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89000000019

第19章 代理(1)

本章学习目标:

现代社会代理制度的意义极为重要。本章要求读者掌握代理的概念、特征和适用范围,代理的种类,代理权的概念、取得、行使和消灭,狭义无权代理的概念、构成和法律后果,表见代理的概念、构成和效力等内容。

第一节代理概述

一、代理及相关的概念

《民法通则》第63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可见,在我国法律上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民事制度。实际上,代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代理指直接代理(显名代理),即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进行的代理行为。广义代理包括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间接代理(隐名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而使其法律效果间接地归属于本人,如行纪行为。本章探讨的仅限于直接代理。

代理不仅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法律关系。在代理关系中,有三方当事人:在代理权限内代理他人从事民事活动的一方当事人是代理人;被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由自己承担民事法律后果的一方当事人是被代理人或本人;同代理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人称为相对人即第三人。三方的法律关系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基于委托授权或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这是代理的内部关系;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之间的代理行为关系,这是代理的外部关系;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因代理行为而形成的法律后果的归属法律关系,也是代理的外部关系。

代理不同于传达,传达是指传达人转达表意人已确定的意思表示,传达人只是将委托人的意思准确无误地转述给对方。代理与传达的区别为:第一,传达对传达人的行为能力无任何要求,而代理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第二,传达人传达错误,本人可以撤销,但造成损失则由委托人承担;而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因过错给被代理人和第三人造成损失,则由代理人承担。第三,传达人在传达过程中无任何自主的意思表示;而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独立为意思表示。

代理人不同于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是法人这一民事主体的对外代表,法人代表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而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代理人只有在代理权限内的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才由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不同于委托,委托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为处理受托事务的合同关系,它只是一种具体的合同关系,如行纪、居间等。委托不直接涉及第三人,委托是产生一切委托事务的基础。而在委托的基础上产生的代理涉及第三人,解决的重点是代理后果的归属问题,代理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制度。

二、代理的特征

(一)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代理人在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时,虽然有为独立的意思表示的权利,但因代理人是为被代理人的利益服务的,故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我国的代理制度虽然有间接代理,但除《合同法》第402、403条规定的外,其余的代理均为直接代理,因此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只能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否则,被代理人不会承担民事法律后果。

(三)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被代理人承担

代理行为均为代理民事行为,代理人的活动会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代理的本质决定了代理的法律后果不归代理人承担,而由被代理人承担。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可见,代理行为有其范围的限制,依通说,我们将代理可得允许和受到法律和当事人约定的限制分述于后:

(一)代理的适用范围

1.代理各种民事法律行为,如代签合同等。

2.代理进行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3.代理进行某些行政、财政活动。只要法律未明确规定行政、财政行为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的,当事人同样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适用有关民事代理的规定,如专利申请、缴纳税款等。

(二)不能适用代理的法律行为

1.具有人身性质的法律行为不能适用代理。如婚姻登记、订立遗嘱等。

2.被代理人无权进行的行为不能适用代理。代理人代理的民事行为,必须是被代理人有权进行的行为,否则不能代理,如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等。

3.当事人约定不能适用代理的民事行为不得代理。如加工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加工承揽人亲自完成的,则不能由他人代为完成加工任务。

第二节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民法通则》第64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此为法律规定的代理的最基本类型。

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代理权的代理。代理人所享有的代理权是由被代理人授予的,因此,又被称为授权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

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指定机关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

二、积极代理和消极代理

积极代理,是指代理人代理本人作出意思表示的代理。如甲代理乙发出要约。消极代理,是指代理人代理本人接受意思表示的代理。如甲代理乙接受承诺。

三、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

单独代理,是指数个代理人可以单独行使代理权的代理。

而共同代理,是指数个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代理。在共同代理的情况下,数个代理人共同行使一个代理权,各个代理人并不享有独立的代理权,所以,数个代理人应当共同实施其代理行为,否则,就构成无权代理。

四、本代理和复代理

本代理,是指由本人选任代理人或者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代理人的代理,一般的代理都是本代理。

复代理,又称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实施其代理权限内的行为,以自己的名义选定他人担任被代理人的代理人的代理。由此可见,复代理相对于本代理而言具有如下特征,再代理人是由代理人选人,而非被代理人选任;在代理人不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而仍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其行为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再代理人的代理权非为被代理人直接授予而是由原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转委托的。

《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可见,成立再代理,除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外,须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

五、概括代理和限定代理

代理权范围无特别限定之代理,为概括代理,又称一般代理、全权代理、总括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都为概括代理。代理权范围有特别限定之代理,为限定代理,又称特别代理、部分代理。委托代理既可为概括代理,也可为限定代理。

案例:

张某委托李某将其2500斤鲜鱼运到鱼市卖掉,鱼价随行就市,售完后按价款的百分之五提成作为报酬。李某开拖拉机前往鱼市途中,与一辆汽车相撞,拖拉机被撞坏(责任在对方)。此时李某的朋友孙某开车经过,由于天气炎热,拖拉机不能很快修好,路途又远无法及时通知张某,李某担心鱼变臭,就委托孙某将鱼带到鱼市按市价卖掉。孙某赶到鱼市已经是下午,由于鱼已不新鲜,又怕卖不掉,孙某就按鲜鱼价降价1/3卖出,后将鱼款交给李某,李某从中扣除百分之五交给张某。张某认为这样一来,自己损失近千元,李某不应该再拿百分之五的提成;而且,李某转委托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要求李某赔偿给他造成的损失,李某不同意。张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张某是否应该按约定支付5%的报酬?

