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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幼时记忆

“开饭了,吃饭吧!”林岚做了满满一桌子菜。

王可晴来到桌前,有糖醋小排,酸辣土豆丝,酸菜鱼,红烧肉这样的家常菜,还有不知道是波龙还是澳龙,清蒸的鱼可晴也看不出来。

“可晴,坐下来吃啊!我炖了鸡汤,上次你妈妈教我的方法,我今天特意一大早买的土鸡,来,你尝尝看,味道跟你妈妈做的是不是差不多!”林岚装了一碗汤递给可晴。

“嗯,跟妈妈做的味道一样!”可晴喝了一口,的确,很好喝。

“是吗,那就多喝点!”

“妈,你让可晴吃点菜啊,不然光喝汤就喝饱了!”

“对对,可晴,你吃红烧肉,这个是我拿手的,还有糖醋小排,翰翰说你喜欢吃,你吃吃看,味道怎么样?”

“你让可晴自己吃,你老这样说,反而拘束,可晴啊,你和凌灏翰订婚了,就是一家人了,这儿就是你自己的家,想吃什么想做什么都随意!”凌爸爸说道。

“来,吃虾!”凌灏翰拆了虾肉夹到可晴碗里。

“妈,吃过饭你们忙吧,我带可晴出去玩,晚饭的话我们就不在家吃了!”凌灏翰说道。

“行,你们年轻人出去玩,晚上不要太晚,明天可晴还要上班!”

“爸,公司里面有没有其他岗位可以实习啊,我也想去公司!”

“有啊,你直接到我办公室来实习,反正以后公司都是你的。”凌爸爸听了很开心,儿子终于对自己的公司感兴趣了。

席间王可晴几乎没有夹菜,碗里一直都是满满的,王可晴看着自己圆鼓鼓的胃,跟凌灏翰同居之后自己已经胖了两斤了,在这里过个半个月的话,不得更胖啊!

“爸妈,我们就先出去啦!”凌灏翰跟爸妈说了声,就带着可晴出门了。

凌灏翰看王可晴吃的不少,如果呆在家里的话,保不准一会就想午休了,现在出门,正好带她走走,消消食。现在正值中午,烈日当空,小区里面一个人都没有,特别的安静,可晴走在前面东看西看的,别墅区就是不同,绿化环境特别好。可晴一跳一跳的,跳到树荫下避开阳光。凌灏翰在后面默默的看着,不好好走路怕是这辈子都改不了吧!

出了小区门,刚好有辆出租车,凌灏翰就带着可晴上车了。

“我们去哪里啊!”

“到了就知道了!”

出租车开了好长一段路,七绕八绕的,可晴原本就是路痴,这会完全摸不透路线了。终于,在一个老的小区门口停下来了。

“这是哪里啊?”

“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

进了小区,可晴发现巷子特别窄,应该就是弄堂吧,房屋的墙面还都是红砖,两栋楼之间挂了很多绳子,晾着衣服,此刻巷子里面也特别的安静。

“到了,这个就是我曾经住的地方,住到五年级。”凌灏翰在一个门店口停下,现在这里还是个制衣铺,老板正在里面的躺椅上午休。

王可晴从外面往里看,整个环境特别的陈旧,两个靠墙的柜子上放满了各种色彩的布料,裁衣板的一头放了很多的线。

“你之前睡在哪里啊?”可晴从外面压根看不到可以睡觉的地方。

“在后面。”

老板本就是眯了一会,听到可晴的对话,就睁开眼。

“凌灏翰来啦!”老板一看,便起身走出来了。

“唐伯伯,您好,不好意思,打扰您午休了!”

“没有打扰,我正好也醒了,这姑娘是?”唐伯伯看到可晴,问道。

“这是王可晴,我的未婚妻。”

“唐伯伯,您好!”可晴问候道。

“这么多年不见,都长成大小伙子了,没想到都有未婚妻了啊,上次你爸妈来的时候也没提啊,快快,进来坐坐!”

“地方小,你们随便坐,我去打点热水!”唐伯伯拎着水壶就出去了。

可晴进来之后才看到,原来放布料的后面拉了一层布,里面有一张床,就将工作和睡觉的地方分开了,这个床也只能容一个人睡觉,王可晴想想那个时候的凌灏翰的活动空间就在这张狭窄的床上,突然感觉很是心酸。凌爸爸凌妈妈这一路打拼真的不容易,每个人的成功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可晴想着以后一定要对凌爸爸凌妈妈特别好。

“来,喝水!”唐伯伯已经倒了两杯水过来了。

“谢谢!”

“唐伯伯,最近生意还好吗?”凌灏翰问道。

“还行,最近在做夏装,你知道的,这边住着的都是老上海了,就认我们做的衣服了,今天早上李奶奶还送了点结婚时候的布料让我过来给她做两件短袖的。”

“李奶奶现在身体还好吗?”

