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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祸临

第二天下午开始,暖泉村外就多了很多帐蓬,热闹的如同格兰草原的集会,很多有生意头脑的巴巴儿(汉语中商人的意思),更是忙得热火朝天。

暖泉村的村民们大觉脸上有光,个个昂首挺胸,特别骄傲,却谁也不敢去打扰墨离。

“喔喔,看我,依给我买的”,村里的小孩子很开心,那些巴巴儿常常往来城里与部落,倒卖些在当地很稀有的东西,非常受欢迎。

荆木儿用自己的狼皮,换了不少东西,最主要的墨离喜欢用来熬的很香的煮粥的东西。

四匹纯色的冼儿马,拉着满满大车东西,满面风尘的青年,坐在车夫的位置上,目不斜视的驶进村子。

“小神医的仆人,我去年还见过的,带了好多好吃的,好玩的。”

同样的部落,语言差别就很大,更何况这里并不是同一个部落,杂七杂八,手脚并用,表达着他们的欢喜。

除了每个部落的祭祀和酉长,很少有像外人这样受欢迎,因为每个部落里,只有祭祀才会给人看病,而能得祭祀亲自出马的人,非富即贵,一般的部众却只有硬撑,难得有墨离这样的人,即使没病,也会来讨些药回去备用,这点常常令墨离哭笑不得。

“少爷”,墨书抢前一步,跪倒在地,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欣喜,“少爷,你无影无踪就消失一年,也不怕我们担心。”

“起来”,墨离头也不回,“收拾好就去休息。”

墨书看着这个不负责任的少爷,自己建的势力不管,全仍给他们也就算了,人都可以无声无息的消失,见了面看也不看他一眼,就抱着他的药罐子躲到药房里去,真不知道当年怎么就认为他很适合当主子。

卸了车,把马交给隔壁的布加,好好的洗漱后,拖着一身疲惫走进屋里,却闻到了诱人的香味,这是少爷熬的山味粥吧,只有少爷才愿意花这么多时间做这种药膳,不过真是很香啊,把他的馋虫全给勾起来了。

半个月的颠簸,干粮酒水的生活,确实把他给折腾的有些够呛,墨离仍旧冷冷的喝着粥,看他狼吞虎咽,不由得皱了皱眉,“几天没吃饭了?”

墨书给呛的直咳,眼泪差点都流出来了,要不是知道这个少爷的脾气,虽然聪明能干,但是对于人情世故却一窍不通,说话直接毫不客气,怕是转身就逃,他好歹也是堂堂七尺男儿,怎可为了一食之饭而被奚落。

“慢点,不够再做”,墨离加了句。

墨书老脸红了个透,直恨不得地下有个大洞,这么多年都没有这么丢脸过,难道说少爷你做的小菜和粥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他一个大男人怎么也不像吧,更何况面前这个人就是一孩子,虽然很多时候太过早熟。

只得无语的吃着东西,心里直叹气,老天还算是公平,这么一个人,总有些方面还是不足的。

一觉醒来,已经是月明星稀,草原上的天空特别的开阔,先前刚下了小阵雨,满是清新干净的空气,让人神清气爽,点点野花香也晕染在鼻端,心情变的非常舒适,少爷,到底是喜欢这种生活,多过于那喧嚣的越城吧。

这竹屋只有三间房,一间作厅,一间做药房,一间做卧室,外面还有个单独的厨房,和搭好的晒药的架子,墨书醒来时,屋内仍留有淡淡的清香与药香。

墨书叹口气,这少爷真是个妙人儿,他从没见过任何女子有他那样的皮肤,真真是书上写的冰玉为骨寒自香,虽然他打地铺,可是少爷睡过的屋子,就真有股奇特的清香和药香,淡而不散,若隐若现,似有似无,却偏偏让人心醉神怡,说不出的感觉,靠近了闻就清晰了些,出汗的时候,就有些浓郁的让人如痴如醉,欲罢不能。

少爷不是又在药房吧?

转过竹帘,就闻见隐隐的药香和...雪茶的味道,墨书不由得笑起来,果然还是带对了东西,就知道少爷喜欢喝这个,味虽微苦而后甜,却不减其厚美,而且少爷说这茶是难得的好东西,常喝对身体很好,难得他对什么上心,只是极难采摘,费了许多功夫。

“少爷。”

墨离靠在竹榻上,明明全身冰凉,他偏偏喜欢更凉的东西,像这种竹塌,夜里温度低,他却只着单衣,角落里小炉上水雾氤氲,他只手握杯,只手握书,没有灯光,却有颗拳头大的夜明珠泛着柔和的光,愈发显得梦幻悠然,墨书却只恍了恍神,就叹着气走进来。

“怎么不睡觉?”

