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想了一下,犹豫着说,“王富贵倒在地上的时候,她好像哭了,还跟那群人打了起来。”
“哭了?”高翔重复着这两个字,脸色瞬间阴沉下来。
跟她在一起几年,也就她弟弟去世的时候看到她哭过,一个王富贵,也值得她为他哭?
拳头骤然握紧,身边的气温仿佛都低了几度。
站着的人也没敢说话。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高翔从愤怒中恢复过来,淡淡的问,“后来呢?”
那人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后来王富贵重伤,柳佩佩和那个叫秋娘的女子带他去医馆了。”
高翔久久没有说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良久之后,他嗤笑一声,“找男人的眼光越来越差了。”
“老爷,那我们……”
话刚问到一半,又有一人进来,跪下道,“少爷,家里来信了。”
高翔往后一摊,闭上眼睛,“说什么了?”
“说是瓜子已经收到,夫人觉得肯定能卖个好价钱,让你多订一些。另外,老爷的第十二任妾室生了,是个男孩儿。还有,董家似乎更加中意二少爷。”
话音刚落,茶壶以极快的速度被高翔扔到地上,发出清脆的碎裂声。
报信的人缩了缩脖子。
还好,他来之前就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毕竟,董家不过是四品小官之家,贾敏身为贾家嫡子,娶她绰绰有余,但他们竟然不识好歹,放着嫡子不要却想选庶子。
高翔冷哼一声,不就是因为自己声名狼藉,是个纨绔子弟,而老二惯会弄虚作假,又有一张骗死人不偿命的脸蛋吗?
高翔将杯中的茶水一口饮尽,目光中尽是嘲讽。
学问再好,再有手段,那又有什么用呢?谁叫他生错了肚子。
“磨墨。”
他吩咐道,铺开一张上好的信纸,拿起狼毫提笔写下一行小诗: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嗟余听鼓应宫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写完最后一个字后,高翔小心翼翼的等着墨迹干。
磨墨的下人看了一眼,赶紧拍马屁,“少爷的字又精进了。”
高翔露出得意的笑容。
他这一手毛笔字,小时候可是特地练习过的,虽然比不上书法大家,但跟原主那个草包相比,强了不止一点半点。
董家的小姐是才女,自然是不喜欢草包的,他就不信李商隐这首流传了千百年的诗入不了她的眼。
恰好,两人第一次见面也是在宴会。
虽然那时候愿主因为宿醉连那个什么董小姐的样子都没记明白,但这并不妨碍什么。
哪怕她是世间绝无仅有的丑女,高翔也愿意娶她。
毕竟,婚姻不就是用来交换的吗?
士农工商,商人地位最是低下,哪怕他们有数不尽的家产,他爹也一直希望能洗白。
如果他能娶到一个官家小姐,别的不说,至少,嫡子的位置是稳的。
“拿去送给董小姐。”高翔说,“再加一对珍珠耳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