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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我的大学生涯(1)

这是我自传的第五部分了(一、我的故乡。二、我的童年。三、我到了北京。四、我入了贝满中斋。),每段都只有几千字,因为我不惯于写叙述性的文章,而且回忆时都是些零碎的细节,拼在一起又太繁琐了。但是在我的短文里,关于这一段时期的叙述是比较少的,而这一段却是我一生中最热闹、最活跃、精力最充沛的一段!

我从贝满中斋毕了业,就直接升入了协和女子大学。我选的是理预科,因为我一心一意想学医,对于数、理、化的功课,十分用功,成绩也好。至于中文呢,因为那时教会学校请的中文老师,多半是前清的秀才或举人,讲的都是我在家塾里或自己读过的古文,他们讲书时也不会旁征侧引,十分无趣。我入了理科,就埋头苦学,学校生活如同止水一般地静寂,只有一件事,使我永志不忘!

我是在夏末秋初,进了协和女子大学的校门的,这协和女大本是清朝的佟王府第,在大门前抬头就看见当时女书法家吴之瑛女士写的“协和女子大学校”的金字蓝地花边的匾额。走进二门,忽然看见了由王府前三间大厅改成的大礼堂的长廊下,开满了长长的一大片猩红的大玫瑰花!这是玫瑰花第一次打进了我的眼帘,从此我就一辈子爱上了这我认为是艳冠群芳、又有风骨的花朵,又似乎是她揭开了我生命中最绚烂的一页。

理科的功课是严紧的,新的同学们更是来自五湖四海,大多数比我大好几岁。除了从贝满女中升上来的同学以外,我又结识了许多同学。那时我弟弟们也都上学了。在大学我仍是走读,每天晚餐后,和弟弟们在饭桌旁各据一方,一面自己温课,一面帮助他们学习,看到他们困倦了时,就立起来同他们做些游戏。早起我自己一面梳头的时候,一面还督促他们“背书”。现在回忆起来,在这些最单调的日子里,我只记得在此期间有一次的大风沙,那时北京本有“无风三尺土,有雨一街泥”的谚语,春天风多风大,不必说了。而街道又完全是黄土铺的,每天放学回来总得先洗脸,洗脖子。我记得这一天下午,我们正在试验室里,由一位美国女教师带领着,解剖死猫,忽然狂风大作,尘沙蔽天,电灯也不亮了,连注射过红药水的猫的神经,都看不出来了。教师只得皱眉说:“先把死猫盖上布,收在橱子里吧,明天晴了再说。”这时住校的同学都跑回到自己屋里去了。我包上很厚的头巾,在扑面的尘沙中抱肩低头、昏天黑地地走回家里,看见家里廊上窗台上的沙土,至少有两寸厚。

其实这种大风沙的日子,在当时的北京并不罕见,只因后来我的学校生活,忽然热闹而繁忙了起来,也就记不得天气的变迁了!

在理预科学习的紧张而严肃的日子,只过了大半年,到了第二年——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起来了,我虽然是个班次很低的“大学生”,也一下子被卷进了这兴奋而伟大的运动。关于这一段我写过不少,在此就不多说了。我要说的就是我因为参加运动又开始写些东西,耽误了许许多多理科实验的功课,幸而理科老师们还能体谅我,我敷敷衍衍地读完了两年理科,就转入文科,还升了一班!

改入文科以后,功课就轻松多了!就是这一年——一九二○年,协和女子大学,同通州潞河大学和北京的协和大学合并成燕京大学。校长是司徒雷登。我们协和女子大学就改称“燕大女校”。有的功课是在男校上课,如“哲学”、“教育学”等,有的是在女校上的,如“社会学”、“心理学”等。在男校上课时,我们就都到男校所在地的盔甲厂去。当时男女合校还是一件很新鲜的事,因此我们都很拘谨,在到男校上课以前,都注意把头上戴的玫瑰花蕊摘下。在上课前后,也轻易不同男同学交谈。他们似乎也很腼腆。一般上课时我们都安静地坐在第一排,但当坐在我们后面的男同学,把脚放在我们椅子下面的横杠上,簌簌抖动的时候,我们就使劲地把椅子往前一拉,他们的脚就忽然砰的一声砸到地上。我们自然没有回头,但都忍住笑,也不知道他们伸出舌头笑了没有?

