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排除了两个地点,从目前的情况看,从新几内亚岛到科莫没有直飞的飞机,当然她也可以转机,但这样时间就对不上了,最后剩下北马里亚纳群岛和澳大利亚东部,在这两个地点里我选择了澳大利亚西部。”
“但是北城,澳大利亚西部也有很多城市,你怎么知道她去的是悉尼呢?”
“首先我可以知道她去的地方是海滩,她虽然外面穿了大衣,遮盖住了肩膀的部分,但从她的脸上不难看出墨镜的痕迹,这是她在海滩上晒日光浴的证据。其次,她的脖颈处有蚊虫叮咬的小包,海岸边比较潮湿,所以蚊虫较多。最关键的一点,她刚刚拿出的手机下方挂着一串小型贝壳,表面很干净,用的时间不长,但制作的并不精致,所以应该不是在海边的工艺品店买的,是她自己捡的,这一点可以从她的手看出来,人的手上包含着很多的线索。我看到她的手上贴着两处创可贴,显然是因为拾贝壳而划伤的,海边的沙滩上贝壳虽然多,但难免有破碎的贝壳以及尖锐的杂物,伸手捡拾时手指容易被划伤,同时,根据贝壳的纹路,可以知道它是悉尼邦迪海滩特有的一种贝壳生物,之前,我去那里的时候也曾经见到过。”
“原来是这样啊,北城,”晨琳笑道:“听你这样推理,很多事情其实都非常合理呢。”
“去掉所有不可能的情况,剩下的最后一种情况就是推理的最终结果。”顾北城淡笑着望向晨琳,“在柯南道尔的书里,福尔摩斯不是这样说的吗。”
“不过北城,虽然我没有你推理的那么全面,但也可以推理出来一些呢。”晨琳说罢,从椅子上起来,走到顾北城身边。
“说说看。”顾北城的嗓音低哑,伸手轻揽住了她。
“我觉得那位小姐应该很擅长弹吉他,因为之前我看见她没有放进口袋的右手的指尖上有很厚的茧,一般弹吉他的人应该是左手起茧,但因为她是左撇子,所以按弦的手应该是右手。当然弹尤克里里的人因为按弦,手上也会起茧,但尤克里里是碳素弦,吉他是钢弦,相比之下,弹吉他的人手上的茧会更加明显。”
“不错。”
“还有一点,她的工作应该是画家,虽然她这次来科莫是来看画展的,但这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我注意到她左手的指甲缝隙中残留了很多颜料,如果一个人每天都在碰画画颜料的话,不止她的手指,就连她的指甲里面也会染上颜料很难洗掉。”
“不错,琳,你推理的结果在我看来都没有什么问题。”
“不过我们在这样的公共场合议论一个女子的私事不太好吧。”末了,晨琳有些小声道。
“是啊,”顾北城压低的蓝眸愈发深邃,“我这个人总有一个问题,每当沉浸在工作和思考中,其他的事情都会顾不上了,这点今后要改。”
他侧头望向街道边的草木,日光的酒调得很淡,却很醇,浅浅地斟在每一个杯形小野花里。阳光下的科莫湖水波光粼粼,第一眼望去时眼睛不能即刻看的真切,只是一些闪亮的光斑在跟前晃眼,但慢慢地却愈发清晰,如同在夏日睡了一个悠长的午觉,睁开眼时尚且有些迷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