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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种族多样性

把你们拥挤不堪的土地上不幸的人渣

把穷困潦倒渴望呼吸自由的芸芸众生

还有那无家可归四处漂泊的人们送来

我高举明灯守候在这金色的大门!

——拉扎勒斯写给“自由女神像”

我听见美利坚在歌唱,我听见各种不同的欢歌,

……

每个人唱着属于他或他个人而非属于旁人的歌曲。

——惠特曼

我们站立,用肯定的行动

再造一个更广泛的回答

答复那突然

吞噬我们的边缘状态。

—拉伐厄热《美国人》

美国是多样性与一致性兼有的国家,其多样性主要来自信仰自由的精神和移民史,其一致性来自经济、技术与商业的发展。政治是枢纽。造成多样性的首要原因是英国的殖民地政策。从一开始,英国在北美的殖民政策就是开放的,殖民地形式多样,有商业公司的、有英王分封的业主殖民地,也有自治殖民地。这些殖民地虽然大部分最终都归王室管辖,但英国政府实行的是间接统治,管理松散,各州相互独立,各有特色。

造成多样性的另一个原因是移民。英国殖民地的建设主要是为了增加人口,发展贸易并解决国内社会问题,让不利于社会安定的人离开英国。殖民地属于英国,最初的移民大多数来自英国,这决定了殖民地文化的主体是英国文化。但移民中有英国人,也有欧洲其他国家的人,如北爱尔兰的苏格兰人后裔、德国人及法国人。第一批黑人早在1619年就被引入弗吉尼亚。荷兰人1620年在哈德孙河沿岸定居,1624年建立新阿姆斯特丹。瑞典移民集中在特拉华河沿岸,后被荷兰人兼并。荷兰被英国打败,但移民并没有离开。在结成联邦的过程中各州的多样性被纳入新成立的国家。联邦制、民主、信仰自由,尤其是移民政策的继续意味着多样性始终是美国的重要特征。

移民活动在独立后暂时处于停滞状态,此前的移民以英国人为主,是美国文化的奠基者。随着边疆的扩展,对人口的需要及欧洲局势的改变,移民不久又重新开始。美国政府仍然坚持实用主义和开放性的移民政策,移民主要提供劳动力,是开发边疆的主力军。从19世纪上半叶到现在共有三次大的移民浪潮。第一次约在1830至1870年之间,史称“旧移民”。这一批移民除传统上来自英国、法国、荷兰、瑞士和北欧地区的新教徒外,还包括在文化上与早期移民差别较大的爱尔兰人及德国人。19世纪中叶爱尔兰土豆歉收,发生饥荒,大批穷人为谋生来到美国,到1860年已有200万爱尔兰人来到美国,其中一半是天主教徒。德国移民中也有不少天主教徒。中国人也是这一时期开始移民美国,从1850到1882年共计32万人。

第二次浪潮从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史称“新移民”。19世纪60年代,《宅地法》将部分西部土地免费提供给移民定居,吸引了大量移民。铁路公司和各种土地公司也宣传西部,在欧洲招揽移民。同时工业化使东北部和五大湖周围的地区成为美国制造业带,这里的新兴工业城市需要大批劳动力。这批移民比上一批人数更多,是美国历史上移民最多的时期,从1860到1930年共计有3000万。一开始很多移民来自西北欧,但从1880年代开始移民主要来自中欧、南欧和东欧,有意大利人、罗马尼亚人、匈牙利人、波希米亚人、立陶宛人、波兰人及俄罗斯人,多是天主教徒和东正教徒,其中很多是犹太人,故与早先的移民在文化上差别较大。

第三次浪潮在二战以后。1965年美国通过新移民法,废除了国籍配额制,规定只对东西半球移民总数给予限制,接纳的标准则是移民与美国公民的亲属关系以及移民是否具备特殊技能。此后来自拉丁美洲和亚洲等地的移民增多,同时非法移民(主要来自墨西哥等地)和难民(如东南亚难民、古巴难民)也很多。到1990年美国的拉丁裔人口达2000万,亚洲裔人口达700多万,每年还有30到50万非法移民。本来外来人口在美国人口中的比例已从1920年的13%降到1970年的4.7%,但这个比例又开始回升,到90年代达到8.5%,这还不算400到500万的非法移民。与上一批移民相比,这些移民不论在种族上还是文化上与美国主流社会差别更大。他们主要集中在城市,同化过程较慢。