评析:

代理人在代理行为中,除有被代理人事前或事后同意,必须亲自代理,一般不允许转托他人。但依照《民法通则》第68条的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则允许转委托,其行为后果仍由被代理人承担。本案中,张某委托李某卖鱼,李某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无法完成张某所托,同时由于天气炎热,再不转托他人,张某的鱼就可能全部腐烂,故委托孙某出卖,这是属于法律允许的转委托情形。况且孙某也按张某的要求,随行就市,卖出了鱼。这种行为完全符合法律关于再代理的规定,故张某应按约定向李某支付卖鱼价款5%的报酬。

第三节代理权

一、代理权的概念

代理权,是指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或法律的直接规定,能够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或者受领意思表示,而其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资格。代理权从本质上说只是一种资格或法律地位。代理人取得代理权只是意味着他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其行为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这种资格或法律地位的取得,既可基于委托人的委托授权(在意定代理中),也可基于法律规定(在法定代理中)。

二、代理权的取得

代理权的取得原因,依《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如下几种情形:

(一)基于法律规定取得代理权

这是法定代理权的发生原因。依《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因监护人身份而取得对未成年人的代理权,此监护人身份是其取得该法定代理权的法律事实。

(二)基于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的指定而取得代理权

这是指定代理权的发生原因。依据《民法通则》第21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为失踪人所指定的财产代管人,享有诸如清偿失踪人债务等代理权。

(三)基于被代理人授权而取得代理权

这是委托代理权的发生原因。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相比较,其代理权的取得是基于被代理人授权的意思表示而发生,是为意定代理。如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房产,乙作为代理人资格的取得,就是基于被代理人甲的授权意思表示,乙由此而享有的代理权是意定代理权。

(二)意定代理权的取得

意定代理权在实践中最为常见,意定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是法律行为,该行为的目的是由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以代理权。该授权行为又称代理权的授予,是指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行为。

授权行为可以采用明示的方式,也可以采用默示的方式。明示的方式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授权行为是通过授权书(又称代理证书)的形式进行的,此时,授权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所谓默示的方式,是指根据本人的行为,在特殊情况下推定本人有授权的意思。授权行为相对于基础法律关系(如委托、雇佣)来说,授权行为是独立的行为,而且是单方的行为。即使其基础法律关系归于无效或撤销,授权行为亦不受影响。

授权应该具体明确,《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所谓授权不明,是指代理的范围、期限、代理人等内容不明确。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空白授权也应当作授权不明处理。但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应该区分情况区别对待:第一,在无偿代理中,应当由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第二,在有偿代理中,一般亦应由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如代理人有重大过失的,应负连带责任。第三,如第三人有重大过失尤其是故意时,被代理人或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代理权的行使

(一)代理权行使的原则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从事代理行为。这就是说,代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授权的规定行为,具体包括:第一,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的范围内行为。第二,代理人未经被代理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扩大和变更代理权限。第三,代理期限一旦届满,就应当告知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延长期限,代理人应当停止代理活动。第四,如果授权不明应当及时向被代理人提出,尽快明确授权的范围。

同类推荐
  • 校园聚焦

    校园聚焦

    我们中小学生必须要加强阅读量,以便提高自己的语文素养和写作能力,以便广开视野和见识,促进身心素质不断地健康成长。但是,现在各种各样的读物卷帙浩繁,而广大中小学生时间又十分有限,因此,找到适合自己阅读的读物,才能够轻松快速地达到阅读的效果。
  • 妙不可言的人体奥秘

    妙不可言的人体奥秘

    本书内容包括:构成人体的细胞;神经系统的结构;脊髓和脊神经;脑的组成;脑神经;神经系统指挥人体活动;脑的高级机能等内容。
  • 父与子(中小学生必读丛书)

    父与子(中小学生必读丛书)

    本书以描写父辈与子辈之间的冲突为叙事主线,这一冲突在屠格涅夫笔下具备了浓厚的时代色彩。主人公巴扎罗夫代表的是激进的平民知识分子,而帕维尔和尼古拉则代表的是保守的自由主义贵族。两代人之间关于如何对待贵族文化遗产、艺术与科学、人的行为准则、道德标准、社会与教育、个人的社会责任等问题各抒己见,他们之间的分歧和对立反映了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
  • 著名思想家成才故事(中国名人成才故事)

    著名思想家成才故事(中国名人成才故事)