但是我们几个在全校的学生会里有职务的人,都不免常和男生接触,如校刊编辑部、班会等。我们常常开会,那时女校还有“监护人”制度,无论是白天或晚上,几个人或几十个人,我们的会场座后,总会有一位老师,多半是女教师,她自己拿着一本书在静静地看。这一切,连老师带学生都觉得又无聊,又可笑!

我是不怕男孩子的!自小同表哥哥、堂哥哥们同在惯了,每次吵嘴打架都是我得了“最后胜利”,回到家里,往往有我弟弟们的同学十几个男孩子围着我转。只是我的女同学们都很谦让,我也不敢“冒尖”,但是后来熟了以后,男同学们当面都说我“厉害”,说这些话的,就是许地山、瞿世英(菊农)、熊佛西这些人,他们同我后来也成了好朋友。

这时我在燕大女校“学生自治会”里,任务也多得很!自治会里有许多委员会——甚至有伙食委员会!因为我没有住校,自然不会叫我参加,但是其他的委员会,我就都被派上了!那时我们最热心的就是做社会福利工作,而每兴办一项福利工作,都得“自治会”自己筹款。最方便而容易的,就是演戏卖票!我记得我们演过许多“莎士比亚”的戏,如《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等等,那时我们英文班里正读着“莎士比亚”,美国女教师们都十分热心地帮助我们排练,设计服装、道具等等,我们演得也很认真卖力,记得有一次鲁迅先生和俄国盲诗人爱罗先珂来看过我们的戏——忘了是哪一出——鲁迅先生写过文章说爱罗先珂先生说我们演的比当时北京大学的某一出戏好得多。因此他和北大同学还引起了一番争论,北大同学说爱罗先珂先生是个盲人,怎能“看”出戏的好坏?我和鲁迅先生只谈过一次话,还是很短的,因为我负责请名人演讲,我记得请过鲁迅先生、胡适先生,还有吴贻芳先生……我主持演讲会,向听众同学介绍了主讲人以后,就只坐在讲台上听讲了——我和鲁迅先生的接触,就这么一次,我也不知道鲁迅先生是从哪一位同学手里买到戏票的。

这次演剧筹款似乎是我们要为学校附近佟府夹道的不识字的妇女们,义务开办一个“注音字母”学习班。自治会派我去当校长。我自己就没有学过注音字母,但是被委为校长,就意味着把找“校舍”——其实就是租用街道上一间空屋——招生、请老师——也就是请一个会教注音字母的同学——都由我包办下来。这一切,居然都很顺利。开学那一天,我去“训话”,看到讲台前坐的都是中年妇女。只前排右首坐着一个十分聪明俊俏的姑娘,听课后我过去和她搭话,她说:“我叫佟志云,十八岁,我识得字,只不过也想学学注音字母。”我想她可能是佟王后裔。她问我:

“校长,您多大年纪了?”我笑着说:“反正比你大几岁!”

这时燕大女校已经和美国威尔斯利(Wellesley College)女子大学结成“姐妹学校”。我们女校里有好几位教师,都是威校的毕业生。忘了是哪一年,总在二十年代初期吧,威校的女校长来到我们校里访问,住了几天,受到盛大的欢迎。有一天她——我忘了她的名字——忽然提出要看看古老北京的婚礼仪式,女校主任就让学生们表演一次,给她开开眼。这事自然又落到我们自治会委员身上,除了不坐轿子以外,其他服装如凤冠霞帔、靴子、马褂之类,也都很容易地借来了,只是在演员的分配上,谁都不肯当新娘。我又是主管这个任务的人,我就急了,我说:“这又不是真的,只是逢场做戏而已。你们都不当,我也不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就当了!”于是我扮演了新娘。凌淑浩——凌淑华的妹妹,当了新郎。送新太太是陈克俊和谢兰蕙。扮演公公婆婆的是一位张大姐和一位李大姐,都是高班的学生,至今我还记得她们的面庞。她们以后在演比利时作家梅特林克的童话剧《青鸟》中,还是当了我的爷爷和奶奶,可是她们的名字,我苦忆了半天也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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