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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秘密朋友 三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任卓轩就成了一个初中三年级的学生了。他依然把阿槐当做最亲密的朋友,什么心事都会和他分享。

最近,任卓轩喜欢上了班里的一个女生,为此百般纠结,寝食难安。

阿槐拿他打趣:“你不是一直都不喜欢青木镇的人吗?难道她是从外地转学来的?”

任卓轩大惊小怪地说:“那是当然了,就青木镇上这些歪瓜裂枣,你说我能看上哪一个?”

阿槐无语的看着他,说:“就你这个说话刻薄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镇上的小孩都是和你一起光屁股跑到大的伙伴,你怎么总是这样说人家?”

任卓轩耸耸肩,无所谓地说:“本来就是这样啊,只能怪青木镇水土不好喽,养不出好的人才。”

阿槐皱着眉头问他:“你不是青木镇的人啊?”

任卓轩说:“我还真不是纯青木镇人,我爸是外地的,我这属于混血。”

阿槐腹诽道:“你爸才是一个没被养好的坏品种呢!当然这也只是在心里说说,他嘴上是这样问的:“你喜欢的那谁谁,也是混血吗?”

任卓轩摇摇头说:“她不是混血,她是纯外地人,转学来的,不过不是什么大城市,也是一个小地方,估计比青木镇也大不了多少。”

阿槐故意说:“一个小地方出来的,那不是和青木镇的人一样土吗?”

任卓轩睁大眼睛说:“她才不土呢!首先她的名字就超级好听,陶灼!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灼耶!我猜她的爸妈一定都是很有文化的人,才能给女儿娶一个这么好听的名字。”

阿槐念着:“陶灼,还真不错,至少不俗,比那个什么莎莎好听多了。”

任卓轩斜了阿槐一眼,说:“你呀,就是嫉妒人家莎莎家里有钱,还是叶城人,所以才百般看人家不顺眼。”

阿槐无语地说:“我都没见过她,能嫉妒她什么?我就是单纯地觉得她长得不符合我的审美,而且名字也确实挺俗,就怎么简单。”

任卓轩:“我都给你说过多少遍了,看人的话别只看五官,别只看脸,看人要看整体,气质,气质懂不懂?”

阿槐问:“那你现在喜欢这个,也是一个靠气质打天下的吗?”

任卓轩满脸堆笑地说:“那不是,我家灼灼是脸和气质二者兼得的那种大美女,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那种。”

阿槐也斜了他一眼,说:“还你家灼灼,人家同意和你好了吗?”

任卓轩撩了撩头发,自信地说:“现在还是我单方面的,但是就凭我,拿下她那是手到擒来,等我拿下她第一个就领来见你,ok?”

阿槐点点头,说:“好,希望这次你审美没有跑偏,上次莎莎那个照片,吓我一跳。”

任卓轩摇摇头,说:“还说我刻薄,你比我刻薄多了好不好,你这叫毒舌!”

阿槐说:“我那叫实事求是!”

这次任卓轩走了之后,阿榆第一个钻出来,他一边拍着自己的胸口,一边叫着:“阿槐,你行行好,以后和他少聊点,行吗?你瞅瞅他那个自以为天下第一帅的样子,还分分钟手到擒来,我都快听吐了知道吗?”

阿槐看着他说:“你倒吐一个给我看看啊,还真拿自己当人了,你会吐吗?你一个榆木疙瘩还吐上了。”

阿榆说:“你让他再恶心我一会儿,没准儿我就真的会吐了,你看看他那个自以为是的熊样!”

阿槐说:“好了好了,我说句公道话,他没你帅,行了吧?这青木镇上的帅哥,你要是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行了吧?”

阿榆也有样学样地撩了撩头发,说:“这还差不多。”

三天以后,阿槐见到了陶灼,只不过当时他是一棵大槐树,并没有现出真身。

那是一个星期二的中午,任卓轩突然带了一个女孩来到了小树林,两人肩并肩地散着步,聊着天。阿槐仔细打量着陶灼,发现这次任卓轩说的居然都是真的,这姑娘确实长得清秀白净,她穿着浅蓝色的连衣裙,像一朵清新可人的小花。阿槐忽然间有些开心,不知是为了任卓轩回归正常的审美,还是为了他终于放弃了向往莎莎的执念,也或者仅仅是因为这姑娘很像十几年前的林真真。阿槐兀自开心着,感觉轩轩还是有救的。

忽然家,阿槐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任卓轩正在对陶灼说着:“我经常和阿槐来这里聊天,这里很僻静,基本上不会有什么人来。”

陶灼问:“阿槐?他是谁?他也是青木中学的学生吗?”

