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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说话的艺术(3)

在整个训导过程中,他没有教学生应创造出一套独特的动作;也没有鼓励学生培养做出手势的感觉;也没有要学生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注入生命的活力,使它显得自然;更没有要求学生放松心情,学会自动自发,突破保守的外壳,像一个正常人一样谈话及行动。整个表演使人感到十分遗憾,就像一架打字机一样机械,也像昨天已筑的鸟巢般毫无生气,更像电视闹剧那般荒唐不堪。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到了20世纪,这样荒谬的言谈居然还能得以教授。几年以前,书店里还曾摆放过一本有关演讲姿势的书——整本书的内容都在企图训练人能摆出一个机械的、造作的姿态。它居然告诉读者,在讲到这个句子时应该做出什么手势,讲到那个句子时又该做出什么手势;哪种情形要用一只手,哪种情形要用双手,哪种情形要把手举高,哪一种要举到中等高度,哪一种要放低;怎样把这根手指弯起来,以及怎样弯起那根手指。

许多人之所以对演讲教学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印象,正是这种机械化的演讲观众。马萨诸塞州一所规模很大的学院的院长最近说,他的学校不开设教授演讲班,因为他一直没有看到任何一种实用而且能教学生合情合理发表演讲的教学方法。这位院长的做法。

有关演讲姿势的全部著作,9/10都是废纸一堆——它们不只是浪费了好纸张、好油墨;更为糟糕的是,学生从这些书上学来的任何姿势,不但无助于演讲的发挥,更是对演讲气氛的破坏。你要想学会有用的姿势,只能自己去研究,从自己的内心,从自己的思想,从你自己对这方面的兴趣中去培养。唯一有价值的手势就是你天生就会的那一种。一盎司的本能比一吨的规则更有价值。

使用独特的手势

手势和晚宴服这种可以随意穿上或脱下的东西完全不一样。后者只是一个人内在本能的一种外在表现,如同亲吻、腹痛、大笑及晕船一般。

而一个人的手势就好比他的牙刷,应该是专属于他个人使用的东西。并且,诚如人人特点各异一般,只要他们顺其自然,每个人的手势也应该都各不相同。

很显然,每个演讲都要根据自身的特点训练等合自己性情的手势。你们可以想象,假如个子修长、动作笨拙、思想缓慢的林肯,和说话很快、个性急躁而且温文尔雅的道格拉斯使用完全一样的手势,那将是多么荒谬无比!

贺恩登曾经和林肯共同执行法律业务并且替他撰写传记。他公布了林肯在演讲时所用的方法:

“林肯用手做手势的次数,不如他用脑袋做姿势那样多。他常常使用脑部——在加强部分,他会用力甩动头部。当他想要强调他的某种说法时,这种动作尤其有意义。有时候这个动作会突然顿住,仿佛将火花飞溅到易燃物上一样。他从来不像其他的演说者那样猛挥手势,好象要把空气及空间切成碎片一样。他从来不采取具有舞台效果的行动……随着演说过程的进行,他的动作会越来越自由而且安然自在,最后达到优美的程度。他拥有完全的自然感,强烈的特点,所以他显得富有尊严且十分高贵。他看不起虚荣、炫耀、造作与虚伪……当他把见解散播于听众的脑海中时,他右手的瘦长指则蕴含着一个极有意义而又特加强调的世界。有的时候,为了表示喜悦与快乐,他会高举双手,大约成50度的角度,手掌向上,仿佛希望拥抱他所喜爱的那种精神。假如他所要表现的是厌恶的情绪——例如,指责奴隶制度——他会高举双臂,握紧双拳,在空中挥舞,表现出真正崇高的憎恶感。这是他最有效果的手势之一,表现了他的一种最生动的坚定决心,表示他决心把他痛恨的东西拉下来,丢在灰尘中予以践踏。他总是站得中规中矩,两脚的脚指头踏在同一条线上;也就是说,他决不会把某只脚放在另一只脚之前。他绝不会扶住或靠住任何东西来支撑身体。在整个演说过程中,他只对他的姿势和态度作少许的变化。他绝不会狂喊乱叫,也不会在讲台上来回走动。为了使他的双臂能够轻松一点,他有时会用左手抓住外衣的衣领,拇指向上,剩下的右手可自由地做出各种手势。”

