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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啼笑如何姻缘(1)

沈小红结婚那天下着小雨。

虽然前几天,小跑堂就特意去气象部门咨询。结果是晴天。最多是多云,天上东一块西一块飘着些云彩的。虽然昨天晚上还是满天的星星。但今天,就在沈小红结婚的今天,天上还是下起了雨。

小跑堂倒是相信“落发、落发”这句话的。这句苏州的土话,讲的是越落雨,就越能发财。讨的是口彩。但确实让人喜欢。因为一切都因此而有了退路。不下雨,就是天高云淡;下了雨,就是“落发、落发”。进有进的光明,退有退的吉祥。

这天小跑堂早早地起了床,到巷子里的小店里理了头发,还吹了吹风。然后喜滋滋地穿上了那件藏青底大红团花的中式对襟衣服。

这件衣服是沈小红送给小跑堂的。小跑堂很喜欢。小跑堂说“喜气”。小跑堂嘴里说着喜气,心里不由回想起一些以前的事情。

有一次,那个“美食家”朱自冶让小跑堂一起参加一次聚餐。美食家穿衣服一向不讲究,穿了件半旧的上衣。小跑堂则是还没有太多的力气讲究,也穿了件六成旧的衣服。他们那天吃的是鲃肺汤。小跑堂还吃不大惯,说有点腥。美食家就教他,说吃这种汤,要先把鲃肺从汤里拿出来,放在一边。因为鲃肺烫热的时候特别腥。等到汤喝了一半,美味也尝过了,再把鲃肺放到汤里面去,乘它温而不冷的时候吃,滋味就是最佳的。

美食家正说着,另一帮食客从外面进来了。那才真叫锦绣衣裳,珠光宝气。男的穿锦绣,女的戴珠玉。整个的一团艳色。小跑堂看得呆住了。突然觉得自己穿得寒伧,不配这种美食似的。回头再看朱自冶,却是一脸的坦然。

这件事给小跑堂留下的印象很深。

小跑堂想,朱自冶这样的人,用今天时髦的话讲,还真可以说是“另类”。对一件事情能痴迷到这样的程度。大多数人就不是。大多数人总是希望各种各样的欲望能够齐头并进。吃得好了,再想穿得好;穿得好了,还有福禄寿,还有子孙满堂。像朱自冶这样的……想起往事,小跑堂难免总有些感慨。不过,不过今天是小跑堂女儿的喜日。既是福,又有潜在的禄的关联,更是寿的一种象征。

小跑堂穿上了这件中式对襟的衣服──这衣服的花样,与好多年前,那帮吃鲃肺汤的食客中某一个是一样的。但心情可不一样。小跑堂穿上它,立刻衬出满脸的喜色。他上上下下把自己再收拾了一下,就站到巷口去等结婚的彩车了。

结婚的彩车是小跑堂出的主意。

小跑堂动了会儿脑筋。然后拍了下桌子,说了句:“有了!”小跑堂说咱们不要什么大轿车,气派是气派,但那俗气。咱们来点不俗气的,来点其他的。

小跑堂说的“不俗气”的、“其他”的就是三轮车。

小跑堂从市里面的三轮车队里叫了二十辆三轮车。事先全都擦得闪闪发光,还换上了新的坐垫、靠垫。坐垫靠垫是宝蓝色的,车的敞篷则是明黄色的。三轮车夫们也穿着明黄色的小马甲。一个个都喜滋滋的。平日里,这些三轮车夫经常会载着一大帮外国人,大部分是外国的老头和老太。他们组成一个车队,穿行在玄妙观、观前街、沧浪亭、拙政园以及临河的一条条小巷子里。这种时候,总是三轮车夫们最快乐的时候。

车队变成了一种风情。而且是成规模的。一成规模,就又有了点主流的假象。不像平时,他们单个的孤魂一样的身影。一块两块地讨价还价。他们没有计程车跑得快,他们也没有庞大的公交车那样人头攒动。在平时,他们是堂吉诃德,这个世界是风车。但一旦组成了车队,情况就很有了不同。这时候──他们是很多个的朱自冶,是很多个的堂吉诃德。另类还是另类,但这另类因为数目的改变,变得好看了,变得壮观了。原先那种带点滑稽的悲壮感不见了。倒有了些喜剧的意思:

堂吉诃德终于与风车和解了。

瞧。

今天的三轮车夫们也很快乐。因为是包车,何况还是喜宴。他们每人在胸口戴上一朵小跑堂提供的红色康乃馨。一边戴,一边还和小跑堂说笑着。

“下雨啊。”

“是啊,下雨啊。”

“下雨好。有福气啊。”

“好,好,大家好。”

“是你家的千金?”

