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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章

贝伦哈纳的森林,闪光之林,得名于林地中常有露水,至午后亦不消散,沾着露珠的绿叶反射日光,如星海倾城。

这里曾经是森林精灵的一支,银鹫氏族的聚居地,他们在附近建立自己的王国,闪光之林便如王冠上的宝珠。

但王国早于数百年之前覆灭于一场兵灾,只余散落在密林中的断壁残垣,无声地述说着过往的辉煌。

现在,这里是雷欧波德帝国最外围的羁磨领地,或者叫殖民领地。

40年前,数位来自帝国的开拓骑士和他们的随从封印了120公里外,统治大地的血棘龙阿纳修斯,驱逐了崇拜它的龙祭祀,并在龙巢之上建立了银塔城。

40年里,银塔城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贝伦哈纳地区的许多聚居点向银塔城缴税,以换取庇护,也有一些豪酋接受银塔城的册封,成为帝国的羁磨贵族。

不过,如同所有帝国的边缘羁磨地带一样,不管从军事、经济,还是宗教、文化方面,帝国对这片领地的影响力都微乎其微,它缜密严谨的法律,在此处也形同一纸空文。

这里火种熄弱,文明衰退。文明程度高一些的种族和聚落还能勉强维持自己的体面,文明程度低一些的,则已退化至茹毛饮血,沦落得与野兽无异。郊野之中塞满了各式各样的蛮族,离开聚居地步行一天一夜,便能看到被强盗盘踞的废墟或巢穴。

因为狂野的原始魔力肆虐,各种游逛的魔兽和复苏的亡灵,以及不知道从哪个裂缝里掉出来的异界生命是常见的风景。

与古往今来,放之四海皆准的,类似地区的遭遇一样,这里同样是各种逃亡者的天堂——修炼黑魔法或禁忌法术的法师、术士,追随邪神或魔神的祭祀、神官,穷凶极恶的罪犯,还有遭到恶意诅咒,发生可怕变异的怪人,也许这些逃亡者并非每一个都罪大恶极,可他们每一个都绝对致命。

即使是最老练的冒险者,面对这些麻烦,也不敢言之凿凿得确认自己能够存活下来。

而在这些麻烦之中,最常见的,肯定少不了地精。

地精,或者叫哥布林,和狗头人、螨怪这些邪恶而弱小,但繁衍能力极强的生物,放在野外,就如同大都市下水道里的老鼠和鼠人一样,像是大草原上的野草,永远也斩不尽、杀不绝。

这些数量庞大的生物,搭配上残忍、狡诈的本性,以及那脑容量虽然并不大,可却仿佛每时每刻,都在捉摸着怎么样要你的命的脑壳,让这种最常见的麻烦,也变成了最致命的威胁。

如同所有已经丧失了文明的生物一样,肮脏与污秽,恶臭和丑陋,是它们永恒不变的标签。

“大多数时候,我宁可去淘粪坑,也不想和哥布林打交道”——银塔之星骑士团,某位刚刚剿灭了一个哥布林巢穴的骑士。

但即使作为一只地精而言,嘎啦也显得太过丑陋了一些——脸上的沟壑里填满了已经说不出成分的污垢,越来越干瘪的身躯让硕大的脑袋更显出不协调的突兀,本来稀疏的黑色杂黄色的毛发,也变成了白色,如同在脑门上胡乱插上了一些干草。

那是因为它太老了,它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了近20个年头——这已经相当于人类60岁的高龄了——对地精而言,这是很不可思议的。

虽然作为种群,它们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坚韧,但作为个体,地精其实是非常脆弱的。

这个世界上,能要它们命的东西太多了。

随便一场冲突或战斗,都能让它们尸骸枕籍。

就算不考虑它们好斗的本性,作为优秀的炮灰,它们也经常是各种高级的邪恶存在们——邪恶的巫师、兽人或半兽人酋长、中阶的恶魔或者邪恶的领主——尤其喜欢征召的生物,没有之一。

除了死灵法师或高级亡灵这些能大量驱役低级亡灵的存在,几乎没有别人不“热爱”它们了。

地精生性怯懦,但在力量的驱役下,平时一触即溃的地精,往往能表现出悍不畏死的特质。

因为相对于敌人,它们更畏惧驱役自己的权威。

因此在浩如烟海的历史记载中,随便找出一场正邪较量,几乎都能看到地精们尸横遍野的记载——当然,只是随手一笔,聊胜于无。

而即使没有战争,在打劫时地精也会被佣兵或商队护卫杀得丢盔卸甲,在拾荒或巡逻时也会变成鬓狗群、食尸鬼、巨秃鹫这些食腐生物,或者别的饿急了的肉食或杂食的野兽、魔兽的盘中餐。

即使它们什么都不做,待在巢穴里,随便一场天灾,一场疾病,一次意外受伤,都是致命的威胁。

更何况,由于它们那低劣的食物产量,饥饿也是它们最大的死神。

显而易见的,在这些致死的情景中,年轻力壮者更有机会活下来,衰老的则更容易死去。

因此,地精一岁基本长成,两岁青春期,三岁成年,但一般也就能活到八九岁。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即使在银塔城,普通人类公民的平均寿命也没有超过40岁,即使是在雷欧波德帝国的帝都君临,这个数字也没能超过60。

