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858700000002

第2章 经济法总论(1)

引言

法律是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迅速发展,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贸易,发展对外经济合作,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一 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 ”这一概念起源于法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当时的魏玛共和国颁布了一些直接以经济法命名的法律,有《煤炭经济法》和《钾盐经济法》等。此后,德国出版了许多以经济法为题的学术著作和教科书,经济法的概念有了较为完整的含义。从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背景来看,它是在自由资本主义经济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经济过程中,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应对垄断、市场失灵和经济危机等问题,越来越多地需要干预经济生活的背景下产生的。

在我国,经济法是在国家实施改革开放后逐步兴起和发展起来的,从1979年至今,我国颁布实施的经济法律法规已达数千部。

自经济法产生以来,关于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直是存在争议的。一般来说,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国家需要干预的特定的经济关系。具体包括四个内容。

(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指的是国家在对市场主体的活动进行管理以及市场主体在自身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指的是国家为了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干预市场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指的是国家从长远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因素实行全局性的管理过程中与其他组织所发生的具有隶属性或指导性的社会关系。

(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指的是国家对社会成员在劳动、收入、福利等保障方面发生的社会关系。

【例1-1】李女士在某大型购物中心购物完毕,准备离开,结账后报警器突然响了,该购物中心工作人员强行将其拦下,检查完商品,又提出检查所携带的包,双方争执不下,最后检查结果是李女士所穿的裤子带磁性,引起了报警器报警。于是,工作人员同意让李女士离开,整个过程中李女士被扣留十多分钟。事后李女士觉得精神受到很大的伤害,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

(1)本案是否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2)购物中心侵犯了李女士的哪些权利?应如何处理本案?

解析:

(1)本案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应由经济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2)购物中心侵犯了李女士的人格权、名誉权和人身自由权。购物中心的行为是违法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方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对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责令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另一方面,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李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二 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社会经济关系被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后在经济法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经济关系,但并非所有的经济关系都是经济法律关系,必须具有以下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形成的特定的思想社会关系,大多数情况下既体现国家意志,又体现当事人的意志;

(2)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任何主体不享有经济法律规范规定以外的权利,也不承担经济法律规范规定以外的义务;

(3)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主体之间法律上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4)经济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构成,这三个要素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个要素的变更都会导致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为经济法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其中,依法享有经济权利的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称为义务主体,但一个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经常既享有经济权利又承担经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四类。

1.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种机关的通称,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等。例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在某些情况下,国家机关或国家作为整体也可以作为经济实施主体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例如,国家对外签订政府贷款,作为股东投资设立企业等。

2.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包括各类法人企业、公司及其他非法人企业。其他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是由国家财政拨款或其他资金来源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文化、教育、科研、卫生等事业的单位,例如医院、学校、科研单位等。社会团体是由公民或组织依法自愿组成的、按章程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行业性社会团体、学术性社会团体、专业性社会团体和联合性社会团体。例如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文联、中国法学会等。

3.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以个人财产或者家庭财产作为经营资本,依法经核准登记,并在法定的范围内从事非农业的工商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组织。

4.公民

公民个人也是重要的经济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公民参加的经济法律关系主要有税收、工商管理、竞争法律关系等。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它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是由法律规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1.经济权利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依法能够自己作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的资格。依法享有经济权利的主体称为权利主体。经济权利主要有六种。

(1)经济职权。

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经济职权具有隶属性和行政权力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使经济职权时,其他经济法主体应当服从。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言,经济职权既是权力又是义务,不得随意放弃或者转让。经济职权包括经济决策权、经济许可权、资源配置权、经济调节权、经济监督权等。

(2)经营管理权。

经营管理权是指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依法享有的权利。经营管理权包括产、供、销、人、财、物各方面,主要有经营方式选择权、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人事劳务管理权、资金支配使用权、物资管理权和其他经营管理权。

(3)所有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是一种不依赖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自主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所有权具有四项权能: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这四项权能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与所有人分离,这种分离是所有人行使其财产权的一种方式。例如,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即拥有了对房屋的使用权。

(4)法人财产权。

法人财产权是指企业法人对企业所有者投资所设企业的不动产和动产在经营中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法人财产权也可以理解为企业法人对企业的财产拥有的经营管理权。

(5)经济债权。

经济债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经济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其义务主体是特定的。

(6)工业产权。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最新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最新修正本)

    第二次修改的行政处罚法结合人大代表建议,将确立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证据制度,加强对罚没收入的管理等。
  • 务工人员权益保护

    务工人员权益保护

    作为一本主要为农民工群体编写的维权工具书,作者本着为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的宗旨,力求在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为农民工提供权益保护的有效帮助。希望通过本书的阅读,广大农民工朋友不仅可以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还能够学会维护权益的各种方法,在面对各种不法侵害时能够据理力争,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 台湾地区权利保障司法案例选编

    台湾地区权利保障司法案例选编

    本书以1990年台湾地区“宪政改革”后之“大法官解释”为对象,对台湾地区法律制度进行介绍和分析,所涉案例均与台湾地区人民的基本权利息息相关。全书共分两个部分:基本权利保障的总论和基本权利保障的分论,可以作为涉台理论和实务界、法学界研究、教学的参考资料,以及关心台湾问题人士的兴趣读物。
  • 比较法视野下的慈善信托