墨离的神智被他从书里拉出来,指了指茶杯,示意他自己取茶喝,“睡不着。”

心神有些不稳,隐隐觉得有什么事情会发生般,一场大汗后醒过来却再也睡不着,干脆起来找些事做。

“怎么了,不舒服”,墨书说着,就拿了把椅子坐到他身边,“我看看。”

墨离摇摇头,“没事,有些热。”

热?

墨离停下自己想把衣服解下来给他盖上的手,少爷这体质,明明虚寒得厉害,有时候怕冷又怕热,有时候却极为喜热,有时候却极为贪凉,脉相倒与平常无异,只是难受些罢了。

“多长时间了?”

墨离抿口茶,并没回答这个问题,茶早是凉了,觉得好受许多,“不睡了?”

“恩”,墨书可不像自家少爷这么耐寒,很有耐心的泡着茶,“这次带来的药材不少,到了平泉小月就着人备好了。”

“明天你看看,他们拿来的药材分好类,等挑完了就拿回去。”

墨书点点头,这里的药材拿回中原可是珍品,墨仁堂现在正少这里的药材,虽然他从来都认为,医术与经验年龄息息相关,但是少爷却是个异数,真不知道他是不是从娘胎里就开始学医,为什么他跟着父亲和师父学了整整二十年,在很多方面少爷却终是让他自惭形愧。

“小月说好几年没见过少爷了,少爷这次该回去了吧”,墨书认真的问了句。

“不。”

无奈的叹口气,来的时候,小月不知道是少爷已经回来了,否则,还不得怎么个闹法。

“再去睡会儿,时间还早。”

墨离放下书,懒懒的打了个哈欠,“那你把火熄了。”

苦笑,墨书真不知道,没有他在的时候,自家这位少爷怎么习惯的,这可是个从小被娇惯了的主。

草原上最大的好处,就是随遇而安。

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是在别的部落范围内,虽然有亲人或自己是抱病而来,却不减他们的热情,暖泉村的村民们也烹牛宰羊,马奶酒,青粟锄子,青粟饼子,拿出来招待远来的客人们。

说草原上的人们豪爽不是没有道理,要是换到其它地方,绝对没有这么毫无保留,毫无城府的付出,自家最好的,自家舍不得吃的,这时候却拿出来给陌生人用,载歌载舞,比过节还热闹。

荆木儿和墨书在旁边帮忙,墨离坐在竹台子后面,专心致志,面无表情。

墨书在心里直叹气,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自家少爷看病又快又准,下药简单有效,就算是在草原上看多了各种症状,术业有专攻,那也不至于如此让他郁闷,但刚刚有个中年人全身皮肤坚硬如铁,无法动弹,不知是得了什么病,被人抬到桌台上,他竟然只看了两眼,扎了三针,再给他服了自制的解毒丸,那人吐了半天黑色的污物,竟然自己站起来了。

“神医,神医,真是太神了!”

这可是这里面病的最重的人了,很多人都说他得罪了神灵,受到惩罚的结果,就连族里的大祭司都说他罪孽深重,没想到竟然被小神医救活了。

一天下来,墨离早就疲累不堪,泡了半个时辰温泉后,躺到床上几乎快睡着了。

抬眼间,墨书恐怖的眼神,让他甚为不解,“有事?”

墨书张了张嘴,还是问道,“那个人怎么回事,我看过他们用刀砍,都砍不动他......”

墨离困顿疲乏,闻言微愣,无奈的道,“你也信那些,不过是被种少见的虫子给咬了。”

墨书还待再问,却见他已经闭上了眼睛,但是疑惑稍解,自家少爷还是正常的,原来不是会妖法,那就只能说自己学医不精,见识不够了,明天得问问是什么虫子这么厉害。

接下来连着十来天,都还相安无事,墨书本想帮忙,但是接手了才发现很现实的问题,并不是他不会治,相反,换成是在大城里,他都是手到擒来,但是这里实在太过僻远,很多药材跟本就没有,如同像是去湿用的白术木棉等常用药,这里全都没有,必须就地取材,小小的水肿腹泻都让他抓狂。

墨离更是忙得没有时间来提醒他,倒是荆木儿跟在他身边有段时间,简单的都能处理,墨书只有把重心都放到药材上去。

随着轰隆隆的响声,远方连天卷起一片尘雾,近了,才看清那不是什么尘雾,而是奔腾的马队,中间围着八匹千里雪拉的毡帐,声势浩大,来势汹汹。

除了墨离与墨书,所有人都呆住了,看这形势,至少也是部落祭祀才有的能力,待看清毡帐上挂着大大的鹰形图案,所有人都明白,来者不善。

草原上不成文的规矩,十六匹千里雪迎客,八匹千里雪宣战或者议和。

来自雪鹰部落的人,已经跪下参拜,“雪鹰在上,傲翔九天。”

马蹄声整齐划一,草原上汉子特点分明的骑士控制着,分列两旁,倒也还算有礼,没有踩到帐蓬,八匹千里雪拉的毡帐已经驶到了前面,人群自动让开道路,露出摆在竹蓬下的竹台和墨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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