“还不错,现在一个人在家,现在不是都流行慢走吗,她女儿给她买了个计步的手表,每天早上都起的很早出来每个弄堂走一圈,还跟我们比步数,你说我哪里有时间出去走啊,你别说,这天天锻炼,身体更硬朗了!”

“可晴,听到了吗,李奶奶都锻炼身体,你也得锻炼哦!”凌灏翰看看可晴。

“哎呀,年轻人都不愿意的,每天那么忙,回家都只想躺着的,我看这丫头蛮精神的,适当的锻炼锻炼就行了。”唐伯伯帮腔道。

“老唐,帮我把这条裤子的松紧口弄一下,不知道是裤腰松了还是我瘦了,感觉大了一圈。”店外有个人从窗口递进来一条裤子。

“行,你放着吧!”

“哟,来人的啊,家里亲戚啊?”来人看到凌灏翰和王可晴坐在里面。

“你不认识啊,老凌家儿子儿媳。”唐伯伯说道。

“哪个老凌啊?”

“你说呢,就这家店的老板啊!”

“妈呀,这孩子都这么大了啊,不对啊,我记着比我儿子小一岁啊,都娶媳妇啦!”

凌灏翰刚开始没认出来,这样一说有印象了,是孙叔叔,他比凌爸爸小,但是结婚比较早,儿子比凌灏翰还大一岁,那个时候凌灏翰性格孤僻,全是他儿子孙宏罩着的。

“孙叔叔!”凌灏翰叫道。

“这孩子,从小就有礼貌,现在还记得叔叔!”

“叔叔好!”王可晴也跟着凌灏翰叫了一下。

“好好好,这姑娘,人长得甜,嘴也甜,老凌的福气不浅啊,找到这么好的儿媳妇!”

“是啊,我也是这么说的,下次老凌来得让他请我们喝酒去!”唐伯伯说道。

“唐伯伯,孙叔叔,您们先忙,可晴第一次来,我想带她出去转转!”凌灏翰说道。

“好,不过下次还得过来玩!”

“嗯!”

“唐伯伯是上海人,不过是农村的,刚开始是在农村做做衣服,后来有次去拿布料的时候遇到爸爸了,两人挺聊的来的,当时爸爸已经开始有了个小加工厂了,这个地方妈妈在这里打理着,爸爸就让唐伯伯到工厂去上班,不过唐伯伯更愿意到这个门店,他是老手艺了,用不惯那些机械化的设备,后来就让唐伯伯在这个门店了,一待就待了十年了吧!现在这个店爸妈已经买下来了,毕竟这是他们一起打拼的起点,不过唐伯伯所有的收入都是他自己的,也不需要房租这些,也算是给老街坊图个方便。”凌灏翰说道。

王可晴没想到凌爸爸凌妈妈是这么重情重义的人。

“大家都好热情啊,那个时候是不是大家也帮了爸爸妈妈很多啊?”王可晴问道。

“爸爸妈妈?”凌灏翰笑着看看可晴,“你这是改口了吗,还是说迫不及待的想嫁给我啊?”

王可晴这才发现自己刚刚直接喊了爸爸妈妈,太尴尬了。

“才不想嫁你呢,主要是没想到你爸妈这么重情义,而且还比我想象中有钱的多,所以嘛,我要赶紧抱大腿,即使将来不和你结婚,也得做他们的干女儿。”

“没事,只要不是近亲结婚,都可以。”凌灏翰一本正经的说道。

王可晴也是无语了,现在的凌灏翰已经越来越会说笑了,关键是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在人前朋友们都知道凌灏翰对自己的心,但是外人似乎都会可怜可晴,这么一小姑娘怎么找了个木头似的,一本正经一言不发的。

“我们接下来去哪里啊?”可晴不知道凌灏翰怎么安排的,临行前跟林岚说不回家吃饭,是不是今天一直到晚上都有活动呢?

“明天上班,给你选几套衣服吧,你不会打算穿成这样去上班吧!”凌灏翰看看短T短裤运动鞋的可晴,这明明就一高中生嘛。

“也是哦,最近好像都养胖了,好多衣服穿着都看到肉了,这次都没带几件过来!”和凌灏翰待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纵着她,而且有的时候在家里,要么在床上要么在沙发上,要么就在天台的摇椅上,关键是有些距离的地方,凌灏翰总喜欢抱着自己过去,不长肉才怪呢。

凌灏翰带着可晴来到南京路步行街,这条步行街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有上海一些历史悠久的老牌百货公司,也有一些大型的购物中心和商场。

“果真是个来上海必须打卡的地方,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城市的发展史嘛,这边是百年老建筑,这边又是新型综合商场!”王可晴像个小土包进城似的,特别兴奋,这个时候路上的行人不算多,可晴四处看着,还回眸看看凌灏翰,那回眸看的凌灏翰心都醉了,拿出手机抓拍起来。

“凌灏翰,这边是不是靠近外滩啊!”

“嗯,我们下午逛街,晚上带你到外滩去,这样的安排满意吗?”