著名雕塑家圣高登斯把林肯的这种姿态雕成一座雕像,矗立在芝加哥的林肯公园。

与林肯相比,在演说过程中,罗斯福则更有活力、更激昂、更积极。他的脸孔因为充满各种表情而显得生气蓬勃。他握紧拳头,整个身体成为他表达感情的工具。政治家布莱安在演讲时常常伸出一只手,手常张开。格雷斯通经常用手掌拍击桌子,或者是用脚踩地板,发出很大的声响。罗斯伯利习惯高举右臂,然后以无尽的力量猛然往下一甩。当然,这种力量并不是每个人身上都具备的,只有演说者的思想和信念具有相当的力量才行;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演说者的姿势强而有力,显得自然。自然,有活力,这是演说的至美表现。

然而有很多著名演说家的手势实在让人不敢恭维。英国政治家伯克的手势很笨拙,且极不自然。英国名演说家庇特,用手在空中乱舞,“像个笨拙的小丑”。亨利·凯尔文爵士跛着脚,行动怪异。马考雷爵士在讲台上的行为,也让人不敢恭维。葛拉登也是一样。巴尼尔也一样。已去世的库松爵士在剑桥大学说:“答案显然在于:伟大的演说家有他们自己独特的手势。虽然伟大的演说家一定要有漂亮的外形及优雅的姿态,但假如演说者不巧生得很丑,行动又笨拙,那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著名的吉普西·史密斯的传道演说曾经使好几千人信了耶稣。他也使用手势——并且用得相当多——但不致使人觉得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实际上,运用手势的最理想方式,就是让你的思想怀情感达到一致。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你将发现,你的手势同样富有渲染色彩,令听众难忘。任何姿势的法则都无僵于演讲,因为一切决定于演说者的气质,决定于他准备的情形,他的热诚,他的个性,演说者的主题,听众,以及会场的情况。

不过,这儿仍有有限的几条建议,或许对初学者有点用处:不要重复使用一种手势,否则会使人产生枯燥、单调的感觉;不要使用肘部做短而急的动作;由肩部发出的动作在讲台上看来要好得多;手势不要结束得太快;假如你用食指强调你的想法,一定要在整个句子中维持那个手势,一般人都会忽略这一点。这是很普通但也是很严重的一则错误。这种错误会减弱你所强调的内容,而相形之下,一些不重要的事情反而会变得仿佛很重要,而使真正的要点却显得不重要了。

当你在听众面前进行演说时,如果你能全身心投入到演说中去,顺其自然而做出的手势最理想。当你在练习时,假如必要的话,应强迫你自己做出手势。因为在台下,当你强迫自己这样做时,会显得十分清醒而刺激,不久,你的手势将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请记住一点,把所有关于演说姿势的著作统统扔进拉圾桶,你无法从书本上学会手势的。当你在演讲时,你自己的冲动和欲望才是最值得听众信任的,比任何教授所能告诉你的任何法则都更具有价值。

假如你忘记我们对手势所作的一切说明,而你又将上台演说,你应该怎么办呢?很简单,把全部心思都放到演说上去。如果一个人如此专心于思考他所要说的内容,并如此急于把他的意见表达出来,以至于他忘记了自己的存在,谈话和举止皆出于自然,那么他的手势及表达方式将不会受人批评。假如你对此有所怀疑,你可以走向某人,一拳将他打倒。你将发现,当那人站起来之后,他将会对你说出一段几乎无懈可击的完美谈话。

把意念表达清楚

无论在何种场合,演讲一定要把演讲的意念讲清楚,使人明了。但是,许多演说者从来没有把意念讲明白过。其实,很客易做到这点,正如陆德威·魏根斯坦所说:“凡是可以想到的事情,都是可以清楚地思考的。而凡是可以说出口的事,也都可以清楚地诉说。”这里有些建议,可以使你清晰而精确地使用语言,令听众能毫无困难地了解你。

限制题材以适合讲演的时间

有一次,威廉·詹姆斯教授在向教师们发表演说时指出,一个人在一次演说中只能提出一项要点。而他所谓的一次演说,是以一小时为限。可是,有一位演说者,按照规定,他只能演说3分钟,但他一开头却说,他想要提出11项要点请听众注意。不可思议吧,说明每一个要点平均只有16秒半的时间。真让人难以相信,一个聪明的人居然想做如此明显的荒谬之事。

当然,这是个极端的例子。然而那种方式的错误倾向,就算不到那种地步,也会妨碍到演说的效果。他如同一个导游,带着观光客一天之内便将巴黎参观完。这样做不是办不到,就像你也可以30分钟就走完美国国家历史博物馆,但是清楚和享受就免谈了。许多讲演所以失败,是由于讲演者要在所分配的一定时限内,涵盖的题材竟然可以创造一项世界纪录。效果如何呢?他如同一只敏捷的山羊,飞快地从这点又跃至那点。

