小姑娘,你打翻了我的咖啡我还没说什么。”他笑眯眯地站起来,其实站着和坐着差不多高。

“起码我说了对不起。”我也站起来,比他高出半头。

“对不起值多少钱?能赔这杯咖啡吗?”他拽住我的胳膊,指指自己的西裤,“我约了人,这咖啡溅上怎么办?”

我一时也有些慌,确实是我不对在先,只好抓起桌上的餐巾纸,说道:“对不起,要不您用纸先擦擦。”

“擦个屁!”那人将腿一横,“我这可是Boss的裤子,知道多少钱吗你?黄毛儿丫头,你弄脏我的裤子,我还没说什么,你倒让我道歉。”

周围人纷纷看过来,我想息事宁人,于是边掏出钱包,边说道:“我身上没多少现金,要不都给您,总之是我不好。”

中年男人使劲攥住我的手,他的唾沫快要喷到我脸上。

“你那点儿钱还不够赔一只裤腿!”

我打掉他的手,顺着好事者的目光瞪回去。

那人上来揪我衣襟,我两手并用推开他,料他听不懂,于是骂了一长串英文。这样反而更激怒他,那人扬起手,作势要扇下来。

就在这时候,我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清清楚楚,他说:“曾惜,这里。”

我望过去,周温坐在靠里的位置朝我招手,他的表情隐在夜色里。虽然我和他不熟,但眼下也不敢怠慢,几乎是用跑的到他面前。

他慢悠悠站起来,跟我说“走吧”,还不忘在桌上放下小费。

我不敢回头看,紧紧跟在他身边。他带我穿过咖啡馆走进商场,再往回看时早不见那人身影。我有点纳闷为什么他不追上来,但又觉得这样的时候,还是不说话为妙。

周温走到商场直梯前,我亦步亦趋,和他走到地下车库。这间商场和我们杂志社所在的大厦共用一个车库,我一路张望,跟着走到他的车前。

他的车很容易认,和我在哈特菲尔德郡看到的是同一型号和颜色的路虎。

周温替我拉开副驾驶的门,丢下一句“上车吧”,就径直走到驾驶席那侧。

车里有淡淡的The Beat香水味道,并没有特别的熏香。他问过我去哪后,不再说话,一气呵成将车驶上地面。

虽说过了下班高峰,二环上还是很堵。我们一直没说话,气氛有些微妙的僵持,最终还是我率先打破沉闷。

我看着前面的车,对周温说:“我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

我感觉到周温在笑,他说:“我可不敢保证下次还能刚巧在场。”

一句话将自己撇得干净,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手该往哪儿放才自然,甚至连表情都有些做作。是他说过我们还会再见。

过一会儿周温又说:“以前在美国生活?”

我诧异地回道:“待过一阵子,你怎么知道?”

“听你骂人的时候猜的。”

我皱眉,问道:“既然早看见,为什么要等到最后才出手?”

周温失笑,转过头来看着我,他的瞳孔里有路灯的倒影,流光溢彩。

“我不是大侠,只是个看客。”

从伦敦到北京,一次又一次遇见他,不是不蹊跷。

“真的是巧合?”我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些什么。

周温没再看我,缓缓松开离合,踩下油门,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让你失望了,”他的声音像是英文发音时声带特有的共振,低迷而蛊惑,“巧合而已。”

我沉默,在心里反复告诉自己,千万不要着他的道。

车停在夏侯夜家楼下,周温一手扶住方向盘,转过身来对我说:“上去吧。”

我侧身盯住他的眼睛,问:“我没告诉过你我叫什么,你怎么知道我名字?”

他拍拍我肩膀,哄我似的。“别想太多了,不是你想的那样。”说着他帮我按下安全带的锁扣。

我一把拽住向上反弹的安全带,反问他:“你知道我想什么?”

周温没有回答我,而是好整以暇地调整了一下坐姿打量我,半晌,他笑着握住我的手,让我手里的安全带松开。

“我知道,”他说,“我大你几岁。”

“所以?”我挑眉。

“你在明我在暗。”

“所以?”

