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272200000020

第20章 上古史(18)

我说这就是古代的法律,因为违犯了,就要有制裁的。至于用刑的权柄,也一大部分在乡官手里。所以大司徒之职又说:“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与有地治者,听而断之,其附于刑者归于士。”《周礼》固然是伪书,然而《管子·立政篇》也说:

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闾有司观出入者,以复于里尉。凡出入不时,衣服不中,圈属群徒,不顺于常者,闾有司见之,复无时。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里尉以谯于游宗;游宗以谯于什伍;什伍以谯于长家。谯敬而弗复,一再则宥,三则不赦。凡孝悌忠信贤良俊材,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什伍以复于游宗,游宗以复于里尉,里尉以复于州长,州长以计于乡师,乡师以著于士师。凡过党:其在家属,及于长家;其在长家,及于什伍之长;其在什伍之长,及于游宗;其在游宗,及于里尉;其在里尉,及于州长;其在州长,及于乡师;其在乡师,及于士师。三月一复,六月一计,十二月一著。

可见当时士师所办的事情,都是乡官移过去的。周礼的话,并不是凭空乱说。至于公布法律,也是在乡官手里的。所以《周礼》说:

大司寇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乃县刑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刑象,挟日而敛之。

《立政篇》也说:

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于国。五乡之师,五属大夫,皆受宪于君前。太史既布宪,入籍于太府,宪籍分于君前。五乡之师出朝,遂于乡官,致于乡属,及于游宗,皆受宪;宪既布,乃反致令焉;然后敢就舍。宪未布,令未致,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赦。五属大夫,皆以行车朝;出朝,不敢就舍。遂行,至都之日,遂于朝致属吏。皆受宪;宪既布,乃发使者致令,以布宪之曰,蚤晏之时。宪既布,使者以发,然后敢就舍;宪未布,使者未发,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赦。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考宪而有不合于太府之籍者:侈曰专制,不足曰亏吏,罪死不赦。

可见当时一切法律都在乡官手里,和后世地方行政官兼管司法正是一样。至于所用的刑罚,最早的就是“五刑”。《白虎通》说:

刑所以五何?法五行也:大辟法水之灭火,宫者法土之壅水,膑者法金之刻木,劓者法木之穿土,墨者法火之胜金。从《陈立疏证》本。

中国古代,什么事情,都是取象于五行。五刑取法于五行,其义是很古的。有人据《吕刑》“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刵、椓、黥”,说五刑是汉族效法苗族的。案古代所谓苗民,并不是现在所谓苗族,第三章第二节已经证明,现在可毋庸再说。《尚书大传》:“唐虞象刑,而民不敢犯,苗民用刑而民兴相渐。”只是说唐虞有刑而不用,苗民却要用刑,并不是说唐虞以前,没有五刑,要取法于苗民。所以又说“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不纯,中刑杂屦,下刑墨幪”。《御览》六百四十五。《御览》又引《慎子》“有虞氏之诛,以幪巾当墨,以草缨当劓,以菲履当刖,以艾当宫,布衣无领当大辟。”傥使前此没有墨、劓、刖、宫、大辟,所象的又是什么?象刑之说,本不足信。《荀子》便驳他,见《正论》篇;《汉书·刑法志》引其说。然而就照他讲,也不能说五刑是苗民制的。

五刑的科条;《吕刑》说“墨罚之属千,劓罪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周礼》司刑则说:“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郑玄注:“夏刑大辟二百,膑辟二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周则变焉,所谓刑罚世轻世重者也。”《汉书·刑法志》又根据《周礼》“大司寇,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之文,说《周礼》所载是中典,五刑之属三千是用重典。案《唐律疏义》卷一,《玉海·律令门》引长孙无忌《唐律疏》,都引《尚书大传》“夏刑三千条”,则郑玄说夏刑三千,不为无据;但不知《周礼》司刑所载,果有所本否。

《尧典》“象以典型,流宥五刑,鞭作官刑。《白虎通·五刑篇》:“刑不上大夫者,据礼无大夫刑,或曰:挞笞之刑也。”或说似本于此。扑作教刑,《史记·五帝本纪集解》:“郑玄曰:扑,槚楚也。扑为教官为刑者。”案就是《学记》所谓“夏楚二物,收其威也”。金作赎刑。”郑注:“正刑五,加之流宥,鞭扑,赎刑。此之谓九刑。”《周礼·司刑疏》引。案《左传》载叔向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见上。又载季文子说“先君周公制《周礼》……作誓令曰: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器为奸;主藏之名,赖奸之用,为大凶德,有常无赦;在《九刑》不忘”。文十八年。则九刑古代确有此种刑法,其起源当亦甚古,郑说应有所本。

