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71400000025

第25章 法律文本及条文释义(22)

3.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程序是否符合本法规定。本法第三章对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和治疗程序作了具体的规定,规定了需要住院治疗的对象,设定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初诊-再次诊断-鉴定的程序。卫生行政部门在进行检查时,要看医院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本法的规定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4.是否依法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应当遵循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为了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本法在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等章节对医疗机构设定了具体的义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要求责令改正或依法处理。

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时,不能简单地、片面地听取医疗机构一方的意见,要全面地了解情况。由于患者是整个诊疗行为的亲身经历者,有更加真实的切身感受,听取他们的意见,可以有效解决患者反映的问题,更好地为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因此本条第2款规定了卫生行政部门在定期检查时要听取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的意见。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或者责令改正,并依法作出处理。对于精神障碍患者,本条规定也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条有效途径。

【适用要点】

本条规定的对医疗机构的定期检查限定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医疗机构,包括专科精神病院和综合医院中的精神科。

第五十一条心理治疗活动应当在医疗机构内开展。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不得从事精神障碍的诊断,不得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具处方或者提供外科治疗。心理治疗的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心理治疗的规定。

【本条释义】

一、心理治疗的概念

心理治疗是指借助心理学的、非药物的技术和方法改变患者的心理状态来达到治疗精神障碍患者的目的。临床上心理治疗最常见的对象是神经症等轻度精神障碍患者,同时也包括需配合药物治疗进行心理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二、一些国家和地区关于心理治疗的规定

德国、奥地利、美国、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区等制定了有关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法律规定,其中德国、奥地利、我国台湾地区分别制定了心理治疗师法、心理师法,对心理治疗师在准入条件、执业范围、执业地点或者资格认定主体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德国、奥地利、日本、韩国和香港特区,心理治疗师准入条件非常严格。例如在德国,从事心理治疗,须具备心理硕士以上学历,并经3年以上心理治疗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心理治疗师执业资格。在德国、奥地利和我国台湾地区,心理治疗师在医疗机构或心理治疗机构内执业。对心理治疗师的执业资格认定,在德国、奥地利、我国台湾地区都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在日本,心理治疗师是由心理治疗师资格认定协会认定。

三、我国心理治疗的情况

心理治疗理论是在20世纪20年代传入我国的,至60年代中期,一些专业人员进行了心理治疗工作的尝试,“文革”后停滞。近年来,公众对心理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加大,心理治疗逐渐成为受社会欢迎和群众接受的新兴行业。

目前我国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经过心理学专门训练开展临床心理诊疗的精神科医师(临床心理专业属于精神科的二级科目),有精神障碍的诊断权(可出具诊断证明)、心理治疗权、药物处方权,另一类是具有心理学相关学历的专业人员(技师类),属于卫生技术人员,只有精神障碍的心理诊断权(不可出具诊断证明)、心理治疗权,无药物处方权。医疗机构对心理治疗师按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类别管理,根据人事部、卫生部《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医疗机构对心理治疗人员按照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由卫生部组织心理治疗师中级职称考试。获得医学、心理学相关专业学历,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相关达到相应年限(其中中专7年、大专6年、本科4年、硕士2年),参加职称考试,成绩合格的,即可取得中级心理治疗师职称。目前,心理治疗师职称考试只局限在医疗卫生机构内,属于卫生部门技术人员评定考核制度,不面向社会公众,且各地执行中级职称考试文件时多不允许非临床医学背景人员报考,因此,社会上的一些人员想获得心理治疗师资格是较难的。

心理治疗师的执业场所为医疗机构。截至2010年,我国约有2000多人取得心理治疗师职称,均在医疗机构内执业。有关心理治疗执业场所的问题,在草案审议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关于心理治疗的地点,不应限于医疗机构内进行,对于取得执业资格的心理师,可允许其在合规的心理治疗机构内执业。也有的意见提出,心理治疗涉及医学问题,而且经常会涉及诊断及药物治疗,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

