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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酒中有毒

两个黑社会的老大,为了争一块地盘都想将对方除掉。一日B将A请来,说:“我们合作吧,大家都有利益,土地五五开,我们两个共同支配土地所有权。”A对B说的事表示赞同,但是A对B显然还是有所提防,在进B的房间的时候没有摸他房间里的任何东西,B看A表示同意了,于是就说:“来!合作伙伴,我们喝一杯来庆祝一下。”说完就去酒窖里拿了瓶上好的威士忌,在吧台上倒了两杯,加了少许冰块,自己随手拿了杯,并把另一杯递给A,B先喝了口,A看了B一眼,推开了眼前的一杯,拿过B刚才喝的那杯,一干而尽。结果还没坐下,就倒地死亡了。后来警方在现场调查中发现酒中确实有毒。

那么为什么B喝了没中毒,A喝了却中毒了呢?

你在说谎

一天上午十一点三十分,警方接到群众报案,某街道上,一位司机开车将一位老人撞倒后驾车逃跑。

目击者向警方提供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警方经过调查找到了车主。当警方要求看一下他的汽车时,他不慌不忙地打开车库门,并对警察说:“我的车子昨天爆胎了,一直在修,现在还没修好。”他一面说一面把瘪胎指给警察看。

“恐怕,这是人为破坏的吧!你可以撒谎,你的汽车却不能。”一名警察摸了一下车身后,冷静地对他说。

司机听后一愣:“别……别开玩笑了,怎么可能呢?”

“别演戏了,先跟我走一趟再说吧。”办案警察说。

那么,警方是如何揭穿这位肇事者的谎言的呢?

走私者的秘密

保罗是一名负责入境安检的检查员。他经验丰富,走私品无论藏在哪里,他都能毫不费力地找出来。走私者都对他敬而远之——只有德马克除外。

每当德马克开着他的宝马车从保罗的辖区经过时,都主动配合保罗的检查工作。让保罗恼火的是,在他任职的二十年内,从没发现德马克携带过走私物品,但是他一直在怀疑。

年复一年,保罗快退休了,他指望能在最后的任期里找到德马克走私的证据。

这天,保罗最后一次来到检查站。不一会儿,德马克的银色宝马车出现了。保罗没有像往常那样开始严格检查,而是拍拍德马克的肩膀说:

“德马克,你真是个聪明人!虽然我知道你一直在走私东西,可我就是找不出来。这二十年里我猜过无数次,现在能不能告诉我你把东西藏在哪里了?我向上帝发誓,我这么问纯粹出于好奇,绝不会将秘密透露给任何人的。德马克,满足一下一个老人的好奇心吧!”

德马克对保罗说:“其实说穿了一文不值,你只是没有想到而已。”

接着,德马克把嘴凑到保罗耳旁,轻轻说了一句话。保罗先是惊愕地睁大眼睛,然后忍不住大笑起来,最后连眼泪都笑出来了。

请问德马克把走私的物品藏在哪里了呢?

情报电话

一天,福特探长来到金冠大酒店,他发现在这里喝酒的一伙人,是国际刑警组织正在缉捕的一伙在逃走私犯。由于这伙罪犯不知道探长的真实身份,所以谁也没注意他。

为了迅速捉拿这些人,探长用电话通知警方。探长装作和女朋友通电话,这伙人听到的电话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罗莎,你好吗?我是福特,昨晚不舒服,不能陪您去夜总会,现在好多了,全靠金冠大酒店经理上月送的特效药。亲爱的,不要和目标生气,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请您原谅我的失约,我的病不是很快就好了吗?今晚赶来您家时再向您道歉,可别生我气啊!好吧,再见!”

这伙人听了大笑不止,可是五分钟后,警察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不得不举手投降。

请问,福特是如何向警方提供情报的?

自作聪明

皮特曾在布朗家干杂活,因为偷了布朗家的银器,被布朗赶了出去。对此皮特一直怀恨在心。

这天,皮特从布朗家经过,看见布朗正在给台阶、门窗刷油漆,就悄悄翻进院子,猛然将梯子推倒。布朗从半空中掉下来,头正好碰在一块尖石上死了。

皮特见四下无人,急忙翻过院墙,来到大路上才安下心。

这时警长赶着四轮马车迎面而来,皮特灵机一动,主动向警长打招呼,要求搭车。警长让他上了车,当经过布朗家时,皮特大叫停车,说有事找布朗先生。

皮特绕过台阶,直接到窗户前敲着玻璃高喊:“布朗先生!布朗先生!”没人回答。忽然皮特惊叫道:“不好了!布朗先生摔死了!”警长一听,急忙下车跑了过去。只见布朗仰面朝天,梯子压在身上,油漆泼了一地,看来刚才他是在刷油漆时摔下来的。警长发现台阶和门窗的油漆还没干,从布朗摔倒的姿势看,显然是被人推倒摔死的。他想了想,突然抓住皮特说:“你是凶手,还自作聪明,想让我证明你不在现场,可这恰好说明作案的就是你!”