    本套书精选荟萃了中国历史上最具有代表性的也最具有影响力的名人,编辑成了这套《中国名人成才故事》(共10册),即《著名政治家成才故事》、《著名军事家成才故事》、《著名谋略家成才故事》、《著名思想家成才故事》、《著名文学家成才故事》、《著名艺术家成才故事》、《著名科学家成才故事》、《著名发明家成才故事》、《著名财富家成才故事》、《著名教育家成才故事》等,这些故事既有趣味性,又蕴含深刻的道理,能够带给我们深刻的启迪,是青少年课外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
  • 白雪公主(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

    白雪公主(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

    现代中、小学生不能只局限于校园和课本,应该广开视野,广长见识,广泛了解博大的世界和社会,不断增加丰富的现代社会知识和世界信息,才有所精神准备,才能迅速地长大,将来才能够自由地翱翔于世界蓝天。否则,我们将永远是妈妈怀抱中的乖宝宝,将永远是温室里面的豆芽菜,那么,我们将怎样走向社会、走向世界呢?
热门推荐
  • 怪兽乱穿

    怪兽乱穿

    “自从变成了怪兽,我发现……还蛮不错哟~”“我可以连续打七天七夜的游戏,却不会累。”“我也可以不用每日三顿饭,因为我吃一顿能顶好久。”闪亮的高台上,王黑拿着话筒,望着下方妖怪,神明,魔鬼,怪兽,人类等等。“各位!准备好狂欢了吗!”
  • 总裁请温柔

    总裁请温柔

    她本是个卖房的,好不容易逮着个金主,本想狠狠敲他一笔,却没想到,他说:“和我结婚,我就买房……”没办法,为了提成,拼了!
  • 总裁的小骗子情人

    总裁的小骗子情人

    云灵儿,IQ相当高,10岁的时候,家庭突遭巨变。父亲破产后自杀,她从此沦为孤儿,在亲戚间辗转,受尽白眼。但她并没有被悲惨的命运吓倒,凡是能赚到钱的事儿,她都干过。这一天,她又跑到马路上碰瓷,于是故事就这样发生了。当狂傲总裁碰到鬼灵精怪的小灵儿,会发生什么事情呢?“给你!不要再来烦我!”轩辕傲世扔下一大把钞票就要离开,却被对方的小手拽住了裤角。“嗨!大叔,你把人撞伤了,应该带我去看病,怎么能把钱扔下就想走啊!”“大叔?你说谁是大叔?你睁大你这双小眼睛仔细看看,本公子长得年轻英俊、风流倜傥,哪里老了?”“嗯……”云灵儿眼珠一转,立刻泪水就哗哗地落了下来,真是我见犹怜啊,“嗯……大叔欺负人。”“既然你无家可归,就先住在这儿吧。”“谢谢大叔!”云灵儿上前抱住轩辕傲世就来了一个响亮的吻。轩辕傲世捂着被吻的脸颊,感觉那里就象着火一样的热。从此狂傲总裁与小精灵之间的斗法开始了。冷宇轩出现了,被轩辕傲世看到两人相会,嫉妒地怒吼:“他是谁?”轩辕傲世狠狠地惩罚着云灵儿,他要将冷宇轩烙印在云灵儿心中的痕迹全部抹去。
  • 盛世荣宠:邪王独宠冷傲妃

    盛世荣宠:邪王独宠冷傲妃

    她,原本幸福的家庭,如今只剩她孤身一人,当她知道谁是幕后黑手之后,决定走上复仇之路,但最后却发现还有更大的黑手在等着她。他,原本是个犹如君王的王爷,却被她带上了复仇路,看着她处心积虑地算计着别人,最后还是对她说,如若走不了了,剩下的就交给我吧!最后的他们对着彼此说:“此生有你,甚是无悔;来世有你,甚是幸福。”
  • 石关禅师语录

    石关禅师语录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50个决定你一生的做人法则

    50个决定你一生的做人法则

    做事先做人,这是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话,无论是成功企业家、知名学者,还是普通老百姓,都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为什么做事先做人?到底做事为先还是做人在前?这本书从一个人如何成功的角度,仔细分析了做事和做人之间的关系。
  • 斯图亚特传奇

    斯图亚特传奇

    朱迪的复仇计划失败了,却机缘巧合穿越到了异世界,成为了帝国公爵与帝国公主的独子。朱迪本以为这是上帝对他的补偿,可以就此开始混吃等死的贵族堕落生活,却不料被不可逆转的时代洪流卷入了一场帝国王位的争夺之中。斯图亚特家族的传奇,由此开始......
  • 地下人·皮克

    地下人·皮克

    《凯鲁亚克文集:地下人·皮克》包含《地下人》和《皮克》两部小说以及一篇导言构成。《地下人》创作于1953年,1958年出版,讲述了他与爱莲·李之间的跨种族恋爱。《皮克》1971年出版,讲述了小男孩皮克在相依为命的祖父去世后,前往纽约投奔哥哥,而后两人一同巡游美国的故事。安·道格拉斯的长篇导言清晰地勾画了凯鲁亚克的创作生涯及其在文学以及文化史上的地位,对普通读者较难理解凯鲁亚克特有的写作风格的成因和接受史,阐释地尤为详细。这篇导言对读者是很有益的。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