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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长安城是一座大得不得了的城市,周围围着灰色的砖墙。墙上有一些圆顶的城门洞,经常有一群群灰色的驴驮着粮食和柴草走进城里来。一早一晚,城市上空笼罩着灰色的雾,在这个地方买不到漂白布,最白的布买到手里,凑到眼前一看,就会发现它是灰的。这种景象使薛嵩感到郁闷,久而久之,他变得嗓音低沉。在冷天里他呵出一口白气,定睛一看,发现它也是灰的。这样,这个故事就有了一个灰色的开始,这种色调和中古这个时代一致。在中古时,人们用灶灰来染布,妇女用草灰当粉来用,所以到处都是灰色的。薛嵩总想做点不同凡响的事情。比方说,写些道德文章,以便成为圣人;发表些政治上的宏论,以便成为名臣;为大唐朝开辟疆土,成为一代名将。他总觉得后一件事情比较容易,自己也比较在行。这当然是毫无根据的狂想……

后来,薛嵩买到了一纸任命,到湘西来做节度使。节度使是晚唐时最大的官职,有些节度使比皇帝还要大。薛嵩觉得自己中了头彩,就变卖了自己的万贯家财,买了仪仗、马匹和兵器,雇佣了一批士兵,离开了那座灰砖砌成的大城,到这红土山坡上建功立业。后来,他在这片红土山坡上栽了树,种了竹子,建立了寨子,为了纪念自己在长安城里那座豪华住宅,他把自己的竹楼盖成了三重檐的式样,这个式样的特点是雨季一来就漏得厉害。他还给自己造了一座后园,在园里挖了一个池塘,就这样住下去;遇到了旱季里的好天气,就把长了绿霉的衣甲拿出来晒。过了一些年,薛嵩和他的兵都老了。薛嵩开始怀念那座灰色的长安城,但他总也不会忘记建功立业的雄心。

与此同时,我坐在万寿寺的配殿里,头顶上还有一块豆腐干大小的伤疤。这块疤正在收缩,使我的头皮紧绷绷。我和薛嵩之间有千年之隔,又有千里之隔。如果硬要说我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实在难以想象。但我总要把自己往薛嵩身上想──除了他,我不知还有什么可供我来想象:过去我可能到过热带地方,见过三重檐的竹楼,还给自己挖过一个池塘;我在那里怀念眼前这座灰色的北京城,并且总不能忘记自己建功立业的决心──这样想并非无理。但假如我真的这样想过,就是个蠢东西。

过去某个时候,薛嵩的故事是在长安城里开始的,到了湘西的红土山坡上,才和现在的开始会合。这就使现在的薛嵩多了一个灰色的回忆,除此之外,还多了一些雇佣兵。我觉得这样很好,人多一点热闹。

薛嵩部下的雇佣兵在找到雇主之前是一伙无赖,坐在长安城外晒太阳──从早上起来,就坐在城门口,要等很久才能等到太阳。这样看来,太阳好像很宝贵,但现在去晒,肯定要起痱子。长安城门口有一排排的长条凳,上面坐满了这种人,脚下放着一块牌子,写着:愿去南方当兵,愿去北方当兵,或者是愿去任何地方当兵;在这行字下面是索要的安家费。薛嵩既然付得起买官的钱,也就付得起雇佣兵的安家费。当然,这些钱不能白给,当场就要请刺字匠在这些兵脸上刺字,在左颊上刺下“凤凰军”,在右颊上刺下“亲军营”。这些刺下的字就是薛嵩和他们的契约。有了这六个字做保证,薛嵩觉得有了一批自己人,再不是孤零零的。不幸的是这个刺字匠和这些兵认识,所以把字迹刺得很浅,还没等走到湘西,那些字迹就都不见了,于是薛嵩又觉得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在这种情况下,薛嵩当然觉得自己钱花得不值,想要请人来在士兵脸上补刺,但那些兵都不干,并且以哗变相威胁。此时薛嵩干出了一件不雅的事情:他把裤子脱了下来,请他们看他的屁股。薛嵩为了和士兵同甘共苦,并且表示扎根湘西的决心,也请刺字匠刺了两行字,左边的是“凤凰军”,右边的是“节度使”。但他以为自己是朝廷大员,这些字不能刺在脸上,所以刺在了屁股上。不幸的是,屁股上的字也不能打动那些雇佣兵。而且这两行字刺得非常之深,一辈子都掉不了。所以,这会是薛嵩的终身笑柄。那些兵看了这些字就往上面吐唾沫。我觉得自己能够看到那两行字,是扁扁的隶书,就像写在象棋子上的字。而且我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想要脱下裤子,看看自己的屁股。之所以没有这样办,是因为这间房子里没有镜子。另外,这间房子也不够僻静。假如有人撞见我做这个举动,我就不好解释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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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段时间,薛嵩的屁股甚为白皙,那些黑字嵌在肉里,好像是黑芝麻摆成的。现在薛嵩虽然已经晒黑,但那些字还是很清楚。他只好拿墨把屁股上的字涂掉。在那个赤裸裸的红土山坡上,一切都一览无余,长着一个黑屁股,看上去的确可笑;但总比当个屁股上有字的节度使要好些。薛嵩还给每个兵都出了甲仗钱,足够他们买副铁甲,但是他们买的全是假货,是木片涂墨做成的,穿在身上既轻便,又凉快。可惜的是路上淋了几场雨,就流起了黑汤,还露出了白色木头底。薛嵩说:穿木甲去打仗,你们可是拿自己的生命去开玩笑哪!但那些兵脸上露出了蒙娜丽莎般的微笑。等薛嵩转过头去,那些兵就纵声大笑,拍着肚子说:打仗!谁说我们要去打仗!那些兵一听说打仗,就好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这说明,虽然他们是士兵,但不准备打仗。他们给自己盖房子、抢老婆却很在行。

