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那晚初次会面她怎么从饭店一路游荡回到家的她已经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母亲回来之后很高兴,因为那是父母离世后她第一次笑得那么开心,那么甜美。
往事与她像一口被封存于心底的古井,被池灏这颗石子砸得泛起一圈一圈的涟漪,久久不能平息下来。很多她以为已经彻底忘了的事如今又清晰地回到眼前,提醒着她,她也是一个有过去、有故事的人。
“师父,我刚才路过走廊,看到127号病床患者的女儿,她的眼睛跟你长得真像。”
冰卿被勾起了一丝兴趣,因为曾经家属院很多长辈都夸她的眼睛像爸爸,鼻子像妈妈。
22号病床的患者是个在建筑工地上卖苦力的农民工,皮肤黝黑,体格壮硕,为人憨厚。因为施工时安全措施不到位,从二楼坠落,被地面上一根竖着的钢管穿透大腿,好在与大动脉错过,才有了一线生机。
她过去的时候,看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站在病房外,望着里面,却不进去,穿着一中的校服,更显得清瘦。自己也曾站在病房外祈祷,只是当时年龄更小一些。
看到她,小姑娘很礼貌向她问医生好,声音中带着一丝哽咽,冰卿看着她红红的眼睛,干净清澈,“你父亲会没事的,你安心学习,学业别落下。”
“谢谢医生”,千树对着这个比自己小十岁的姑娘已有了长辈的感觉。
病房里,患者已醒,在担心自己治疗费用问题。此时小姑娘已经擦干了眼泪,假装一切如常。“妮子,快谢谢肖医生,她可是咱家的救命恩人。”床上的人想起身被身边一个穿旧衣裳的中年女人拉住。“你好好养伤”,语气里有嗔怪。妇人安抚好丈夫,转过来对她千恩万谢。
冰卿顺着话说:“这都是我应该做的,不必客气。”
妇人摸着女儿的头发,满眼疼爱“妮子,你爸这儿我看着,你赶紧回去休息会儿好好上课,你不是说要成为像这个姐姐一样的医生嘛,那更得好好学习。”慈母一番语重心长的叮咛在此时此景下更显深情。
肖然曾经是一中语言教研组组长,她那时一心想着长大后要成为一个像父亲一样学识渊博的语文老师。眼睁睁看着父亲在病房上一日复一日消瘦下去,直到形容枯槁,再到油尽灯枯,撒手人寰。
她便立志做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和最初的梦想相去甚远。
看着屋里三人相互体谅,又相互扶持,她心生羡慕,曾经,她也是这般幸福,她也有个三口之家。
现在看着空空的手掌心,心里也空荡荡的。
从病房里出来,便见另一间病房闹哄哄的,她记得这床的病人是个包工头,平日都是豪车进出,派头十足,突发心梗被送进医院;生前事还未完待续,人已来图身后财,吵得不可开交。
这样的情况也不少见,但刚刚亲眼见过困苦中一家人相依相伴,不离不弃;再看另一家人吃穿用度皆是品牌名家,财大气粗,却利欲熏心,只为图财,根本不关心床上的病人这样躺着舒不舒服,硌不硌。
对比之下,两种生活哪种更幸福?更值得追寻?这是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选择题,你选了哪种,在享受相应幸福的同时也得承受相应的苦楚。
她也没多少功夫悲天悯人,已渐渐明了,世上很多事早已定数,自己也不过是颗浮尘罢了。
轮了个周末休息,她打算去看看枫叶红,江州城西有片枫树林,是江州城有名的自然风景区,到深秋时,引来许多游客前来观赏,冰卿也想去凑个热闹,她也七年多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枫叶了。
枫叶林和记忆中的差不了多少,她找到最熟悉的位置,熟悉的旧长椅坐下。曾经爸妈带她来这里游玩,那时,江州市还没有发展起来,这片枫叶林还不是景区,只是一片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林子,也不见几个人前来,甚是幽静。父亲一向喜欢自然风光,时常带她来这儿,在这片枫林里,父亲曾教她背李煜的《长相思》
一重山,两重山。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
菊花开,菊花残。塞雁高飞人未还,一帘风月闲。
想起这首词,心里难过,当真是菊花开,菊花残。塞雁高飞人未还。旁边多了一个人,她也不在意,“肖小姐,咱俩这么有缘份,不如咱俩正式约会吧。”
刘可依旧一副嬉皮笑脸。
冰卿并未看他,自说自话,“你知道枫叶为什么这么红不?”
“为什么?”
