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8438200000022

第22章 初露端倪(二)

高青云根本听不进去话,他紧紧抱着高华,伸手就要去按床头的按钮。

这会儿叫医生来不是添乱嘛!吴冈一把挡住按钮,焦急地看着巫长命:“大师,怎么办?”

巫长命默念着咒语,高华身上冒出一股腥臭又带着某种令人晕眩的香气的奇怪味道,充斥在几人鼻腔里,让人的头脑开始发涨发晕。

随着香气的散发,高华渐渐停止抽搐,全身发起烫来,身上冒出的汗气都带着怪香。

高青云一愣,正奇怪这这香气是怎么回事,就见自己的儿子睁开了眼,迷迷糊糊地看着天花板,虚弱地呻吟着:“痛、好痛……”

“小华、小华!我的儿子!你醒了,醒了!”高青云喜极而泣。

“别高兴太早,他只是被痛醒了。”巫长命淡淡地说。

高青云这会儿看巫长命的眼神终于迫切起来,他哀求道:“你有办法!你有办法对不对,求你救救我儿子!”

“你先让开。”巫长命命令道,高青云迟疑着松开了手,让高华躺下。

巫长命掀开高华的衣服,露出他带着六块腹肌的肚子。

肚皮起起伏伏,一会儿后开始竟凹凸不平起来,仿佛皮肉下面有一条长虫在蠕动。

高青云骇了一跳:“这、这是……”

“这是血蛊,吞食人的血肉,它的排泄物发出的香气可致人昏迷。”巫长命说着,手伸向他的肚子,食指在他肚腹上轻轻一划,出现一场长约两厘米的血痕。那伤痕并不深,血都没流出来,只是割破了真皮。

但几秒过后,底下的凸起移到了伤口处,伤口处突然往上鼓起了一个大包,大包顶上的划痕被撑开,冒出了血迹,那血迹却在伤口上来回流动,颇为奇怪。

他们仔细一看,发现那并不是血,而是血红色的小虫,每一只只有一毫米长,身体软得像米虫。伤口缝隙里全是密密麻麻的红色蠕虫,翻涌着在伤口爬进爬出,看得人直犯恶心。

“去拿个杯子。”巫长命吩咐道。

“哦哦!”吴冈转身把桌上的玻璃茶杯递了过去。

巫长命将杯子倒扣在伤口上,再次握住他的手输入灵气,虫子像是受到了刺激,一堆一堆地争先恐后顺着伤口爬出来,碰到杯壁又开始顺着杯子往上爬,最终在杯底汇聚了成鸡蛋那么大的一个虫团。

巫长命等了等,没有虫子再爬出来了,她把杯子快速翻了过来。

杯底的虫子蠕动着,就像浓稠的血水,恶心得要命。

高青云和吴冈看得心惊肉跳,谁能想象出一个大活人肚子里钻出这么多虫子呢。

特别是吴冈,他捂着嘴巴,心想以后永远都不要用医院的杯子喝水。

“这是怎么回事,我儿子身体里面怎么会有这么多虫子?”高青云全身都在发抖,惊惧地看着那一杯红色的虫子。

“他被人种了血蛊,这种蛊会爬至温暖的腹腔繁衍,并吸食活人的血液。现在刚孵化不久,所以还比较小,待在肚子里没有往身体其他部位爬。若是等它们长大了,每一只虫子足有手指头那么大,会爬至全身各处啃食血肉。他们长得非常快,十天即可成为成虫。高华应当是吞食了母虫,母虫的虫卵在他体内孵化,所以有了这么多幼虫。”巫长命摇晃着杯子里的虫子说道。

她心里有很多怀疑,比如对于下蛊之人的猜测。巫蛊是攻防类巫术的一种,一些巫力不强的巫师可以凭借养蛊达到保护自己又攻击敌人的目的。巫蛊的蛊就是毒虫,下蛊的方式就有两种:一是下蛊虫,二是下蛊毒。但解蛊的方式有三种:念咒、取蛊、解毒药。巫长命没有血蛊的解毒药,所以念咒取蛊,以保证能在对人体的伤害最小的情况下取出蛊虫。

可高华一个普通人,怎么也招惹到了巫蛊师?