举例说,假如要就劳工联盟的题目讲话,切莫想在3分钟或6分钟内告诉我们它们成立的目的,它们采用的方法,它们的建树,它们的缺失以及怎样解决工业争端等。不行,倘使你拼了老命这样做,没有人会对你所说的产生非常清晰的概念——它将只是一次混乱、含糊,而且太过简单的大纲罢了。

如果你只谈劳工联盟成立的目的,或是其他某单一要点,是否较为明智?那当然。这样可以详加解说,从而留给听众一个单一的印象,它是透彻易懂,而且容易记忆。

假如你一定要谈论你的题目的好几部分,我建议你在结束部分作一简要的总结。即使一些经验丰富的演说者,也会犯一样的错误。也许他们身具多方面的才华,以致见不着精力分散的危险。你不必像他们一样。你应该紧守着自己的主题。

依次安排意念

在安排题材方面或按时间顺序,或按空间顺序,或按特别的话题,避免混淆不清。例如在时间的顺序上,也许可依过去、现在、未来三方面来考虑自己的题材,也许可以从某一天开始,然后由那一天往回溯或向前推。

在空间的顺序上,可就某个中央点来安排你的意念,然后由中心向外发展;或者你也可依方向来处理题材,如北方、南方、东方和西方。

列举重点

在讲演过过程中,为了使讲演明白,给听众留下井然有序、条理分明的印象,最简单的方法之一就是列举重点——先讲这一点,接着再讲另一点。

将陌生与熟悉相比较

有时你也许辛辛苦苦忙碌了半天,结果仍旧无法将自己的意思解释清楚。这件事你自己明白得很,可是要使听众也一样对它明了,就要进一步解说。怎么做?试试把它与听众确实了解的事情相比较,试说这一件事像另一件,说这件陌生的事像听众所熟悉的事情。

亚里士多德曾有忠言:“思维如智者,说话如常人。”假如必须使用专业术语,等到已向听众解释过以后再用,这样便能使人人都懂得讲演主旨,特别你一用再用的关键词。

使用视觉辅助

中国有一句古话:“百闻不如一见。”你想要清楚地表达,你应该生动地描述你所说的重点,并把它具体化。你可以展示图片或展示实物。在利用展示物时,请按以下建议,保证能获得听众的注意。

在展示之前,应把展示物放在听众看不到的地方,要用时再出示。

使用的展示物应该足够大,令最后一排都看得见。如果听众看不见展示物,就无法达到展示具体物品所带来的效果。展示时,要把展示物品放在听众看得见的地方。

不要忘记,一项能打动听众的展示物,胜过十样打不动听众的东西,若是技术上可行,示范一下。

展示物品时,讲话时要看着听众不要瞪着展示品,你是要与听众沟通,不是要和展示品沟通。

展示物使用完毕,应尽可能收起,不要让听众再看见。

有人建议将展示物做“神秘处理”——将它放在一张桌上,你讲演时就把它置于身边,把它盖住。当讲话时,多提它几次,这样会引发好奇心——不过别说它是什么。我个人认为这样做很不好,因为在你揭开盖布之前,听众因为好奇,悬疑,会将注意力放在“神秘物”上,而错过你所演说的内容。

用视觉材料来增进演说明晰,已显得越来越重要。除了有备而来,在听众面前把自己脑子里所想的,讲给他们听,又展示给他们看,除此之外没有良好的法子可以保证听众听得懂。

使听众接受建议的“魔术公式”

无论任何讲演,讲演的目的一定都有着四种主要目标中的一个。这些目标是哪些呢?

其一,说服或获取行动;

其二,讲明情况;

其三,增强印象,令人信服;

其四,欢愉人们。

卡耐基训练班分别在芝加哥、洛杉矶和纽约举行会议,向所有的老师请教。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在名牌大学演说系任教的。还有一些人,在事业上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另有一些人,则来自正在快速扩展的广告促销界。卡耐基希望结合这些背景和智慧,想出演说结构的新方法——一个合理的、能反映出我们时代所需要的、合乎心理学的方法,保证使你在两三分钟内打动听众,使他们接受你的建议,采取行动。

执着的追求终于有了回报。从这些讨论当中,终于产生了讲演建构的“魔术公式”。

这个“魔术公式”很简单,其成功的模式如此:

第一,开始讲时就把你的实例的细节告诉人们,生动地说明你希望传达给听众了解的意念;

第二,以详细清晰的言辞说出你的论点;

第三,陈述缘由,也就是向听众强调,他们如依你所说的去做,会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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