综合以上意见,并参考了一些国外的立法例,考虑到目前心理治疗工作的现状,本法规定心理治疗应在医疗机构内进行。

心理治疗种类繁多,按治疗对象的多少可以分为个别心理治疗和集体治疗;按照心理治疗的场所可分为家庭治疗和社会治疗;按治疗的方式可分成支持性心理治疗和分析性心理治疗等各种方法;若按其所依据的理论加以归类,主要有精神分析疗法、行为治疗和人本主义治疗三类。这些治疗所依据的理论、标准不同,专业技术性很强,不可能在本法中一一作出规定,因此,本法授权心理治疗的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二条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患有精神障碍的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获得治疗。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保证患有精神障碍的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获得治疗的规定。

【本条释义】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是指罪犯在服刑期间、吸食毒品的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所在的特定场所。保证患有精神障碍的罪犯、吸食毒品等人员得到应有的治疗,不仅有利于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的改造教育,更有利于这些人员回归社会。在特殊人群中积极开展精神卫工作,体现出一种人文关爱,是社会进步与文明的标志之一。我国在精神卫生工作领域,对被监管人群的精神卫生工作一直都非常重视。在相关的法律和文件中都有体现:监狱法规定,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司法部令第79号)规定,监狱应当开展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心理矫治工作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验、心理咨询和心理疾病治疗。监狱应当建立心理矫治室,配置必要的设备,由专业人员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治。监狱应当配备专门人员,对罪犯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解答罪犯提出的心理问题。监狱对有心理疾病的罪犯,应当实施治疗;对病情严重的,应当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会诊,进行专门治疗。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1号)中规定,把被监管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纳入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计划,根据被监管人员的精神卫生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被监管人员开展心理治疗和心理矫正工作。《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2015年)》中规定,要坚持做好特殊人群中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维护社会安全。依法做好患精神疾病的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保(所)外就医和刑释解教人员中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司法行政部门与卫生部门要结合监狱、劳教场所的精神医疗卫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加强在押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与卫生部共同研究制定监狱、劳教场所精神卫生工作政策,将在押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纳入监狱、劳教场所所在地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与康复工作。

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就医权利,即不论性别、民族、年龄、财产状况、身份都一律平等地享有获得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这是对生命健康权的尊重。作为被监管人员,其也享有就医的权利,不能因为其是犯罪分子、吸毒人员而剥夺其就医的权利,因此,本条规定要保证患有精神障碍的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获得治疗。

第五十三条精神障碍患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触犯刑法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患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行为的法律适用规定。

【本条释义】

本法对精神障碍患者的送诊、治疗、鉴定、出院等作了程序性的规定。即在一般情况下,对精神障碍患者的送诊治疗要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但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在病症的作用下,可能会发生肇事肇祸的行为,对于精神障碍患者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有相应的规定。为了做好法律之间的衔接,本法未将这些患者的送诊、治疗问题纳入调整范围,而是规定了一个衔接性的条款。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触犯刑法的精神障碍患者,依据这些法律处理。

一、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衔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2006年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35条基本重复了上述规定,但其对公安机关办理治安行政案件中的鉴定程序作了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67条规定:“对精神病的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公安机关的安康医院或者其他有鉴定资格的精神病医院进行。”“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按照以上规定,如果一个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在街头肇事、肇祸,公安机关依照办理治安案件的程序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但发现其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并按照以上规定对其进行鉴定之后,确认其为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就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的规定,对其不予处罚,而是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二、与刑法的衔接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为了明确“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专门增加一章,即“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该章明确了强制医疗的范围、决定程序、解除程序、法律救济程序、实行监督的程序等。关于强制医疗的范围,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该条规定,是对刑法第18条“必要的时候”的限定,即只有精神病人通过暴力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并且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才能依照刑法给予强制医疗。这种强制医疗一般情况下,是应送往隶属于公安系统下的安康医院进行治疗。刑事诉讼法对精神病人触犯刑法的行为给予强制医疗的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如果精神病人实施了盗窃、损害公私财物等财产性犯罪的行为,就不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强制医疗,在此情况下,应当依照刑法第18条的规定,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精神障碍的康复

第五十四条社区康复机构应当为需要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场所和条件,对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社区康复机构的精神障碍康复具体义务的规定。