而,嘎啦之所以能如此‘长寿’,自然是有着它的原因的。

原因里最重要的,就是它正在小心清洗的这张投石索——这东西是侏儒的造物,那个种族由于体型和体格的原因,无法使用长弓重弩,而火铳不管是造价,还是维护、使用的费用都十分昂贵,无法大规模列装,因此他们把投石索这种原始的武器的工艺和性能研发到了极致——嘎啦是在一次战场拾荒中意外捡到它的,准确地说,是从一只野狗的嘴里抢下来的,它以为那是一块肉筋。

当然,年轻的地精是在很久之后才意识到,那看似庸常的一天,其实是它命运的转角,虽然投石索已经破损严重,但它在中距离的威力仍旧远超聚落中那些粗制滥造的弓箭。

由于有了这张投石索,嘎啦在战斗中就能一直躲在安全的位置,这大大减少了它战死的可能,而一次次的幸存,和越来越长久的生命,赋予了它时间最好的礼物——智慧。

与它的同类那种发自本能的狡诈和奸滑不同,那是建立在对这个世界的认知的基础上的,奸诈。

这份奸诈让它活得更久,而活得更久,就让它变得更聪明,直到它浑浊的黄色瞳孔里,不再透露出同伴一样的残忍、贪婪和凶虐,取而代之的,是精明和阴狠。

它开始能透过事物的表象,看到其背后的规律,它能经受住眼前小利的诱惑,等待更长远的机会,也能忍受一时的屈辱,暗中寻找报复的时机。

嘎啦慢慢不再像一只野兽,而接近于文明了,虽然比起它那些掌握着制造机械的技术的远亲,高等地精们,还有着遥远的距离,但在这荒郊僻壤,已经足以让它在同伴中脱颖而出。

而后,它抓住机会,和一只雌性交配了——这一般是聚落里领袖的特权——地精几乎和任何文明生物都没有生殖隔离——这也是地精强大的繁衍能力的体现——所以那个雌性誕下了它的一只雌性后代,而它也并没有像自己那些偶尔得到机会,爽完就走的同伴一样拔吊无情,它小心地抚养了自己的后代——分给它珍贵的食物。

后来的事实证明,它的付出是值得的,那个前些年来到聚落的祭祀,和这个罕见的雌性成年地精交配了!

虽然那些在聚落中地位尊贵的个体,并不缺乏交配的机会,但那只是交配,被强暴的其他种族雌性,才不会爱上地精。

而像祭祀那样的大人物们,总是有着生理需求之外的,更高等的需求,同为地精的雌性,才能满足这种需要。

嘎啦的女儿成为了祭祀的……侍妾?或者别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自那之后,嘎啦就再也不需要为食物担忧,而随着祭祀的到来,聚落变得越来越强大,它也在17岁高龄的时候,做到了小头目的位置。

所以,它几乎逃离了死神的魔掌,只是,它仍逃不过时间。

嘎啦知道自己快要死了,最后它应该会死于衰老引发的疾病,毕竟地精低劣的生活质量,早已让它的身体千疮百孔,它不可能有机会等到器官的自然衰竭。

死的时候,它也许会很痛苦,事实上,现在它就被许多种病痛折磨着——灼痛的关节、绞痛的肠胃、昏花的眼睛、不再灵敏的耳朵,如此种种。

但即使如此,它还是想多活一会儿,多吃一些肉食,多交配一些雌性,与其他任何一个老年生物对生命美好的留恋没有差别。

今天是它带队巡逻领地的日子,嘎啦本不想在这附近停留,因为之前就有一支巡逻队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但它的手下们发现了一条不知道属于什么动物,也不知道被什么动物啃食地只剩下肉丝的,大腿骨。

嘎啦不屑又悲悯地看了一眼,正在撕抢那条腿骨,打的头破血流的手下,衣食充足的它自然懒得加入这场争夺,但它也无意于阻止,就像它没有强行要求上路,那对它没有好处,甚至如果真的激怒了这些小家伙,它们倒可能把自己杀死在这里——酋长和祭祀是没有能力搞清楚,巡逻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的,这些小家伙完全可以撒一个拙劣的谎,隐瞒自己的死亡,为了一块新鲜的肉食,它们做的出来这种事。

反正这也刚好给了它时间,在这片河湾形成的池塘里,把投石索洗干净。

嘎啦安慰着自己,以免内心深处的担忧让它焦虑起来。

它并不知道投石索的正确保养方法,这把武器破损得越来越厉害了,但只要还能发射就好,聚落里不会养闲人,它得保持一点战斗力,否则,祭祀也无法给予它太多庇护。

它这样想着,忽然感觉到小腹上传来一阵尖锐的冰冷和疼痛,低下头,就看到了那支从它腹部透出来的锐利铁箭,池塘中它丑陋的倒影很快就被一团殷红的颜色包裹。

‘原来这具干瘪的身体里,还有这么多血么?’衰老的地精这么想到,然后“噗通”一声,一头栽进了池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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