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喝花酒失身的事,不能怪不正经小妮子的勾引,只能怪我自己心底里那种愚蠢的原始需求,以及灵魂深处的躁动、不安和对道德底线把持的不够严谨。
以上说的这些只是大话套话,也是为自己干了不道德的事找的开脱借口。如果说那天的失身,上升到道德层面的话,最终的根源,还是自己道德水准低下。如果上升到人格层面的话,都怪自己人格不够高。
一个人行在世间走在人前,在平时的言行举止上无论把自己的道德身价抬得再高,心底里自己是个什么鸟样子,他自己比别人更清楚。
这就是所谓的欺人不欺心——自己做的事对错与否,自己比谁都清楚。
我就清楚地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个道德操守方面的完人,更不是清教徒式的卫道士。我喜欢美色,也喜欢美食,更喜欢美酒。无论有钱与否,美色可以随便看,看看又不掏钱;如果有钱,美食可以随便吃,美酒可以随便喝,美色却不可以随便碰。因为美色牵扯到道德这个大问题,所以就比美食美酒复杂多了。
我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个灵魂高尚的人,我只是一个俗人罢了。之所以平日里一脸严肃像,弄得自己跟个圣人一样,那是自己在清醒的时候有畏惧感:怕做了坏事被人发现后,畏惧于自己名声受损,也畏惧于因此受惩罚之故。所谓的圣人像,其实说白了就是个圣人蛋而已。
外表的严肃,并不代表人格的高尚。灵魂的孤傲,也可能是伪善的伪装。
我可能就是这样一个复杂、多面的人。
虽然灵魂并不高尚,但也有畏惧感,所以,喝了花酒,也“放松”了一回,从提起裤子那一刻起,心里就有了懊悔和不安起来。
做了坏事之后之所以有懊悔这种心情,可能是心虚的缘故。我和这个女孩子“放松”之后,她坐在我身边,我感觉浑身都不自在。
我扭头看看她假装出来的疲倦,也就假装关心她的样子,让她离开这里,“你去休息一下”。
她听我说可以离开了,屁颠屁颠的走了。临走前,她问我要了我的微信号。我傻乎乎的就把微信号给她了。她加完我的微信后,就在桌子底下扒拉了我一下,又用胳膊磨蹭了一下我的胳膊,然后兴高采烈的走了,脸上一点也没有了刚才的疲倦表情。
人脸上表现出来的好恶情感如果是演戏装出来的,长时间维持下去必定很难也很累。如果在演戏的时候遭遇喜怒情感的变化,很可能会在不经意间露出真容,使得演戏失败而落人笑柄。所以,人和人在交往的时候如果能够做到真心做事,真诚做人,也就没有刻意演戏那么累了。
陪我的这个女孩子走了之后,同来的几个新闻界朋友,也相继赶走了陪在他们身边的女孩子。
他们几个之所以赶走女孩子,大概和我的心情想法一样:和违法乱纪的人做了违法乱纪的事,再让违法乱纪的人坐在自己身边,便会旁生出不安全感。
只有让这些人走,才有安全感。所以,她们几个女孩子一个个被我们赶走了。
等到身边的女孩子被全部赶走了之后,我们几个对视了一眼,心有灵犀的笑了笑,然后就有点尴尬的沉默起来。
媒体记者?无冕之王?咋一个个都成了嫖客了?说好的高尚灵魂呢?道德底线呢?
天天监督别人的人,是不是也要自我检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