人民应守的规则,虽由乡官公布;至于犯罪之后,怎样惩罚,却是守“秘密主义”的。所以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注:临事制刑……不豫设法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左传》昭六年。“赵鞅、荀寅……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所受之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昭二十九年。大概把用刑罚看做在上者一种特权,要他变化不测,才好叫手下的人惧怕;和“法治主义”,实在大相背驰。然而除刑书刑鼎之外,又有“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定九年。“成文之法”,渐次公布;“秘密主义”,渐次破坏;这也可以觇世变了。

照儒家的说法,古代用刑,但以五刑为主,此外更无甚酷刑,而且“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左传》昭二十年。《孟子·梁惠王下篇》;“昔者文王之治岐也……罪人不孥。”《书·甘誓》:“子则孥戮汝。”孥,当作奴。言或奴或戮,并不及是连及妻子,见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可谓文明极了。然而据《周礼》,就有“斩”、“搏”、“焚”、“辜”之刑。“掌戮,掌斩杀贼谍而搏之;凡杀其亲者焚之;杀王之亲者辜之。”注:“斩以斧钺,若今腰斩也。杀以刀刃,若今弃市也……搏,当为……膊,谓去衣碟之……焚,烧也……辜之言枯也,谓碟之。”其他出于五刑以外的刑罚,见于书传上的,也随时而有。怕儒家的话仍不免“改制托古”的故伎,未必实际如此。赎刑之法,见于《吕刑》。“墨辟疑赦,其罚百锾……大辟疑赦,其罚千锾……”一锾六两,夏侯、欧阳说,见《周礼》职金疏。也很重的。

刑狱之制,今文不详。《北堂书钞》引《白虎通》:“夏曰夏台,殷曰牖里,周曰囹圄。”《意林》引《风俗通》同。《周礼》:“掌囚,掌守盗贼。凡囚者:上罪梏拲而桎地,中罪桎梏,下罪梏;王之同族拲,有爵者桎,以待弊罪。”注:“郑司农云:拲者,两手共一木也。桎梏者,两手各一木也。玄谓在手曰梏,在足曰桎;中罪不拲手足,各一木耳;下罪又去拲。王同族及命士以上,虽有上罪,或拲或桎而已。又“司圜,掌收教罢民……能改者;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杀……也和监狱相类。又方司寇“以嘉石平罢民。凡万民之有罪,而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役诸司空。重罪,旬有三日坐,期役;其次九日坐,九月役;其次七日坐,七月役;其次五日坐,五月役;其下罪,三日坐,三月役”;则类乎后世的徒刑。

审理的制度,也很文明的。《王制》说:

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必之刺。有旨无简,不听。注:简,诚也;有其意无其诚者,不论以为罪。附从轻,赦其诚者,不论以为罪。从重。凡制五刑,必即天论。注:必合于天意,《释文》论音伦,理也。注同。邮罚丽于事。注:邮,过也,丽,附也。过人罚人,当各附于其事,不可假他以喜怒。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注:意,思念也。浅深,谓有罪,本心有善恶。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疑狱,氾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成狱辞,史以狱之成告于正,正听之;正以狱之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狱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参听之;三公以狱之成告于王,王三又。注:当作宥。然后制刑。

下文又说:“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辨,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把现在的眼光看起来,似乎野蛮;然而宗法社会,大抵“守旧”而“蔑视个人的自由”,不能全把今人的眼光,评论古人。至于“凡作刑罚,轻无赦。”则注谓“为人易犯”,“凡执禁以齐众,不赦过”,则势出于不得不然。也算不得什么缺点。《周礼》: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以之刺断庶民狱讼之中;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听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又有三宥、壹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三赦壹赦曰幼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之法”。就更为完备了。

贵族的特权,今古文家的说法也微有不同。古文家偏于“优待王族”和“保持贵族的身份。所以《周礼》:“凡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凡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礼记·文王世子》“公族;其有死罪,则罄于甸人;其刑罪则纤,亦告于甸人。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公又使人迫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无及也。反命于公。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亲哭之。”其优待王族,可谓达于极点了。案《戴记》是今古文杂的,《文王世子》也是古文家言。