到20世纪90年代,美国人口中黑人约占13%,讲西班牙语的人约占10%(其中墨西哥裔约占60%,波多黎各裔约占11%,古巴裔约占5%,中南美洲裔约占13%)。亚洲裔及太平洋诸岛裔约占美国总人口的4%。1990年亚裔美国人里中国人占23%,菲律宾裔占19%,日本人占12%,印度人占11%,韩国裔占11%,越南裔占8%。土著人所占比例不到1%。总人口中白人约占83%。

这些不同的民族、种族如何形成一个共同的国家呢?种族关系一直是美国社会中一个棘手的问题。《独立宣言》、《美国宪法》、《人权法案》都对美国人的权利作了保证,但这些文件并没有就种族问题提出明确设想,使美国种族关系的理论和现实复杂多变。移民来自四面八方,多是旧世界的穷人(1965年后,技术移民、投资移民增多),而且在文化上与早期移民差异越来越大。移民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也使美国文化的融合延长了,复杂化了,由此增强了美国社会的多样性。

文化同化可以说是美国社会的一个核心问题,最初的殖民者建立了主流文化,提供了同化的标准。但在移民构成不断复杂的情况下,同化的理想也处于变化之中。最早与盎格鲁萨克逊文化保持一致的理想占优势。因为早期移民多来自不列颠和西北欧,多属新教,所以比较容易同化。“旧移民”由于与主流文化有一定差别,引发了土生居民保护主义。接着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移民高潮中,出现了新土生居民保护主义,也就是美国化运动,所针对的是南欧和东欧的移民。1882年通过排华法案,1907年又通过排日法案,将亚洲人排除在外。1921年美国政府开始限制移民,1924年通过了以1890年美国人口组成为基础的国籍配额制(但没有给欧洲以外地区配额)。紧接着在进步主义时代“大熔炉”的说法更为普遍,按这种理想,所有移民都要融入一种大家共同创造的文化,其主体仍然是欧洲文化。1965年新移民法通过后,移民的文化组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文化统一的理想只好让位给所谓的文化多元化,“大熔炉”被“色拉盘”取代,种族多样性被普遍接受。虽然九十年代抵抗移民,尤其是反对非法移民的呼声很高,联邦政府在美国与墨西哥之间修建了隔墙,以阻挡非法移民流入,但多元化的原则已被主流社会所接受。美国社会按来源地、族裔及地位划分成不同部分。不可否认的是,不论在经济上还是精神上,历代移民都极大地丰富了美国文化。但族裔之间相互隔离,自由民主的理想并没有产生一个共同的新文化,也带来了不少问题。

然而,多样性并不是说没有同化。移民在丰富美国文化的同时也在接受美国文化的改造。同化的理想很多,但同化的过程主要受功利主义商业文化的影响,结果是不平等的种族隔离。美国社会学家格登把同化定义为一个价值和利益完全一致的社会的出现。他把同化过程分为七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行为同化,主要指语言、外在生活方式上的同化。第二阶段是结构同化,主要指社交往来,社会生活的融合。第三阶段是婚姻同化,指不同族裔之间通婚。第四阶段是认同同化,指不同族裔在识别上统一了。第五阶段是态度接受同化,指不同族裔之间不再有偏见。第六阶段是行为接受同化,指社会对新来者不再有歧视。最后是文明同化,指不同族裔在价值上、政治利益上达到一致。

这是一个高度理想化的模式,格登把这个理想与现实相比较,发现现实中的同化是一个十分复杂、漫长的过程。格登指出,美国社会中发生最快的是行为同化,这主要通过教育、生活方式的改变、就业、消费、选举和搬迁来完成。如语言障碍是移民需要首先克服的。语言的同化不仅快而且往往最为彻底,一般在第二代移民就完全实现,其中教育起着关键作用。格登指出,要想使同化继续深入,关键是结构同化。一旦结构同化发生,其他同化会自然发生。如果没有结构同化,同化过程则只能停止在行为的层次,而这正是美国同化的特点。美国社会不同族裔间的同化仍处于第一阶段,也就是说美国人在语言上、生活方式上很一致,但美国社会仍是由许多相互隔离的社群组成的,相互之间交流很少,而且在价值观上、利益上差异很大。少数民族中最典型的例子是黑人。他们在美国时间最长,不仅讲英语,信仰基督教(后来有一些转信伊斯兰教),而且连姓名也不再有非洲的痕迹,同化得可以说最厉害,但他们的同化却一直停留在第一阶段。