“之前做过血检,做过那么多检查,怎么没发现我儿子肚子里有这么多虫子。”高青云气愤道,医院居然什么也没查出来,这要是再等下去,他儿子的血肉都被这虫子给吸干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血蛊的香气离开人体就消散在空气里,检查不出来也有可能。”巫长命并不了解现代医疗设备是怎么检查的,检查的什么,她猜测道,“大概是血蛊幼虫太小,难以发觉,不过等它们长大了,那是肉眼就能看到。”

长大了就在全身各个部位蠕动了,手指头那么大的虫子当然能一眼就被发现,关键是等那时候才发现,血肉都被吃干净了,就剩外面一张皮,发现又有什么用。那时候还不好把虫子引出来,难道要做手术在全身各个部位开刀挖虫子吗?把人挖得千疮百孔也取不完。

高青云想到这一点,后背都凉了个透。到底是什么人,竟然这么狠毒,给他儿子下这种蛊。他一定要好好查查,非把那个人给逮到不可。

“中了此蛊,昏迷只是过程,死亡才是结果。而且,这种虫子离开温暖的血肉无法存活。”巫长命举着杯子,在几人的注视下,那杯中的蛊虫渐渐停止了蠕动,最后化为腥臭的血浆,彻底成了液体。

高青云一下便明白了她的意思:“所以是有人近距离放到我儿子身体里!”

既然离开血肉不能活太久,那下蛊的时间也不能太长,不然虫子就死掉了。

“差不多。”巫长命说完,又补充道,“但如果他吃的是生肉,或者喝了生血,那就不一定了。现在什么恒温保温技术保鲜技术不是应用挺广泛吗?”

“华哥好像挺喜欢吃毛血旺的,不会是吃了生的毛血旺吧……”吴冈神色一变,猜测道。

“有可能,吃进去的可能性最大,毕竟活虫没有办法自己爬进人的体内。他昏迷了四五天,虫子还这么小,说明他吃的是母虫。大概是吃的时候把母虫给咬死了,所以幼虫卵在没有母体的情况下孵化时间久了一点。”

“呕——”吴冈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涌,一想到嘴里嚼个恶心的虫子还吞下了虫子的尸体,尸体里还满满都是活虫卵,他这辈子都不想吃毛血旺了。

“大师,你看看我有没有中那什么血蛊啊,我也吃过毛血旺,还喜欢吃寿司。”吴冈哭丧着脸,感觉天都塌了,毛血旺好歹是熟的,经过高温消毒,寿司那可都是生鱼肉啊。

“这蛊虫也不是随便找就能找来的,你放心吧。”

吴冈心里还是很忐忑。

此时高华体内的血蛊香气已经被巫长命用灵力全部驱除了,人也渐渐清醒过来。

他睁着眼睛,耳朵嗡嗡的没听清大家说什么,只发现大家都看着自己的肚子。低头一看,他的肚皮露在外面哇凉哇凉的,“啊”了一声,就要扯被子盖上。

高青云抓住他的手:“小华啊,你肚子上还有伤口呢,先别碰,等会儿再去做个检查。”

我爸怎么对我这么和颜悦色?高华简直不敢相信。看他爸脸上似乎有愧疚的神色,他渐渐睁大眼:“臭老头子,你、你不会把我开膛破肚了取肾卖钱了吧!”

