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信大喜,一脸雀跃,恨不得马上拖一把刀出来砍自己几刀,试试刀枪不入的感觉。
方信低头找刀,这才发现身边一片狼藉,遍地都是死尸,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腥臭味。
就像进入了一个屠宰场,地上洒满了血液,血液又渗入泥土,跟泥土混在一起,变成粘稠的血泥,踩一脚便会黏在脚底,拉出丝来。
在血泥,胡乱丢着一些胳膊、腿、残躯和人头。
真的是人头滚滚。
“还好这里不是地球,不把他们当成人就行了。”
方信安慰自己道,很快,心大的方信就适应了。
没办法不适应,如果方信再哭哭啼啼,悲秋伤冬的,这书就没人看了。
方信一脚踩到血泥中,走了几步,果然,不少的血泥黏在脚底,拉出丝来了。
方信不在乎,就当真实性很强的VR游戏了。
方信在血泥中摸来摸去,最后拿起一只断手,断手上握着一把短刀。
方信看了看,一手握刀,一手抓住断手,然后用力一扯。
Biu的一声,断手被方信扔到后面去了,飞了很远,看不到了。
“不说刀枪不入,起码力气大了不少。”
方信十分高兴,然后拿着短刀在身上比划。
想了想,方信轻轻把短刀放到手臂上,然后轻轻地拉了拉。
就像拿刀切带皮牛肉一样。
方信想道,举起手臂仔细观察,一丝痕迹都没有。
方信又想了想,举起短刀轻轻砍了手臂一道。
还是一丝痕迹都没有。
“真的刀枪不入!”
方信最后狠狠地砍了自己手臂一刀,手臂发出“噗”地一声,吓了方信一跳。
别给我破功了!
方信吓得把手臂放在眼前查看,手臂上出现了一道淡淡的白痕。
“果然是刀枪不入,哈哈哈!”
方信仰头大笑,笑声传出去很远。
空旷的夜空下,一个猖狂的笑声在回荡。
大笑的人站在人头滚滚的修罗场中,好像一个杀人狂魔。
“好了,既然上天让我来到这个地方,我就不能辜负了这场造化。”
方信笑了很久,最后恶狠狠地说道:“华晓涵,哼,我一定要你跪在我面前,哭着求我。”
至于让华晓涵跪在他面前,哭着求他什么,方信还没有想好,他现在唯一想好的,就是要报复华晓涵。
爱有多深,伤害就有多大。
伤害有多大,怨气就有多大。
“我要变强,然后回去报复她!”
方信对自己发誓道,他还记得中午看到的那一幕。
三个身着重型铠甲的骑士,对着一头红色的巨龙又劈又砍,巨龙毫无还手之力,只想着逃跑。
然而真实情况方信却没有看到,骑士们对巨龙的攻击连防都没有破,法师那几个小小的冰刃切割才是造成巨龙死亡的真正元凶。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看不到真实情况的方信自己都没有想到,在两条道路之间,他选择了一条崎岖的羊肠小道,而另一条光明大道,他连想都没有想过。
方信将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行越远,并且头也不回,快马飞驰,直奔南墙而去。
发下人生大誓的方信开始了变强的第一步。
摸尸体。
当然,这个词并不是字面上的意思,它指的是通过获得尸体携带的遗产,然后变强。
“嘿嘿,如果摸到一本秘籍,什么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那我立刻可以变成绝世高手,所向无敌,最后踏破虚空,飞升……”
方信兴奋地臆想到:“等等,先不忙着踏破虚空,我先要让华晓涵后悔,我要让她终生后悔!”
然而,把屠宰场中所有的尸体都摸过一遍后,方信失望了。
“妈个蛋的,说好的秘籍呢?说好的金银珠宝呢?”
