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茗回到了宿舍,看门的宿舍阿姨已经沉沉睡去,此时即使是深夜未归也不会有人干涉。他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梦见了那双腐尸的手和一个穿着干净白色衬衫的看不清面貌的男子。隐约间,他好像听到那男子在努力诉说些什么,但却不甚明晰。
这一夜,钱茗打着均匀的鼾声,一夜无话。
翌日——
校园里的风波并没有过去,诡异的死亡阴影笼罩着这些年轻的心,人们还不知道咒术已被破解,人心惶惶。学校在绿水县的西边,在它附近,有个墓园,此时它依然一片寂静,和平时并无二致,但如果你仔细看,就可以发现其中的一个墓碑倒了下去。
“金黄的菊花遍地开,安详的灵魂永安息。花开四季却不谢,花香十里终不散。”这是一首在绿水县广为人知的童谣,是一首描写墓园的曲子。墓园上开满金黄色的散发着暗香的菊花,不需要有人打理,一年四季如诗般绽放。清晨来扫墓的人总可以看见菊花花瓣上新鲜的露珠,仿佛长逝的灵魂澄澈的眼睛。明明只是个小小的时间魔法,不知是哪个好事者停住了菊花最美好的时间,但在不懂魔法的绿水县居民的眼里就成了神迹,成了上天庇佑绿水县安息的逝者的证明。古老的传说中讲述道,神明大人对绿水县降下了天赐的祝福,祝福所有逝去的人能迎来灵与肉的圆寂,保佑他们可以渡过黄泉到达幸福的彼岸。一个微不足道的魔法,就这么成为了一个粉饰过的神话。
那墓碑为什么会倒下?这要从数月前说起了,那是一个冬季的午后,万物都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然而久逝的灵魂却睁开了他沉睡多时的眼眸,宛如新生儿一般打量着这个世界。这灵魂是一个单薄又脆弱的白皙青年,名字是叶晚风,约莫二十岁的样子,不知是什么原因,他虽已死去很多年了,灵魂却没有消散,也许是有什么执念的缘故吧。
他先是茫然地站在原地,打量着这个墓园,这个他被埋葬的地方。他的灵魂一直在无尽的黑暗之中沉睡,周遭的一切的寂静无比,他渐渐地什么也感知不到了,脑子里也什么都不去想了。但今天,一股莫名的心悸攫住了他,不知是心灵感应还是什么,他似乎是必然要在今天醒来,一切似乎都是冥冥间的注定。在他灵魂的感召下,他那深深掩埋的尸体在地下剧烈地晃动着,用早已腐朽的手掀开了棺材,刨开了上方厚重的泥土。一道微弱的光芒之下,沉寂多年的灵魂与腐烂恶臭的身躯重新融合到了一起,叶晚风变成了活死人状态。
紧接着,他迈开步子朝着墓园外走去,虽然跌跌撞撞却坚定非凡,仿佛有什么必须要完成的使命,他要去做一件对他而言很重要的事。
在他死去的这些年里,小镇有着不小的变化,比如说新建了学校,比如说那几架公用的破旧钢琴已经被搬到学校充当教学用具。他不假思索地走向青峰中学,即使他生前从未来过这个地方,即使他生前还未曾有过这个地方,他也绝对不会走错。因为那架钢琴在呼唤着他。因为身躯早已腐烂,他步行起来极为费劲,不时地有皮肤滑落下来,留下一片血污和黏液,他的双脚趾甲已经残破不堪,入葬时又没有穿鞋子,于是走着走着便会崴一下脚,有时还可以听见咔嚓一声,仿佛骨头断裂的声音。
但他却仿佛感受不到丝毫的疼痛似的,地上的沙石嵌入了他的脚掌,刺骨的寒风撕咬着他瘦弱的骨头,然而他还是执着地向前走着。明明只是数百米的距离,他却走了一个下午,直到黄昏,校园里已经空无一人。他迈着沉重的步伐上楼,一层又一层,直到来到了那架钢琴前,那架他生前无数次弹奏的钢琴。钢琴仿佛通灵一般,对于叶晚风的到来欢喜不已,仿佛见一个老朋友似的。
他缓缓坐下,抬起已经算不得是完好的手,放到琴键上。他的双手触碰到琴键的一刹那,似乎立刻便焕发出了生机,他的双手翩翩起舞,弹奏出清透的乐音。空无一人的校园里,乐章奏起,却没有听众。这样美好的乐音没有人欣赏未免太可惜,所以上天便送来了一个听众。
“啦啦啦,”楼道里突然响起某犬非常大声的跑调的歌声,他在努力地和着琴音唱歌,可惜却不着调,“哪位风雅的人在弹~琴~呀~?”一条大狗在琴房门外探头探脑,这不正是康钰家养的那条中华田园犬张大黄吗?原来这狗居然是犬魔,他这是趁着家里没有人出来玩了。张大黄一进入琴房就控制不住自己地干呕起来,这全是因为叶晚风现在的模样过于可怖了一些,且不说他残破腐烂的身躯,他那生前还算的上是面目清秀的脸此时已是黏液密布,还有一个大大的青黑色的脓包,那张脸已经可以称得上是怪物了。“嘿,哥们,你长得未免太恶心了吧。人长的丑就不要出来吓人啊。”张大黄幻化为人形,是一个长相邪魅但笑容阳光的少年,他干呕地有些咳嗽起来,朝着面前人不人鬼不鬼的腐烂活死人笑骂道。
叶晚风似乎是有些尴尬地停下了抚琴的手,他与张大黄面面相觑。大黄大大咧咧地绕着他走了一圈,不时发出煞风景的啧啧声,他戳了戳叶晚风头上的脓包,随意点评了几句:“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哥们你怎么搞成这样的?”
