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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手感

要是有一天你什么事也不做,像那棵杉树一样,独自立在黄昏的河岸边,这时你会想些什么呢?你兴许首先会想到,杉树可能也是有思想的,只是我们忽略了它们。它们看着人在下面爬来爬去,有时渴望接近谁,有时又躲着谁,觉得人真是很可怜。很多人爬着爬着就死去了,没有接近想接近的,也没能躲开想躲开的,什么也没有留下,连爬行过的痕迹都没有,甚至还不如一粒蜗牛。一粒蜗牛从树下爬过,还会留下一些晶亮的痕迹。

当然人可能并不这样认为,很多人自我感觉很好,觉得自己还是留下了一些东西的,有的东西还很晶亮,比如名声,比如金钱,比如漂亮的后代,但是在杉树看来,这些都不稀罕。杉树更关心的是,活着时你快乐吗,是否像松涛那样雄壮?或者如柳叶那般飞扬?

杉树更关心的是这个,所以总是站在河岸边思考。

要是从杉树的角度看问题,你就会明白,我们其实只是命运的玩物,我们的一生,无论轰轰烈烈,还是平淡无奇,都只是在命运的手掌上跟自己的影子捉迷藏,捉来捉去都从未跳出命运的掌心,就如同眼前的河水,无论湍急,还是平缓,都淌不出命运为它划定的河道。为什么说是捉迷藏呢?这是一种婉转的说法。如果要说得更为直白些,那是命运在拿我们取乐呢。

我们不知疲倦地在掌心的纹路上爬行,揣摩每一个分岔,却并不知道那些纹路通向哪里,更不知道那些纹路构成的是一个环形世界,一座迷宫。在局外人看来,迷宫只是一幢房子,有点古色古香,可是对于在里面行走的人,它比沙漠更没有尽头。你看重的,命运总是藏匿起来,而把你不看重的,呈现在你面前,并且装饰得异常美丽,吸引你,诱惑你,转移你的注意力。于是你一生都在迷宫里寻找,不断遭遇那些猜不透的面具,因为猜不透,要么与愚蠢拥抱,要么与幸福失之交臂,哪怕就是听见头顶传来无言的叹息,你也依旧无知,依旧混沌,依旧在树下爬行。

这不是什么新鲜的想法。这种想法到处可见,尤其是在这个时代,随便翻开哪本书,都可以找到这样的文字。傍晚的河边极其安静,所有的树木,包括杉树、榕树和其他不知名的树,都在月色中沉思,想一些人不明白的事情。你可以听见汽车从远处的大桥上急速驶过,电车打出的嘶嘶声,有如老人的咳嗽一般喑哑。

在昏黄的灯光映照下,你看见了自己的手。

那只手挪开凯留下的那瓶香水,伸向了一本黑封皮的小书,封皮上立刻就现出了几个指印。这本黑封皮的书,是一本《圣经》,在西方很流行,家家户户都有,每个小孩子都能说出一两个从《圣经》中听来的故事。但是在我们这里,这本小黑书并不多见。

我们以前见过小红书,没见过小黑书。小黑书是一位假装热爱中国文化的美国传教士送给你的,你当时假装喜欢,就收下了,扔在沙发上。

凯住在这里时,心情很不好。她喜欢音乐,或者说那时只能喜欢音乐,要么放磁带,要么打开电视机,随便调到一个播音乐的频道,把声音拧到最大,然后就站在窗口发呆。等自己听累了,或者站累了,才回到沙发上,拿起这本小黑书翻翻。

凯翻这本书,并不是为了信基督教,只是想了解一点基督教常识,比方什么诺亚方舟呀,伊甸园呀,蛇与苹果呀,等等,至少要达到西方小孩子的水平吧。那时你并不知道她是想去英国,还以为她很好学。不过她只翻过几次就厌倦了,起初抱怨译文拗口,后来又说故事太平淡。小黑书后来就被扔到了台灯后面,再也没谁触碰过。她把注意力放在更轻松的事情上,比方收集戴安娜和贝克汉姆的逸闻,看看本尼·希尔的轻喜剧,或者读读狄更斯的小说,熟悉一下两百年前的伦敦东区也好呀。