方信看着手中三枚钱币一脸的哀怨:“怎么别人摸尸体都能摸出顶级秘籍,就连空间戒指都能摸出来,但是轮到我就只有这么点东西?好像一点也不值钱的样子。”
佣兵都是穷鬼,有钱也不做佣兵了。
方信看着手中的三枚钱币,一枚白色,两枚红色。
白色的刻着一轮弯月,好像是银,杂质很多的银,拿在手中不重,估计不足五克,换成瓷国币不超过50块钱。
红色的刻着星星,感觉是铜,因为没有生锈,这个不好估价,可能,大概,得有一块钱?
方信看着手中51块钱的异位面钱币欲哭无泪,手一扬打算扔掉,但是想了想,还是留了下来。
就当做纪念品吧!
方信垂头丧气地走出血泥池,然后眼睛一亮。
不远处还躺着一具尸体,尸体穿着灰色的长袍。
是二星法师莫尔的尸体。
应该会比这些穷鬼有钱一些吧?
好歹有件衣服!
方信兴奋地跑了过去,他还赤身衣果体,吊着一只鸟到处乱晃呢。
“哈哈,发财了!”
方信把尸体翻过来,立刻看到莫尔手中的魔晶币,魔晶币在夜空下晶莹剔透,发出微微的蓝光。
一看就是好东西!
一看就是值钱货!
方信一把抢过尸体手中的魔晶币,对着夜空仔细欣赏。
蓝色的宝石,中间流动着梦幻一般的烟雾,烟雾中隐隐有星光透出。
太漂亮了!
这东西应该能上万吧!
方信顿时心情大好。
方信不知道,世界上最大的星光蓝宝石,重达1404.49克拉的亚当之星,估价为1.75亿美元,并不比他手上的这颗大。
再找找,看还有没有。
方信伸手往灰色长袍内摸去,最后,又成功从一个金线编制的小袋子中找到了十多个同样的魔晶币。
发财了,发财了!
这一波赚到了!
方信笑呵呵地把所有魔晶币都倒在手中,仔细欣赏。
当方信沉浸在发财梦中的时候,莫尔的手指动了。
莫尔没有死透。
三位骑士十分相信施罗德的能力,没有给莫尔补刀。
莫尔还剩一口气。
方信把莫尔翻过来翻过去,又在莫尔的身上乱摸,把莫尔折腾得活过来了。
“救……救命……”
莫尔虚弱地说道,他虽然活过来了,但是依然只剩一口气。
“恩?好像有人说话?”
方信疑惑地抬起头来,看看四周,一片漆黑,鸦雀无声。
“救命……”
莫尔又说了一句,比刚才的声音稍大点。
“握了根草!”方信这时发现声音是从脚下传来的,吓得一跃而起,跳出七八米远,“诈尸啊,吓死老子了。”
“救……”
莫尔又说了一句,不过一口气只剩半口了,连完整的词都说不出来。
不过,就算说完整了,方信也听不懂。
方信就算能听懂,也不会救他。
就是这帮人,把我当做诱饵,用来钓一头红龙。
如果不是自己刨了个坑藏在里面,肯定被红龙一口吞了,连骨头都不会吐。
杀人夺命的仇恨!
不共戴天的仇恨!
方信一直记着。
方信很记仇的。
所有惹到方信的人,方信都会拿个小本本记下来,然后找机会报仇。
一个都不会漏。
“甘霖娘,正好杀了你,给老子解解气!”
方信大骂道,找了一把短刀,然后跑到莫尔身边,手起刀落。
莫尔的血已经流得差不多了,就算方信不杀他,他也活不过几分钟。
所以,这次没有“噗”的一声喷出血来。
只有莫尔的人头,像皮球一样滚了出去,滚得远远的。
人头滚滚。
又是人头滚滚,不过这次是动词。
莫尔一死,在方信手臂上,悄悄出现一条黑线,就像数字“一”。
方信杀了一个人,所以手臂上出现数字一。
方信没注意,原因有几个。
天太黑。
方信的皮肤太黑。
方信没注意,他在后悔,大骂。
“握了根草,衣服都割破了,早知道脱了衣服再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