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朋友认识的场景之一。
有时候总裁文看多了,脑袋就有点晕乎乎的。
星期天下午我去给朋友寄信。从我这边到邮局要穿过一条车流量特大的马路,没有斑马线,路面特宽,车来车往,大型卡车居多,小汽车也不少,想到那些车祸现场,我愣是没敢过去。
平时我都是等有人要过马路了,我立马跟上去,不得不说,中国式过马路在某些时刻和场景还是挺实用的。
但今天运气不佳,有个阿婆在离我很远的地方过马路,她走到路中间我才发现,完了,抱不上这一条大腿了。
站久了,我便蹲在马路边懊悔和唾弃自己怎么那么胆小(虽然蹲在马路边有点不文明,但是你能想到我在马路对面望了邮局30分钟的感受吗?大卡车的喇叭声让我心惊肉跳,但信又不得不寄。徘徊在马路边的我……),连马路都不敢过。
在我唾弃自己中,一位大叔牵着他儿子从我身边过马路,在他们走了四分之一的路程时我才发现,我想跟上,但如猛兽的车流把我们分开了,我又怯怯的退回马路边。
这回我认真的盯着马路边,生怕错过每一个要过马路的人。
不久,我发现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一个男生要过马路。我急忙跑到他身边,拉住他的衣角。在他惊恐的目光下,我义正言辞的说:
“一起过马路。”
现在想想还有点后怕,要是他友女朋友怎么办?要是他推开我怎么办?……我当时怎么做到那么理直气壮的。所以说看文有风险,犯傻需谨慎。
还有至今忘不了他那嫌弃我的眼神,以及我怂怂的跟在他身后的落魄样。
(我和男朋友不是一见钟情,甚至初次见面的印象不是很好,我很确定他当时是嫌弃我来着。但我从中悟出一个道理。如果你很喜欢一个人,并且想和他在一起,你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让他认识你,要不然他都不知道你的存在,你就递情书给他,一般都是以失败收场。
当然这里是个人的看法,我觉得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一方的主动,如果那个男生不喜欢你,你真的会给他造成很大的困扰。
或许你想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但有时候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怎么努力都没有用。
算了,当我在发牢骚吧。我们这里比较开放,女孩子喜欢人大多数都大胆去追,很少暗恋。
像我男朋友这样的猪猪整天招蜂引蝶,很多女生喜欢他。
不知道他有女朋友的,被他的皮囊所吸引来告白的小女生,我可以接受。但明知道他有女朋友的,还来刷存在感的,真的不能接受。情侣之间吃饭,你当然可以坐在旁边,但你不要一直尬聊好吗?意图能不能含蓄一点,隔壁桌的都看出来你是来抢男人的。还有当着人家女朋友的面问周末要不要一起回家,这样真的不好。是想要我误会你们之间有什么吗?
当然我知道你们没什么,但我就是很生气,男朋友你这次不好好哄哄我,你就完了。要是你敢跟我分手,我一定会打你的。哼,招蜂引蝶的坏男生。
可是另一方面我觉得有喜欢的男生就要大胆去追,要坚持不懈。遇到喜欢的人不容易,可不能错过。唉,矛盾体,我去自我反省和郁闷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