任卓轩说:“不是,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儿上的学,整天神神秘秘的,我们每天放学之后来这里见一面聊聊天,已经好几年了。”

陶灼担忧地说:“他不是坏人吧?”

任卓轩笑着说:“怎么可能,我和他都认识好久了,他要是坏人的话早就被我发现了,放心吧,他是个好孩子。”

陶灼说:“那就好。”

任卓轩说:“哪天傍晚你有空了,我可以带你和他见个面,不过,你要提前保证不会被他迷住,因为他也长得很帅。”

陶灼笑着问:“比你还帅?”

任卓轩挠挠头说:“那倒没有,不过比青木镇上那些土里吧唧的傻帽们好看一些罢了。”

陶灼说:“青木镇的人哪有你说得那么不堪呢?我觉得他们挺好的,就像我们那些同学,纯朴又可爱,很好相处的。”

任卓轩说:“纯朴是因为他们脑子简单,没见过什么世面,那其实应该叫蠢。”

陶灼不悦地说:“他们招你惹你了,怎么总是对他们夹枪带棒的,这样很不好你知道吗?”

任卓轩举起双手说:“好了好了,我不说就是了,你和那个阿槐倒真是一路人,就连说的话都一样。”

陶灼笑笑说:“是吗?现在我相信你说的,阿槐是个好孩子了。”

任卓轩也笑了起来,他半开玩笑地说:“好啊,现在就开始对阿槐有好感了,看来是不能让你们见面了。”

陶灼说:“原来你身为青木中学的第一帅也有不自信的时候啊。”

任卓轩笑着说:“我哪有不自信,我很完美的好吗?”

陶灼认真地说:“轩轩,如果你能改掉骄傲自大、目中无人的毛病,那就真的是比较完美了。”

任卓轩举起手做投降状:“好了好了,又来了,我们好不容易出来见个面,不是来吵架的吧?”

陶灼笑着说:“当然不是,我是来好好和你聊天的,你说你喜欢我,我想知道你喜欢我哪一点。”

任卓轩说:“我当然是喜欢你漂亮又有才,那你呢,你喜欢我什么呢?”

陶灼说:“就像我刚才说的,除了你的骄傲自大目中无人,剩下的我都喜欢。”

任卓轩开心地笑了,他走上前去,牵起陶灼的手,说:“那我就争取改掉你不喜欢的,留住你喜欢的。”

陶灼也绽开一个美美的笑容,甜蜜地说:“好。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学校吧,不耽误下午上课。”

然后两个人并肩离去了。

因为是白天的缘故,众妖并没有现身,都躲在各自的真身里纷纷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阿榆还是一成不变的观点:“任卓轩这家伙没救了,再给他几年他也变不成好人,最终也是被吃的料。”

柏爷爷有些激动地说:“不过他挑女朋友倒是挺有眼光,那个叫什么灼灼的还真不错,和年轻时候的林真真一个类型。”

阿槐说:“是啊,关键是挺懂事的,说话很讲道理,如果轩轩和她在一起应该是可以学好的。”

阿榕“哼”了一声,说:“好吧,就再养他几年,到时候吃起来更香。”

傍晚的时候,仁卓轩一见阿槐就眉飞色舞地说:“嘿,今天我带陶灼来这里了,只可惜那个时候你不在。我早就告诉过你,我要追谁那就是手到擒来。”

阿槐问:“你对陶灼是认真的吗?”

任卓轩说:“目前是吧。”

阿槐说:“什么叫目前是,那以后呢?”

任卓轩满不在乎地说:“以后的事谁说得准,我们现在还年轻,谁知道以后各自的发展呢,想那么长远干什么。”

阿槐不悦地说:“那你就是在玩儿了?”

任卓轩说:“那倒不是,我是真的很喜欢陶灼,只是以后我们还要上高中、上大学,一切都充满了未知和变数,所以我对以后和她的发展不是很确定。”

阿槐问:“那你对什么是确定的呢?”

任卓轩说:“去叶城,我以后一定会去叶城读大学,然后留在那里工作,不会再回青木镇了。本来莎莎邀请我高中的时候就去叶城念书的,但是我没有那里的户口,手续太麻烦,只能拖到考大学再去了。”

阿槐问:“你喜欢莎莎吗?”