“对,对,千金。来,这位师傅,拿着拿着。”

临到车队要出发的时候,雨突然就小了。其实雨本来就不算大,这一小,就显得有些似有若无。但绝对不是停。雨还是在下着。裸露在外面的额头、手臂、鼻尖,各种各样的地方,都能感觉到雨其实还是在下着。只是突然之间变成了一种烟一样的东西。

变成了一张网。

现在的沈小红,就坐在这张网的一个非常非常细小的角落里。

沈小红今天穿了身大红色的中式服装。是经人介绍,在观前街南面的宫巷里定做的。大红底,上面是正金色的柳条纹。领口、袖口和下摆那里,也都镶上了金色的滚边。

裁缝店的老裁缝原本建议沈小红做连身旗袍的式样。老裁缝上上下下打量了沈小红一下,托了托黑边的眼镜。然后摊开一本《花样年华》的画报,放在沈小红面前。

老裁缝话倒是说得蛮婉转,说连身旗袍穿着有整体感,还能让人显得高瘦挺拔些。但沈小红一听,听出了话里面另外的意思。这不是在说沈小红长得矮胖吗?沈小红就偏不。就偏要做两件套的中装。上衣是凤仙领,把沈小红并不很高的脖子衬得娇婉些,娇婉里还略有点小家碧玉的意思。沈小红就要这种小家碧玉的感觉,沈小红就是块碧玉,娇小无助。沈小红就是棵青藤,缠也要缠在康远明的身上。

至于下装,沈小红思前想后,最后还是选了高开衩的长裙。裙子的长度直盖脚背,还要在脚背的下面一点。沈小红倒是听说过那个典故:徐丽莎从旗袍里“蝉蜕”而出一双长腿。沈小红嘴上不屑,心里则还是羡慕。沈小红问老裁缝拿了件样装,走进试衣间里换衣。沈小红的腿不是长腿,但穿了高衩的裙,在视觉上得到了很大的弥补。沈小红很有些欢天喜地。她让老裁缝把衩再开高些。老裁缝说,按规矩说,是应该开到膝盖往上三四寸的地方,要是再开高,就有些不成体统了。坐下的时候也容易出洋相。

沈小红想了想,说:“那就再往上高一寸,照原先的尺寸再高一寸。一定啊。要不,我可不付钱。”

瞧,现在的沈小红就已经穿着开了高衩的裙子,坐上了锃亮发光的三轮车。

配三轮车的,当然更应该是中装。欧式的婚纱是不适宜的。况且,沈小红的人也纯粹是个中式的人。画了大红的唇色,涂了大红的指甲油,脚上的皮鞋也是大红色的。今天的沈小红从头到脚是个大红色的人。就像中国传统年画中的人物,今天的沈小红从头到脚就是两个字:

婚姻。

沈小红上车的时候,伴娘递给她一把大红色的伞。零星的雨丝还在飘,沈小红又刚化了浓妆,伴娘便让人去观前街的百货店买了把大红的绸伞。绸缎的面子,伞骨则是竹子的。既喜气,又实用。沈小红刚看到的时候,倒是也蛮高兴,笑眯眯地接了过来。还拿在手里转了转,看着绸缎上龙与凤的图案。

但突然的,沈小红又像烫手一样的,把那把伞直直地扔了出去。

“不要!”沈小红说。回头狠狠地瞪了伴娘一眼。

沈小红和康远明坐一辆车。

接着往后,则是一些亲戚朋友与同事。于莉莉和彪哥坐一辆,杨秀娟、葛林坐在一起。徐丽莎自然是没有来。不过徐丽莎倒是蛮大方,隔天晚上徐丽莎找到杨秀娟那里,说是要让杨秀娟捎带一件礼物给沈小红。杨秀娟倒有点尴尬,没话找话地和徐丽莎东拉西扯几句。徐丽莎自从在姚先生那件事情上受了些打击后,倒是消沉了些日子。不过,最近又像是旧伤已愈、新仇未添的样子。外面都在传说,说徐丽莎这些天新认识了一个港台的导演,那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成天扎着个长长的马尾辫。说话还带着奇怪的尾音。不过,他倒是很欣赏徐丽莎的个性。