由于有关英国的资料读得很杂,她有时会提出很怪异的问题。有一次她听莎拉·布莱曼的歌,听着听着忽然说,乔伊斯肯定是受《斯卡保罗集市》这首歌的启发,才写出小说《阿拉比》的,还问你同意吗。《斯卡保罗集市》是莎拉·布莱曼唱的一首歌,也是那盒磁带里最好听的一首歌。

你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两部作品写的都是小男孩逛集市,表达了少年的孤单,但二者之间有什么关系,你确实不知道。你更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那样想,会由莎拉·布莱曼想到乔伊斯。你有时觉得她的思维很跳跃,像青蛙一样难以捕捉。

你说你不知道。

她说肯定有关系,英国人怎么会不受英文歌的影响?何况那首歌那么好听。

你说乔伊斯不是英国人,是爱尔兰人。

差不多吧?她说。

你说还是有差别的。

那点差别是不是像广东人和广西人?

你承认你无法反驳她的比喻。

我觉得孤独的孩子,比谁都孤独。大人的孤独是欲望得不到满足,可孩子有什么欲望?孩子很无辜。她说。

那时凯的手臂还很光洁,还没有出现针孔,但回过头来推算,可以确定她已经怀孕了。但那时你并不知道。你和她依然做爱,动作很大,空气中总是飘荡着肉欲的腥咸。在听了一个礼拜的英文磁带后,她忽然改变了兴趣,开始踩踏家里所有的乒乓球,白的黄的都踩,一边听小球爆裂声,一边吸着鼻子说赛璐珞的味道真好闻啊。

再后来,她变得很沉默,喜欢站在窗口看风景。

窗外也没什么风景,除了往来的人,只有一座桥。

你也没有读完这本小黑书,它像所有的书本一样,只有部分章节可以为你所用,而且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用途。许多书本在成书的过程中,总是希望能构建完整的体系,让阅读者相信,只要读完这本书,就会看见世上所有的光明。这只是一厢情愿罢了,如今没有哪个阅读者会把一本书奉若神明,他们总是拣自己需要的部分阅读,至于其他部分是不是很重要,没谁关心,也许作者认为很重要,那只是对作者重要罢了,谁会在乎?

千万不要以为书本是没有生命的东西,烟缸果盘晶莹透明,未必有生命,哪怕有,也很脆弱,掷地即碎。书本看上去灰头土脸的,里面却藏着勃勃生机。你别看一本书被长期遗忘在哪个角落里,封皮蒙尘,书面泛黄,似乎无声无息,可一旦有谁触摸它,尤其是翻动它,它就会施展无限魔力。

这时候的书有点像木乃伊。我们都以为木乃伊是用死人做成的,抹上油裹上布就行了,但实际情况远非这么简单,在这里死亡的只是肉体,灵魂只是被裹住了而已,当你一层层剥开裹尸布时,那是最危险的,剥到一定程度,剥到第九层或者第十层,这里只是假设,因为谁也不清楚究竟是第几层,也可能是第七层或者第八层,第十一层或者第十二层,这时木乃伊的灵魂就开始进入你的体内,慢慢将你的肉体变成木乃伊。

那些往来于尼罗河两岸,深入金字塔内部探寻斯芬克斯之谜的英国人,不太明白这种道理,他们为了查看木乃伊的面目,揭开了一层又一层裹尸布,结果都死于非命,至死都还以为自己运气不好,患上了什么沙漠怪病。英国人自以为生性好奇,爱好冒险,其实对灵魂一无所知。他们不知道木乃伊有灵魂,这也就罢了,那些东西毕竟被那么多层布包裹着。奇怪的是,他们居然不知道赤裸的雪山也是有灵魂的!

那些英国人看见锥形的山峰就想往上面爬,尤其喜欢攀爬喜马拉雅山脉的那些雪峰。藏族人都知道雪峰是有灵魂的,一座雪峰就是一位女神。他们长期住在雪山脚下,平日膜拜都来不及,从来没有想到过爬上去。可是英国人不懂这种道理,蹬着蹄子就往上爬,结果要么当场死了,要么落下一身怪病,可是哪怕就是这样,他们仍然只是抱怨自己运气不好,把灾难归结于雪崩或寒冷。