“瞎说什么呢臭小子!”臭小子一醒来就成功地把他气得心肝肺疼。

吴冈:华哥比我还厉害,敢直接跟老爸怼。

“你你,小姐姐!”高华视线转了一圈,看见巫长命,顿时瞪大了眼。

“臭小子,没大没小,叫大师!”高青云气道。

“对对,华哥,这是大师!”吴冈也跟着应和。

高华眼里露出迷茫。

“我之前说过,你出了事可以给我打电话,你忘了吧。”巫长命说。

“大师,你认识我儿子?”高青云已经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叫起大师来真心诚意丝毫不虚。

“在来梁京的路上认识的,当时看他面相,推算出不久后会有一劫,给他留了号码。”巫长命解释道。

“臭小子!”高青云咬牙切齿,“早点给大师打电话多好,遭这么多天的罪。”

“我以为是开玩笑……”高华更纳闷了,他环顾四周,惊讶道,“我怎么在医院?”

吴冈连忙说:“华哥,你在家里晕过去了,都昏迷好多天了!”

“啊?我怎么感觉才睡了一觉呢,我这是怎么了?”高华震惊道。

于是吴冈把他中了蛊又被大师给救了的事说了一遍。

高华听得一愣一愣的,显然刚醒来还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我最开始是感觉有点困,怎么都睁不开眼睛,我还以为是我太累了呢。”

这智商堪忧的傻儿子!

“大师,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刚刚冒犯了你,还得多谢你不计前嫌救我儿子。”高青云愧疚道。

“无事,你也是爱子心切。”巫长命不在意道。

高青云心想,这可真是个仙风道骨的高人,虽然年纪轻轻,但心胸开阔,法力也高强。这种能人,他一定要尽力交好,不可能成为她的敌人。

“大师,不知你现在住在哪里,等我回去将薄礼送于你住处。”

“暂时住在山海御下华府央墅第八幢。”过几天就要搬去紫金华硕了。

“好,多谢大师!多谢大师!”高青云欣喜道。

一会儿后,护士进来查房,看见高华醒了都惊讶不已。医生听到消息飞快跑了过来,问高华是怎么醒的,问他身体有什么感受。

巫长命对上高青云的视线,摇了摇头,深藏功与名离开了。

吴冈送巫长命回去的路上兴高采烈,拍马屁拍个不停。

“大师,您真是太厉害了!轻轻松松就把华哥给救醒了!”吴冈还回想着刚才那一幕,惊叹道,“您下手那速度,那招式,真是快、狠、准!连叔叔都满脸崇拜!”

“大师,跟着你我真是长见识了。我以前可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鬼,还有什么蛊虫,现在一看,我还真是见识太少了。大师,我决定了,以后你走哪儿我就去哪儿,你让我往东我就绝不往西!大师,您收了我呗!”吴冈突然话题一转,满脸期待地看我巫长命。

巫长命沉吟:“既然如此,我先试试你的可信度。你说,我走哪儿你走哪儿,是吗?”

“当然!”吴冈点头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我正打算去鲲鹏数字娱乐呢,一起去?”巫长命笑着问。

“大师……”吴冈面上有些为难,“去那儿干嘛呢,那儿也没什么好玩儿的。”

“去看你爸啊,你不知道,我是鲲鹏数字娱乐的董事长吗?”巫长命眼含笑意。

“真的假——”吴冈正在怀疑,突然想起老爸之前好像是说过,公司的老董原来是个白头发的年轻女人,他顿时面色就灰败起来,“大师,这个可不可以再商量商量啊。”

“不可以。”巫长命摇头。

“那、那我豁出去了,挨打就挨打吧!”吴冈闭上眼睛下定决心道,“为了拜师,我去!”

