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890500000037

第37章 附录(2)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章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八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第九十七条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百零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报国务院备案。

第一百零七条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四条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七条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八条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二章工会组织

第九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第十一条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十三条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十五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第十八条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同类推荐
  • 邓小平批判性思维研究

    邓小平批判性思维研究

    批判性思维技能和气质是邓小平重要的品质之一。邓小平是运用批判性思维的典范。他之所以能取得非凡的成就,正在于他用批判性思维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批判性思维在其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邓小平理论的创立与发展是在批判性思维中实现的,可以说没有批判性思维,就不可能有邓小平理论。因此,对邓小平的批判性思维进行全面、系统的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 怎样当好班组长(最新工会干部培训与业务指导手册)

    怎样当好班组长(最新工会干部培训与业务指导手册)

    为了把广大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贯彻落实工会十五大精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行动中,因此,非常有必要在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与日常工作业务指导,使得基层工会能够不断推出新举措,指导基层工会工作在各方面的创新发展。
  • 像铁人一样工作

    像铁人一样工作

    铁人追求完美、苛求细节。用最高、最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他拥有最优秀的品质和素质,他热情、踏实、自律;他精业、乐业、敬业:他忠诚、知恩图报,是当代员工的典范。铁人精神。是大庆精神典型化的体现和人格化的浓缩,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组成部分。具有不朽的价值和永恒的魅力。铁人精神推动了石油大会战走向胜利。推动了中国石油的发展。同样。伟大的企业必然要有伟大的精神推动。伟大的精神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全体人员活力的集中体现,是激发员工奋发向上的强大动力。通过它,在企业内部会形成一种强大的凝聚力。使每个人受到熏陶和感染,从而激发起高昂的士气,提高工作激情。
  • 论人权(人文与社会译丛)

    论人权(人文与社会译丛)

    什么样的权利是人权?我们如何鉴定一项声称是人权的权利是否真的是人权?我们该如何确定特定人权的内容?我们又该如何解决人权之间的冲突?《论人权》对人权的理论基石进行了探索,考察了人权概念的中世纪起源,点明当今人权探讨的困境源自于其定义的不确定性,并对具有争议的福利权、隐私权、自由权进行了细致的讨论。本书是了解当代人权问题的必读之作。
  • 中国早期现代化历程的回顾:陈独秀社会发展思想研究

    中国早期现代化历程的回顾:陈独秀社会发展思想研究

    陈晓钢编著的《中国早期现代化历程的回顾——陈独秀社会发展思想研究》对陈独秀社会发展思想的研究,首先立足于对陈独秀著作的仔细研读,在准确把握陈独秀对各类问题所持观点的基础上,再进行条分缕析,梳理出陈独秀社会发展思想所涉及的各主要方面。其次,是将陈独秀的社会发展思想置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中进行分析,力求合乎逻辑地勾勒出其思想发展变化的轨迹。因此,阅读和研究中国近现代史的有关文献,特别是与陈独秀社会发展思想联系紧密的有关史料,显得尤为重要。
热门推荐
  • 末什么世我当文艺青年了

    末什么世我当文艺青年了

    这个真的是我喜闻乐见的末世吗?我真的可以活下去吗?
  • 总裁的假新娘2018

    总裁的假新娘2018

    假新娘,开放式结局,搞笑风格,且看且珍惜
  • 法师的百科全书

    法师的百科全书

    年近不惑的酒馆老板米迪尔?达格从小作为一名旅法师的扈从学习并在大陆旅行,他将几十年中老师和自己旅途中的研究与见闻记录在自己的笔记中。 这本笔记被年迈的白龙告知可能是度过黑暗时代的关键。于是各股势力集聚在这间小小的酒馆中,围绕着这本(其实是几箱)被称为“法师的百科全书”(TheEncyclopediaofMages)的书籍而碰撞出的各种故事。黑暗时代即将到来,这本简陋的百科全书能否护佑这片大陆上的人们度过最艰难的时代?
  • 美人如诗:林徽因传(典藏版)

    美人如诗:林徽因传(典藏版)

    林徽因命里不缺情缘,却又能于缘来处将一个“情”字的把握妙到毫巅。她本业建筑,又写得一手好诗,才华与容颜双双出众……尽是传奇的林徽因,过的是怎样的一生?
  • 宠妻之妻令如山

    宠妻之妻令如山

    裴煜泽是名副其实的豪门子弟,明晚是名不副实的落魄千金。他们的结合,就是一场意外。他一度觉得,人生中遭遇明晚这一场意外,还不赖。他没想过这辈子会栽在一个女人手里。在他爱上她的时候,她无视,践踏,转身,退出。裴煜泽后来才想明白,从一开始,明晚就给自己铺了一条退路。她从没有跟他度过余生的打算。他失踪了整整两年,再度回国,铩羽而归,只为了她。只为了,要她跟自己一样,尝尝那种生不如死的痛苦。
  • 未来世界起源

    未来世界起源

    地球,一颗深邃,神秘的行星。原始地球在浩瀚无际的宇宙中更像一颗尘埃,荒芜,死忌。随着时间的推移,物质不断变化,四十六亿年间,数以万计的物种在这里诞生,繁衍与灭亡,生物间也在不断争夺食物链顶端的宝座。其中一种野心勃勃的动物—猿类开始不断进化,一心想要成为这个世界新的主人。物竞天择,优存劣败,让这种不断进取的生物在历经万千磨难后,终于完美蜕变成智慧的人类,地球的新霸主也就此诞生。可一切真的像人类的认知一样吗?
  • 爹爹万万岁:废材娘亲

    爹爹万万岁:废材娘亲

    产后某女身体瞬间缩水,变成史上最悲剧的娘亲。修仙途中遇一男,待得知她就是他的仇人时,某男关门拉人。宝宝此时骑着神兽踹门而入:“我娘说,师父爹爹从来就不是人!”
  • 重生之商女王妃

    重生之商女王妃

    摔下悬崖的王妃,醒来成了六岁的孩童。重生一世,对着惨遭嫡母算计的爹爹,胆小老实的母亲,懂事重情的哥哥。白如月迎着逆境,让父亲避开祸事,让哥哥名扬天下,与如意郞君举案齐眉。新书《重生之宠娇》连载中
  • 赠元和十三年登第进

    赠元和十三年登第进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孟七堂

    孟七堂

    从懵懂无知的少年,到行事果断的将军。再到喜怒不形于色的堂主。孟祥辉靠自己一路走来。终抱得美人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