一个人对灵魂无知到这种程度,说什么也是没有用的,难怪藏族人从来不做解释,他们为了超度自己,只管埋头走朝圣的路。

当然那都是上个世纪初的事情,上个世纪的英国人,多半都是无神论者,世上最彻底的无神论思想家,就是从他们国家的图书馆里诞生的,虽说那是一个从欧洲大陆流亡过去的德国人。到了二十世纪末,英国人似乎终于有些明白了,不过他们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似乎又变得格外多疑。撒切尔夫人到中国,心里想着如何保住远东的那块殖民宝地,连长城都不去,觉得还是待在平地上吉利些。可是天安门广场够平整了吧,那位尊贵的英国妇人还是差点在那里摔了一跤。

这时候的英国人,好像又有点过于相信灵魂了。

哪种信仰能够解释他们当时的行为,他们就笃信哪种。卖鸦片时,他们说鸦片好,等到要交回香港,他们又说香港还是不交回好,总有好多理由。唉,这些英国人,怎么说他们才好呢?不过好像世界各地的人,都这样。

凯想去英国,但她不想知道这些。她宁愿不知道这些。

那么为什么说书本很像木乃伊呢?因为你一页页翻动书本时,就相当于一层层剥开裹尸布,也是非常危险的,里面的灵魂也会不知不觉进入你的体内,按照它自己的模式,修理你的灵魂,这就是你抛下它走开时,心里有时快乐有时不快乐的原因,那时候你想抛也抛不下,因为你的灵魂正在经受修理的过程。书本是怎样施展魔力的呢?它跟女人搔首弄姿不一样,不,它绝不追求艳丽,用的完全是朴实的方式:不同的文字组合。组合的方式越朴实,威力就越强大。

那些文字看上去很渺小,密密麻麻的,如果不留心还以为只是一些干瘪的蚁尸,可是它们也是有灵魂的,或者说它们就是书本的灵魂,只要换个方阵,就可以变化出无穷的威力,直接进攻你的内心,可以让你哭,让你笑,让你去嚎叫,这一点似乎与原子或中子的结构很像,结构不一样,释放的能量也就不一样。最厉害的时候,它们会像成群的非洲食肉蚁,以密集的队形扑向你,把你的灵魂咬得只剩下一具骷髅。

也许有人还是不以为然,认为这种描述夸大了书本的魔力。书本当然不是魔术师,何况就是魔术师,也有玩不转的时候。胡迪尼是魔术师吧,不但是魔术师,还是魔术大师呢,他表演水下挣脱紧身衣,有时挣脱了,有时也没有挣脱,只要有一次没有挣脱,就会被淹死。他后来就被淹死了。上帝对我们是很苛刻的,连一个错误都不容许我们犯。本来我们每个人的生命轨道都直接通向天堂,可因为不断犯错误,结果有的人进了地狱。就是进天堂的那些人,心中也充满了愧疚和感激——自己的灵魂这么卑微,也能来到这里,主真宽容呀。

书本的魔力是不可捉摸的,就单举书本与光的例子吧。我们都知道,西方人以为光是从上帝那儿来的,上帝说光,世上便有了光,可是我们又知道,一个人若是从来不看书,他的眼神是迟疑的,混沌的,黯淡的,就跟上帝创世以前的情景差不多,看过书后眼神就亮了,仿佛被注入了光,为什么呢,这就是书本施展的魔力,将一种光泽抹上了读者的眼睛。

不过事情也不是那么简单,一个人若是读书读多了,眼睛又会失去光泽,重新变得迟疑,混沌和黯淡,这又是为什么呢,还是书本在施展魔力。书本见你读得太多,整天着迷于那些蚁尸般的文字,甚至忘却了周围的世界,便开始抹掉你眼睛里的光,于是你的眼睛又黯淡了。究竟读多少书,眼睛才最明亮,这始终是人类苦苦思索的一个问题。有时他们想得太苦了,忍不住又去翻书。

还是不说眼睛,说手吧。

前面说到你的手在昏暗中伸向了一本黑色封皮的书。它把书打开,翻到中间的某一页,又翻到某一页,翻着翻着,手忽然开始发抖,显然被里面的某个文字方阵击中了要害。那些密密麻麻的黑色蚁群,忽然变成了千军万马,开始围剿这只闯进来的手,并顺着手爬得更深更远,爬向你的灵魂。

里面有一个方阵这样写道:正当尼布甲尼撒与众人欢宴时,墙壁上忽然出现一个手指,手指写出几个字后,便消失了。那是几个古怪的字,别人是看不懂的,只会哄笑,尼布甲尼撒自己也不懂,去请先知来解释。等到先知把话说完,所有人的笑容都凝固在脸上。世上的事都这样,其实每件事都有来由,都有预兆,可是一般人看不懂,对凶兆视而不见,只觉得蹊跷或可笑,耸耸肩便走开了。谁也不会去深究,为什么有的人终日沉默,有的人脸上挂着古怪的笑容?