“相传黄帝在黎山杀了蚩尤,染了血的兵器变成了枫树,所以枫叶才这么红。还有一个传说,从前一对有情人殉情而死,化身为枫树,枫叶红像极了他们火红的感情。”冰卿将曾经父亲给她的答案转述给了李可。
刘可笑道“这枫叶红很好解释,就是到了秋天,树叶里的叶绿素逐渐被分解,含量减少,红色素显现出来所以才红的,你一个医生,对这种新陈代谢难道不懂。”
冰卿也不搭理泼冷水的这人,继续盯着枫林发呆,刘可看着她眼里淡淡的疏离,知这里和她的曾经有些关联,也不多言。拉着千冰卿的衣袖口,将她拽起来,“走吧,既然来了,就好好看看风景,别浪费大好时光。”
两人并肩向前走去,身后血红色枫叶被一阵风吹落了一地,打在两人身上。
冰卿也欢笑起来,刘可第一次见她笑得这么不保留,也跟着心情大好,挺好的。如果真的娶回家,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冰卿的笑容在转角处冻结在了脸上。
前面,一对璧人立与眼前,男子英俊潇洒,女子明眸皓齿,当真是天设一对,地造一双,惟一不足的就是女子戴着口罩。以冰卿的眼光,这两人如果用来拍宣传海报应该可以极有效增加这里的客流量,促进旅游业发展。
身边人来人往,看风景的同时不时对冰卿对面的男子侧目。
李可搂过冰卿的肩膀,“帮我个忙。”
冰卿便借着他的力向前走去,勉强维持笑脸。
跟池灏擦肩而过的瞬间,她清楚地听到池灏不屑一顾的冷哼声,这声音她太熟悉,是她曾经的噩梦。
她认得池灏身边的女子,许多年未见,她出落得愈加楚楚动人。待相互错过之后,刘可笑道“谢了。”
“我们去喝一杯吧”
“好”
冰卿便和刘可去了酒吧,台上,一个名不见经转的驻唱歌手正卖力地唱着,
Once more you open the door
And you're here in my heart
And my heart will go on and on
you're here
There's nothing I fear
And I know
That my heart will go on
李可大手一挥,给驻唱的小伙子送了个十个花篮。
冰卿清醒地喝着醉酒,刘可醉着喝清醒酒。“她真漂亮”
“确实,她一直很漂亮。”
“我们结婚吧。”刘可醉的话都说不清了,冰卿不知他这话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高阳听。
“高阳,高阳,高阳”刘可醉后,一直念着这个名字,冰卿想着这人真是阴魂不散。
她认识高阳比认识池灏还要早些,冰卿是那种放在人堆里瞅半天都瞅不着的人。而高阳恰恰相反,她人如其名,像太阳一样,光辉耀眼。
这么多年,她心如死灰,仍在逃离;而高阳,仍旧像往昔般明媚,笑得没心没肺,以前一直以为时间时公平的,看到高阳的笑她突然生出一种错觉,其实时间对美女还是宽容些。
看着醉得一塌糊涂的李可,她不由得感叹一句,高阳真是有魅力,以前是校花,如今是拥有众多死忠粉的大明星,有这么多人死心踏地地爱着她,挺好。
罗加一过来的时候看到冰卿正喝着酒,懒洋洋地斜靠在椅子上,像一只醉猫,挠得人心痒痒,柔软得不成样子。
这样的冰卿她已经很久没见过了。
把李可交给他哥们,把罗加一带自己公寓。“你这姑娘真是傻,养出烟瘾不够,还想再惯出酒瘾是不?”
回应她的是除了一身酒味就是沉默。
买醉是为了逃避,为了遗忘,逃避那些自己不该怎么面对的人和事,遗忘那些不该留在心里的过往。可事实恰恰相反,在午夜的梦里,那些你刻意想要忘掉的脸都会跟你打招呼,清晰地毛孔都看得见。
冰卿的梦中,妈妈对她特别温柔,教她包饺子,一家人爸爸喜欢萝卜大肉馅儿,妈妈中意芹菜牛肉馅儿,她喜欢吃韭菜鸡蛋馅儿。每回都是手心手背出局一个,再石头剪刀布来决定包什么饺子,爸爸负责调馅,妈妈负责擀面,她负责包。
一家人笑笑闹闹包饺子,金色的夕阳将家属院的杨树的影子映射到三楼的窗户上,温馨和气,那是家的颜色。
其实她已经很久没有做这么美好的梦了。逝者已矣的道理她是懂的,也不再执着。
许是梦里都是吃的,宿醉醒后,她脑袋异常清醒,就是把罗加一的枕头弄得都是口水。
一早起来,兢兢业业的罗加一已经没了踪迹,她对她这样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风格早已见怪不怪。
她手机被放在床头柜上,上面贴着粉红心形便利贴:“以后别再喝酒了,怕你上瘾,影响你专业水平,好歹是个医生,能不能注意点。”后面还画一笑脸。
冰卿看到这便利贴傻乐,这姑娘从高中开始这么多年还这么少女心,那时候这傻姑娘给她的第一张便利贴上写着:谢谢你。
送她的第二张便利贴上写着:你做我朋友吧,
每张便利贴后面都画着笑脸。
也难为这姑娘这么多年还保持着这个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