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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何处人间

东方终于离开了山林。

下了山之后,是很长很长,荒无人烟的道路,村子里负责隔段时间出去做买卖的人,都要用马代步,才能负着货物,走过这么漫长的路。当然,以东方的轻功,这段常人看来极为头疼的远路,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在这片荒凉的,长满杂草,间或有些大树,因为长年少有人走动而显得极之冷清的道路上,他或追风逐电,或信步漫行,或是偶有意趣,提气奔腾,追逐树梢的飞鸟,不知不觉,已走过了几许远道,几许弯路,眼前渐渐开阔,可以看得到比较象样的路了,路上的行人,也在渐渐增多。

东方放慢脚步,在路边闲闲行走,淡淡看着路上人来人往。

这是他第一次离开山林,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小村外的人。

果然大多身材高大,深目高鼻,皮肤多属白色,而眼睛头发的色泽也一样多有不同。他们说的话,有的语音和村里多少有些区别,但只要仔细听,还是能找到很多相似之处,凭经验推断,很快就能弄明白话里的意思。

东方颇有兴致地观察着一切。人们的衣饰多有不同,虽然看起来,他们有衣物打扮,生活方式,常用工具,都和以前所处的世界大不相同,但如果仔细看,仔细分辩的话,还是可以轻易地找出很多相似之处。

就算风俗语言习惯文化都完全不同,人类最根本的一些东西,却是不会变的。

谁是贫穷农户,谁是微薄小工,谁是富有商人,谁是官员仕绅。

穿着华丽衣服的人家境肯定富有,拥有马车的人,生活想来不错。而如果带着不少从人,前呼后拥,那不是巨富,便该是高官了。还有那偶尔会经过的,骑快马,着重甲的人,该是武者吧。只是不知道,这里可也有江湖,又或者,强大的武者只属于国家。

在一个闭塞村庄中长大的村姑,根本不能把这个世界的详情全告诉东方。好在东方久历江湖,早就练出处变不惊的本事,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凭自己的能力,理出头绪来。所以,他对新环境适应得极快,对新世界的一切知识,吸收得也极快。

仔细听路人的对话,越来越熟悉他们的语言,即使略有口音差异,也不能再影响他的理解。

仔细观察路人的行动,看行路人在路边买卖东西,很自然地分析出一般物品的物价,以及不同钱币的价值。

而所有的一切观察,都隐藏在看似漫不经心行走休息之间。

在路人眼中,他不过是个穿着怪异黑袍的老人。因为长长的白发,和苍然的眉眼,都代表着他的生命所余无多,所以人们一般不会对他多加注意,也很自然地忽略了他的长相和普通人略有不同的这一特点。

就这样,东方漫无目的地前行,也经过一些小村庄,也经过一些小镇。式样奇特的房屋也曾让他颇有兴至地注意了一番,然而,很快有发现,这些屋子,如同其他的一些生活用具一样,虽然和以前世界的有很大的不同,但基本的功能和特点,都没有什么区别。

在普通的小镇走上一个来回,哪里是普通民宅,哪里是有钱人家,哪里是官员府弟,哪里是一般店铺,哪里是供人住宿休息的酒店,根本就一目了然。

在他的印象中,酒店从来是各种消息的汇聚地,想要休息打尖,想要打听消息,酒店永远是第一选择。

而这个新世界的酒店也很好找,看到哪个地方,灯光明亮,门户大开,里头坐满了人,喧天的热闹声不绝于耳,那就是必是酒店了。对了,这里的人,好象是叫酒馆,而不是酒店的。

东方施施然走进小镇唯一一家酒馆,目光一扫,已经确定了柜台的位置,然后很随便地抛下十几枚黑晶币。

至于东方身上为什么会有钱?这个嘛。本来他在森林深处,随便摘点外头找不到的奇珍异果,或是弄点怪兽的毛皮骨头,拿到外头,那是轻而易举就能卖到大价钱。但是,做事一向肆意而随兴的东方教主当然不愿这么麻烦。他一路行来,看路人购买东西,要是见到谁衣服过于华丽,钱包过份鼓鼓囊囊,他就也随便伸伸手,善意地帮人减少一些赶路的重量负担。

至于偷东西会不会有什么内疚,不好意思啊,这种思想负担当然绝不存在于东方的心里。如果不是因为他初入贵境,不愿引起大骚乱,影响他观察这个世界,他也许会选择更直接更简单的方式——抢!