手抖动了一阵后,慢慢平静下来。出于自我保护,它把尼布甲尼撒那一页合起来,又把黑封皮的书放回原处,然后取出一支烟。这一切都在悄无声息中进行,谁也没有看见,看见的只有空气和光。空气和光跟人一样,不会明白人为什么有时会开心,有时会黯然。人不明白是因为懒惰,空气和光不明白,是因为对世界的感知方式不同。

我们不会明白,空气为什么有时变潮了,光线为什么有时变暗了,宁可用科学进行解释,把这些现象归结为什么湿度啊亮度啊,好像有了这些归结,世界就属于人类了。空气和光对人的行为,也有自己的理解,只是它们不说,或者它们之间说了什么,人不明白。它们也不需要人明白,反正彼此隔得很远,谁也不碍谁。所以人做什么,从来也不回避空气,不回避光,哪怕有时候避开光,也仅仅是因为不想被同类借助光看见自己。

如果人与人的关系,能跟人和空气和光的关系一样纯粹,一样自然,那就好了。这只是梦想。要真是这样,那只翻书的手就不会抖动,四周就不会出现猜疑的戒备的和嫉妒的眼神。很多人一生的行为,都是为了迎接一些人,躲避一些人,为了让一些人看见自己,让一些人看不见自己,为什么呢?因为一些人可以给自己带来快乐,另一些人则会带来不快乐,人一生都努力接近前者,回避后者。可是努力归努力,并不是所有的愿望,经过努力就可以实现的,如果经过努力依然无法实现,眼睛就会在黑暗中湿润,手就会在暮色中颤抖。

凯从来不明白,平和意味着永久,平和中蕴藏的东西,会很丰厚。她不明白。她总要掀起波澜。那种汹涌的浪涛,看上去很壮观,但只能维持片刻。汹涌过后,依旧是平和。空气和光同样看见了凯的疯狂。

凯那年二十三岁。二十三岁的女人是不可捉摸的。她忽儿渴望那只手,忽儿又想躲开,在渴望和躲避间来回奔跑。

凯说你想平平和和,我不能接受,我要你把全身心都给我,不能有任何保留。我把全身心都给你了,你为什么不给我?

她的语气很激烈,里面有焦虑和悲哀。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你不会屈从于谁的指令。连上帝的暗示,你都经常不予理会,哪怕为此吃尽苦头。但是她还是要说,说出来心里会好受些。你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你喜欢的是她的肉体,但你不想说。于是当你们在一起,最经常的情况就是,要么她说很多,你沉默;要么你做很多,她沉默。

她的手很光洁,握在手里凉凉的。有一次她在窗前沉思,你过去握那只手,它刚握过一只放了冰块的酒杯,像冰块一样冰凉。

凯把你的沉默归结为你心中有所保留,没有把全部身心都给她。起先你觉得好笑。你从来没有把心给过哪个女人,从来没有这种愿望。你跟女人交往,不是为了把心交给她保管,你从来不把女人当作托儿所的保姆或者托心所的阿姨。其实她们更像是孩子,更需要得到照料,精神和肉体都需要。

你喜欢抚爱她们,抚慰她们的灵魂,抚摩她们的身体,在抚爱中获得快乐。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爱情。以往那些艰难岁月所倡导的爱情观,在这个时代是派不上用场的。没有关山阻隔,何来牵肠挂肚?未曾遭遇乱世,何以考验忠贞?如今连书信也没几个人写了,除了电话,就是电邮,分手后连一点痕迹都没有,好像一切都是一场春梦,所以相处时多温存,多做爱,是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爱情特征。

不过后来你发现,她的说法也不无道理。你的心中确实有所保留,但这跟其他女人无关,只跟那只手有关。它习惯了自己的方式,在没有女人时代替女人,更重要的是,它还可以做许多别的事,比如在黑暗中取烟,在灯光下写字,握拍跟同事打乒乓球,等等。因此它可以取代女人,而没有哪个女人可以取代它。

