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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牵丝佩

黄巢、朱温这些天生的死亡魔头最终用野蛮彻底摧毁了世家,现阶段就连李世民这样的名君也难以解决掉这个巨大难题。

这个时侯造出极好的纸张大肆贩卖,虽然大大降低教育成本,却会得罪五姓七望这些庞然大物,接下来麻烦会源源不断,自己未必接得下来。

贞观盛世已经开始,现阶段大唐缺的是银子,有些东西以后再说,不会影响人民现阶段的生活质量。

韦枫一问书卷的价格,果然贵得离谱,寒门学子根本消费不起。

这就是门阀世家拉开和普通学子差距的一种手段,隋唐时代无论明经还是诗词,寒门学子对上世家子弟,犹如国猪跟五星巴西进行足球比赛,结果不言而喻。

这些事交给李二去头疼吧,自己不淡政治,只做生意。

突然间他双眼一亮,看到一函春册,题词别致有趣,书名为《花营救赎》。

艳情文学……

韦枫定住了脚步,看着面前这册书,心想要是自己提笔来写,一定比这些作品更加精彩。

看着救赎这两个字,他想到当年在豆瓣评分中高居第一的影片《肖申克的救赎》。

长乐门不就是肖申克?自己不正在帮助郑观音开启救赎之路吗?

灵感果然无处不在啊!

坊主略一打量,见他像是有钱的主,满脸堆下笑容:“客官这书可是头等货色,不比那些野狐禅!只是价钱嘛,嘿嘿……”

韦枫翻了翻,果然是手抄本。

雕牌印刷术虽然起源于南北朝,但真正成熟应该是唐开元年间,唐玄宗李隆基那个年代。

也就是说初唐印刷术还不成熟,市面上所有书卷几乎全是手抄本。

这需要多少人力物力?其中会产生多少错误?

怪不得书价这么贵!

想要在初唐普及印刷术,难度很大啊,最关键就是要找到足够多的识字工人,这……并不容易。

按下脑中诸多念头,韦枫继续问道:“还有什么好书一并拿出来,不会短了你的银子。“

坊主尚未回答,旁边有声音响起。

“现在最流行的是《绣楼记》,极是风流酣畅……“

同道中人?

韦枫闻言转过头去,见是一位年约二十的英俊公子,一边说话一边双眼不停在坊间乱扫。

“兄台既然说好,那便是好的,再替我拿上一本《绣楼记》。”

韦枫看着这位公子和绿油油的眼神,心中暗自好笑,这时的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又有平康坊这样的场所可去,中原的、西域的美女皆可品尝,用得着这般饥渴吗?

精神体验和肉体体验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享受,看来他喜欢柏拉图式的精神享受。

当下这个时代小说的市场应该很大,初唐四杰除了骆宾王正穿着开档裤吟诵《咏鹅》,其它三位连细胞都不是,正是文学的真空期,自己完全可以满足这些人精神层面的需求。

销售的原理就是发现需求,然后去满足需求的过程。

只要顾客爽了,自己的腰包也就满了。

这时坊主又从坊间拿出一套包装更加精美的钞本,有些神秘的说道。

“现在流行反弹琵琶,这里还有《左传》加料版,晚上一个人看,包你看了还想看!”

韦枫正要婉言谢绝,旁边公子却一迭声的说道:“加料版到底是什么东西,拿来我看看。”

坊主压低了声音说道:“好教公子知道,这书给了钱才能看,不光有西施勾引伍子胥,还有其它版本,比如孔丘和南子不得不说的故事,东施与文种的小船一夜,庄姜跟她兄长车上激战,你懂的。”

就见公子眼神变得更绿,更直。

这年头销售手段已经崭露头角,韦枫瞟了这位饥渴公子一眼,心念一动,忍住笑说道:“这些都看过了,我想看三个女人和一百零五位男人的故事,有吗?”

“这个……却是没有。”

坊主看向韦枫的眼光更加灼热,原来此人才是红粉中的高手,胭脂中的精英。

“公子要是有卖,小人愿意收购。”

随便说一个简单由头就能轻松刺激销售,韦枫正要说话,饥渴公子已经不顾礼仪扯住韦枫。

“三个女人,和一百零五个男人?哇,太历害了,太精彩了!”

韦枫知道这本书已经走进了他的心里。

此人年龄不大,国字脸,身板看上去挺壮实,韦枫注意到他的手指上有老茧,暗自诧异,没想到这样一位公子竟然是练家子。

李唐一个侠义时代,无论是李白的《侠客行》还是《裴旻剑舞》,《张旭草书》,其中都含有浩气和侠义!

唐朝的公子都是骑马佩剑,风流酣畅。

好时代,一个极好时代!

韦枫买了些纸张,见饥渴男还在等着自己,碰了碰他,两人一同出了书坊。

“兄台,你那里有什么好书?”饥渴公子将韦枫当成了平生知已,不停搓着双手,脸上也有些红润,兴奋感溢于言表。

“这个……现在……现在还没有。”

“那……什么时侯?”

这次韦枫没有让他失望,指了指自己买的那些空白纸张。

“有空时写写就有了。”

“你会写书?”饥渴公子张大了嘴巴,想是吃惊不小,原来他买了这么多纸是为了写书,真是太意外了!

他缓缓停下脚步,看着韦枫的肚子,仿佛见到了绝世珍宝,不假思索双手直接摸了过来。

“腹有万卷?”

君子动口不动手,韦逸没想这人动作十分敏捷,自己避无可避,被他摸个正着。

此时正值正午,阳光大盛,他眼中闪过一丝光亮。

一块玉佩。

韦枫已经看清光芒的发源地,在那人的腰间挂着一块浅绿色的玉佩。

光看玉佩的成色就不是寻常之物,再观玉石的雕纹,他大吃一惊,那不是曾经在鉴宝大会上展示过的隋朝牵丝佩吗?

牵丝佩虽然不是皇室中的极品,但也彰显出此人身份不简单!

念头一转,韦枫开口说道:“咱们一见如故,不如去酒楼畅饮一番如何?”

“正有此意。”

饥渴公子大喜过望,一把揽住韦枫,亲热的像斩过鸡头,喝过黄酒的兄弟。

两人把臂穿过东市来到平康坊,韦枫引着他走向廖常侍所说的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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