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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纵浪大化(4)

根据我个人的观察与思考,我觉得,世人对爱情的态度可以笼统分为两大流派:一派是现实主义,一派是理想主义。蒙田显然属于现实主义,他没有把爱情神秘化,理想化。如果他是一个诗人的话,他也决不会像一大群理想主义的诗人那样,写出些卿卿我我,鸳鸯蝴蝶,有时候甚至拿肉麻当有趣的诗篇,令普天下的才子佳人们击节赞赏。他干净利落地直言不讳、把爱情说成是“朝三暮四,变化无常的感情”。对某一些高人雅士来说,这实在有点大煞风景,仿佛在佛头上着粪一样。

我不才,窃自附于现实主义一派。我与蒙田也有不同之处:我认为,在爱情的某一个阶段上,可能有纯真之处,否则就无法解释日本青年恋人在相爱达到最高潮时有的就双双跳入火山口中,让他们的爱情永垂不朽。

像这样的情况,在日本恐怕也是极少极少的。在别的国家,则未闻之也。

当然,在别的国家也并不缺少歌颂纯真爱情的诗篇、戏剧、小说,以及民间传说。莎土比亚的《罗米欧与朱丽叶》,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是世所周知的。谁能怀疑这种爱情的纯真呢?专就中国来说,民间类似梁祝爱情的传说,还能够举出不少来。至于“誓死不嫁”和“誓死不娶”的真实的故事,则所在多有。这样一来,爱情似乎真同蒙田的说法完全相违,纯真圣洁得不得了啦。

我在这里想分析一个有名的爱情的案例,这就是杨贵妃和唐玄宗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古今艳称的故事。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长恨歌》歌颂的就是这一件事。你看,唐玄宗失掉了杨贵妃以后,他是多么想念,多么情深:“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这一首歌最后两句诗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写得多么动人心魄,多么令人同情,好像他们两人之间的爱情真正纯真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但是,常识告诉我们,爱情是有排他性的,真正的爱情不容有一个第三者。可是唐玄宗怎样呢?“后宫佳丽三千人”,小老婆真够多的。即使是“三千宠爱在一身”,这“在一身”能可靠吗?白居易以唐代臣子,竟敢乱谈天子宫闱中事,这在明清是绝对办不到的。这先不去说它,白居易真正头脑简单到相信这爱情是纯真的才加以歌颂吗?抑或另有别的原因?

这些封建的爱情“俱往矣”,今天我们怎样对待爱情呢?我明人不说暗话,我是颇有点同意蒙田的意见的。中国古人说:“食、色,性也。”爱情,特别是结婚,总是同“色”相联系的。家喻户晓的《西厢记》歌颂张生和莺莺的爱情,高潮竟是一幕“酬简”,也就是“以身相许”。个中消息,很值得我们参悟。

我们今天的青年怎样对待爱情呢?这我有点不大清楚,也没有什么青年人来同我这望九之年的老古董谈这类事情。据我所见所闻,那一套封建的东西早为今天的青年所扬弃。如果真有人想向我这爱情的盲人问道的话,我也可以把我的看法告诉他们的。如果一个人不想终生独身的话,他必须谈恋爱以至结婚,这是“人间正道”。但是千万别浪费过多的时间,终日卿卿我我,闹得神魂颠倒,处心积虑,不时闹点小别扭,学习不好,工作难成,最终还可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这真是何苦来!我并不提倡二人“一见倾心”,立即办理结婚手续。我觉得,两个人必须有一个互相了解的过程。这过程不必过长,短则半年,多则一年。余出来的时间应当用到刀刃上,搞点事业,为了个人,为了家庭,为了国家,为了世界。

已经写了两篇关于爱情的短文,但觉得仍然是言犹未尽,现在再补写一篇。像爱情这样平凡而又神秘的东西,这样一种社会现象或心理活动,即使再将篇幅扩大十倍,二十倍,一百倍,也是写不完的。补写此篇,不过聊补前两篇的一点疏漏而已。

在旧社会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办法,男女青年不必伤任何脑筋,就入了洞房。我们可以说,结婚是爱情的开始。但是,不要忘记,也有“绿叶成荫子满枝”而终于不知爱情为何物的例子,而且数目还不算太少。到了现代,实行自由恋爱了,有的时候竟成了结婚是爱情的结束。西方和当前的中国,离婚率颇为可观,就是一个具体的例证。据说,有的天主教国家教会禁止离婚。但是,不离婚并不等于爱情能继续,只不过是外表上合而不离,实际上则各寻所欢而已。