雇佣兵最擅长的不是打仗,也不是盖房子和抢老婆,而是出卖;但薛嵩不知道这一点。统帅手下有了雇佣兵,就如一般人手里有了伪钞,最大的难题是把它打发掉。想要使这些人在战场上死掉,需要最高超的指挥艺术,很显然,这种艺术薛嵩并不具备。我听说有些节度使用骑兵押雇佣兵去打仗,但是不管用,那些人在战场上跑得比骑兵还快。还有些节度使用雇佣兵守寨子,把他们锁在栅栏上,但也不管用。敌方来打寨时,一个雇佣兵也见不到。因为他们像土拨鼠一样在脚下打了洞,一有危险就钻进洞里藏起来。所以最好把地面也夯实,灌上水泥,让他们打不成洞,但这样做太费工了。我还听说有些最精明的节度使手下有“长杆队”这样的兵种,由可靠的基干士兵组成,手持坚硬的木杆,杆端有铁索,锁住雇佣兵的脖子,用这种方式把雇佣兵推向阵前,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雇佣兵才会进入交战。长杆队的士兵还必须非常机警,因为稍不小心,就会变成自己被锁上长杆,被雇佣兵推向敌阵。除了不肯打仗,雇佣兵还很喜欢闹事:闹军饷、闹伙食、闹女人,等等。薛嵩率领着这支队伍刚刚到了湘西,就被人闹了一次,打出了满头的青紫块。具体地说,是一些圆圆的大包,全是中指的指节打出来的。被人敲了这么多的包,薛嵩会不会很疼,我不知道。因为我已把自己视为薛嵩,我很不喜欢这个情节。我还觉得让那些兵这样猖狂很不好。

薛嵩手下这伙雇佣兵从长安城跟薛嵩跋山涉水,到凤凰寨来。当时薛嵩骑在马上,手里拿着一张上面发下来的地图,注明了他管辖的疆域。结果他发现这片疆域是一片荒凉的红土山坡,至于凤凰寨的所在,竟是一个红土山包。总而言之,这是一片一文不值的荒地,犯不上倾家荡产去买。那些雇佣兵见了这片山坡,鼓噪一声,就把薛嵩从马上拉了下来,拔掉他的头盔,在他头上大打凿栗。打完以后却都发起愣来,因为四方都是旷野──如前所述,这些人擅长出卖,但现在竟不知把薛嵩出卖给谁。因为没有买主,他们又给薛嵩戴上了头盔,把他扶上马去,听他的命令。薛嵩命令说:住下来。他们就住了下来,当然心里不是很开心,因为要开河挖渠,栽种树木,还要在山坳里种田。那些二流子从来没做过如此辛苦的工做,加之水土不服,到现在已经死了一半,还剩一半。我已经说过,让手下的雇佣兵死掉,是让所有节度使头疼的难题,所以薛嵩的这种成绩让大家都羡慕。正因为有了这种成绩,薛嵩不大受手下将士的尊重。假如没有这些成绩,也不可能受他们的尊重。这样,这个故事从灰色开始,现在又变成红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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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万寿寺里努力回忆,有关自己,所能想起的只是如下这些:我头上裹着绷带,在病房里乐呵呵地躺着时,有个护士告诉我说,我骑了一辆自行车,被一辆面包车撞倒了,这辆面包车在我头盖骨上撞了一个坑,使我昏迷不醒;我就乐呵呵地相信了。现在我才知道:这是别人告诉我的事,我自己并不记得;而且我不能人家说什么就听什么,最起码得问问那开车的为什么要撞我──所以,必须要自己有主见。有一段时间我怀疑自己是薛嵩,但眼前无疑是二十世纪。此时我在万寿寺里,火红的阳光正把对面的屋影压低,投在我面前的窗户纸上。我不该无缘无故来到这里,总得有个前因才对。