在看了几天风景后,凯开始用针往手臂上扎,在肘弯和手腕之间留下一排排殷红的针孔,想用肉体的疼抵消心灵的痛。你的手想阻止她的手,但很徒劳,因为这不是手的事情,与手无关,只与心有关,但你的心无法阻止她的心,也没有很强烈的愿望去阻止。面对哭泣的女人,你总是感到无奈,也不想接近,只想走开,但又不能走开,因为哭泣本身是想留住你,走开会让对方流更多的泪。

你走到她经常伫立的窗户前。

远处一位妇女推着婴儿车缓缓从桥上走过。

那只手夹着烟,就着烟头的火光,可以看见手指很瘦,很长,食指和中指被烟熏得焦黄。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只辛劳的手,虽然骨骼不粗大,不曾握过锄头和铁锹,但枯瘦的指头表明,由内心源源送出的忧虑,已将这个人的生命逼向墙角,正逼迫他做出抉择。那种枯瘦正是灵魂拼命挣扎的征兆。同时明眼人一眼也能看出来,它不是生来就喜欢摸那种小黑书的。每只手都有自己的命运,注定要终生做一些事情,或者拉琴,或者掌勺,或者执教鞭,或者握听筒。但是这只手很古怪,看上去似乎有富贵命,实际上始终都在劳作,总有做不完的事在等待它。

它原来最喜欢抚摩的,当然是女人光洁的肌肤,那只沾满尘埃的空香水瓶可以做见证。它解开女人前胸的纽扣,松开后背的搭钩,拂理额前的秀发,然后开始轻柔地抚摩光洁的肌肤,一切都做得天衣无缝,仿佛生来就会,仿佛这只手是专为女人而存在的。

它喜欢在那些浮凸有致的瑰宝上逡巡,欣赏或饱满或丰腴的景致。在它的细心抚摩下,不同的肉体会有不同的反应,哪怕就是同一具躯体,不同的时候也会有不同的反应。有的肉体刚开始是骚动不宁的,甚至反应很激烈,仿佛在进行殊死抗拒,但最终都敌不过它的耐心,慢慢变得温和,顺从,然后身心敞开,眼神充满渴望,身体柔软而圆润,乃至因焦虑等待而显得略微贪婪,像盼望施洗那样盼望它的到来。

随着动作节奏加快,那些娇嫩的肉体在呻吟中一阵阵痉挛,如一波波涌向礁岩的浪涛,最终淹没岩石,达到快乐的顶点,而这时空虚也随即在你的心中蔓延开来。那是一种任何东西都无法填充的空虚,与女人无关,只与灵魂有关。为了逃避内心这种空旷的感觉,你有时会本能地放慢动作,或者动作依旧进行,但思维已处于停顿状态,或者神游于万里开外,显得心事浩茫,好像那样时光就不会流逝,波涛就不会退隐,夕阳就不会沉落,你因而也就可以在永恒中生存。

香水瓶属于凯,但它最喜欢抚摩的不是凯。当然每次抚摩凯,你都说她是你最喜欢抚摩的。它欺骗凯。它欺骗所有它抚摩过的女人。她们的肌肤都很光洁,很柔滑,有的还带着一丝凉意,像华贵的绸缎,盛夏的黄昏尤其容易感觉出来。要是你和她们在河岸的杉树林下幽会,手指从那些敏感的肌肤上轻轻掠过,她们马上就会发出轻微的叫唤。要是路人不谙世事,就会把那种短促的声音,误认为是晚归的小鸟发出的欢叫。

为了取悦这些娇媚的小鸟,它对谁都给予最温柔的抚摩,对谁都说你是我的最爱。她们也不是傻瓜,也知道它有所保留,它有时会忽然有些心不在焉,在那些肌肤最渴望抚摩时停顿下来。可是它为什么停顿,为谁而保留,她们并不知道。

这只手最喜欢抚摩的,并不是她们当中的谁,而是它自己身上的某个部位。它从少年时代开始就习惯于抚摩那个部位了,这是她们不能明白的。她们总以为它想念着她们当中的某一个,于是纷纷前来,以为自己就是那一个,随后又纷纷离开,以为那个女人是别人。其实不是这样的,谁都不是,可是她们不能明白。在女人看来,一个男人不能全身心爱她,必定是因为爱着别人。