“我死了,死的孤独而悲惨,死的可笑而不值一提。什么安息,都是骗人的。根本不幸福啊,在那安眠之地,本就失去了生命的我就连灵魂也渐渐消散,绝望而孤独。”叶晚风缓缓开口,眼睛里涌出混浊的泪水,伴着血污与脓液流淌下来。
“别哭别哭,您可悠着点。你这样更恶心了。”大黄不识趣地继续说,“开心点嘛,你这不是还能弹琴嘛,活蹦乱跳的?妈妈说,人生命的质量有时取决于心态!”
张大黄是一只好奇的犬,他总是冒冒失失的,不知是哪根弦搭错了,他居然盘腿而坐,给眼前的这个活死人唠起了嗑。“你知道吗?我是第一次见到像你这样的人类耶,半死不活的,居然还会弹琴!我啊,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下定决心了,要走遍山河大川,去看火焰之泉,去看激流之瀑,去看冰川之巅;要阅便世间万物,去看流萤之火,去看奇异之咒,去看人情之事。所以我对于长得奇奇怪怪半死不活的你,很有兴趣喔!……”大黄絮絮叨叨地说了好多,也许是因为怕吓着康钰和张奶奶,他在家里必须扮演一只普通的狗,这可把他憋坏了,如今遇上了一个能说话的家伙,他便止不住话匣子了。叶晚风听着听着便笑了起来,他内心中的阴霾在大黄清亮的嗓音中褪去不少。
这一天过后,张大黄与叶晚风成为了“朋友”。张大黄教给了叶晚风隐身咒,说道:“既然你的心愿就是在这里弹琴,我便助你不被他人打扰吧!我还会来找你玩的!还有哦,你的身上有花香呢!很好闻哦,挚友!”他话音一落便变成兽身,摇晃着毛茸茸的大尾巴跑开了。
叶晚风摇了摇头,看着张大黄离开的方向无奈地笑了。他继续弹奏起了乐曲,只是这一次似乎不那么孤独了。“我如果那时就可以走路该多好,如今死了,已经什么都不需要了的时候居然可以走路了吗,哈哈。”琴声暂歇,叶晚风的话语中透着几分苦涩。
这一夜,琴房里的乐声几乎没有停下过。
自那以后,叶晚风每日弹琴,张大黄常来骚扰。张大黄絮絮叨叨地说自己的事,从早说道晚,那一日,他提起张奶奶的肺癌。“唉,可怜那么好的人,居然要被死神夺走。那可是个有着澄澈眼神的老妇人,可惜啊,啧啧。她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哩,叫张梅香,可她终究是不能像腊梅一样熬过生命的严冬咯。”张大黄叹了一口气,转而又笑嘻嘻地说道。
“你说的那个妇人,叫张梅香?”叶晚风轻轻的问,他那流满脓液的浮涨的眼珠努力地朝着张大黄的方向转过去。
“怎么?难道你认识她?”张大黄强忍住想要用手戳那两个像泡泡一样的大眼珠的欲望,心不在焉地回答道,就当他要转换话题再次聊起自己环游世界的雄图壮志的时候,叶晚风突然拔高了声调。
“她是天使。她的一颦一笑都是上天的礼物。”叶晚风一字一顿地说。
“哈哈,有意思,你喜欢她?太有意思了,我可以帮你救她一命,毕竟她也算是对我有过救助之恩,我们犬族从来都是有恩必报。古老的魔咒千千万万,纵然天命不可违,可是我倒有办法给她续命。”张大黄缓缓说道,一步一步,引领这个原本纯洁的灵魂堕入无边深渊。
“真的?为了救她,我什么都可以做!”叶晚风的眼珠里闪烁着希冀的光芒,就像一个残缺不全的布娃娃,抓住了一线微薄的希望。
“我在这架钢琴上施一个咒法,你接着弹就行了,其余什么也不用做。”
“真的?我什么代价也不用付出吗?”
“不用哦,这将会是史上最精彩的音乐剧,以愚蠢人类的苦苦追寻为旋律,以年轻生命的骤然凋谢为歌词。想想看吧,这样一个让人无聊的发腻的破地方,当恐惧如蚊蝇一般腐蚀了人们的内心,那会是怎样一幅有趣的景象啊。”
叶晚风沉浸在喜悦中,完全没有理解张大黄的后半句话,他天真地以为眼前这个看似单纯的魔族真的会与人为善。
“那你接着弹吧,拜拜啦兄弟!”张大黄晃着毛茸茸的尾巴离开了。他在心底冷笑不已。不用付出代价?怎么可能?当你的双手沾满鲜血,当你以牺牲无辜的生命为代价填补自己期期的追寻,当你的内心因为自私而扭曲,当你的灵魂和你的皮囊一样丑陋的时候,你还能轻描淡写地说出这样的话吗?
堕落,变得自私而又丑恶,就是代价,愚蠢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