“满意满意!”可晴的头点得像拨浪鼓似的。

凌灏翰带着王可晴选了几套职业一点的衣服和鞋,原本想买高跟鞋的,但都被凌灏翰换成了平底的小皮鞋。

“凌灏翰,这个钱包怎么样?”王可晴看到一个男士钱包,简单大方,一眼就看中了。

“送我吗?”

“嗯,喜欢吗?”

“你选的我都喜欢!”凌灏翰看都没看,说道。一来他相信可晴的眼光,二来,即使可晴眼光不行,只要是王可晴送的,他都是喜欢的。

“好,那就这个!”可晴直接拿去结账。

“您好,一共6888元,现金还是刷卡?”收银员说出来的瞬间可晴懵了,什么钱包啊,竟然这么贵!

“你好,这是什么牌子啊?”可晴弱弱地问道。

“路易威登,就是LV。”收银员刚刚还一脸热情,此刻打量了一下可晴,变得有些轻蔑了,这完全一小丫头片子嘛,浑身上下没一件名牌,而且竟然不知道路易威登。

“哦,原来是LV啊!”可晴以前不知道,不过蒋丽娜倒是在宿舍里面经常说一定要买个lv的包包,可晴多少就知道了些了。

“小姐,你还要吗,不需要的话麻烦不要影响我给后面的客户结账!”收银员没好气的说道。

“要!”可晴拿出卡来,原本因为这个店员的态度可晴并不想买的,但是凌灏翰喜欢。

“小姐,是6888元哦,不是688元哦!”收银员强调了一下。

“我知道!”可晴拿出卡,当时凌灏翰父母给的聘礼,爸妈并没有要,他们认为可晴这么大了,而且还是学会计的,应该有一定的理财能力,八十八万就全都给可晴了。可晴和凌灏翰一起开了个账户,存了八十万进去,目前的话自己也不懂哪些理财的,就先存着了,另一张卡里放了八万,再加上父母一直给生活费,还有之前凌灏翰爸妈给的见面礼,可晴这张卡里有十几万。

“好了,小姐,这边签字!”收银员的脸色又由阴转晴,可晴看着都想笑。

“这边是您的钱包,您检查一下,这是发票,您拿好!其他的您要不要再看看啊?”

“不需要了,谢谢!”可晴拿着钱包走到在一旁休息区等着的凌灏翰。

“送你的礼物!”可晴把钱包递给凌灏翰。

“谢谢夫人!”

“谢就太见外了,以后听话就好~”

“为夫一定会听夫人教导的!”

从店里出来,夜色已晚,可晴刚刚在店里的经历让原本比较兴奋的心情变得有些沉闷了,这样的购物体验实在是太差了,可晴一路都强装不了开心,有些闷闷不乐。

可晴跟着凌灏翰上了公交车,不一会就下车了。

“这是去哪啊?”

“到了就知道了!”凌灏翰记得可晴说过喜欢夜景,今天就是带她去看最有名的外滩夜景。

“到了!看对面!”凌灏翰指着对面的东方明珠,“可晴,这里就是外滩,而那个就是东方明珠!”

王可晴在电视剧上无数次的领略过这两个景点了,不同的电视剧营造出来的感觉是不同的,偶像剧更多的是浪漫,都市剧更多的是释放。可晴此刻更多的感觉是惊叹,对夜景情有独钟,这边的算是二十年来看到最美的,东方明珠隔江而望,闪烁着霓虹灯,黄浦江里来往的游轮似乎在叙述着上海这座城市的故事。

“凌灏翰,谢谢你带我来!”

“那想怎么谢我呢?”

王可晴知道凌灏翰想要的谢谢是什么,可晴踮起脚尖,凌灏翰微微低头,可晴吻上了凌灏翰。

“oh my love 咱们结婚吧,我会用一生去爱你的......”耳边突然想起歌声,可晴瞬间回神了。

原来是一个街头歌手,他看到可晴和凌灏翰亲吻的一幕,决定送给他们一首《咱们结婚吧》。

可晴从口袋掏出一百元,放到了吉他的盒子里,这是对街头歌手的尊重。

“祝你们幸福!”歌手说道。

“谢谢!”可晴脸红的离开。

“可晴,刚刚是想到什么了吗?”回家的路上凌灏翰问道。

“触景生情吧!”可晴回答。

“看样子以后得带你多去点景点,这样的话触景生情的机会就更多了!”凌灏翰一脸色笑,王可晴看到这张脸更加尴尬,刚刚太不稳重了,不禁加快了步伐。

“走慢点啊,你认识回家的路吗?”凌灏翰无奈的笑笑,都这么长时间了,每次深吻之后都还是会害羞。

“那你走快点啊!”可晴也没回头,直接说道。

凌灏翰笑笑,只得跟紧可晴的步伐,而可晴原本不好的购物体验带来的不悦也烟消云散了,果真,美好的景色总是能让人忘记烦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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