那些女人离开了它,或者说它离开了那些女人,离开了那些清凉的肌肤,反而觉得自己安全了。它仿佛看见凡·高的灵魂,带着从耳朵和胸口淌下的血滴,飘向浓郁的向日葵丛中,并永远凝固成一片灿烂的金黄。那是一片与女人毫不相干的颜色,只与绝望相关,与灵魂相关。它知道自己的灵魂不是金色的,不知道是什么颜色,但肯定不是金色。金色太高贵了,它可望而不可即。可能是紫色吧。

紫色比较俗,但也比较真实,介于红与黑之间,符合你一生的追求。红色是不可能了,已经没有那份激情。黑色也不可能,承受不住那种沉重。无论小红书,还是小黑书,离你的心都很远。还是紫色吧,如同那个叫凯的女人说的,宁可留一些想象,也不要轻易揭穿那个谜。

要是今生你能活到先知的年龄,你想写一本小紫书,封面是牵牛花的那种颜色。至于里面是什么内容,你现在也不知道,但一定会与灵魂有关。

凯是它欺骗的第一个女人。她长着如花的面容和如柳的身段,一对眼睛秋水盈盈,好像总是带着盼望。她说她身上最好看的部位是唇。你承认她的唇像花瓣一样精巧,但在你内心深处,你迷恋的是她身上叫同样名称的另一个部位,只是你不想说,怕说出来她的脸色会变得潮红。

一个年轻女人就像潮汐刚过的一片沙滩,你只要见到,就忍不住想去玩水,想在沙滩上留下脚印。你留下了脚印,但又不想终生守候那脚印,怎么办呢?

凯看着那只手在她光裸的乳房上来回抚摩,问:

——你爱我吗?你最爱我吗?声音幽幽的。

这时你的心情很复杂。你知道你喜欢的是她的肉体,但是不能说。

为了掩饰,你只好反问:

——你说呢?

凯看出了你的掩饰,眼神有点黯然,但仍硬撑着说:

——好吧,就当是一个谜吧。

说完,她就把你的手轻轻挡开了。

这是一只善于欺骗的手。凯是它欺骗的第一个女人,但不是它欺骗的唯一的女人,甚至也不是它欺骗的唯一的东西。它还欺骗过别的东西,比如笔。它跟笔的交往可以追溯到童年,那时它喜欢握蜡笔,用五颜六色的蜡笔画自己看见的东西。

白天你骑在父亲的肩上,看红旗飘扬,人头攒动,气球在阳光下飞行。

那个时代的气球比人头还多,尤其是从五月开始,几乎每个月的头一天都是放飞气球的盛大节日。那些气球密密麻麻地飘飞在城市上空,在太阳眼里宛如五颜六色的泡沫,从这块干涸的土地上升腾起来。

晚上你就趴在幽暗的灯光下,画白天看见的人、树和气球。

大人们并不知道,从那时开始,这只手开始学会欺骗了。

杉树的叶子是细密的,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画起来很麻烦。它偷懒画成一朵朵波浪,再把波浪涂成金黄,里面涂几根黑线,就算做杉树的枝干。大人并不明白这是它的欺骗行为,反而夸它画得好,说是像达利。

还有呢,谁都知道人的神态最难画了,尤其是五官,画得不好跟鬼似的,会吓着小姑娘。为了掩饰自己画不好,它索性不画五官,只画脑袋和身体,而大人却说这样更像,好像丰子恺的画呀。好在大人多少受过教育,知道这世上有达利、丰子恺和齐白石。换了父母是农民,你的屁股早被打烂了。当然换了父母是农民,这只手会是另一种命运,不一定会握笔,但也会很辛劳,整日握镰刀。

至于气球,它画得就更随意了,画几个圆圈,下面拖着一根小尾巴,要不是旁边还有几朵云做陪衬,别人会以为那不是气球,是蝌蚪。可是父母并不这么看,父亲会说:哦,像齐白石。不管你画什么,画成什么样,他都会说你的画像哪位大师。可是这种称赞没给你带来好运,如今你到了大师的年龄,连临摹大师的勇气都没有了。

