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77300000003

第3章 神话与诉讼(2)

巴比伦约金之妻苏珊娜,美丽而虔诚,有两位士师非常贪恋苏珊娜的美色,商量好要寻找一个苏姗娜单独在家的机会,乘机霸占她,满足自己的淫欲。于是,他们随时窥视着苏姗娜。一天,这两位士师溜进苏珊娜的花园,在她洗澡时突然出现,提出求欢要求,并恐吓道:“要是你不答应,那我们就要控告你是荡妇,发誓说我们看见你把所有的女仆都打发走了,好跟一个年轻男子幽会。”苏珊娜拒绝了。她被当众指控为通奸,并被判处死刑。上帝听到苏珊娜的祷告,便启迪一个名叫但以理的青年。但以理要求将两个士师分开,并进行单独讯问。但以理问第一个士师:“请你告诉我,他们在什么树下幽会?”“在一棵乳香树下面!”然后,但以理又问第二个士师同样的问题,而回答则是:“在一棵大橡树下面!”真相由此大白。根据摩西律法,谁作伪证,谁就将受到被诬陷的无辜者已经或可能受到的同样的惩罚(诬告反坐),这样,两个士师将不得不面对被处死的下场。这时,所有在场的人开始一齐赞美主。因篇幅所限,关于此案,龙宗智教授在随笔集《上帝怎样审判》一书中未作过多论证便感性地认为,“这在证据学上使用了‘矛盾法则’,即以不同的证人在关键情节上的相互矛盾来戳穿其谎言”,由此引发了相当的争议(比较有代表意义的如陈林林:《上帝怎样审判——旁白刑事诉讼维度中的上帝和〈圣经〉》)。

其实,犹太教法律便依《圣经》的启示对“两个见证人”规则及法官的单独询问制度作了翔实的规定。首先,法官会警示证人,法院将对其进行单独的询问,作伪证将受到严厉的处罚。例如,在可能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中,法官作如下警示:

你应当明了,死刑案件与民事案件并不相同。在涉及财物的案件中,你们可以返还财产,罪行因此得以宽恕。但在死刑案件中,你将永远对他及后裔的血债负责……因此,上帝创设了亚当一人,以教育你:无论是谁,毁灭了一个生命,就视为毁灭了整个世界,而无论是谁,保全了一个生命,就视为保全了整个世界。为了人间能有安宁,任何人都不得对其他人说,我的父亲比你的父亲伟大……我以神的荣誉宣告:人可以以同一印章制造很多硬币,所有硬币都是相同的。但上帝以亚当为原型创造了每一个人,没有哪一个人与其他人是相同的。因此,每个人都应该说,因为我的缘故,世界才得以创造。你是否也应该自问,为什么要作证呢?你应该记得法律的规定,看到或听到某种事情却不作证的人应承担罪孽。你应该自问:为什么因这个人的血而产生罪行?当邪恶毁灭了现有的美好,你应该记得写下什么。

其次,法官将对证人进行单独的询问。12世纪的犹太法典编纂者迈蒙尼德(Maimondides)认为,“法庭的任务便是广泛地询问证人并调查其证言的准确性。如果存有错误,就回到先前的问题,直至其停止作证或改变证词。”犹太法规定了三种询问证人的类型,分别是Hakirah、Derishah和Bedikah。Hakirah指询问案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这是询问所有证人时首要且必须的问题。证人回答的准确与否系未来承担伪证罪的依据。Derishah则主要包括如下一系列问题:谁做的?他做了什么?他如何做到?做之前是否被警告?Bedikah则是附带事件的询问,主要用于印证证言的真实性。如果两个证人在Hakirah和Derishah的供述中不一致或存有矛盾,则视为案件存疑,作有利于被告的判决。

最后,迈蒙尼德还列出了十类没有作证资格的人,即妇女、奴隶、未成年人、疯子、聋人、盲人、恶人、品格卑鄙的人、亲属以及诉讼当事人。

当然,《圣经》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典,故里面也存在一些未遵守“两个证人”规则的案件,例如亚干案(《约书亚记》7:19—26)。约书亚对亚干说:“我儿,我劝你将荣耀归给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在他面前认罪,将你所做的事告诉我,不要向我隐瞒。”亚干回答约书亚说:“我实在得罪了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我所做的事如此如此:我在所夺的财物中,看见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银子、一条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贪爱这些物件,便拿去了。现今藏在我帐棚内的地里,银子在衣服底下。”约书亚就打发人跑到亚干的帐棚里。那件衣服果然藏在他帐棚内,银子在底下。于是,以色列众人用石头打死亚干。此一案件便仅用了被告的口供,扫罗案亦是如此(《撒母耳记上》31:3—4以及《撒母耳记下》1:14)。扫罗被弓箭手追上,射伤甚重,就吩咐拿他兵器的人说:“你拔出刀来将我刺死,免得那些未受割礼的人来刺我、凌辱我。”但拿兵器的人很惧怕,不肯刺他,扫罗就自己伏在刀上死了。后来大卫问报信的少年人,“你是哪里的人?”他说:“我是亚玛力客人的儿子。”大卫叫了一个少年人来,说:“你去杀他吧!”大卫对他说:“你流人血的罪归到自己的头上,因为你亲口作见证说:‘我杀了耶和华的受膏者。’”少年人就把他杀了。这个案件也仅有被告的口供,且是个错案。因为扫罗系自杀身亡,而非报信使者所杀。