“傻孩子,逗你的。”巫长命无奈道,“你这个年纪应该好好学习。况且我不会轻易收徒的,你还是放弃吧。”

“我不!我最讨厌读书了!”吴冈多年的经验告诉他,不能轻易放弃!任何事情只要坚持,就会有结果。比如他坚持了十多年考试绝对不及格,他老爸就没有让他考试及格的心了。

当然,坚持的过程是惨烈的,他三天两头就要挨打。农村出生的老爸和爷爷一样,奉行棍棒之下出孝子。

到底只是个玩笑话,巫长命最终没有去鲲鹏数字娱乐,而是去了紫金华硕。

沈长明帮忙找了装修公司的人把她选中的十七楼简单装修了一下,用的材料都是现成的绿色环保材料,装修完就可以入住。家具也是由装修公司选好的,里面基本的生活用具都齐全了,就是还差一些生活用品,比如床单、碗筷这些东西。

沈长明之前把钥匙给了她,她也付了钱,房子现在已经是她的了,随时搬进来住都可以。

等过几天就搬过来吧,老是住在紫宜家也不太好。

晚上,赵紫宜回来看了一眼善时又走了,看见巫长命也当不存在。巫长命默默上了他的车,跟着她去了金合欢。

“跟着我干什么?”赵紫宜不耐烦道。

“紫宜,抱歉。我觉得你说得有道理,你别生气了,好吗?”巫长命认真地说。

“呵,我生气关你什么事?别自以为是了。”赵紫宜依旧对她没有好脸色。

她甩下巫长命,上了金合欢三楼,立刻有侍者过来迎她:“赵总,您的包间已经准备好了。”

赵紫宜嗯了一声,朝前大步走了过去。

巫长命也跟了上去。

侍者疑惑地看了她一眼,也没有吭声,带着两人去了一间金色的门前,打开门恭敬道:“祝您今夜玩得愉快。”

巫长命的视线在门上烫金的“天字二号房”停留了一秒,也抬脚跨了进去。

侍者见赵紫宜没有排斥后面这位小姐,便识趣地低下了头,等巫长命也进去后,才默默地关上了门。

巫长命进门后睁大了眼,倒不是因为里面豪华的装饰,而是因为沙发上那一排摆着各种姿势又做出各种表情的男孩子们。

他们或野性或文雅,或单纯或性感,一排数去,竟有八个。

同类推荐
  • 若归千里

    若归千里

    一本缺页的千里国史书,一个沉甸甸的莲花挂坠,是梦,亦或不是梦,没有永远的喜,也没有永远的悲,只有永远的爱。
  • 鸾鸟寻音终相错

    鸾鸟寻音终相错

    彼岸花,花开一千年,花落一千年,花开叶落,叶展花败,花叶生生相错,终不得见。祭音、青鸾的竹马青梅;蓝澈、无期的无瑕璧心;白染、安皓轩的碧落黄泉......你们可都曾记得当初,真的拥有了未来......
  • 第一盗妃:妃常花心

    第一盗妃:妃常花心

    某日。纪微笑扶额,头疼不已道:“行行了,够了够了,我已经有一位夫君,两位未婚夫了。再说我相信,大名鼎鼎的大监应该不会想要委曲求全伏低做小吧!”然而让纪微笑更没想到是,人要脸树要皮,人不要脸,则天下无敌。只听莲瑾修无耻的笑道:“是你的话,瑾修甘愿委曲求全伏低做小也没关系。”噗——,纪微笑被气得想要吐血无话可说。没办法,至此纪微笑又多了一笔婚债。她安慰自己,人家都是钱债多不愁,她到好,独独婚债多而不愁。
  • 九嶷山上有棵树

    九嶷山上有棵树

    妖族人族在大地上驰骋,古神们彼此争夺着权柄,灵界的生灵蠢蠢欲动,究竟谁能成为永生者?灾厄,苦难,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回过头,原来一切都是天命……
  • 妖女要翻墙