机遇来了,徐丽莎现在很有向东南亚市场进军的趋势。不过,也有好多人在后面说:

“又是一个姚先生,又是一个姚先生。”

徐丽莎倒是真不管这些。她高高兴兴地到杨秀娟这里来,聊天,把礼物撂下,又高高兴兴地走了。没人看得出徐丽莎身上有任何元气大伤的迹象。又是那个蝉蜕而出、奋力奔跑的徐丽莎了。真正是云开雾散、重见光明。

连杨秀娟心里也不得不感到佩服。

徐丽莎一走,杨秀娟就打电话给葛林。把这事情前前后后讲了一遍。讲完以后,杨秀娟对葛林说:你看这小姑娘,是不是有点缺心眼?葛林便说:我看倒不是缺心眼,人家这是看得开。杨秀娟又说:要是这次她真的再遇上个姚先生怎么办?葛林说:那她也不怕。往后还有王先生,还有朱先生啊。

杨秀娟想了想,觉得也是。

倒是那件礼物让杨秀娟有点伤脑筋。

徐丽莎给沈小红的礼物是一段高级的丝绸面料。徐丽莎说她是在杭州买的,虽然苏州也产丝绸,但那是种特制的绸缎,市面上很难见到。送这样的礼物给新娘子,好事当然是件好事,但关键是徐丽莎送给沈小红──杨秀娟感到有些为难。

不带给沈小红,这显然说不过去;但带给了沈小红,杨秀娟又怕沈小红翻脸,弄得大家都很难堪。杨秀娟早就隐约猜到些里面的蹊跷,觉得代送礼物这种行为,弄不好还会让沈小红误会了自己的立场。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世道,杨秀娟这样的人,是以明哲保身作为立身的根本的。杨秀娟便有些后悔,后悔自己拿下了那段料子,搞得现在左右为难。不过,最终杨秀娟还是完成了任务:

杨秀娟没敢对沈小红说是徐丽莎送的。杨秀娟把那段面料和自己的礼物混在一起,交给了沈小红。

张先生和姚先生也送了礼。让于莉莉代交的。是两个红包。上面画着龙与凤的图案,写着“百年好合”四个字。沈小红和于莉莉推了好长时间。沈小红涨红了脸说不行不行,哪能收张先生、姚先生的礼。于莉莉就坚持着。说自己只是代交的,一定要带到才能安心。

其实,对于姚先生的送礼,开始时于莉莉也觉得奇怪。但张先生说了句话,张先生说:“很简单,贼喊捉贼嘛。”

于莉莉扑哧一笑。

换演员的事情,于莉莉借了沈小红一次东风,又把徐丽莎狠狠踩了一脚,现在,事情顺倒是顺了。不过,作为女人,于莉莉心里又暗暗地替沈小红、徐丽莎鸣着不平。别看一个开开心心穿上嫁衣,另一个苍蝇一样扑向下一个男人,说不准全是悲剧。倒是张先生和姚先生他们,婊子也做了,牌坊照样立他们的牌坊。真正的毫发不伤。况且,最近张先生、姚先生因为合作顺利,关系甚为密切,但张先生在背后对姚先生的微词,只有增,不见减。于莉莉不由感叹起男人的两面与狠毒,心里便有些胡思乱想。

照着于莉莉的心境,对于沈小红,她倒是难得地起了些体恤之心。她一把拉过沈小红,说了几句体己话。又塞了两张新马泰七日游的礼券给沈小红。

三轮车队快走到玄妙观的时候,沈小红探头朝窗外望了望。

就是在那里,也是个下着小雨的日子,她在那里第一次见到了康远明。她的克星。也不是很完满的,他对她,也不一定是完全的真心。这些,沈小红全知道。但也就是他了。这个前提吃准了,一切也就有了种坚硬的意味。可别小看了沈小红,沈小红倒是有着某种人生的智慧。沈小红坚定自己的目标。一个人只要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事情也就好办了。凭借技术的力量,能够去芜存菁,去伪存真;凭借智慧的手段,可以省略、忽视,也可以适当的──自欺欺人。