你已经记不清楚,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抚摩那个部位的,可能是从十三岁的那个夏天吧。那年夏天你不再喜欢父母的家,整日在街头游荡,头一次发现,漂亮女人的肉体是那么婀娜,影影绰绰地在半透明的衣裙里扭动,好像潮汐过后的沙滩,诱惑着你去亲近,去抚摩。但是你知道你是不能随意去亲近,去抚摩的,要想实现这个愿望,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很可能要走好多年。于是你感到紧张,感到逼迫,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体内漫涌。那种东西犹如岩浆一般炽烈,左右奔突着,想寻找喷薄的出口。

你那时只有十三岁,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看见漂亮女人会感到逼迫,更不知道火山口在哪里,只是忍受着体内的波澜,任那波澜日复一日地撞击你,而你就在这撞击中渐渐长出淡色的胡子。最艰难的时候,你甚至因为过于紧张,不愿去看那些浮凸有致的女性躯体,仿佛只要再看上一眼,身体就会发出嚎叫。有谁会想到,那种本来为生殖而设置的功能,会把人折磨成野兽?

就在这个时候,就那么很不经意的,它触到了那个部位,一阵巨大的快乐忽然席卷全身,它再去触动,快乐依然,于是你恍然明白,那些岩浆是有出口的,只需那么稍稍抚慰一下,岩浆就会喷涌而出,把体内的紧张和逼迫全都带走。你感到快慰,为自己终于找到了解脱的方式而欣喜。

然而这是一种欺骗,是这只手玩弄的又一种伎俩。它在欺骗那个部位,它用各种指法欺骗它,让后者以为已经贴近了女性肉体,已经触及并已深深插入,于是变得蓬勃,并在蓬勃中爆发。这种欺骗与戈培尔的伎俩如出一辙,千遍过后竟可以让人信以为真,有时甚至比真实的做爱更动人,以至连凯都能感觉出来,要是不增加一点辅助力量,她感受不到强烈的冲撞,似乎她那光洁身体的诱惑力,还不如那只手。

凯说既然你不在乎我,我也不会在乎你。我不曾拥有你的过去,也无法拥有你的将来,又如何能拥有你的全部身心?我们谁都不能拥有谁的全部,我们拥有的,永远只是一个拥有的梦,所以,我不想伤心,你也不用伤心。

那是一个多月以后的事。她消失了一个多月。在这一个多月里,你也学会了看风景,看窗外的那座桥。有一次你甚至想,她不会走到那桥上,然后消失在水里吧。

后来她打来电话,在电话里说了上面那段话,语气很平静,仿佛去地狱旅行归来,什么都见识过了,全然没有一点创痛的痕迹。她没有去地狱,去的是西藏,从青藏公路进,由滇藏公路出,其间经历了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

你问她什么时候走。

——走?去哪里?她反问。

——你不是说要去英国吗?

她说是啊,可是去不了,英国佬不给我办签证,好像丢了香港跟我有关似的。

——你运气不好。你说。

她说他们问我结婚了吗?有什么特长?有个英国男人说我身材不错,问我会跳舞吗?能跳一个给他看吗?

——你跳了吗?你问。

她说我让他跳,去跳楼!

