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他们的谈话,孟思梦明媚的脸暗淡了下来。
只有秦鑫还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确实这也未关到他什么事。他虽与梁耀是好朋友好哥们,但对他的家人是不甚了解。
从小的遭遇让他养成了对任何事都是一副凉薄的样子,除非是他在意的人和事,否则很难引起他的注意。
虽然都是好兄弟,许久未见也说不出多少令人感动的话来,男人就是这样,话不多,但感情依旧未变。
之后他们就闲聊着最近几年的变化,而诺锦良和秦鑫的话本来就少,就没聊什么,孟思梦因心情不太好的原因也不怎么找话题,只有梁耀在那里谈这几年在国外的一些趣事,只有孟思梦久不久回上一两句。
正在他们东扯一句西扯一句地闲聊时,梁耀的手机“嘟嘟~”地响起来,是叫他一起去玩的其他朋友。梁耀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很是耀眼,很健谈,因此他有许多的朋友,但最好的还是他们三个。
饭也吃的差不多了,梁耀就叫了兄弟四人一起去,刚才的那些人是在“金玉酒吧”订了包厢,所以他们就直接开车去那里。金玉酒吧虽然不比惊鸿饭店的档次高,但相对与D城的其他酒吧而言,算是高档的了。
虽说是“酒吧”两个字有点粗俗,但里面的环境相对其他酒吧来说还是好的,一楼是没有包间的大堂酒吧,比较吵闹些,价格也相对二三楼的包间要便宜很多,酒吧有请专业的调酒师来调酒。
酒吧有专门的驻唱歌手,但偶尔也有客人上台唱几首活跃气氛,对于这种情况,酒吧通常都会欢迎的。
由于梁耀没开车过来,所以他搭了诺锦良的车过来。当他们驱车到金玉酒吧时,秦鑫和孟思梦还没到,所以他们就在车里等那两人到了才一起过去。
“锦良,你到底是有多喜欢钱?取个酒吧的名字还要加上金玉。”梁耀在后座上调侃道。
听到他的话以后,诺锦良不由得抬眼看了看,前面忽亮忽暗的“金玉酒吧”四个大字,也不回他的话,就定定地看着前面的四个大字发呆。
多喜欢钱?他不是有多喜欢钱,他只是喜欢把一切有关她的都与他联系在一起罢了。“金玉”也就是“锦玉”,是他的名字和她的名字的缩影,无论何时他都想让他们的名字放在一处。
学生年代也是,他毕业后出来创业的所有店名也是,他还有一个终极目标就是——在有生之年要把他和她的名字放在一个本子上,盖过章封面是红色的本子上。
那是他一眼就被惊鸿到的女子,往后的余生便觉得那一瞥已经足够填满了心中的沟壑,她就是他遗落在凡间的那根肋骨......
对于他这个闷葫芦梁耀已经见怪不怪了,所以也没太在意。
等秦鑫和孟思梦都到了以后,他们就直接去订好的包厢,等他们到包厢以后,发现包厢里已经有十几个人了有男有女,那时包厢里很是热闹,有玩游戏的,有喝酒的,还有几个人在跟着屏幕里的歌词在撕心裂肺地乱吼……所以很是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