沈小红是快乐的。因为,或许说,这些在三轮车上摇晃嬉笑的人群里面,沈小红是一个真正达到了自己目标的人。她的目标很简单,不芜杂,她的达到便也很明确,不含糊:

沈小红要一段婚姻,仅仅就是要一段婚姻。她要到了。她要一个男人,仅仅就是要一个属于她的男人。现在,这个男人就坐在她的身边。穿着簇新的新郎的服装。

康远明坐在沈小红旁边。沈小红的手一直挽着他,沈小红挽得很紧,一点都没有松下来的可能性。这使得他连动弹都比较困难。

那天沈小红在医院里,于莉莉一走,沈小红就把康远明叫了去。沈小红眼眶红红地说着话,怎么跟踪他和徐丽莎,怎么从天下第九楼的台阶上摔下来,肚子里那个可怜的宝宝……后来又怎么和于莉莉谈,重要的谈了什么。还有那最重要的,关于彪哥的事情──沈小红一一地说了。眼神是哀怨的,但态度则是一致对外的。

康远明大吃一惊,冷汗都出来了。再看眼前的沈小红,觉得几乎应该刮目。

“我都知道了,都听到了,但我不会说。不会对彪哥说,更不会对其他任何人说。但是──但是你要善待我,你要和我结婚……”

沈小红虽然还是脸色苍白、眼眶发红,神情依旧像只小绵羊,但康远明从这只驯顺的小绵羊的眼睛里,却突然发现了这些坚定而又尖锐的语句。

是正在磨牙齿的母狼的语句。

自从徐丽莎那件事情以后,康远明收敛了很多。对沈小红的态度也在亲切中带有了些温情。一次,两人不经意间讲到了徐丽莎。康远明笑了,说了句:“这种女人,玩玩的。”话一出口,康远明自己也觉得有问题。这话讲得轻佻了,沈小红难免又要不高兴。但沈小红倒没有,康远明发现,沈小红对这句话还蛮满意的。康远明便想:或许女人只要听到自己的男人说别的女人不好,就高兴了。

康远明最高兴的时候,是彪哥送给他礼物的时候。

天下第九楼最近的经营已经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先是客源,再是资金,接着就是人心。恶性循环的端倪已经初现,很有些人心惶惶、风雨欲来的感觉,但彪哥好像并不是很在意。至少彪哥看上去还是很开心的。他拍了拍康远明的肩膀,说:

“恭喜呀,老兄。改天还去太湖船上喝酒?”

康远明便笑了。这回是真心笑。康远明仿佛远远地看到米园在向他招手,还有天下第九楼。它们就像今天这网一样的雨丝,就像雨丝织成的网。无处不在。如果奔跑是徐丽莎的空气。婚姻是沈小红的空气──那么它们,才是康远明活着的真正的意义。

婚礼马上就要举行了。沈小红挽着康远明,有点紧张地站在酒店大厅外面。

就在音乐响起来的那一瞬间。康远明扭头看了看旁边的沈小红。

康远明突然觉得,沈小红其实还蛮好看的。虽然不是绝色,但也是丰满圆润,近来愈发显得有了女人味。况且,这个女人,虽然不张扬,但其实是精刮的。倒有着某种吕氏的风范。康远明觉得自己即便暂时还没有做成刘邦,但和这个女人结婚,倒很有点歪打正着的意思。

康远明这样想着,低头笑了。

而新娘沈小红的手里挎了只精美的小挎包。这是准备过会儿存放红包的。现在,在它的底层,卧着一只小盒子。

里面是一卷两百定的彩色胶卷──那次跟踪的战利品。

此刻,所有的彩灯都点起来了。那才叫红红绿绿,那才叫光影交辉。鼓乐也齐鸣着。而在酒店的另一个方向,还有些礼花的声音,有些光和电,也都是噼啪作响的。有人探头去看,发现是和沈小红、康远明在同一个酒店办的另一场婚礼。现在,就在那边,又一对新人也已经开始粉墨登场了。那一对,倒是穿着雪白的婚纱和墨黑的西服,可是天晓得,谁知道他们是又一对康远明、沈小红的组合,还是杨秀娟与葛林的拍档,或者,竟然是于莉莉与张先生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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