你在电话这头笑了。这正是她跟别的女人不同的地方。

——还说英国人幽默呢,我这样说,那白种男人的脸马上就白了,更白了。

你不由得笑出了声。

——你说我运气不好,我觉得是那英国佬运气不好。平时我火气也没这么大。

——那你还是回我这里吧。你说。

电话那头隐约传来音乐声和别人的笑声。她显然正坐在哪家酒吧里,身边有一群热闹的朋友。音乐很热烈,好像还掺和着非洲鼓点。

她说我们做朋友吧。

——难道,我们,一直不是朋友?你自己都觉得这句话别扭。

——我们心气都很高,谁都不愿受委屈。她说。

——我,心里的感受,你并不全知道。你说。

——我们成不了爱人,只能做朋友。你听见了她的叹息。

叹息声很轻微,但她并不想掩饰。

——要是我心情好,我会去看你的。我对你并无怨恨,真的。她又说。

——要真是朋友,心情不好时,更应该来。你说。

——人活在世上,无论遇到什么,都要学会自己扛住。这是你教会我的。以前我觉得这样很残酷,现在我明白这很现实。她说。

——我们把男人看得太强大了,其实男人也是人,有些东西,女人扛不住,男人就更扛不住。她又说。

你有一种不好的感觉。

——我把胎儿打掉了。她说。

你的手在黑暗中一阵颤抖。她说得越轻巧,你颤抖得越厉害。

你在这幢古色古香的迷宫里度过了一生。那是一堵堵阴冷的墙,成环状将你囚住,每天都在缩小,虽然速度很缓慢。你盼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能遇上这幢迷宫倒塌的那一天,这样自己就会死于意外,既缩短了徒劳走动的煎熬,又避免了自杀给亲人带来的创痛,同时也符合酷爱古老建筑招致的必然结局。那是一座衰朽的建筑物,像石头一样沉默,在九月的风中充满了秋意。你承认它没有生机,同时你也承认它让你着迷。

是什么东西让你着迷呢?是一种典雅的死亡气息。那不是普通的死亡。那种死亡通向永恒,所谓永恒,就是死了以后,可以永远仰望恒山。恒山离这里很远,遥望不到,那就望望近处的衡山也可以吧。可是这幢迷宫会倒塌吗?墙是用巨石垒就的,看上去没有缝隙,也没有裂痕,像山峦一般严丝合缝。要是真有那么一天,这些墙倒塌了,你会很欣慰。你的手不想再去触摸原来碰过的那些东西,什么笔呀,经卷呀和女人的肌肤,你都不想再去触碰。你什么也不想碰。你的手只想久久浸泡在清凉的水里,只有水能给它们安慰。

后来你猛然意识到,这些墙不是柏林墙,不会在某一天倒塌。它们跟长城一样在大地上延伸,通向永恒。你不会活到它们倒塌那一天。那一天在遥远的历史尽头,眼睛是看不见的,只能凭脑袋想象。一般的脑袋也是想象不出来的,只有非凡的脑袋才有可能。一个人能够明白这一点,说明他的内心已经有深厚的积累,已经对这个问题思考了很久,所以才会有猛然。千万不要以为猛然是一种偶然,不,它从苦痛中产生,是只有在寂寞的海底才会飘然升起的气泡。

你在猛然意识到这一点的同时,也猛然意识到,你不会看见它倒塌,但是你会看见它消解,看见它融化,就像高大的城堡在风沙中蚀散,庞大的冰山在春风中化为乌有。这不是某一天忽然发生的事情,它每天都在发生。它其实已经发生着,只是我们的感受力太钝,太弱,看不见这些变化。我们看不见,但是空气和光看得见。空气和光看得很清楚,但从来不说。

你后来看见凯,已经又过了大半年。那是一个秋意浓浓的黄昏,人行道上翻卷着枯黄的落叶,那都是一些锥形的叶片,一团一团麇集在台阶的缝隙里。她站在一扇橱窗前,在看几件白色半透明的衣饰,旁边站着一个男人。

那男人比你高,但比你年轻,甚至比她年轻。他伸手护住她的腰。

就在你看见她的那一刹那,她似乎被什么东西触动,回头看见了你。她跟那男人说了几句什么,然后朝你走过来,步态还是那么敏捷。

——你怎么留胡子了?她问。

你说到了一定的年龄,就要有一定的形象。

她笑了笑,表情很友好。

——是不是听见哪个女孩说你不够成熟,赶紧蓄须明志啊?

你问那是你男朋友?

她点点头。

你也点点头。

这时那个男人朝这边看了看,正好看见你点头,以为是冲他而去,于是他也点了点头。

这个世界真是很文明啊,你暗想。

——我们,下礼拜四,结婚。她说。

你猛然明白橱窗里那些白色半透明的东西其实是婚纱。

你说好啊,但有点晕。

——你会来吗?她问,眼睛没望你,望着台阶下的那些落叶。

你没有回答。

她抬眼看着你。你相信她看懂了你。有一丝光从她眼睛里闪过,不过很快就消失了。

她握了握你的手,然后走向橱窗旁的那个男人。那男人并没有朝这边看,但她刚一走近他,他就伸手挽住了她的腰,好像挽住的是一件失而复得的瑰宝。没有谁注意到你的眼神在暮色中黯淡下去了,这世上注意到这一点的,只有空气和光。

(原刊《花城》2005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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