基督教是不宽容的。“在基督徒看来,所有异教徒都是亟待拯救的迷途羔羊,如果不可救药,中世纪的教会就会毫不犹豫地动用火与剑。”故宣扬《圣经》中的诉讼文化,极易令人联想到欧洲中世纪令人生畏的宗教裁判所。一个必然的追问是:如此残酷镇压异教徒的诉讼,还值得为之歌功颂德吗?

这其实是对《圣经》和宗教裁判程序的误解。宗教裁判并非依《圣经》设立的一套诉讼程序,而是源于罗马法三种不同类型的程序:起诉(accusatio)、告发(denunciatio)和裁判(inquisitio)。1184年,维罗纳会议将该程序作为惩戒异端的规范程序。1199年,教皇英诺森三世在教令中授权在基督教区运用这一程序,并在1215年的第四次拉特兰宗教会议上将其作为常设的教会刑事诉讼程序。此后,格列高利九世初步统一了宗教裁判所的诉讼程序,并在历史上首次建立中央审判法庭,即宗教裁判所。(伯曼:《宗教裁判所:异端之锤》)宗教裁判所设立之初,秉承正义与仁慈之宗旨,以拯救灵魂为最终目的。但随着教权与王权争斗的加剧,宗教裁判开始背离《圣经》所宣扬的正义理念,沦为确保教权在西欧道德与政治领域核心地位的“武器”。故《约翰福音》(15:5—6)言,“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甚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这是耶稣对信徒规劝的隐喻,却成为中世纪宗教裁判“火刑”的思想渊源,将众多异教徒送上火刑柱。2000年5月12日,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专门发表了公开声明,对宗教裁判所所犯下的累累罪恶表示忏悔,“我们犯了错,我们祈求宽恕。”

不过从诉讼史的角度看,宗教裁判所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黑暗,对近代刑事诉讼的发展也曾作出了重大贡献。1998年,教皇约翰·保罗二世曾向来自世界各地的30位学者开放了神圣法庭的档案,研究结果表明,宗教裁判所很少适用酷刑和死刑,那些被送到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人中大约仅有1%被执行了死刑。而宗教裁判所所奉行的职权探知、讯问策略、争点排除等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世纪职权主义诉讼的发展。例如欺骗及劝告便是当时最常见的侦查方式。法官会在审讯过程中假装翻阅一堆资料,然后警告犯罪嫌疑人,根据证据显示他没有交代出实情;或是挑出其中一张纸阅读上面的内容以蒙骗、恐吓犯罪嫌疑人;或是委婉地告诉他一些异端分子或忏悔者已将他名字招出。宗教裁判所审判官还会命令狱卒佯装关心、同情来逐渐骗取嫌疑者的信任,然后力劝他们认错、忏悔。待时机成熟,审判官会前来宣称他已掌握了确切的证据,如果嫌疑者愿意认罪,并揭发究竟是谁使他走入歧途的,那么他即刻可以得到赦免。此外,宗教裁判所还会根据犯罪嫌疑人不同的性格特点来选用不同的讯问方式。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个重感情的人,宗教裁判所审判官会允许他的妻子及子女来探望他,希望能借助他们的泪水与恳求之词来说服他,使之放弃异端信仰。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个极端固执的人,审判官则采取恩威并济的方法。将他从阴暗的地牢移送至明亮宽敞的房间,并奉上丰富的佳肴,如仍不改口则被再次送回地牢并加以体刑折磨,以此来使他在希望与绝望之间不断游离,从而慢慢削减他原本坚定的决心。(吴雯雯:《宗教裁判所的纠问式司法审判程序》)在当时科技条件严重受限、侦查水平普遍低下的中世纪,各种讯问技术的发展对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客观上发挥着积极正面的作用,这为欧陆职权主义诉讼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灵感。

上帝,是初民与现代社会的精神维系,如同穿越时空的绳索,游离于虚幻和现实之间,却紧紧拴住了几千年来人类共同的精神寄托:它令人在黑暗中看到了光明,在绝望中看到了希望,在死亡的时候看到了来生。上帝也在终极意义上彰显了善与正义:神至上的权威、末日审判的威慑,这是对所有无辜者的保护、对所有作恶者的遏制。