    妖女要翻墙

    友情排雷:女主乃终极大反派,天生冷酷无情、自私狡诈、阴狠恶毒,全文反套路、反白莲、反圣母、无三观,不喜慎入。前世的赵初心千夫所指,恶声狼藉。只因她渔色猎艳的一生。那年她为得到一名绝世男子,敢烹了亲姐,宰了亲妹,甚至差一点就干掉了亲爹……于是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等她年老体弱,妖魔群起反噬,吃她血,喝她肉,最终落下个死无全尸的下场。当曾掀起一阵腥风血雨的天师老祖,重生成一个傻子。赵初心拍大腿狂笑,一群傻吊,懵逼了吧!可不知哪个王八犊子,竟散布她灵魂未灭的消息,引来仇家千千万……妈了个巴子,她现在凡胎肉身,怎经得起这些妖魔鬼怪的“一摸”……幸而天无绝人之路,让她捡来一只千年老尸王。从此兵来——他挡,水来——他掩。打怪陪睡,洗衣做饭样样都会。傻子赵初心从此走上鲍鱼捞饭,鱼翅漱口的人生巅峰。等等等等!这只老粽子搞毛线?有了他就不许乱搞男女关系了?摸摸,看看都不行?除非他死?我凸,他不是早死了吗?前世的赵初心风流成性,阅男无数,不管老的少的,活的死的,却唯独没试过僵尸。这一世她好奇心颇重:不知你这千年老僵尸的滋味如何?阿金:你可一试。赵初心老脸一红:那,熄灯吧。阿金:……【片段1】某日,某僵尸心血来潮问:孩子,怎么来?赵初心:男人播种,女人生子,天经地义。金:你是女人。赵初心:我当然是女人。金:你生一个。赵初心:没兴趣。金:我生一个。赵初心:……金:你和我生一个。赵初心:……那么问题来了,僵尸怎么生孩子?PS:鬼差姐妹文。
热门推荐
  • 我的拖鞋成精了

    我的拖鞋成精了

    “脚洗了么就特么踩我~”“你一个九块九的拼来的拖鞋~嚣张什么!”人字拖:“九块九就有了金手指,你还想怎样?”QQ书友群882868519~
  • 斗破苍穹之双帝逆乾坤

    斗破苍穹之双帝逆乾坤

    萧云,穿越到斗气大陆,和萧炎一起登上巅峰,一族双帝!重现上古萧族辉煌!
  • 至高众者

    至高众者

    这是一群强者们成长的故事。当然,对于一些人来说,这个故事并不那么美好!
  • 看见我的刀了吗

    看见我的刀了吗

    沙雕爆笑文。文笔渣,入坑谨慎。林三木,许逢春。枯木逢春。
  • 拿下混血冷帅哥

    拿下混血冷帅哥

    景阳高中的小太妹竟然把华丰高中一等一的混血帅哥给强了!还嚣张高调的宣布“他是姐的男人,谁敢犯姐男人—杀!”原来混血帅哥早就窥视她很久了呢!她是自动送上门的,被拐着就开始了一场生生死死轰轰烈烈的另类旅程。“我告诉你,我就肤浅就不懂付出,要死一起死要活一起活,你他妈要让我一个人,我一定到阴曹地府去鞭你的尸!”不管是她先招惹的他,还是他先窥视她,反正他们是绑在一起了,任何事任何人都不得让他们分开!--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乙肝科学保健指南

    乙肝科学保健指南

    慢性肝炎很常见,诊断不困难。然而,慢性乙型肝炎很少在发生后即能作出早期诊断,多数病人就诊时难以说明何时开始有病;就诊时,甚至多次门诊后医生也未必能正确说明病情程度;有的病人病因不明或治疗无效,辗转求医尚无结果。肝炎患者在日常保健和治疗中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本书主要从不同的季节,介绍了一些科学的保健方法,可以让你避免感染,为了我们的健康我们一起来看看这本书吧。
  • 重生之最强嫡妃