警长的依据是什么呢?

此地无银三百两

一天,亨利探长来到乔治家,问:“你是乔治先生吗?”

“是的。”乔治回答。

“我是亨利探长。”探长坐下后,心情沉重地说,“很遗憾,我要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你的妹夫被谋杀了。”

“什么?”乔治惊讶地说,“我昨晚还见过马斯,我不敢相信他会被人杀了,探长你肯定是他吗?”

“乔治先生,从验尸报告以及一些旁证材料中可以证实是你的妹夫。你是否可以提供一些线索,看谁有杀你妹夫的嫌疑?”探长说。

“马斯平时有许多仇家,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乔治坦诚地说,“与他一起做生意的伙伴福特说马斯盗用公款,跟他大吵过一场。我二妹夫肯尼也跟马斯发生过争执。惭愧得很,肯尼跟黑社会有来往,不过我们已经好几个月没有他的消息了。另一个有可能杀马斯的人是我的三妹夫比利,我知道他很憎恨马斯。我可以把他的地址告诉你,但你要答应我,不能告诉他是我说的。”

“不必了,乔治先生。根据你刚才所说的,你就是杀人凶手!”

这是什么道理呢?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羽根是一个职业小偷。一天,他溜到地铁上去作案,先偷了一位时髦小姐的钱包。等她下车后羽根又接连偷了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子和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的钱包。他兴高采烈地下了车,躲在角落里清点了一下,发现三个钱包里的钱总共不过十多万日元,接着他又惊叫了起来,原来与这三个钱包放在一起的自己的钱包竟然不翼而飞,那里面装着一千多万日元呢!他发现口袋里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让你这该死的小偷尝尝我的厉害,也不看看你偷到谁的头上来了!”

猜猜看,那三个人中,究竟是谁偷了羽根的钱包呢?

凋零的花瓣

警察小心翼翼地打开门,发现海勒租住的房间只有一扇窗和一扇门,而且都从里面锁上了。进入房间,只见海勒倒在床上,中弹死了。

警官打电话给斯曼探长,向他报告情况:“今天早上,在地铁站卖花的小贩打电话报警,说海勒在每个星期五晚上都要到他那里买十一朵粉红色的玫瑰,已经有十个年头了,从未间断,可这两个星期她一直没去。

“那小贩担心出事,就给我们打了电话。初步看来,海勒像是先锁上了门和窗,然后坐在床上对自己开枪。她向自己的右侧倒下去,手枪掉在地毯上,开门的钥匙在她的背心口袋里。”

“她买的那些玫瑰怎么样了?”探长问道。

“都被装在一个花瓶里,花瓶放在窗台上,花都枯萎凋谢了。另外,据我们分析,海勒死了至少有九天了。”

“整个地板都铺了地毯吗?”

“是的,一直铺到了离墙角一厘米左右的地方。”警官回答。

“在地板、窗台或者地毯上有没有发现血迹?”

“没有,只有一点灰尘,没有别的东西。只有床上有血迹。”

“如此说来,你最好检查一下地毯上的血迹,”探长说道,“有人配了一把海勒房间的钥匙,他开门进去,打死了站在窗边的海勒,然后打扫清洗了所有的血迹,再把尸体挪到床上,伪装成海勒自杀的样子。”

请问探长为什么如此推断?

火灾恐惧症

梅珍太太向亨利探长求助,她说:“我有个弟弟叫查理,比我小五岁。三天前的夜里,他从太平梯上掉下来死了,警察以意外死亡结案。可是,我总觉得这里面有问题。”

“警察是通过什么做的判断?”

“他们说那天下雨,太平梯很滑,所以才会发生这样的事。”

“你弟弟下雨天还走安全梯?”

“我弟弟有火灾恐惧症。那天凌晨一点左右,他忽然从梦中醒来,一边叫‘失火了,失火了’,一边冲到屋外,结果就从太平梯上摔了下去,这是和他同住的杰克说的。”

探长听完梅珍太太的诉说后,决定到查理住的公寓去查看一下。

查理的公寓是一栋四层的古老建筑,太平梯在楼外。探长找到公寓的管理员询问。管理员说:“查理那晚就掉在这儿,当时雨下得很大。他的眼镜也摔破了一只镜片。”

“眼镜?查理是近视眼?”