有关万寿寺,我的看法是:这地方不坏。院子古朴、宽敞,长满了我所喜欢的古树,院子打扫得很干净,但有一股令人疑惑的臭味,刺鼻子、刺眼睛。房子上装着古老的窗棂,上面糊着窗户纸。像这样的窗子,冬天恐怕要冷的,但那是冬天的事情。眼下的问题是:这是个什么地方,我到这里来干什么。虽然这是一座寺院,但没有僧人出现,我自己也不是和尚。这一切都漫无头绪,唯一的头绪是我被一辆面包车撞了。还有一个问题是:那个开面包车的人和我到底有何仇恨,要这样来害我……

据说,对方出了我的医药费,赔了我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还赔了一套新衣服,这件事就算了结了。出院之前,我对大夫说,我好像还失掉了记忆。他笑了一笑,说道:适可而止吧。然后毅然决然地给我开了半个月的病假条。这个大夫又白又胖,长着很长的鼻毛……我对他说的话、做的事一点都不懂。但我还是觉得,他不信任我。可能他受了开车的什么好处──想到了此处,我露出了微笑,觉得自己已经很奸诈了。

现在我猛然领悟,医生怀疑我之所以假称丧失记忆,是想让对方赔偿更多的东西。其实我没有这样想。我不想对方赔偿什么,不过是想打听一下我该做什么,到哪里去。为了证明我的诚意,我把病假条拿了出来,撕得粉碎。我想给自己倒点水喝,却发现暖瓶盛了一些污浊的冷水。然后,我坐了下来,疑虑重重地看着那个暖瓶,终于想到,这里既有暖瓶,肯定有地方能打到开水,于是起身拿了暖瓶出去,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了那个小锅炉──取得了一个小小的胜利,感到很快乐。假如我不曾失掉记忆,就不能取得这个胜利,也不能得到这个快乐──所以,失掉记忆也不全然是坏事。总想着自己丧失了记忆,才全然是坏事。

现在,在万寿寺里,我读到这样的故事:“过去有一天,薛嵩到山坡上去担柴,回寨的道路却不止一条。他的寨子是一片亚热带的林薮,盘踞在红土山坡上,如果从高空看去,这地方像个大漩涡,一圈圈长着大青树、木菠萝、山梨树,这些树呈现出成熟的绿色;在树之间长满了龙竹、苦竹、凤尾竹,这些竹子呈现出新嫩的绿色;在竹丛之间长满了仙人掌、霸王鞭、龙舌兰,这些林阴中的植物呈现出蓝色。在仙人掌之间长满了茅草,在茅草下面是绿色的苔藓,在苔藓下面是霉菌生长的所在。至于还有什么在霉菌下面生长,它们是什么颜色,我就看不到了。在林带里,盘旋着可供大队人马通行的红土大路,上面铺着米黄色的砂石。在大路两边,岔出无数单人行走的小路,这些小路跨沟越坎,穿进了林阴。小路两面有猪崽子走的路,有时是一道印满了蹄印的泥沟,有时是灌木丛上的缺口。在猪崽子走的路边,有蛇行的小道──在压弯的茅草上面蜿蜒的痕迹。在蛇行的小道边上,有蚂蚁的小道──蚁道绕开了绵密的草根。在蚁道的两侧,理当还有更细微的小道,但不是人眼可以看到的。薛嵩像一串活动的柴捆一样从大路上走过,越走近漩涡的中心,道路就越窄,两边的林阴也越逼近。最后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道真正的壕沟,沟壁有卵石砌的护坡。在壕沟对面,有一道真正的营栅,是一排无头树组成的,树干上长出了密密层层的嫩枝条。壕沟正面是一道吊桥。这道吊桥是十六根梨树扎成的木排做成,由碗口粗的青藤吊着。不幸的是它是吊不起来的,因为梨树在壕沟两端都生了根。这些树还结了一些梨,但都结在了桥下面,不下到沟里就摘不到。

我也不记得这片热带的林薮。但这不是别人告诉我的事情。这是我自己告诉我的事情。比之别样的事情,这件事更可相信。所以,我宁可相信以前有一个薛嵩担着柴捆从两面生根的吊桥上走过,也不相信我骑在自行车上被汽车撞倒了──虽然我头上有个很大的伤疤,但它也可以是被人打出来的──假如大夫收了打人凶手的好处,就会这样来骗我,帮他开脱罪责。这样一想,我又觉得自己还不够奸诈。奸诈这件事,只要开了头,就不会有够。

薛嵩挑着柴捆从吊桥上走了过去,在大青树的环抱之下,眼前是个小小的圆形广场。在阴暗的光线下,有座草棚,草棚下面,有个黑色大漆的案子,两端木架上放着薛嵩的铠甲、弓箭、仪仗等等破烂发霉的东西。这里是薛嵩心中的圣地。广场的侧面有夯土而成的台子,台上有木板房,这是薛嵩心目中的另一个圣地。这两个地方都是军队凝聚力的源泉,是凤凰寨的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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