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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入关

吴均

【原文】羽檄起边庭,烽火乱如萤。是时张博望,夜赴交河城。马头要落日,剑尾掣流星。君恩未得报,何论身命倾。

【鉴赏】

吴均,是梁代著名诗人。史称“均文体清拔有古气,好事者或效之,谓为‘吴均体’”(《梁书》卷49)。所谓“清拔有古气”,是相对于当时文坛的纤细艳丽的风尚而言。乐府诗《入关》写为国赴难的勇士,就体现了吴均那不同于时尚的清峻雄健而朴实的风格。

“羽檄”,即羽书,是报告军情的文书,插上羽毛以示紧急。“烽火”,也称烽燧,是古代边关报警的信号。“羽檄起边庭,烽火乱如萤。”诗一开始就描绘出一幅军情紧急的忙乱景象:边关的烽火台上,夜间燧火点点,在黑暗中红光闪烁。报告敌情的军使,身携告急的羽书,日夜兼程,驰向京城。边关的形势十分严峻。作者以“羽檄”、“烽火”这些最具特征的事物来代表边关战事的发生,用“起”与“乱”的动态描写来强调军情之危急,渲染出战争时刻那种忙碌、紧张、充满了危险的气氛。诗的主人公,就在这紧急而危险的气氛中出台亮相。

“张博望”就是汉代的张骞。他身负联络西域各国共同抗击匈奴的重任出使归来,以功封博望侯,故后人也称他为“张博望”。此处是以张骞代指心目中的边塞英雄。“交河”,古城名,在今新疆吐鲁番西北,曾为西域车师、高昌等国都城。西汉时,曾在交河设屯田校尉。这里用来泛指西北的边关。“夜赴”二字,以连夜奉命、奔赴沙场表现了勇士的忠诚和高度的责任感。

“马头要落日,剑尾掣流星。”描写勇士身佩宝剑,扬鞭策马,驰赴疆场的飒爽英姿。“要”,同“邀”,此处为拦截意。黄昏时分,红日西沉,勇士在大漠上奔驰了一天,此刻依然精神抖擞,骏马四蹄如飞,追逐着天边的落日。黄色的沙漠,火红的夕阳,绚丽的霞光,映衬着勇士那疾驰而去的身影。他似乎在与西落的太阳赛跑,就像传说中的夸父一样。一个“要”字,体现了勇士急于奔赴疆场的迫切心情。“剑尾掣流星”,接着写勇士在夜间疾驰的景象。兵器是战士克敌的凭借,是他的第二生命。骏马、宝剑,衬托着勇士的非凡气概。诗中的主人公也佩带着一把珍贵的宝剑,剑柄上镶嵌着稀世的珠玉。当勇士在黑夜里策马飞驰,腰间所佩宝剑上的珠玉便流光闪烁,犹如天上的流星。马蹄响处,黑夜的大漠上留下了一道耀眼的光亮。这两句以奇妙的设想,美丽而壮观的景象来形容勇士奔赴战场、渴望杀敌的决心和意志,表现了他勇敢无畏的精神和气魄。这两句以人写景,壮丽的景观正见出人之英雄。

最后两句是勇士的自白:为了报答君恩,一身之安危,又何足道!古人视君、国为一体,因此,这里的“君恩”应当也包括了“国恩”。这两句,体现了为国捐躯的无私胸怀,进一步点明主题。

《入关》,是汉乐府旧曲,属横吹曲,为军中出行所用。南朝文人的拟横吹曲辞,诸如《陇头》、《出关》、《入关》一类,主要是依题描写边塞之事。此诗是其中一例。这一类乐府诗,开了唐代边塞诗的先声。南北朝时期,南方的汉族政权与北方民族所建立的政权对峙,虽时有北伐之举,但终无成功,到后来更只能以偏安一隅为满足。但是,昔日汉帝国的天下一统、声威显赫,在汉族人的心中始终是不可忘怀的荣耀,尤其是那些民族意识强烈的士大夫。因而在南方文人拟写的边塞乐府里,常常是以汉代的人和事作为描写的对象,以寄托他们统一中国的理想;对于一部分人,或是以过去的伟绩来满足民族虚荣心。如该诗以“张博望”代勇士,以“交河城”代边关,就属于这类情况。这一点,也为唐代边塞诗所继承。高适《燕歌行》开篇即谓“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岑参《轮台歌》称“戍楼西望烟尘黑,汉兵屯在轮台北”;莫不如此。就这首《入关》的写作看,诗篇开始以渲染气氛烘托人物的出场,结尾以自白抒发人物的怀抱,中间衬之以写景,在写作手法上也给唐代边塞诗以启发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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