    重生之最强嫡妃

    前生世家嫡女,一心想要脱离世家,过上平凡生活。可是最终心无留恋的死在自己爷爷的枪下。今生重生在农家之女的身上。苏若发誓,绝不踏进那个权利争锋的地方,好好的做自己农家女。老实憨厚的爹爹,温柔美丽的娘亲,两个哥哥,一个弟弟,平凡生活,这都是她想要的。苏若笑了,只不过这笑容持续的时间不长。谁能告诉她,这个权势滔天的王爷为什么会在她家?谁能告诉她,农家女和世家女是怎么画上约等于的?谁能告诉她,这个世家女怎么就变成了嫡妃?那么现在谁又能告诉她,这个嫡妃怎么就招惹了一群女人不死不休?好,当她苏若是好欺负的是吧。景逸宸,你死定了。片段一百里村东南面的一处堪比世外桃源的山庄里,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子淡然的看着眼前高贵女子,默默地喝着茶。女子最终沉不住气了,高傲的说道:“你配不上他。”“恩。”“你只是个农家女。”“恩。”“而我是公主。”“恩。”“我喜欢他。”“恩。”看着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的人,女子急了。“你难道就没有别的话要说吗?”“有,我就问一个问题。”“你说。”“你先说完了吗?”额…那女子有些错愕的点点头。“扔出去。”说罢,苏若站起身来,丝毫不管身后女子的惨叫,进了房间,紧接着房间里又是一声惨叫,只不过这一次是男人的声音。片段二庄严奢华的皇宫里,苏若端坐在景逸宸身边。“苏若是吧,不用紧张。”“不,我现在很紧张。”“没关系,本宫吃不了你。”“我是怕别人吃了我。”“呵呵,你倒是幽默的人儿,怪不得景王会喜欢你,不过凡事有个度,落下一个善妒的名声可不好。”“的确不好。”“说起来,本宫的表妹也算是个贴心的人,以后你们一起服侍景王,应该是最好的,你说呢?”“我说不错,就怕打起来。”皇后面色一沉:“什么意思。”话音刚落,外面一阵混乱的声音…“娘娘,不好了,景王带来的爱宠和孟小姐打起来。”苏若一叹,她早说了,景王府不好进啊…
  • 知有你

    知有你

    重生回到十七岁,在前世她是人人羡慕,父母疼爱的姜家千金大小姐姜知颖。长大后,老公的欺骗,闺蜜的背叛。然而只有他,始终默默地守护她。重生后——某位大人物的助理:“不好了,少爷,少奶奶又打人了。”大人物:“马上处理,保护好少奶奶”助理:“...是”——一分钟之后嘟嘟嘟.......“受伤了?”来自某位的问候,语气中明显带有一丝宠溺。“没有,我怎么怎么可能让自己受...受伤。”姜知颖心虚的回答。“好好待着,我马上就来.....”申朔辰一点办法都没有,谁叫她是他的费尽心思取回来的老婆。只能宠着。“哦”某女回答到,她也猜到了他肯定是发现了她受伤了。谁也没想到京城第一大人物也有今天!
  • Gould's Book of Fish
  • 杀戮之神

    杀戮之神

    《杀戮之神》是法国剧作家雅丝米娜·雷札的代表剧作。平凡的一天,两个11岁的小男孩在公园发生争执,前者用棍子将后者的嘴打破。这起不大不小的儿童纠纷,将两对原本没有任何交集的夫妇拉到了一起。他们从协商孩子的伤害事件开始,逐一揭开平静的生活表面下涌动的暗流,家庭之间、夫妻之间、男女之间,嬉笑怒骂、冷嘲热讽,不仅是对于文明和粗野这两个认知观念的怀疑和辩驳,同时也是西方人价值观的碰撞:是杀戮还是和平,是英雄主义还是沉默主义。《杀戮之神》推出后,在世界各国得到了诸多演绎。由波兰斯基改编的同名电影荣获2011年波士顿影评人奖最佳群戏奖、2011年威尼斯电影节小金狮奖,以及恺撒电影节最佳改编剧本奖,该剧本在大陆多次被搬上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