尼采说:“上帝已死。”或许,在现代科技与生活方式下,超自然的信仰开始在人们心中消逝。人类的理性和认知已无需借助上帝的威严。从根本而论,人类创造上帝,不是上帝之伟岸,而是人类之渺小。但正如伯尔曼所言,“西方人正经历着一场整体性危机(integrity crisis)——一种许多男男女女在他们年满五十时便会经验到的那种危机。其时,他们极为严肃并且经常不安地自问,生活的意义何在,他们正去向何方。现在,我们不仅作为个人,而且以民族和以民族中各种群体的名义提出同样的问题。我们的全部文化似乎正面临一种精神崩溃的可能”,“这种业已近之崩溃的一个主要征兆,便是法律信仰的严重丧失,并且这种法律信仰危机不仅局限于普通民众,立法者、执法者和司法者亦如此。宗教信仰也开始丧失了神圣的膜拜、遵从以及获得心灵慰藉的功能”。究其原因,伯尔曼认为,“如何解释我们对法律和宗教信仰之幻灭?自然,其间有很多种原因。而其中之一,我相信,便是法律与宗教的截然分离。这又部分是因为,我们未能恰如其分地认识正式的法律和宗教制度与基本法律价值和宗教价值的关联。我们关于这些问题的想法狭隘而且僵化,对此,法学院和神学院都有责任。”

法国著名的法史学家罗伯特·雅克伯在论及欧洲裁判权形成时写道:“欧洲中世纪后期刑事诉讼的转变与其说是对神的‘驱逐’,毋宁说是对神的‘重构’……甚至可以说,裁判权源自于诸神的力量,系神与世俗的交汇。”法官在裁判时,《马太福音》(7:2)的告诫响彻耳畔,“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甚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甚么量器量给你们。”“末日审判”或“耶稣受难日”的图腾几乎系欧洲12世纪至15世纪法庭的代表性装潢。法官在耶稣的注视下作出裁判,象征着“人”借由“神”的力量明辨是非、扬善惩恶。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官也具有康特洛维茨(Ernst Kantorowicz)笔下的两个身体(two bodies):一个是神,一个是人。雅克伯甚至认为,“时下欧洲不遗余力地向世界推销他们的法治国理念、法律管制的作用,但欧洲人应意识到,此一理论并非近代理性革命的产物,而根源于深远的历史传统……没有西欧神学传统的国家,不可能形成由神至人的法治观念模式。”

正义是什么?“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耶和华啊,你的慈爱上及诸天;你的信实达到穹苍。你的公义好像高山,你的判断如同深渊。”(《诗篇》36:5—6)当耶稣被钉于十字架上时,他为人类的罪孽进行了救赎。“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马书》3:25)十字架由此成了上帝对信仰者的召唤,成为基督正义的源泉。“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阿摩司书》5:24)

于是,上帝说:

等到圣灵从上浇灌我们,旷野就变为肥田,肥田看如树林。

那时,公平要居在旷野,公义要居在肥田。

公义的果效,必是平安;公义的效验,必是平稳,直到永远。(《以赛亚书》32:15—17)

同类推荐
  • 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读本

    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读本

    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本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展开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而编写,各级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本书几乎涵盖了所有行政法律法规,是广大公务员熟练掌握依法行政必备法律知识的重要参考。
  • 刑事诉讼与辩护代理

    刑事诉讼与辩护代理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宣讲和普及我国刑事诉讼辩护与代理中对广大群众最为重要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涉及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资源循环利用法律制度研究

    资源循环利用法律制度研究

    现代国际社会主要的议题之一就是环境与资源问题,无论是起源美国波及全球的经济危机,还是一直未远离人类新近又横加流行的新型流感,从中都可窥见环境资源的影子。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环境资源问题不但现在是、将来也是人类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之一。人类可持续发展是建立在环境承载力和资源存量的基础之上的,而环境承载力和资源存量是有限的、稀缺的,这就需要通过各种社会调控手段来规制人类的环境资源行为,达致环境资源行为的理性、有序。在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的关系上,最大研究成果就是通过资源的循环利用,达到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目的。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手段,通过法律的资源循环利用控制应当是可行而有效的。
  • 中国法治之路

    中国法治之路

    宪政是当代一种比较理想的政治制度。它是全人类共同创造的一大文明成果,是各国人民通向幸福的必由之路。那么,究竟什么是宪政?它包含哪些基本要素?这些要素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中国如实行宪政,在政治制度上需要作哪些改革?需要解决哪些理论认识问题?所有这些,都是现在人们所普遍关心的。本书就这些问题探讨充分,并就中国宪政的发展进行了系统的总结。
  • 中国古代的法律形式

