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这大雨天你怎么会在这,来了怎么不进去啊,还有你这是怎么啦?”
一连串的发问,杜简显得有些窘迫,他抓抓乱糟糟的脑袋,不知如何开口。
“赶紧进去吧,外面下着大雨呢。”
她连忙打开院门,朝里面喊杜景,“阿景,小叔来了——”
刚洗完澡的杜景听到宋知的叫喊,连忙走了出来。
待看清杜简一身的污渍,杜景眉头一皱,二话不说就扶着杜简往屋子里走。
等进了屋,杜景才冷着声音询问,“小简,是不是他们欺负你了?”
他们?
是老屋的人吗?
厨房里,宋知一边拉了木棍给杜简烧洗澡水,一边竖着耳朵听两人的谈话。
“阿景,呜呜,他们呜呜......”
杜简坐在小椅子上,双手环腿,头埋进去腿间,咬着牙伤心的哭了起来。
虽说家族血缘排行榜上,杜简是杜景的小叔,但其实在杜简的心中,杜景才是那个照顾人的长辈,是一个能为他挡风遮雨的大哥哥。
只有在杜景面前,杜简才会露出孩子气的一面
见屋子里没其他人,杜简再也忍不住了,当着杜景的面嚎啕大哭。
边哭边打着哭嗝诉说,“阿景,舅舅说要给我娶媳妇,我不愿意,他们就给了娘二十两银子,娘就同意了。”
“呜呜,阿景,娘这是在卖我,这不是给我娶媳妇,我偷偷听她和大嫂说话,说再加五两就让我去做舅舅家的上门女婿......”
“你舅舅答应了?”杜景脸色沉的可怕。
“呜呜,我不知道,我一听完就跑来你这了。”
杜简擦了擦眼泪,红红的眼睛染着倔强,“我再怎么无用也不能去卖身做上门女婿啊,我是坚决不能娶那个孙芬娘!”
“奶和你舅这次做的太过分了!”
杜景对老宅的人以及孙家的亲戚一向端着尊重的态度,可这一次他心里不禁埋怨起老宅和孙家。
“你别怕,有我在,没人敢强迫你娶,我是不会让奶将你卖给人家做上门女婿的!”
杜景心疼的摸摸少年湿漉漉的脑袋,不断的安慰着。
“我今天能不回家吗?”
杜简眼神往厨房方向张望了一眼,瘪着嘴巴可怜兮兮的。
“舅舅来家里了,还把孙芬娘带了过来,娘让她住我隔壁,我看的心里发慌,阿景,我今天能不能住你家啊,你不用给我搭床,我睡柴草剁就行。”
“这哪像话!”宋知拎着热水走进来,杜景立马接过手。
宋知的话一落,杜简的神色一下黯了下来,他摸摸脑袋瓜,手足无措的呆着那。
“小知的意思是觉得让你住柴草跺不妥当,这大雨地上潮湿,睡在地上会生病的,要睡就和我睡一张床。”
杜景倒好热水,扶着杜简慢慢往里面走,见杜简一脸郁色,笑着解释道。
如今,媳妇的品性变得越来越来,想来媳妇话里的意思他是不会想岔的。
“阿景说的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
宋知意识到她刚才说的话有些模棱两可,还好杜景帮她解释了,她笑的道,“小叔你就和阿景睡一起吧,我们家有两个房间,刚刚好呢。”
“真的吗?”
少年惊喜的看向面前的夫妻二人,长期营养不良而显得青黄的脸庞上慢慢浮起羞红,“那、那我就打扰了!”
杜景和宋知相视一笑,一个忙去给少年找干净的衣物,一个拎着空桶去厨房再接了半桶热水来。
家里多了一个人,宋知大方的多掏了半升的白米放进锅里,着手开始做晚饭。
之前杀的小鱼早已经腌制好,等米饭煮好捞起来后,她便下油将巴掌大的鱼放进去双面煎炸。
家里只有一口锅,宋知为了防止米饭冷却,只得将盛着米饭的盆子放进热水里托着。
看来,再搭一口灶这件事得赶紧提上行程。
锅里的鱼煎出香味后,她活了一碗白面糊糊,切了点葱和芹菜拌匀,围着小鱼贴了整整一满锅的白面粑粑。
此时,空间里挂满了辣椒,一眼望去,有红的也有绿的,她上前摘了几个红辣椒,又采摘了一把新鲜豇豆和绿葱。
这些蔬菜有早季的,如今正是吃的时候,若是杜景问起来,她就说是田婶家送的,想来不会有人怀疑。
半个小时后,香气扑鼻的红辣椒炖小鱼出锅了。
鱼做好后,她开始准备其他的菜。
初夏的嫩豇豆摸起来软硬得当,口感十分不错。
她记的在现代,豇豆泡鸡汤吃起来味道极美,不过现在家里没有养鸡,所以这种菜式她只能先放弃。
没有鸡,那她便换一种做法。
长长的嫩豇豆都不用撕茎,直接用菜刀将其切成中指长的小段,再往地窖里割了一块虎肉熬出油,紧接着把豇豆丢进去爆炒。
三五分钟的功夫,一盘虎肉爆炒豇豆就做好了。
两个菜,三个人吃起来会有点寒碜,生怕不够,她又跑到空间转了转,摘了两个西红柿,又将之前打来的兔子一并拎了出来。
兔子选择了用辣椒爆炒,西红柿则用来打汤。
快天黑时,宋知这份晚饭才将将做好,刚端上桌,老屋找杜简的人寻上门来了。
“哟,吃什么呢,这么香?”小孙氏脑袋往里屋挤,凑着鼻子使劲的闻。
“奶,是肉!”