又《曲礼》“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许慎《五经异义》:“古周礼说:士尸肆诸市,大夫尸肆诸朝,是大夫有刑。”则古文说优待士大夫,不如优待王族。八议之法:第一是议亲,第二是议故,次之才是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今文家则纯乎是“尚贤主义”,《公羊》宣元年传:“古者大夫已去,三年待放。”《注》:“古者刑不上大夫,盖以为摘巢毁卵,则凤凰不翔;刳胎焚夭,则麒麟不至;刑之则恐误刑贤者。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故有罪放之而已。所以尊贤者之类也。三年者,古者疑狱三年而后断……自嫌有罪当诛,故三年不敢去。”大抵古文家的话,还近乎事实。今文家就纯乎是理想之谈了。

刑余之人,《王制》说:“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士遇之涂弗与言也。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示弗故生也。”是今文家言。《周礼》说:“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宥,髡者使守积。”是古文家言。似乎亦是古文家言近于事实。《周礼》:司厉“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郑注说就是后世的奴婢。

以上的话,虽然有许多儒家的议论夹杂在里头,然而天下断没有突然发生的事实;儒家议论,也必有所本;据此,可以推想我国古代的法律是颇为文明的。

秦国的法律,似乎是别一法系。《汉书·刑法志》说:“陵夷至于战国,韩任申子,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烹’之刑。”商鞅、申不害……都是法家;法家的用刑,固然主乎严峻,然而所讲的,只是信誉必罚(把现存的《管子》、《韩非子》、《商君书》等看起来,都是如此)。并没有造作酷刑的理论。秦国用刑之严,固然同法家有点关系。至于“凿颠”、“抽胁”、“镬烹”、“车裂”、“腰斩”、“夷其族”、“夷三族”等刑罚,似乎不是商君等造的。然则这许多刑罚是从哪里来的呢?按秦国开化最晚,当时的人,都说他是戎翟之俗。这许多酷刑,难保是从未开化的蛮族里采取来的。所以我说他是别一法系。关于秦朝的刑法,参看第二篇第八章第五节。

同类推荐
  • 经济大清

    经济大清

    这一年,美洲土著经受着残忍的掠夺,大清沉醉在康熙盛世中,俄国的彼得大帝东征西讨,英国光荣革命峥嵘初现!这一年,一个累死在工作中的小审计员穿越到了大清皇子——胤祚的身上。一片小小的蝴蝶翅膀能否吹动大清的资本主义战舰扬帆起航?朱三太子打算反清复明?胤祚说:“推翻大清可以,但只能采用君主立宪制。”沙俄要犯我边境?胤祚说:“给它经济制裁,把他们制裁回原始社会去!”朝鲜吕宋日本等藩国怎么办?胤祚说:“能统一的统一,不能统一的就用经济结构统一!”有人问胤祚:“你最崇敬的人是谁?”胤祚说:“老罗斯柴尔德、卡内基、洛克菲勒……哦,不好意思。忘了他们都没出生……那现在看来只好崇拜我自己了!”
  • 大明第一富豪

    大明第一富豪

    纪小岩,职业扑街写手,魂穿大明,成为一个孑然一身的乞丐,如何在等级森严的大明生存下去,并过上体面的日子……
  • 中华大帝国史

    中华大帝国史

    《中华大帝国史》为当时的欧洲人打开了认识中国的窗口,使他们从通过充满神秘色彩的传闻“想象”中国,跨入通过中国的现实认识中国的时代,回答了欧洲人迫切需要了解的问题,即中国是个什么样的国家,同时为欧洲国家制定对华策略提供了依据。
  • 大唐女装大佬系统

    大唐女装大佬系统

    贞观元年。这是一个美好的清晨。此时李二陛下初登大宝。此时薛仁贵还在长安城混着社会,绰号飞猪。此时的王玄策还是终南山中一个贪财的小胖子。此时在长安城常乐坊里,一个穿越到唐朝地狱模式开局的宅男叶小娘……开始了他没羞没躁的女装大佬人生。
  • 凝瞩之下(慕士塔格文丛)

    凝瞩之下(慕士塔格文丛)

    绵长远去的塔什库尔干河在勾勒整个帕米尔高原的轮廓,碧空如洗,流云逶迤,远山静默……《慕士塔格文丛:凝瞩之下》收入的作品,都是作者潜心数年时间,深入新疆各地走访,参考了大量文史资料写成,力求对新疆地域和人文进行较为全面、准确、通俗的介绍。我们真诚希望,通过《慕士塔格文丛》的介绍,引领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生活。
热门推荐
  • 人体从里看到外(科学知识游览车)

    人体从里看到外(科学知识游览车)