【本条释义】

康复是指对患有心身疾病的患者,尽可能利用药物、社会、职业、经济和教育的方法使残疾的风险减少到最小程度。康复是精神障碍患者最终摆脱疾病,走向健康的重要环节。发展我国精神卫生事业、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必须高度重视精神障碍的康复工作,故本法对康复作了专章规定。

一、关于精神障碍的康复

康复工作不能孤立的进行,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成员、朋友和社会人士及医务人员的密切配合是康复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康复措施应该贯彻到医院内、外的全部医疗过程中,不能局限在医院环境内进行,必须考虑到外界现实,把治疗延伸到社会中去。根据当前的趋势,在精神障碍康复方面,既要改善加强以医院为基础的康复,又要进一步发展以社会为基础的康复。同时,发展符合康复要求的科学技术,推动自主创新,加强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同类推荐
  •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研究民事错诉的范围比较狭窄,研究的深度还严重不足,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民事错诉认识的态度还相当保守。这表明了民事错诉的理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中,都曾将民事错诉行为列为侵权行为之一。遗憾的是,有关民事错诉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中。这恐怕与民事错诉的研究不够彻底有一定关系。
  • 警察职务犯罪论

    警察职务犯罪论

    本书主要以我国法治建设中警察职务犯罪相关为基本研究素材,论述了警察职务犯罪的内涵、构成要件以及研究职务犯罪的理论价值;警察职务犯罪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等内容。
  • 谁有权利宽恕凶手

    谁有权利宽恕凶手

    本书为张建伟教授随笔集,共六辑,并配有作者亲笔插画,妙语横生,引人深思。书中收录的文章包括《正义的图腾》《站起来的中国人》《拉着古人聊聊天》《巴掌大的一块青天》《活人的司法》《却疑春色在邻家》等。
  • 中国人的法律课堂:婚姻家庭篇

    中国人的法律课堂:婚姻家庭篇

    “中国人的法律课堂”系列丛书是一套以案例解析为主要方式,引导大家去学习、领悟、使用法律的丛书。丛书案例来源于我们的实际生活,生动鲜活又接地气,涉及我们日常最关心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纠纷等诸多方面。我们希望通过这套丛书,让大家了解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懂得如何用法律来分析问题、维护权利、解决纠纷。法治关乎每个中国人的福祉。只要你留意,法治就在你身边;只要你学习,法律就在你手边。翻开丛书,让我们一起走进“法律课堂”,你会发现这里总有一些是你看得懂、学得会、用得到的。
  • 婚姻家庭与财产分割

    婚姻家庭与财产分割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宣讲丛书》的组成部分,密切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将《婚姻法》的最新精神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发展结合起来,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和解决问题,力求在有限的篇幅中尽可能展示最丰富的司法运作规律和机理,满足人们清晰理解最新法律知识,加强自身法律素养的需要,并为今后的理论探讨和审判实践提供参考。
热门推荐
  • 驭兽仙途

    驭兽仙途

    他,原本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年,意外被人在身体里种了玄天灵虫,从此卷入“玄天灵虫”的争夺之中,又因一件法宝,他的命运彻底被改变。他在修真界尔虞我诈之中修行,逐渐成为强者,开始寻找弑杀他父母和乡亲的仇人!
  • 名人谈文化艺术

    名人谈文化艺术

    《名人谈文化艺术》罗列了中国古今的名人对于文化与艺术的见解,对文化艺术的不同发展观念,但这些都无不闪现了思辨的灵光和语言的机智。
  • 重生后不做皇后做皇帝

    重生后不做皇后做皇帝

    前一世,你萧明轩为一个青楼女子血洗我凤鸾殿全殿上下,挖我双眼,我说万语抵不了她一言。萧明轩我只愿自己没有认识过你,没有爱上你。这一世萧明轩,你厌恶什么,我就做什么,你喜欢什么我就夺什么。我要你千倍万倍还我上一世的痛。我既然可以打下这江山送你,我自然可以打下这江山给自己!
  • 皮墨儿梦游仙境

    皮墨儿梦游仙境

    小墨儿被一只绿鹦鹉带进梦仙国,她的奇遇就此开始……她被认为是从天而降的救世主,只有她才能帮助梦仙国恢复和平,在小墨儿的帮助下,最终坏人得到应有的下场。小墨儿醒来,才发现这是一场梦,但她感觉梦是那么的真实,难道这真的是一场梦吗?
  • 宸少娇宠妻:盲妻十八岁