信手抛出十几枚黑晶币,这就象以前一掷万金的江湖客随手抛出一锭大大的银子一样,得到的效果也几乎完全一样。新世界中的掌柜小二,还有那略有几分姿色的酒家女脸上立刻堆满了笑,高高兴兴点头哈腰为他挑选一个干净的桌子,酒菜象流水一样送上来。

好吧好吧,东方皱起眉头。唉,总是习惯不了,这里在酒馆里做事的不叫小二或酒家女,而叫什么……对了,那个刚才送酒上来,腰弯得那么低,以至于露出半个胸部在眼前晃来晃去的女人,在和别人调笑时好象自称,那个酒吧之花。

唉,这个,必须承认,两个世界酒家最大的两个区别,其一,这里居然允许女人如此公开地勾引男人,同男人调笑无忌。倒是和苗人的热情肆意有些相似,不象汉人那么拘谨无聊。其二不同就是……食物啊。

东方为那粗糙的黑麦面包,甜腻过头的奶酪和烤得谈不上有多美味的牛肉感到郁闷。对了,还有酒啊,那些冒着泡泡,苦苦涩涩的东西,也算是酒吗?

别说汉人那些色香味美的菜肴让人无比怀念,就是苗人的五毒宴,都比这满桌的所谓好吃的让人思念啊。

东方漫不经心地只尝了两三口,就没了兴致,而这个时候,酒馆外竟然传来一声极为熟悉的驴叫。

这一刻,浮上东方心头的居然是一句以前在汉人世界常听到的老话。

天上龙肉,地下驴肉。

心中一动间,他抬头望去,一个年迈的老人,正拿着鞭子抽打在酒馆门口,怎么也拉不动的一头黑不溜秋的驴子。

难得这头驴子不但长得和以前世界一模一样,身上佩的笼头也和旧世界完全相同。甚至连这等怎么也拖不动的倔脾气,竟也和过去一模一样。

东方看得有趣,竟生起一丝淡淡的亲切之意了。

他耳目灵敏,虽然坐在酒馆里,却听到街上的议论。

“这老头又来卖驴了。”

“哪里卖得出去?”

“要劳力就买牛,要跑得快就买马,这种一没力气二不听话三还很慢的家伙,就算便宜得要命,也没什么人肯买了。”

“是啊,一匹普通的马,也就五十个黑铜币,就算是普通的农民也买得起了,还要驴子干什么?”

“谁叫他家穷呢,唯一拿得出来卖的,也就不过是头驴了。”

东方忽然长身而起,大步到了门外,一把接过了老人手里的缰绳,牵了驴子就走。

那性子奇倔的驴,从来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怪家伙,在被东方这么看似漫不经心地一牵,竟是身不由己,被拉得不得不跟着走,忍不住发出几声难听的嘶叫。

那老头只觉莫名其妙,这年头,怎么还有人抢驴子这种又不好卖又不好养的东西。他手忙脚乱想要抓住东方,阻止他把自家的东西带走。

东方头也不回,信手往后一拂,叮叮当当声,竟是掉落一地黑晶币。

老头愕然放手,傻乎乎地望着一地的黑晶币。这,这,这,这么多钱,连一百只驴子都可以买走了。这,这,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明知道应该立刻把所有的钱都捡起来,赶快离开,以免那个怪人反悔,但事情太突然,钱的数目太大,他一时没能反应过来。而街上其他的闲人,乞丐,看到这么多的黑晶币,已经呼啸大叫着扑了过来。

老人这才回过神来,连忙蹲下去捡拾,唯恐动作慢了被人全部抢走。

转眼间,大街乱做一团,一大堆人全挤下一个方向,人人趴在地上抢金币,四肢着地,姿式难看也就顾不得了。彼此争抢,你推我搡,这个踩那个的脚,那个打这个的头,呼喝斥骂之声不绝。

这可是一大笔钱啊,又是这么随便一扔,你说是给你买驴的,也得说得过去才行,这么好的机会,谁不想乘机发一笔小财。

对于身后的一切骚乱,东方都充耳不闻。因为他的随兴而为,会有多少人受伤,多少人倒霉,他也不在乎。人性千古不变,世人注定要为他们自己做的事付出代价,他这冷眼看红尘的旁观者,又何必介入。

他只是高高兴兴牵着驴子往前走,一边走,一边用另一只手托着下巴,以打量从哪里下刀最合适,哪块肉最肥美的眼光,上下看着驴子,考究了半天,他很亲切地问黑毛驴:“你说是红烧驴肉好呢,还是煎烤驴耳,或者白切驴唇怎么样?”

这些话他都是用汉语问的,可是这头天才的驴子,仿佛完全听懂了一般,在这个大魔头几近温柔的眼光下,开始脚软打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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