爱情既然这样神秘,相爱和结婚的机遇——用一个哲学的术语就是偶然性——又极其奇怪,极其突然,绝非我们个人所能掌握的。在困惑之余,东西方的哲人俊士束手无策,还是老百姓有办法,他们乞灵于神话。

一讲到神话,据我个人的思考,就有中外之分。西方人创造了一个爱神,叫做Jupiter或Cupid,是一个手持弓箭的童子,他的箭射中了谁,谁就坠入爱河。印度古代文化毕竟与欧洲古希腊、罗马有缘,他们也创造了一个叫做Kāmaolliva的爱神,也是手持弓箭,被射中者立即相爱,决不敢有违。这个神话当然是同一来源,此不见论。

在中国,我们没有“爱神”的信仰,我们另有办法。我们创造了一个月老,他手中拿着一条红线,谁被红线拴住,不管是相距多么远,天涯海角,恍若比邻,二人必然走到一起,相爱结婚。从前西湖有一座月老祠,有一副对联是天下闻名的:“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多么质朴,多么有人情味!只有对某些人来说,“前生”和“姻缘”显得有点渺茫和神秘。可是,如果每一对夫妇都回想一下你们当初相爱和结婚的过程的话,你能否定月老祠的这一副对联吗?

我自己对这副对联是无法否认的,但又找不到“科学根据”。我倒是想忠告今天的年轻人,不妨相信一下。我对现在西方和中国青年人的相爱和结婚的方式,无权说三道四,只是觉得不大能接受。我自知年已望九,早已属于博物馆中的人物,我力避发九斤老太之牢骚;但有时又如骨鲠在喉不得不一吐为快耳。

1997年11月22日

知足知不足

曾见冰心老人为别人题座右铭:“有为有不为。”言简意赅,寻味无穷。特写短文两篇,稍加诠释。先讲知足知不足。

中国有一句老话:“知足常乐。”为大家所遵奉。什么叫“知足”呢?还是先查一下字典吧。《现代汉语词典》说:“知足满足于已经得到的(指生活、愿望等)。”如果每个人都能满足于已经得到的东西,则社会必能安定,天下必能太平,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可是社会上总会有一些人不安分守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样的人往往要栽大跟头的。对他们来说,“知足常乐”这句话就成了灵丹妙药。

但是,知足或者不知足也要分场合的。在旧社会,穷人吃草根树皮,阔人吃燕窝鱼翅。在这样的场合下,你劝穷人知足,能劝得动吗?正相反,应当鼓励他们不能知足,要起来斗争。这样的不知足是正当的,是有重大意义的,它能伸张社会正义,能推动人类社会前进。

除了场合以外,知足还有一个分(fèn)的问题。什么叫分?笼统言之,就是适当的限度。人们常说的“安分”、“非分”等等,指的就是限度。这个限度也是极难掌握的,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勉强找一个标准的话,那就是“约定俗成”。我想,冰心老人之所以写这一句话,其意不过是劝人少存非分之想而已。

至于知不足,在汉文中虽然字面上相同,其涵义则有差别。

这里所谓“不足”,指的是“不足之处”,“不够完美的地方”。这句话同“自知之明”有联系。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一句老话:“人贵有自知之明。”这一句话暗示给我们,有自知之明并不容易,否则这一句话就用不着说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就拿现在来说,我所见到的人,大都自我感觉良好。专以学界而论,有的人并没有读几本书,却不知天高地厚,以天才自居,靠自己一点小聪明——这能算得上聪明吗?——狂傲恣睢,骂尽天下一切文人,大有用一管毛锥横扫六合之概,令明眼人感到既可笑,又可怜。这种人往往没有什么出息。因为,又有一句中国老话:“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还有一句中国老话:“学海无涯。”说的都是真理。但在这些人眼中,他们已经穷了学海之源,往前再没有路了,进步是没有必要的。他们除了自我欣赏之外,还能有什么出息呢?