    中国古代的法律形式

    《中国文化知识读本:中国古代的法律形式》以优美生动的文字、简明通俗的语言,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了法律形式的历史演变、中国古代文本中的法律形式、中国古代法中的例、中国古代法的令等内容。
热门推荐
  • 科学造神法

    科学造神法

    “最近科学和魔法的界限真是越来越模糊了。”叶铭看了看那个一身便装却在空中飞来飞去的白发少年和一旁闲得无聊以至于要跟量子计算机比算速的妹妹,心里别提多怪异了。“不过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谁来着?额,我像是我的老师和前上司。”想到这里叶铭突然发觉自己没资格说这些话,毕竟他自己也是让魔法与科学逐渐混淆的主犯之一。注:萌新一只,文笔不太好,剧情也可能过于拖沓,但希望大家可以耐着性子看一看,点个收藏啥的,有意见的希望能留个言,互动互动,就算不是小说上的事,打lol,聊二次元咱也是可以的。(手动滑稽)
  • 这很只狼

    这很只狼

    影逝二度...握紧手中的武士刀“我为忍者,遵循戒律,化作无情之刃,斩断一切,只为守护自己的律,守护主公。”“呃~原本应该是这样的。”“喂!你个混蛋!怎么又抛弃自己的主公到处浪了啊!”御子室。“唔~狼~”可怜兮兮的九郎眼里含着泪珠,趴在床上用力地抓着自己的床单。“哈哈哈~没有办法的事嘛~毕竟一个忍者不浪,那不就成了一条咸鱼忍者了吗?”这是一个讲述屌丝忍者的奇妙物语。
  • 盛少选我我超甜

    盛少选我我超甜

    他是江城帝王,抖一抖脚颤三颤,一向说一不二。而她本是豪门之后,天之骄女,却因为一颗心脏,两人从此纠缠不清。终于有一天,她累了:“盛景明,你这么恨我,为什么不跟我离婚?”他冷笑:“你还没死,我怎么能放手?”
  • 妖孽站住:腹黑王爷呆萌妃

    妖孽站住:腹黑王爷呆萌妃

    她,是21世纪的新一代少年,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无奈,他是来凑热闹的好不好?竟然穿越到了异世大陆,穿越成为一朝丞相府废柴七小姐,莫名其妙有了婚约,相公竟然是战神!他,好歹也是圣贸国闻风丧胆但是却又俊美绝伦的安王爷好不好?某王爷:“本王心中只有你一个!”某姑娘:“那我的心中可不一定只有你一个!”某王爷:“你敢!”美男多多,帅哥多多,宠妻多多!看她如何插科打诨,在异世大陆斗魔兽,混青楼,学武功,对付如意“狼”君,闯出一片天!看他如何完美的从霸气侧漏的安王殿下变身唯冰儿是从的妻管严!(本文欢乐向,请备好纸巾,备好零食,以防笑出鼻血)
  • 太一神墓

    太一神墓

    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天堂,一叶一如来,一砂一极乐,一方一净土,一笑一尘缘,六道可通天,三阶葬浮屠!
  • 相失人海

    相失人海

    枫叶又染红了思念,是谁的痴恋徘徊着不肯离开。爱情两个字二十一画,却铺满了心酸的路,恨相识却不能相守。赵寒舟给了凌椴槿三年的成长,她褪去一层青涩,不再相信虚幻的童话。他们也终究相失于茫茫人海,找不回曾经的自己。“我们的一百步,最后一步,是放手。”“九十九步都是对你的不舍,要怎么才能走完这最后的一步。”
  • 天机序幕

    天机序幕

    这一天终于来了,人类满怀期待同时惴惴不安地迎来了超人工智能——天机。这是人类科技发展的狂欢,或许也是人类社会瓦解的开端。
  • 异梦之归去来兮

    异梦之归去来兮

    打记事起,洛卿发现自己总是做些奇怪的梦,直到有一天梦里的某个人真的出现在自己眼前,这些破碎的梦境像被早已织好的网,她逃不开挣不脱,又该何去何从......
  • 末世重生之不做沉默的羔羊

    末世重生之不做沉默的羔羊

    甘薇恩是个盲人。也是甘氏集团唯一继承人!末世来临后,七年基地实验室白老鼠历经磨难重生归来——原来,她失明的背后,关系着一个巨大的阴谋……
  • 凹凸世界之陌雪1

    凹凸世界之陌雪1

    9岁时,家里遭火灾,陌雪被一位神秘男子救了,可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了,他又重新找到了一个新家庭,参加了两届凹凸大赛的她,只为寻找真相。[死神镰刀]亡灵附身,阴兵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