种族多样性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族裔文化的空间隔离,但不是大范围的区域上的隔离,而是小尺度的城市层次的住宅区隔离。这是因为美国人口流动性太大,很难形成像其他国家那样很深的地区认同。几乎所有居民都是流动的产物,连土著居民生活的保留地大部分都不再是祖辈的家乡。即使有区域特色,这种特色也往往带有很强的混合性、暂时性。总的来说除欧洲裔的美国人在各个地区都占主流以外,1920年以前来的移民及其后代居住比较分散,混合较厉害。其他少数民族的区域分布取决于离发源地的距离。黑人的分布以南方为主。法裔以新奥尔良为主,西班牙裔的分布以西南部为主,而亚裔的分布以西部为主,仅加州就占40%,夏威夷亚裔人口也较多。

种族隔离主要是在居住层次,这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一个是经济地位,一个是种族或族裔特征。居住隔离主要表现在城市和郊区。传统上低收入移民和族裔美国人住在市内,且互相隔离。族裔居住区一般在移民高峰期最多。移民初来乍到,地位低,对自己社群的依靠大,一般居住在条件最差的街区,聚集度高。尤其是一些大的城市如纽约、芝加哥、波士顿、旧金山,可以说是种族万花筒。在1904年出版的一本有关美国社会的书中,一位作者提到这些城市中种族隔离的情况,先讲到纽约市:

在美国城市,具有自己的语言、传统、习俗和组织的大片地区按国籍或种族相互分隔,也与美国社会相分离。旅行者到达宝瑞街之前要越过一个很大的犹太区,里面有俄国人、波兰人、罗马尼亚人,接着他进入意大利区。东北方向是小德国,西南是一个叙利亚人的居住区,一个黑人区,一个旧的本土美国人区的残余,南面是一个中国人居住区和一个希腊人区。仅在曼哈顿,不论是最西面还是最东面,都还有其他的爱尔兰人、犹太人、意大利人居住区,另外还有一个波西米亚人的大居住区。在芝加哥也有类似的外国穷人。据我所知有四个意大利人居住区,两个波兰人居住区,一个波西米亚人居住区,一个爱尔兰人,一个犹太人,一个德国人,一个黑人,一个中国人,一个希腊人和一个斯堪的纳维亚人居住区等等。在波士顿和其他的城市情况也一样。

这里所说的移民大部分是欧洲人,同化比较快,他们的居住区一般随着时间的流动逐渐消失。

1965年以后,亚洲和拉丁美洲移民及其后裔多集中在城市,他们的住宅区往往取代了过去欧洲族裔居住区,而且在多样性上有过之而无不及。如1990年代洛杉矶的欧洲裔人口不到50%;迈阿密是古巴人的聚集地;波多黎哥人曾以纽约为中心。又如:

在东洛杉矶的肯摩尔街,一块半平方英里的原来属于盎格鲁人的住宅区,现在住着9000多人,包括几乎所有类型的讲西班牙语的民族及亚洲人,还有太平洋岛人,印第安人,非洲以及少数土生白人。这个街区小学的学生来自43个国家,讲23种语言,这种高度集中的族裔混合在美国早期移民阶段以单一种族为特征的社区中是从未有过的。

还有:

纽约的皇后区曾经是欧洲族裔的坚强阵地,现在已经成为110种以上非欧洲裔民族组成的家园。在皇后区的伍德赛德,拉丁美洲人和韩国人取代了原来占大多数的德国人和爱尔兰人。在皇后区的其他部分,西印度人占据了弗拉特布什的旧犹太区。波兰人、多米尼加人和其他中美洲人取代了华盛顿高地的德国人和犹太人。曼哈顿的唐人街扩散到小意大利,又一个小意大利则在本森和斯特出现。

