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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十七岁的时候,我作为大一新生来到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最初还有点期待会出现“欢迎查理·恩格尔”这样的横幅欢迎我。但只花了几周的时间我就发现了一个不幸的事实——在这里我只是个处于平均水平的学生,最普通的那种。四千名闪耀的优秀学生汇聚于这个校园,其中有许多人比我聪明得多,也比我好看,我还得痛苦地承认,有许多人比我更具运动天赋。

我受邀作为临时队员参加了几场橄榄球赛,但开学后不久我便扭伤了自己的脚,不得不退出橄榄球队。我失去了机会,似乎不会再有转机。接着我努力想办法加入越野跑队。我可以继续家族的传统,让自己保持一个良好的体形。我觉得自己可以成功,但我怀疑自己是否有能力继续祖父的传奇。我参加了一个培训课程,而且这个课程就是以祖父名字命名的,但事实是逃避比承担失败更加容易。

入学第一个学期的几周之后,我到了十八岁,也学会了玩双陆棋。这两件事意味着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喝酒了。此后我要么在市中心酒吧玩乐,要么就是在宿舍大厅弓着身玩双陆棋。我们把双陆棋当成一个酒令游戏——啤酒棋。我们设置了一套复杂的规则和条件,目的就是让玩家们烂醉如泥。转到幺二,喝酒,转到双六,喝酒,转到两个零分,喝酒。失败者要喝酒,胜利者也要喝酒。我不知道我是否擅长这游戏,但我是冠军,是大学代表队成员,是首发成员,是最能喝的人。我找到了我能闪耀光芒的地方。

尽管我酗酒,但我还是会去参加JV篮球,教练是罗伊·威廉姆斯,我加入了球队。对于UNC的篮球史来说,那是一段难以置信的时期:迈克尔·乔丹、詹姆斯·沃西、萨姆·帕金森都是这所大学的代表球员,他们都曾在教练迪恩·史密斯的手下打过球。我知道我无力与这些人竞争,但我想成为这支球队的一部分,因此我决定成为球队经理,而不再是球员。我希望自己最终能升到代表队。我的家族有着这样的传统。我的叔叔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也是代表队的经理。是的,我只能坐在板凳后面递毛巾和水,但我是给篮球史上最伟大的球员递毛巾和水。我是这支团队里非常小的一部分,当他们赢得一九八二年NCAA冠军的时候我也感受到了疯狂的喜悦。

我爱这一切,但我更爱饮酒。我有时会迷迷糊糊的,在记录数据统计表的时候总出错。四名JV经理争夺一个公开的代表队经理一职时,我没有得到它,也没有资格得到它。

大二学年开始的时候,我的室友麦克和我参加了大学生联谊会。我们从一个房子跳到另外一个房子,一场接一场地参加派对,乐于向那些想要灌醉新人的兄弟们提供帮助。我决定申请加入Sigma Phi Epsilon(美国一个大学生兄弟会组织),成员是大学生运动员,成绩优异,总有美女围着他们,他们大多数都穿着牛仔裤和短袖,我非常喜欢这种穿衣风格,而不是穿着嬉皮士风格的休闲鞋和带有纽扣的衬衫。

我很高兴自己能成为这群家伙中的一员,他们会帮助我,哪怕是我弯腰吐在自己的鞋子上。后来喝酒的法定年龄提升到了二十一岁,酒吧不再是我能去的地方。但我有一个安全的地方可以饮酒,那就是兄弟会房子下那个发霉的地窖。

对于Sig Ep的男孩来说,自驾游是非常常见的活动。我第一次自驾游是去北卡罗来纳州的布恩,布恩处于群山之中,我们在那里滑了一天的雪,和阿巴拉契亚洲的兄弟们一起开了场派对。我们搬了一整桶的啤酒到租的车上,车上放着滚石乐队的歌,伴我们度过了长达两小时的旅途时间。

在去布恩的路上,史蒂夫,一个坐在我旁边的孩子,从口袋里拿出了些东西。

“想试一下吗?”他举着一个看上去像小型解码环的塑料装置对我说。

“什么东西?”

