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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沈知则

沈宜思不在大院的这几天,闻笙闲来无事,她揣着手机,到菜市场去买小鱼干。

按理说,她视力这样好,进菜市场前,她在街边看见了一辆熟识的路虎车,这时竟然没有多想。

从菜市场出来,身上臭臭的,她拎着塑料袋,一晃一晃往回走。

手里小鱼干来回甩,她看见了那车,很是认真地看了一眼前面的车牌号。

这么巧。

秉着这份怀疑的心思,她继续往家的方向走。

那人都没有走远,闻笙可是面对面将他抓了个正着,他走在前方的街头,手里面挂着一个小女朋友。

新女朋友长得还不错,年纪轻轻的,梳着双马尾,穿着不到膝盖的短裙,周身洋溢着青春的朝气。

闻笙低头望了一眼脚底正穿着的凉鞋拖。

敌不过,先撤。

她和沈知则也没谈多久,前后加起来,大概两个月,说分手就分手了,大家都干脆,就是没想到,分开都这么久了,还能在这里遇见。

闻笙是没打算和这位旧朋友打招呼的,她拎着鱼干,迈着愉快的步伐,等着回家喂她家那只肥猫。

沈知则却喊住了她,正巧从店铺里出来,小女朋友跟在他身后,他推开了门,踩在台阶上,欲从袋里掏出一根烟,不经意就看见了那人的身影。

“闻笙。”

闻笙没想到他会喊住她。

她左右转转眼珠子,手里的塑料袋在两根手指尖上打了好几个圈。

她转过了身。

香烟携在手里,沈知则又塞回了烟盒里。

闻笙望见他朝她走近。

沈知则自然是不差的,都说他学历特别高,在法国读的硕士,读书期间就很出名,辅修的双学位,闻笙第一回见他,还是在某品牌的发布会上,当时他就坐在第一排,和那些知名的投资商老爸爸并排坐着。

闻笙不知道他到底有哪些优点,认识这么久,就觉得他的衣品真心不错,是她喜欢的feel。

“哈喽。”

再见面,总不至于尴尬地说不出话,闻笙打算先发制人,望见了他的小女友已走到了他身边,“好啊,沈知则,这么快又找到新女友啦。”

小女友是认识闻笙的,她太过出名,骤然见面让她萌生危机感,她单手揽住了沈知则的胳膊,向他靠近。

闻笙打量他新女友的同时,也打量他,他今天罩了一件黑色大衣,看上去不那么正式,但又没有那么家常,总体来说,这件衣服很衬他,他个子高。

他拍了拍小女友的手,对小女友道话,“我和闻小姐说两句话。”

小女友瞅了一眼闻笙,逢沈知则眼神安抚过来,她噘了噘嘴,松开了他的胳膊,还是退开了。

小女友一走,闻笙就很随意了,早知道今天要遇见他们,她应该穿好看点的。

她和他说话,“新女友很不错啊,怪不得要分手。”

他足足沉默了两秒,低头亦是同她道话,“分手是你提的。”

“哦……”

好像是这样的,她都快忘了,这下就有点尴尬了。

好好的一个气氛,不过是分手后的男女友再见面,他这副静默凝思的神情反而弄得局面有点不好行进。

闻笙比他想得开,见他神情凝重,她问话,“你怎么会在这里出现,是不是从凯雯那里知道了我的行踪,”不会吧,“没必要吧,都分手了,你还想搞跟踪啊。”

他的嘴角非常明显地抽动了两下,面色稍有收敛,他说话,“你想多了,有个亲戚住在附近,我过来看看他。”

闻笙不想和他多唠嗑,怪耽误时间的,他的新女友站在不远处,视线频繁往这里看,闻笙又不是什么都不懂的人。

她和他说再见,“那你去见你亲戚吧,我还有事,回去了,再为啊。”

“再为(会)。”

青天白日,叫她碰见了前男友,何况这个前男友还是个很能叫得出名号的人物,大名鼎鼎到闻笙碰见了他,都忘了和他招呼一些重要的事。

她拎着鱼干回家,今天是怎么回事,大院门口又停了辆车,也是她眼熟的车牌号。

她踌躇不前,这是公司副总明阳的车。

明阳没有亲自来,他派来了他的特助秦私,一道来的,还有好久没见的小白。

“闻总。”

与秦私一道共过事,知道如非情况紧急,明阳一般都不会让秦私替他跑腿。

进门,闻笙便知道不大好,恐怕是公司出了什么重大的事。

真叫人心烦,她还没有回家好好歇一歇、喝口水。

“小白。”闻笙先喊她。

这些天一直都跟在明阳身后办事,她看上去历练多了,到弄堂里来迎闻笙,和她说话,只是话音还打着颤,“闻总,明总说,他打你电话一直打不通,发邮件你也没有回,他怕你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就叫我特地把打印好的文件也给你带来了。”

闻笙把装小鱼干的塑料袋交到了她手上,“什么文件。”

公司确实出了事。

秦私走在她身边,客客气气,但他做事素来狠阀,前后道明白了事,就通知她,“明总的意思是,闻总你的假期恐怕得提前结束了。”

“秦私,你不要以为,”明阳对他特别好,“你不能仗着明阳对你好,你就能替他瞎传达命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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