    宸少娇宠妻:盲妻十八岁

    十四岁的傅唯一,亲人不仁,父母双亡,留下巨大的家业给她继承,却三天两头被所谓的亲人们美曰其名为她代为打理的名头,逼迫她交出父母打下的基业,傅唯一承受不住世界满满的恶意,留下一纸遗书,轻生于大海。十七岁的傅唯一,双目失明,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可她也是幸运的,她身边有一个叫傅于的男人,在她有任何需要的时候,给与她最贴心的守护。段一:“傅于,我给不了你想要的。”她的心,早已千疮百孔,满心的只有仇恨。他说:“没关系,我可以等,”男人一双凌厉的双眸此刻盛满了柔情,“哪怕是一辈子。”“傅于,不值得的。”她什么都没有,还行动不便,怎么能拖累他。“只要是你,值得。”段二:“傅唯一,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司懿宸紧紧攥着女子柔若无骨的小手,拇指摩擦着她娇嫩的肌肤。“司懿宸,放过我吧,我给不了你想要的,”傅唯一说。“没关系,我可以等,”他顿了顿,“哪怕是一辈子。”十年他都等了,不差在多几个十年。傅唯一一愣,随即嘲笑,“是不是你们男人都喜欢说这样的情话,给了人希望,说完了又消失不见?”“嫁给我,我帮你报仇。”他答非所问。直到有一天,男人紧紧抱着她,“一一,你找到我了。”她才知,他们重来都是一个人。
  • 学霸学渣向前冲

    学霸学渣向前冲

    本书试图以幽默风趣却又不失温情的笔触,来写一段段直抒胸臆的趣事。试图通过几个性格各异的中学生学霸学渣和颇有特点的班主任陶然及其他老师相处过程中发生的故事,来表现现在孩子们思维活跃,喜欢别具一格的特点,虽身处应试教育的横流,却仍旧渴望真正素质教育的陶冶;追求个性张扬却仍然不失乐于助人的品行;喜欢有风格的老师,渴望师生之间搭建心桥。本书希望无论是学生还是家长,都能看完后会心一笑的同时有所思索。学霸是可以让人敬佩的,也是可以令人发笑的,更有的是不可思议的……而学渣呢,有时候是令你望尘莫及的……中考就要来了,学霸学渣们,向前冲吧……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唐史演义

    唐史演义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鬼帝绝宠:皇叔你行不行

    鬼帝绝宠:皇叔你行不行

    前世她活的憋屈,做了一辈子的小白鼠,重活一世,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弃之不肖!她是前世至尊,素手墨笔轻轻一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天下万物皆在手中画。纳尼?负心汉爱上她,要再求娶?当她什么?昨日弃我,他日在回,我亦不肖!花痴废物?经脉尽断武功全无?却不知她一只画笔便虐你成渣……王府下人表示王妃很闹腾,“王爷王妃进宫偷墨宝,打伤了贵妃娘娘…”“王爷王妃看重了,学仁堂的墨宝当场抢了起来,打伤了太子……”“爱妃若想抢随她去,旁边递刀可别打伤了手……”“……”夫妻搭档,她杀人他挖坑,她抢物他递刀,她打太子他后面撑腰……双重性格男主萌萌哒
  • 最强武林笔杆子

    最强武林笔杆子

    重生一世,李铭为了混口饭吃,只好接受命运的安排,投身武林,帮助朝廷搜集各类信息。闲暇之时指点一下江山,粪土粪土万户侯,日子过的好不逍遥。
  • 鹰无泪

    鹰无泪

    本书为钟正林中短篇小说集,是“巴金文学院书系”其中一本。钟正林的小说,从小说的内质到语言,都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地方特色,但与过去的乡土小说不同,钟正林的小说所反映的商品经济、工业化对农村的冲击成为小说的一大特质,他一方面眷恋田园般宁静纯美的故乡,一方面又痛心于城镇化、工业化对农村人生活与精神的撞击以及对环境的戕害,既有无奈又有反思,并对因此而产生的社会问题进行揭示,提出警示,主体非常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