任卓轩坦白地说:“喜欢一部分,她从小会跳芭蕾舞,会弹钢琴,一看就是一个教养良好的大家闺秀,只可惜太黑,眼睛太小。如果她长得像陶灼那么好看,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追她。唉,如果陶灼也有这么好的家世就好了。”

阿槐冷淡地说:“小小年纪,你活得倒挺明白,这么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不是你的家人,你的事我也不便多管,但是作为朋友我还是要奉劝你一句,做人别太贪婪,差不多就行了。如果你真的觉得陶灼不是你理想中的女朋友,那就别耽误人家的青春和感情。咱俩认识好几年了,我一直都相信你是一个善良的人,希望你别拿感情当儿戏。”

任卓轩的脸“腾”地一下红了,他沉下脸来,尖锐地说:“既然你清楚自己的身份,那就不要多管闲事了,你不是我爸爸,没有权利对我指手画脚。从小我爸就告诉我,一个男人就应该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不惜一切去实现它。你整天把感情挂在嘴边,那你告诉我感情是什么?我妈天天说,当初爸爸和她结婚的时候是有感情的。可是现在呢,我爸天天看我妈不顺眼,我妈天天偷着哭。所以我早就看透了,感情就是个纸老虎,没有金钱、地位的加持,它简直经不起任何的风吹草动。所以,我就是这么现实,我这辈子也认准了这个活法,我只要我想要的东西,我不要步我爸的后尘,他娶了我妈半辈子都用来后悔了,真是可悲!”

阿槐转过身去,背对着任卓轩,沉重地说:“是呀,真是可悲,你妈怎么会嫁给了你爸这样的混蛋,又生个你这样的混蛋儿子!你走吧,以后别再来了,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任卓轩“哼”了一声,说:“绝交是吧?没问题,老子跟你玩儿是看得起你,别特么不知好歹!”

说完,任卓轩头也不回地跑掉了,阿槐转过身,看着他的背影,眼睛里陡然升起一股戾气。

阿榆走上来,拍拍他的肩膀说:“好了,别生气了,你直接告诉我能不能下手就行了。”

阿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我觉得他爸才是祸根,至于他,就看在我的面子上多留几天,再观察观察。”说完,他低头看着一株苍耳说:“阿苍,你长得不那么显眼,今天晚上就去镇上替我走一趟吧。这是我留给任为利最后的机会,就看他珍不珍惜了。”

太阳缓缓地沉落了,天空上散落着几颗暗淡的星子,又是傍晚时分了。任卓轩没有再来到树林里,阿槐靠着树干,坐在草上,久久地出着神。

天黑了,青木镇上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灯火,一个八九岁的小乞丐拿着一根树枝,胳膊下夹着一只豁口的破碗,缓慢地行走在小街上,走着走着,或许是走得累了,他在任卓轩家的窗户底下坐下了来,靠着墙闭着眼休息。

下了班的任为利又憋了一肚子火,正在家里大发雷霆,他骂骂咧咧地诅咒着一个教学组的同事们,说他们简直是一群蠢猪,跟他们说句话都是在浪费时间。林真真悲哀地看着丈夫,他一只手叉着腰,另一只手指着窗户,嘴愤怒地开合着,唾沫星子四处飞溅。林真真觉得她简直快要不认识丈夫了,尤其是这几年,他怀才不遇生不逢时的情绪简直达到了顶点,他把自己的各种不如意全部归咎于青木镇,总是用最恶毒的话来诅咒青木镇上的人。这样的任为利让林真真感到害怕,觉得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任为利会放火烧了这个镇子,以发泄自己心理的极度不平衡。

这些年来,林真真最怕的事就是收到莎莎父女的来信,这些信就像是一颗颗炸弹一样,总能轻而易举地引爆任为利的情绪,每当看着丈夫拿着信似哭似笑的表情,她都觉得浑身发抖,可是又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因为她害怕丈夫又把火烧到她的头上来。

就像今天晚上,她只是一言不发地听着丈夫的咒骂,不出声也不劝阻。任为利骂着骂着忽然哭了起来,他一把抱住任卓轩,撕心裂肺地嚎道:“儿子,爸唯一的指望就是你了,你可千万要争气,不能让我失望啊!”任卓轩懂事地拍着爸爸的后背,说:“我知道了,爸,你别哭了。”任为利忽然握紧儿子的肩膀,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说:“你给我发誓,一定会考到叶城去读大学,不然的话,我就死给你看!”任卓轩张了张嘴,说:“我发誓.......”