“所以你会明白的,”他的眼角柔和,难掩笑意,“确实是巧合。”

我扯开安全带,下车的时候关门有些用力。

他降下车窗,探过身子对我说:“学会管好坏脾气,一个人在外面的时候,要保护自己。”

我回到家,看见夏侯夜正在调一碗芝麻糊颜色的面膜,她没有化妆,眉毛很淡,五官清秀,少了咄咄逼人的架势。即便我和她同住了一段时间,也很少见她不化妆的样子,夏侯夜从高中的时候就学会涂粉底搽眼影。

“怎么回来这么早?”她脚上蹬一双明黄色的辛普森拖鞋,睡裙上有维尼熊。谁能想到素来光鲜的夏侯夜居家时是这样的装扮。

我看一眼墙上的挂钟。虽然今天在外耽搁这么久,但周温送我回来,还是比我坐公交车要快些。

我疲倦地把自己丢在沙发里,问她:“男人是不是都口是心非?”

夏侯夜一屁股坐在我散开的头发上,看着我吃痛猛地坐起,露出情圣般的神情,说道:“大多数时候,他们都会把欲望写在脸上。”

我凑到她跟前,问:“那什么时候会撒谎?”

夏侯夜轻轻把面膜涂在脸上,昂首道:“他们不在乎你的时候。”

我摇摇头,又叹气,夏侯夜说得不对。不在乎我的话,他无需骗我。如果骗我,怎么会是不在乎。

庄绮终于通过面试,成为我的同事。当晚我们以日本料理和烧酒庆祝,我特地约了周婷婷一道,魏涛却临时有事来不了。

我介绍周婷婷给庄绮认识,却发现她和夏侯夜似乎更聊得来。

“你这件机车外套是Karl Lagerfeld设计的?他是我最喜欢的设计师。”周婷婷卖力地往嘴里塞了一块寿司。

夏侯夜遇见知音,猛地一拍桌子。

“我也最喜欢他的设计!大学的时候,我特地跑去巴黎时装周,为了亲眼见他。”

后面的话夏侯夜没说,我却清楚地记得,三年多前她发来的邮件上说,自己千辛万苦弄来Chanel时装秀的入场票,为了亲睹Karl Lagerfeld尊容,生生被挤得从台阶上滚下去。

周婷婷又将视线转移。

“你的项链是Van Cleef&Arpels最新款,前两天我刚做过专题!”

夏侯夜得意地吞一口烧酒,说道:“限量,托人在香港买的。”

尔后二人一路从Dior的圣诞限量指甲油探讨至新任设计师的高级成衣,我和庄绮叫了一盘又一盘寿司,奈何就是插不上嘴。

我想要打断她们对话的时候,夏侯夜正在将脖子上的项链取下来送给周婷婷。她一口饮尽杯子里的酒,含糊不清地说:“庄绮是我最好的朋友,以后拜托你照顾了。我知道指望不上曾惜,所以都靠你了。”

周婷婷也喝了不少酒,眼仁儿亮晶晶的。她虽不像我印象里的时装编辑,只用Blackberry查邮件,喝Diet Coke的可乐,吃脱脂奶酪,但却是一样的瘦,瘦得好像所有的衣服架在她身上都有了生命一样。

之后她们又说了许多肝胆相照的话。我与庄绮相视,彼此都了然,这是典型的夏侯夜式的收买。

后来周婷婷的电话响了,她接起来,明显带着醉意。

“我和曾惜在一起,一会儿就回去了。”

“曾惜有个好朋友要来上班。”

“曾惜喝得不多……我也没喝多少……”

我用眼神问周婷婷是谁的电话,她挂断后告诉我是她家里人。周婷婷至今单身,听说仍旧和家人住在一起。

夏侯夜很江湖气地将我一揽,对周婷婷说:“怎么听着跟曾惜她家里人似的?关心她比关心你都多。”

周婷婷微笑,说道:“可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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