“让你飘飘然的东西。”

“哦,好啊,当然。”我说,其实我是不想暴露自己的无知。

我吸入粉末,然后闭上了双眼,像他一样将头往后仰着。

“谢谢你,伙计。”我说。

我坐着不动,等待着药物效果发作。大约过了二十分钟或两瓶啤酒的时间,我依然在等待着。也许是因为我摄入了太多酒精的缘故,或是因为这粉末质量不怎么样,我居然毫无感觉。如果这就是可卡因的效果,那谁会要它呢?反正我不需要。但是我知道饮酒的效果,酒精会产生意料之中的效果,会让人变得麻木。喝酒是可靠的,而我在这方面很在行。我的酒量比大多数人要好,很早我就知道了如何从喝高之中快速恢复,然后再次开始狂饮。当我感觉可卡因对我没效果的时候我很安心。我不想再碰它,或者让其他东西,让我从喝酒中分心。

两星期后,在教堂山闹市区亨得森大街的一间酒吧后面,一个朋友再次给了我一些可卡因。出于社交考虑,我用美钞圈着吸了两下。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自己在接下去的十年中会深深沉迷于寻找这魔法般的组合——可卡因、酒精、朋友、氛围,这些能让我重回人生巅峰的东西。

像很多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同龄人一样,我认为这是无风险的放松娱乐,虽然价格有些昂贵。每到晚上,我都会和朋友们凑出一百美元,买可卡因,一起跳舞、喝酒。可卡因似乎能让饮酒的效果大增,因此我便更加喜欢这东西。我可以喝下一箱啤酒或者其它任何放在面前的烈性饮料,几杯龙舌兰酒或混杂在一起的酒,只要你说得出来的酒都没问题,喝完后我依然可以自己站起来。

我的朋友们也喜欢喝酒与吸食可卡因,但很快我发现了一个我们之间非常基本的差异。到了晚上的某些时刻,他们会想着还有论文要写,还有测试和课程要参加。他们会退出,回到床上睡觉,只留下我独自一人对他们的离去感到困惑。那时候一般凌晨两点、三点、四点,我才刚开始兴奋起来。

很快,共享一克可卡因已经无法满足我。我的嗜好正变得越来越昂贵,为了保证自己的供应,我开始销售它们。一开始,我只会和兄弟会里的兄弟及亲密的朋友交易。然后变得越来越大胆,我开始出售给朋友的朋友,到最后不管是谁接近我都可以从我这里买到货。我告诉自己,我并不是某种卑劣的人,为了买一辆精品车或名牌服装而这样做。销售可卡因可以让我获得更多的可卡因。这是一件逻辑上非常简单的事。

当然,手头的毒品越多,我用得也就越厉害。在兄弟会,我有自己的单间,没有人知道我是否在里面。白天的时候,我会独自一人待在里面,在里面吸毒、喝酒。晚上是正式的娱乐时间,我会到外面去参加派对。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就再也不去上课了。

连续的狂欢只有在毒品卖光或没钱的时候才会中止。我因为懊悔猛撞自己到呕吐。我发誓永不再犯,我发誓要让一切重回正轨,吃得健康,努力学习,让这正在下沉的船体重新启航。在我整个转变计划的第一步几乎永远都是穿上鞋子,出去跑步。

每当我处于兴奋状态无法入眠的时候,我都会拉低鸭舌帽遮盖眼睛,然后溜出宿舍的门。我会在校园内的建筑间穿行,然后穿过一片墓地到达田径赛场和蓝色的跑道。我以一种痴迷的状态跑步,膝盖波动着,双臂摇摆着,双眼盯着前方。UNC的钟每十五分钟鸣响一次,然后每小时又会敲响一次。慢跑者来了又走,但我一直在跑。三十圈,四十圈,五十圈,我加快速度直到我的肺和脚开始燃烧起来。我参加的派对越多,对我的跑步能力伤害就越大。所受的伤害越大,我就越无法跑快。当我最终停下的时候,我从喷泉里喝了些水,直到我的胃承受不住,然后走到灌木丛中呕吐,直到我的喉咙破了皮。我知道我活该受这些罪。我恨自己在学校的失败,跑步就是我的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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