由于种族差别较大,当代新移民族裔居住区的凝聚性更强,如许多唐人街地点换了,族裔构成依旧:

纽约唐人街的一部分从不断膨胀的运河街迁到约15英里以外下曼哈顿的弗拉兴街,另有一部分则搬到艾尔姆赫斯特,那里有来自114个国家的移民,是纽约市最多样化的街区。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同化过程的深入,移民及其后代也逐渐向外扩散。少数民族在居住上与主流白人文化在郊区的混合程度取决于收入多少和该群体与欧洲人的差别。如上所言,旧的欧洲裔移民一般能较快同化,其居住区随着早期适应功能的完成而消失。而黑人在一战以后涌向北部城市,由于肤色的关系及许多黑人经济状况低下,黑人贫民窟仍然是许多城市的特征。对亚洲和拉丁美洲裔来说,情况比较复杂,同化和隔离的情况都有。

美国族裔文化中最难同化的是宗教信仰,所以信仰的多样性可以说是美国多样性的最终堡垒。这主要是信仰自由政策的功劳。虽然总的来说随着物质生活的发展宗教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在削弱,但这只是同化的一个方面,同化的另一个方面是宗教多样性和持久性。宗教是美国文化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也是最复杂的方面。宗教的复杂性是美国多样性的最重要体现。

基督教信徒总共占美国人口的85%。美国大多数人信奉的是新教,不仅派别多,而且变化大。白人新教教徒约占美国人口的三分之一,主要教派有浸礼会、公理会、英国圣公会、联合基督教会、荷兰归正会、基督会、长老会、循道会、路德宗教会、美国圣公会等。这些教会有地区教会,名目繁多。此外白人天主教徒约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其中也按信徒的民族而分成不同派别。黑人基督教徒约占13%。东正教人数不多,但也分成数种。此外犹太教占2%(500多万犹太人),起码有三大派别,按当初犹太移民的来源划分。穆斯林占1.4%。美国还有近两百万佛教徒,禅宗在白人中有不小影响,佛教中的其他宗因移民来源地而异,均有发展。此外还有印度教徒、锡克教徒,显然也是六十年代以后亚洲移民带来的。当然也有不信宗教的无神论者。虽然不同宗教和派别之间往往会有排斥,但至少人们在表面上接受其他宗教的存在,形成了一种容忍。

宗教多样性的区域表现并不强烈。在区域上宗教在美国的混合程度比世界上任何地区都要高。人数最多的新教显然分布最广。在新教派别中,南方以浸礼会、循道会为主,路德宗教会在上中西部影响较大,摩门教则在犹他和周围个别地区较为集中。天主教在东北部、西南部等地较为集中。但由于人口混合比较厉害,一个地区宗教或教派一般混合程度较高。因为城市和郊区是大多数人居住的地方,所以宗教的多样性也主要体现在城市内部或周围的居住区。这更说明宗教已经扎根于民众之中。

显然,美国同化的结果不是多样性的消失,而是一种介于原文化与新文化之间的东西。移民及其后代会形成一种族裔小社会或亚社会,可以说是原社会的变种。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和居住上参与美国社会,有不同程度的同化,但同时会在深层价值上保持一定的传统成分。

在美国这样一个发达的国家,自由、民主、物质主义实际上并没有取代传统价值。即使在科技高度发达的当代,大部分美国人都有自己的教会,信教者的比例比过去更高而不是更低,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族裔美国人的同化过程是怎样的呢?研究文化关系的美国学者把文化交流的结果分为四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模仿主流文化,也称“冒充”阶段。在这个阶段,族裔成员崇拜主体文化,对自己的族裔文化持否定态度,有自卑,甚至自恨的心理。这一阶段与前面讲的格登的行为同化相当,但也涉及价值。第二阶段是矛盾和困惑,指在不被主体文化接受或不能进入主体文化的情况下少数民族成员心理上的痛苦和彷徨。这一阶段也被称作“边缘人”阶段。也就是说他们失去了原文化的根基,又不能在主流文化中找到落脚点。“边缘人”没有明确的文化认同,生活在文化真空状态。第三阶段是与主体文化的对抗,是对族裔文化的回归和族裔政治意识的加强。第四阶段是人们在自己的族裔文化与主体文化之间达到一种平衡,发展出宽容的精神。