管理员点点头。

查理的房间在走廊的另一端,离太平梯很远。他的室友杰克不在,管理员用备用钥匙开了门。他还告诉探长,那晚有学生听到查理的叫喊后跑出来看了,杰克也在其中。

“咦?眼镜怎么会在这里?”

探长检查杰克的抽屉时,发现里面有手帕包着的眼镜,他拿起来,对着外面的光线仔细地看了看。

“麻烦你用杯子装一点水来。”探长说。

管理员端来了水,探长将眼镜浸到水里,片刻,水面泛出一些淡淡的红色来。

“我看谜底可以解开了,查理不是梦游失足,而是有人蓄意谋杀!凶手巧妙地利用了查理的火灾恐惧症。”

“是杰克?他是怎么作的案?这红色的液体又是什么呢?”管理员看着杯子里的水很是不解。

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天网恢恢

一家贸易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濒临倒闭。董事长为了扭转败局,星期日也不休息,通知上午十点召开股东大会,研究有关事宜。当他八点来到公司时,见副董事长已经那个在办公室准备开会的资料了,心中十分高兴。

副董事长和以往一样,替董事长斟了一杯威士忌,可这次他在酒中下了足以致命的毒药。董事长喝了之后,不知不觉地昏死过去。副董事长把董事长伪装成自杀的样子,然后用桌子上的铅笔模仿董事长的笔迹写了一份遗书。写完之后,他发现有些字不像董事长的笔迹,就用铅笔头上的橡皮擦去,再写一次,直到完全相似为止。之后,他小心地抹去了铅笔和酒杯上自己的指纹,重新印上董事长的指纹,便悄悄离开了现场。

十点钟了,人们见董事长还没来开会,就到办公室去找,结果发现董事长已死。

看到董事长的遗书后,大家都认为他是自杀的。副董事长得意地认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谁知警方到现场调查后,就断定董事长是被人谋杀的。

那么警方发现了什么疑点?

谁是新娘

新婚不久的丹麦商人霍克来美国洽谈生意,不料遇上了车祸,不幸身亡。

霍克在美国的朋友立即发了份电报,请新娘来美国料理后事。

没几天,新娘来到了美国。但令人奇怪的是,来了两个,她们俩都说自己是霍克的新娘。

这使霍克的朋友十分为难,他没有见过霍克的新娘,只知道新娘是丹麦人,是个钢琴师。无奈,他只得请来私人侦探大维来辨别真假。

大维来后询问得知,霍克拥有一大笔财产。按照法律,他的妻子将继承这笔财产。现在两位新娘中的一个一定是想来骗取这笔财产的。

两位女士一个满头金发,另一个皮肤浅黑。大维看着她们,沉思片刻说:“两位女士能为我弹一首曲子吗?”浅黑色肤色的女士马上弹起了一首世界名曲,她的双手在琴键上灵巧地舞动。大维发现,她左手戴着一枚宝石戒指和一枚钻石婚戒。接着,金发女士也弹了一曲,琴声同样悦耳动听,大维注意到她只有右手上戴了一枚钻石婚戒。

大维听完演奏,走到浅黑肤色的女士身边说:“你不要再冒充新娘了,快回去吧。”这位女士听了,辩解道:“你凭什么说我是冒充的呢?难道我弹得没她好吗?”大维说了一番理由,浅黑肤色的女士没趣地溜走了。

你知道大维说了什么理由吗?

缺失的声音

星期日的早上,一位独居的评论家被佣人发现死在书房里,他的胸部中了两枪。

刑警在现场了解到,附近的人没有听到枪声。

这时,书房墙上的大钟敲了九下。

法医看见一个录音机,便随手打开,里面录的是昨晚晚会的实况转播。当播放到冯巩和牛群的相声时,里边传出了两声枪响,紧接着是被害人的呻吟声,然后继续是晚会现场的声音。

“据此可以证明,被害人是昨晚八点五十七分遇害的,因为牛群和冯巩的相声就是八点五十七分开始的。”法医说道。

刑警重新将磁带转到头听了一遍。

“而且,被害人是在别处被杀的。”刑警肯定地说。

“为什么?”法医问。

“被害人是在别处录晚会转播实况时被枪杀的,然后凶手将尸体及这台录音机一起搬来,伪装成他是在这里被杀的。”

“你的根据是什么?”法医问道。

“你再仔细听一遍磁带,里面缺了一种声音。”刑警打开了录音机。

你知道他指的是哪种声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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