    比较法视野下的慈善信托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3月出台后,慈善信托作为新型的慈善方式成为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整体来看,慈善信托目前尚处于萌芽阶段,仍需要一段时间的尝试和探索。本书从比较法的进路出发,综合运用社会学、伦理学等跨学科方法,关注慈善信托的各个环节,以对大量国内外典型立法和案例的分析为基础,力图反映出我国慈善信托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路径,旨在促进我国慈善信托的体系建构和制度建设。
  •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采用问答的形式,共分为三大篇目,即答疑解惑、农民工维权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丰富、实用,可操作性强,紧贴当前社会现实,是集新颖性、实用性、全面性于一体的法律手册,是农民工兄弟的良师益友,体现强烈的时代感和参考价值。
热门推荐
  • 老公是植物人

    老公是植物人

    一个是永远不会醒的植物人,一个是温柔体贴的俊帅阔少爷,嫁给谁?前世的林瑜选了后者。但她想不到的是,她选的丈夫竟然和她的妹妹勾搭到了一起,不但抢走了她所有的一切,还将她送进了疯人院!重生回到做选择的那一天,林瑜表示,她宁愿守一辈子的活寡,也不要再踏入地狱!
  • 王者荣耀之军师你别跑

    王者荣耀之军师你别跑

    司羽:我知道他就是诸葛亮。我又不傻,怎么可能不知道?诸葛亮:我要的人一直都是她。之前,现在……还有将来。——————顾安:你说我现在去跟他认个错,他将来打我的时候会不会轻一点儿?许攸:这个我倒是不知道,我只知道你现在要过去的话肯定会挨打。顾安(看着前面的两人若有所思):那我还是不去了吧。许攸(摸头):知道就好。——————————刘子良:好久不见……你特么越来越智障了呢?张欣宇:……给我留点面子啊!
  • 乱世盛宠:妖女要逆天

    乱世盛宠:妖女要逆天

    常小满的运气真是坏透了!幼时丧母,被亲生父亲抛弃,好不容易随表姨嫁到顾家,却偏偏被选中,成了逃婚的顾家大小姐的替嫁,糊里糊涂的就被送上了花轿。远嫁就远嫁吧,反正顾家对自己也不算太坏,就当报答他们吧。原本已经认命了,可偏偏远嫁路上,又遇到抢亲。难道她的运气真那么背吗?no、no、no,其实,她的好运还在后头。本书慢热,大家给点儿耐心,等小满慢慢长大,后面会精彩的哦!
  • 暖宠迷心

    暖宠迷心

    【1v1暖宠】她赵家小透明当得好好的,一桩婚事愣是砸到了她头上。白捡了一个人人羡慕的钻石老公。不甘逃婚,亦是没能躲过他们的孽缘。为了离婚,使出浑身解数,依旧没能将那一纸婚约作废。好在小道消息,老公心系真爱白月光。当她放松心态,心安理得享受生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傻傻的跌进了骆子倾盘织的罗网。赵文舒咬牙切齿的控诉道:“你骗子,你真爱呢,白月光呢。”赵文舒噼里啪啦一堆问题砸下来,直接把骆子倾砸闷了。只能无辜的回了句:“都是你。”
  • 奔流不息

    奔流不息

    吕白从小跟着父母在农村享受着农村的美好生活,养成了农民特有的勤劳朴实性格。吕白大学毕业后,和高中同学王永国一起开电脑公司,后来又有了自己的论坛,每天有无数来自五湖四海的人在论坛相聚,吕白不忘初心,始终坚持着弘扬正气……
  • 纨绔王爷呆萌妃

    纨绔王爷呆萌妃

    作为组织最“牛”的杀手,千千这辈子就接过一个任务,谁知道任务没完成,反而沦为纨绔王爷的贴身侍婢兼保镖。“千千姑娘,王爷赌博输了钱被扣起来了”“千千姑娘,王爷被卖猪肉的王二狗欺负了”“千千姑娘,王爷掉进河里快淹死了”……。有一种爱叫东方不败,“本王此生唯败给你一人”,有一种爱叫跪求一拜,“千千,我们拜堂吧”。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甜宠爱恋,爆笑经典~男主腹黑无底限,入坑需谨慎!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吴承恩捉妖记(第一部)

    吴承恩捉妖记(第一部)

    本书是由有时右逝、马伯庸、海棠主创的长篇古风奇幻小说。 当时吴承恩想写出传世的志怪故事,为搜集灵感,要亲自下山降妖。妖魔强横,还好师兄青玄,神秘的少女和保镖常伴身边。 但妖魔竟一个个主动找上门来,青玄的身世、妖魔的真相,这一切的故事究竟为了什么。 直到写下《西游记》时吴承恩才明白。
  • 一步之遥

    一步之遥

    刘波和梁静秋喜迁新居两年了,和对门的邻居还不太熟悉。他们已经掌握的情况是:对门住着的是一位30岁左右的年轻女性,相貌有点俗,走起路来动静比较大,左边或者右边鼻翼上长着一颗绿豆大小的黑痣;女人的屋里很少有客人来,隔上半个月左右,一位身材敦实,皮肤黝黑,年龄不太好判断的男人会来和她住上几天,他们还不能确定两个人是否是夫妻关系;女人喜欢在午后的时光洗头,吃罢午饭后,梁静秋时常会看到她站在阳台上梳理着湿漉漉的长发,而刘波注意到的是晾衣架上几乎每天都要更换的衣物。这些情况当然不是刘波和梁静秋刻意总结出来的,而是日积月累中留存下来的一些印象。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