“够了!”林真真忽然爆发了,她忍无可忍地喊道:“任为利你别再发疯了好不好,你看看儿子都被你祸害成什么样子了!这辈子你打我骂我,我认了,谁让我有眼无珠嫁了你这个神经病,可是你不能再祸害儿子,我不想让儿子以后也像你一样的不正常!”

任为利一把把任卓轩甩在一边,一步一步地逼近林真真,他瞪着满是血丝的眼睛,咬牙切齿地说:“你说什么?有种你再说一遍!”

林真真悲哀地闭上眼睛,说:“你打吧,反正你就是个只会打老婆的窝囊废,我早就活够了,打死我就都清净了。”

任为利狂叫一声扑上去,狠狠地抓住林真真的头发,刚刚举起拳头,就听见一阵“梆梆梆”的敲门声。

任卓轩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跑出去打开门,一看,竟然是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他一边吸溜着鼻涕一边笑嘻嘻地说:“行行好,给点饭钱吧。”

任为利一把把林真真推倒在地上,狠狠地瞪了小乞丐一眼,喝道:“滚!”

可是小乞丐依然嬉笑着,执着地说:“行行好,我饿了一天了。”

任为利指着林真真,恶狠狠地说:“今天被这个要饭的败了兴,晚点回来再找你算账。”

说完,他大步走到门前,一把搡开小乞丐,重重地摔上门,向东走去了。东边有一家小商店,他想去买盒烟,纾解一下心头的烦闷。

可是那个小乞丐,不依不饶地跟着他,还伸出脏兮兮的手去拉他的衣服,他被惹恼了,伸腿踢了过去,小乞丐灵敏地避开了,站在两米开外的地方,对着他嬉皮笑脸。他接着向前走,小乞丐又跟上来,像个狗皮膏药一样难缠。他决定不理这个乞丐,于是他迈开脚步加快速度向前走去,然而这个无聊透顶的乞丐竟然又跟了上来,还很过分地朝他吐吐沫。这下,任为利被彻底惹恼了,他指着小乞丐吼道:“今天老子要不打死你,我就不姓任。”说罢,就朝着小乞丐直冲过来。

小乞丐转过身,撒开腿向着西边跑去,任为利在后面紧追不舍,一直追出了三百米开外,他停下来,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小乞丐也站住了,他就停在距离任为利两三米的地方,做着鬼脸说:“你不是说要是追不上我就不姓任吗?那你就跟我的姓呗,你叫我爹,我带着你一起去要饭,行不儿子?”任为利气疯了,他卯足了劲撒腿就追,一边追一边叫道:“你给我站住,我要把你大卸八块......”

就这样,跑跑停停,两个人一路来到了镇西外的坡地边上,不知什么时候,月亮躲进了云层里,光线幽暗了下来。小乞丐回过头,诡异地笑了笑,“倏”地一下跳到了坡上不见了踪影。任为利疑惑地四处张望,却看不到一个人影,这时,坡上传来小乞丐的声音,他笑着说:“儿子,别找了,你爹在这儿呢!”

任为利怒吼一声,一把抓住坡上垂下的藤蔓努力地攀爬起来,他带着满腔的怒火一鼓作气地爬到了坡顶,却在站定之后,一下子愣住了。

只见四周空无一人,根本没有什么小乞丐,只有一个盛满了风的树林,漆黑幽深,一眼望不到底。他试探着走了两步,脚下没膝的野草发出“哗哗”的声音,在寂静的黑夜里听起来清晰又瘆人。他装着胆子,清了清嗓子,颤着声儿叫道:“你给我出来!”可是回答他的只有穿林而过的风声。他惊惧地看着四周,无数根树枝在夜色里左右摆动,整个树林看上去鬼影重重,他害怕了。忽然间,他有点后悔,自己怎么会这么无聊,要和一个小乞丐斗这种没意思的气,于是,他转过身,向着坡地边缘走去,刚出走两步,一阵风带着诡异的哨子声猛地刮了起来,林间栖息的野鸟“嘎嘎”地惊叫着飞起。

任为利“嚯”地出了一身冷汗,一刻也不能耽搁了,他撒开腿,想要夺路狂奔。可是还没迈开脚步,就被什么东西给绊住了,他低头一看,一只枯瘦的手从草丛里伸出来,死死地抓住了他的脚。他狂叫一声,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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