    《人体从里看到外》本书为你讲述关于人体的各种科普知识。本书知识全面、内容精炼、通俗易懂,能够培养读者的科学兴趣和爱好,达到普及科学知识的目的,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启发性和知识性,是广大读者了解科技、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提高素质、激发探索和启迪智慧的良好科普读物。
  • 看破,瞬间天晴

    看破,瞬间天晴

    这是一本教你看破万象,放下烦恼的都市身心灵修行悟本。将“正能量”真正实践。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没有烦恼的自在。看破才能放下,放下才能淡定。唯有平静对待世事,才能跳出患得患失的心态。世间种种烦恼、困惑,全部都是因为执迷、执着,困顿其中,所以不得其解。倘若看透了烦恼的本质、困惑的根源,自然豁然开朗、心如天晴。
  • 噬界之兽

    噬界之兽

    “延伸到无限,啃食着世界的内脏;将能够燃烧的一切,吞噬殆尽掉。”这是一个出身不平凡的男孩与他的白龙一同走向世界的故事。然而他们所期待的这个世界正在腐朽崩坏,她的躯体感染了寄生虫。“这个世界已经无可救药,名为人性弱点的瘟疫在人与人之间传播着;当最天真无邪的心灵被这瘟疫感染并腐朽时,其中孕育着的怪物会诞生……”注:本作主要走日常流,以角色们的视角来观察这个世界,同时还有上帝视角型角色。
  • 天启人形

    天启人形

    有一天,有一位下位神问我,我的成神经历。好烦恼,并不是不想告诉他,毕竟我的经历具有不可复制的特点,关于他好奇的理由也是显而易见的——毕竟我是少数的初入议会就是上位神的家伙呢。但是,不想说话,啊好烦,要不写下来?就这样吧!写下来。「那是一个濒临毁灭的世界呢……」
  • 错婚:邪医保镖

    错婚:邪医保镖

    职业医生肖金佟,因不满医院黑幕辞职回家当起了护花使者,有幸成了美女总裁邹欣梅的贴身保镖。发誓要在职场上打拼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如日中天,却没想到他和邹欣梅之间······
  • 独宠一人:冷情总裁缠上身

    独宠一人:冷情总裁缠上身

    为了逃命,她意外进了他的房间,更是用刀威胁他,本以为安全了,却不料是进入另一个狼窝!
  • 且上凌烟

    且上凌烟

    过去、现在、未来,三种不同命运的交织……我,庄默,必将在滚滚的历史之中留下浓重的一笔……
  • 一千零一个国王

    一千零一个国王

    天和地分开以后,盘古怕它们还会合在一起,就头顶天,脚蹬地。天每升高一丈,盘古也随着长高。这样不知过了多少年,天和地逐渐成形,盘古也累得倒了下去。虽然盘古已经不在了,但听说他还有一个弟弟,就藏在天地间的某处。他的大名叫盘瓜,不过他更喜欢人们叫他,盘小瓜。
  • 杀八方

    杀八方

    《八方传奇》的原著小说,伪满时期,辽西。频频出现的针对日本人和汉奸的暗杀事件,引起了“特高科”的高度警觉。“杀此人者,杀八方”的字条成为了唯一的线索。谁是“杀八方”?是在鬼子的围剿中已经被“击毙”的传奇大土匪“杀八方”复活?是温文儒雅的“满洲国”“参议”,日本亲王的“救命恩人”张涛?是南满支部的地下抗日组织,还是复兴计潜入东北的特工!在繁华都市,在深山老林,处处都有“杀八方”的身影。军火库被炸,是杀八方;投靠日本的绺子被倒旗,是杀八方;共产党叛徒被暗杀,还是杀八方!当真正的大胡子“杀八方”身中数枪屹立不倒;当南满支部滨海市负责人张来财慷既就义;当地下抗日队伍“辽西抗日救国军”为了掩护炸毁军火轮的志士全军覆没;当张涛等人和特别军列同归于尽之后,“杀八方”马上暗杀了警察局长。日本人终于明白,杀八方是一种捍卫尊严的信仰,是这块黑土地的图腾。是扑不灭的抗日烈火!让我们一起,走进尘封的关东传奇,回到那个血火交织的抗战时代!
  • 瑞香

    瑞香

    本书讲述了六扇门名捕蓝湛和香粉斋老板娘肖瑞儿携手勘破奇案、并最终喜结良缘的故事。玩香粉的高手碰上用双刀的痞子,从磕磕绊绊到配合默契,从打打闹闹到不离不弃,只单纯是日久生情,还是个中更有内情?秉承作者一贯风格,美人美酒,悬疑破案,激情碰撞不断。上次是美食轻悬疑,这回是香粉江湖风,美人们,收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