这个模式很好地概括了族裔美国人的同化过程。如第一代族裔移民或有色人种中的年轻人常处在第一阶段。族裔移民的后代生长在美国,在美国学校受教育,他们能很快掌握英语,并在行为上迅速同化。表面上看,主流文化就是流行的追求财富和个人成功的世俗文化,其理想是民主、自由。这种理想有很大的诱惑力,但现实生活远非如此简单。美国主流文化并不是一个中性的、开放式的文化,而主要是代表英裔美国人的文化。这个社群在文化上并非是开放的。其他族裔的美国人要进入这个阶层很难,非欧洲人想进入则更难,即使进入了也会处于边缘地带或隔离状态。因此追求主流文化的少数族裔不仅不会找到社群上的归宿,往往是处于一种无根状态。

当族裔美国人认识到主流文化对自己文化有排斥或者在文化上感到失落时,便会进入第三和第四阶段。受到排斥的族裔美国人首先会回归到自己的文化中,并在政治上表现出对主流文化的敌视和反抗。但他们最终也会接受多元化的理想,对其他文化有一定的宽容性。这个过程也被称为“文化生成运动”,“虽然每一族群之间仍保持着差异,但他们本身也发生了变化,从而使他们与原来的族群也产生了差异。”结果是既有同化又有族裔文化,这时族裔美国人成了加连字号的美国人,如华裔—美国人、非洲裔—美国人。

可以认为美国普通人最终生活在第三和第四阶段。他们在自己的政治组织、社群、教堂中找到归宿,在外部世界谋求不同程度的成功。以黑人为例,在文化上几乎完全同化的情况下,他们在社会上仍处于隔离的状态,大部分最终在自己社区教会找到归宿。教会在黑人社会中的作用尤其重要。美籍华人情况也不例外。出生在美国的中国人年轻时常常有文化自卑感,希望同化。但许多在同化遇到困难或失败后回归到一种“美籍华人意识”,他们有自己的社区组织,包括教会。这种社群认同在早期华人移民的后代中比较成熟,在当代移民尤其是华裔留学生移民中则仍缺乏。

但处在第一、二阶段的“边缘人”也不少。同化是在经济生活的、行为的、比较表面的层次,同化意味着追求外在的成功,是边缘化,失落感的根源。美国的成功阶层仍以英裔美国人为主,他们有自己的族裔意识。由于他们的文化具有排斥性,“边缘人”在英裔之外的美国人中仍然相当普遍。长期处于边缘状态的有两种人,一种是所谓的成功者,这些人沉浸于自己的事业,与主流文化相隔离,也几乎与自己的族裔社会脱离。美国社会学家斯通奎斯特在分析“边缘人”现象时指出,在缺乏深层社会认同的情况下,聚积财富、追求事业的成功是“边缘人”的目标,对这些人来说,成功是一种逃避。另一种“边缘人”包括各种乌托邦主义者和新教派的创建者(有不少邪教),这些人往往不能进入或不满于主流商业社会,又不能回归到传统族裔社群文化。美国从一开始就是幻想者的乐园,现在仍然如此。“边缘人”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

总的来说,商业文化带来的同化意味着竞争、冲突和失落。信仰自由则使美国人更多地保持了不同的传统价值,使他们具有忍耐精神。象征同化的世俗社会与象征多样性的宗教生活之间的关系是极为复杂的。美国教派太多,教会与政治的关系很复杂。如代表世俗社会的政府常常为社会上层服务,而不少教会则在争取社会改革、政治民主中起了积极的作用。移民是多样性的根本来源,移民和多样性的好处是带来了信仰自由,传统文化得到保持。但建立在经济发展基础上的移民政策也造成了文化上的混乱,不利于社会的和谐。而表面的同化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如何处理多样性与同化之间的关系仍然是美国人面临的最大挑战,正如诗人弗罗斯特所说的:

……我们会融合——我不说

何时——但我们必须为这场融合

注入我们保留的力量所能注入的

最成熟、积淀得最久、最具活力、

最具特色并最有地方色彩的东西。

可谓一语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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