小孙氏的大孙子狗娃跳起来叫喊,一双乌黑的小眼睛盯着饭桌直冒光。
“奶闻到了,要你这小崽子说!”小孙氏拍了拍孙子的脑袋瓜,笑的眼睛都眯成了缝。
这些日子,婆婆大孙氏将她看的死死的,她根本没机会往娘家偷拿东西。
上次被杜景揭穿,婆婆更是对她冷言冷语了好长时间,若不是有这个贴心孙子逗乐婆婆,恐怕她在老宅的地位将会一落千丈。
狗娃是小孙氏的大儿子杜风的孩子,是老宅那边如今唯一的孙子辈。
狗娃一出生,大小孙氏恨不得把家里好吃的好喝的全给狗娃,就这样胡吃海塞的养了四年,四岁的狗娃体重胖的惊人,小小的个子却挺着一个西瓜大的肚子。
“奶,我要吃。”狗娃从小孙氏腰间钻进去,乌黑的爪子伸向桌上的饭菜。
“谁让你上桌的!”
宋知皱着眉,拍掉狗娃的小脏手,“你看看你的手,全是泥巴,你吃了生病了我管不着,但你不能坏了我的菜!”
宋知下手不重,可狗娃偏偏哭红了眼,直嚷嚷着,“干嘛不让我吃,你是坏人,你不让我吃饭,我就让太奶奶拿棍子打你,还不快给我饭吃。”
“不行!”
杜景非常认同宋知的观点,站出来提着狗娃往外赶,“要吃回家吃去,在这里撒什么气!”
“你咒我狗娃生病干什么!”
眼瞅着杜景要把狗娃扔出去,小孙氏手快的接到怀里。
义愤填膺的指责杜景和宋知,“躲在家里吃独食也不怕糟雷劈,我家狗娃可是你们的亲堂弟,他吃点菜咋啦,这还没吃没呢,你们就敢咒他,简直没良心,这要是吃了你们一星半点岂不是翻天了!”
“我有说不让他吃吗?”
宋知对小孙氏胡说乱造的行为很是无语。
她瞥了眼狗娃乌漆墨黑的爪子,无奈道,“我才没咒狗娃,大伯娘,我这是好心提醒他,你自己看看狗娃的手,哪里能看出手上一点干净的肉,黑黝黝的,就这样用爪子抓菜吃下去,肯定会闹肚子疼。”
“奶——”
狗娃噙着鼻涕泡,看看饭桌上香喷喷的菜,又低头看看自己黑黑的肥手,纠结的喊着小孙氏。
小孙氏朝着桌子方向狠狠的咽了口水,可心里却将宋知的话听了进去。
狗娃这孩子确实是时不时的闹肚子痛,家里每个月总是会掏出一串铜板给狗娃买草药。
听宋知这么一说,小孙氏陷入沉思,难道真的是因为平时狗娃喜欢用手抓饭不干净才导致身体有恙?
可庄户人家哪来那么多讲究,小的时候狗娃小,都是她嚼碎了粗娘喂给狗娃吃的呢,也没见狗娃有啥事,这不也好好的长这么大了么?
小孙氏回过神,瞧着宋知一家已经开吃,心里就来了气。
他们一家在这吃香的喝辣的,可老宅那么多人,谁不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都是一个姓凭什么差别这么大?
她瞄了一眼一旁沉默吃饭的杜简,呸了一声,怪不得这小子丢开老宅跑这边来了,感情这边有吃有喝的伺候着!
“小叔子,你在这里做什么,还不赶紧跟我回去,家里你娘着急的很呢!”
小孙氏给狗娃使了个眼色,狗娃委屈巴巴的从美食中挪开视线,挪着小粗腿往杜简的身边跑。
“简叔,跟狗娃回家吧,太奶奶说煮鸡蛋给你吃。”这话是临走时,大孙氏教狗娃说的,说要让他说给简叔听。
狗娃是家中最小的孩子,虽然淘气邋遢了些,但聪明伶俐,老宅的人喜欢的紧,杜简也不例外。
但一想到自家老娘做的事,杜简软化的心一下强硬起来,“我不回去,回去你太奶奶就要买了我,卖了我,狗娃你以后就见不到简叔了。”
可不就是吗,做了人家的上门女婿,是要搬过去和女方家人住一起的,以后孩子还要和娘们一个姓。
狗娃人小聪明的很,从杜简的几句话里,他听出了不好的一点,那就是简叔要离开家,离开他。
以后他就见不着简叔了。
简叔和太奶奶对他都好,太奶奶会偷偷摸摸煮鸡蛋给他吃,简叔偶尔闲下来会教他读书认字。
鸡蛋很好吃,但读书写字他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