古代希腊人也认为自知之明是可贵的,所以语重心长地说出了:“要了解你自己!”中国同希腊相距万里,可竟说了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话,可见这些话是普遍的真理。中外几千年的思想史和科学史,也都证明了一个事实:只有知不足的人才能为人类文化做出贡献。

2001年2月21日

有为有不为

“为”,就是“做”。应该做的事,必须去做,这就是“有为”。不应该做的事必不能做,这就是“有不为”。

在这里,关键是“应该”二字。什么叫“应该”呢?这有点像仁义的“义”字。韩愈给“义”字下的定义是“行而宜之之谓义”。“义”就是“宜”,而“宜”就是“合适”,也就是“应该”,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要想从哲学上,从伦理学上,说清楚这个问题,恐怕要写上一篇长篇论文,甚至一部大书。我没有这个能力,也认为根本无此必要。我觉得,只要诉诸一般人都能够有的良知良能,就能分辨清是非善恶了,就能知道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了。

中国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可见善恶是有大小之别的,应该不应该也是有大小之别的,并不是都在一个水平上。什么叫大,什么叫小呢?这里也用不着烦琐的论证,只须动一动脑筋,睁开眼睛看一看社会,也就够了。

小恶、小善,在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见,比如,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和病人让座,能让,算是小善;不能让,也只能算是小恶,够不上大逆不道。然而,从那些一看到有老人或病人上车就立即装出闭目养神的样子的人身上,不也能由小见大看出了社会道德的水平吗?

至于大善大恶,目前社会中也可以看到,但在历史上却看得更清楚。比如宋代的文天祥。他为元军所虏。如果他想活下去,屈膝投敌就行了,不但能活,而且还能有大官做,最多是在身后被列入“贰臣传”,“身后是非谁管得”,管那么多干嘛呀。然而他却高赋《正气歌》,从容就义,留下英名万古传,至今还在激励着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国热情。

通过上面举的一个小恶的例子和一个大善的例子,我们大概对大小善和大小恶能够得到一个笼统的概念了。凡是对国家有利,对人民有利,对人类发展前途有利的事情就是大善,反之就是大恶。凡是对处理人际关系有利,对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有利的事情可以称之为小善,反之就是小恶。大小之间有时难以区别,这只不过是一个大体的轮廓而已。

大小善和大小恶有时候是有联系的。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拿眼前常常提到的贪污行为而论,往往是先贪污少量的财物,心里还有点打鼓。但是,一旦得逞,尝到甜头,又没被人发现,于是胆子越来越大,贪污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终至于一发而不可收拾,最后受到法律的制裁,悔之晚矣。也有个别的识时务者,迷途知返,就是所谓浪子回头者,然而难矣哉!

我的希望很简单,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为有不为。一旦“为”错了,就毅然回头。

2001年2月23日

漫谈伦理道德(1)

现在,以德治国的口号已经响彻祖国大地。大家都认为,这个口号提得正确,提得及时,提得响亮,提得明白。但是,什么叫“德”呢?根据我的观察,笼统言之,大家都理解得差不多。如果仔细一追究,则恐怕是言人人殊了。

我不揣谫陋,想对“德”字进一新解。

但是,我既不是伦理学家,对哲学家们那些冗见别扭的分析阐释又不感兴趣,我只能用自己惯常用的野狐参禅的方法来谈这个问题。既称野狐,必有其不足之处;但同时也必有其优越之处,他没有教条,不见框框,宛如天马行空,驰骋自如,兴之所至,灵气自生,谈言微中,搔着痒处,恐亦难免。坊间伦理学书籍为数必多,我一不购买,二不借阅,唯恐读了以后“污染”了自己观点。

近若干年以来,我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人生一世,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人与大自然的关系,也就是天人关系;第二,人与人的关系,也就是社会关系;第三,个人身、口、意中正确与错误的关系,也就是修身问题。这三个关系紧密联系,互为因果,缺一不可。这些说法也许有人认为太空洞,太玄妙。我看有必要分别加以具体的说明。

首先谈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在人类成为人类之前,他们是大自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等到成为人类之后,就同自然闹起独立性来,把自己放在自然的对立面上。尤有甚者,特别是在西方,自从产业革命以后,通过所谓发明创造,从大自然中得到了一些甜头,于是遂诛求无餍,最终提出了“征服自然”的口号。他们忘记了一个基本事实,人类的衣、食、住、行的所有资料都必须取自大自然。大自然不会说话,“天何言哉!”但是却能报复。恩格斯说过:我们不能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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